”我什么都没做就拿好处,这不太好吧?”于是他试着推辞,内心却在分析对方的用意。wWw、qUAnbEn-xIaosHuo、Com老头和管事做出这种姿态,就说明雾霭宫殿决定暂时放过汤森了。但这是为什么呢?少爷那种内心扭曲的败家子,绝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变主意,他不想出气了?汤森耍了他噼!

“其实,也并不是什么特别大的好处。”

老执事笑着说:”汤森先生想要在西海岸有所作为,有了俱乐部的身份会方便一些。说起俱乐部嘛,其实也仅仅是个牵线搭桥的舞台而已。”

“当然了,如果汤森先生想要发展得快一些,自然就要在某些方面与俱乐部保持一致。”走在汤森另一侧的俱乐部管事接过话头,跟老执事一唱一和:“荆棘玫瑰的发展,肯定也需要很多资源,不是我们口气大,在西海岸,俱乐部是唯一能满足汤森先生需求的势力。”

这句话一抛出来,两位说客都停下了脚步,他们带着深不可测的微笑,诡异的看着汤森。

“哈哈哈哈。”汤森脚步不停,脑袋却昂起来,冲着天上的火烧云大笑。

外面果然出事了!

无论外面发生了什么变化,但能把雾霭宫殿和俱乐部一起卷进去、而且还需要荆棘玫瑰配合的事情,规模肯定小不了!

对汤森来说,事情只要不是出在自己身上,那就越大越好。出的事越大、情况越混乱、他捞到额外好处才越多,也才能以超越常规的速度成长。

历史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战争贩子?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唯恐天下不乱的混蛋?因为混乱和战争,才是资源换手率最高的时期。所以战争贩子就拼命怂恿别人冲,各种斗士就跟在后面捡便宜。

冲在前面的人往往也死的很难看,汤森不想做炮灰,荆棘玫瑰也肯定不当领头羊。

“天快黑了,有话就直说吧!”汤森笑够了,才猛地掉头转身:“两位遇到大麻烦了?”

汤森的“嗅觉”如此敏锐,两位说客不由对看一眼,脸上高深莫测的神情在渐渐淡化。

“不是我们遇到了麻烦。”老执事绝对是根老油条,他干咳一声就恢复了镇定,用平和的语气引出话题:“确切的说,是我们去找别人麻烦才对,但我们依然视之为生意。““雾霭宫殿,还有泛西海岸俱乐部,你们两家合在一起去找别人麻烦?”汤森笑容不减,脸上已经有了点戏谑:“这是西海岸,谁有这么大面子?值得两大势力联手?”

“其实呢,找人麻烦的还不止我们两家。”凌人的傲气,从俱乐部管事的脸上涌现出来:“汤森先生还得加上晨曦议会、加上西海岸很多零散势力,说不定还得加上自己啊。”

看到两位说客十拿九稳的作态,汤森心里顿时有了不好的预感一一就像他所说,放眼整个西海岸,有那个势力能扛住这三家联手?或者说,那个倒霉蛋值得三大势力联手对付?

答案只有一个,银色海岸!面具男菲斯特啊,你丫要悲剧了!

没错,在西海岸,也只有银色海岸才值得这三家一起出手。

银色海岸虽然是传统豪强,但它已经衰败了:银涛城虽然有王子殿下坐镇,可内部却滋生了大量愚蠢贪婪的蛀虫;现在,可以说是内忧外患一起爆发,如果趁面具男还没铸印之际,众多势力里应外合一起打进去……至少在地图上,面具男的赢面微乎其微。

对付银色海岸的时候,三家大势力需要荆棘玫瑰的配合一一奎尔萨平原虽然不富裕也不强大,但汤森手里还有块领地。这块领地上,还有两条通往内陆的通道。这两条通道当中,瓦卡莱镇还好说,但通往哈维镇的路线别人很难干扰。

更别说在奎尔萨北边,还有绵延数千里的蛮荒森林,处处都是藏人的好地方。如果前方战事一起,汤森这里把门一开,放干八百人跑路不成问题。

菲斯特王子是个狠角色,要是让他给跑了,很多人从此之后就别想睡安稳觉。三大势力联手,就是奔着斩尽杀绝去的。要不怎会派人来拉拢汤森?

在三大势力的当家人看来,汤森此人卑鄙下流不守规矩,绝不是什么好伙伴。但为了战胜银色海岸,他们可以暂时容忍汤森的劣习。

至于汤森会如何选择,他们根本没考虑过一一卑微低贱油头滑脑的家伙,他会站在绝对力量的敌对面吗?

猜到了答案,也清楚了事态的严重性,汤森不由沉默了。

伴着习习晚风,首先涌现在他脑海里的,居然是一串带着浓浓的讽刺意味的场景。

山坳的哨塔上,戴着金属面具的家伙先给了自己整合奎尔萨平原的大义名分,然后又跟自己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说不定在某天,你会带着军队来银涛城,加入、或者讨伐我。”

面具男王子殿下,他当时的语气很平淡,不带任何情感。

但现在这种情况算什么?不幸言中吗?难道菲斯特真有什么贤者的护佑,指头一掐就能猜到今天的事?这是真实世界,事情即使再离奇,当事人却神奇不到哪去。

大概那个时候,三大势力就有联合起来收拾银涛城的想法了吧?

回忆至此,汤森疑惑,如果菲斯特王子当天就能看到这种状况,那他绝不是不懂政治,可他为什么对自己说那样的话?他把二选一的机会给了还不是心腹属下的自己,让自己有了蛇鼠两端的道义基础……他当王子当傻了?

汤森努力回忆面具男的言行,把那些关于菲斯特的记忆点滴重新组合。最后,他发现这家伙看起来满阳光,但行为里却透着一股阴郁,还是那种带着决然的阴郁…奇怪,难道这家伙也是人格分裂?

就算菲斯特人格分裂,可真要比较起来,他的性情和表现还是比雾霭宫殿的变态败家子顺眼得多。如果没有荆棘玫瑰这层牵绊,汤森无疑会选择帮菲斯特。可偏偏荆棘玫瑰是汤森必须考虑的因素。

汤森在做决定时,绝不以个人好恶为判断标准。

眼下,最符合利益的选择就是随大流,但想到未来还会跟败家子打交道,汤森心里就一阵恶寒。汤森还有些担忧,如果银色海岸被他们灭了,荆棘玫瑰以后的日子也不会好过。至少做买卖的时候,货比三家的条件没有了。

“这才一转眼。”汤森不禁呢喃:“事情就大变样了。”

事情来得太快,汤森有些措手不及,他之前猜到银涛城可能要打一仗,很多人都猜到银涛城要打一仗。可大家预估的叛乱,不是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吗?

“世事难料。”老执事在身后说:“我等凡人,只能追着光亮奔跑。”

“但愿这光亮别把我烤焦了。”汤森满脸的平淡,内心却有点怒。

因为这件事给他带来的最大麻烦还不仅是选边站,在他的计划里,筑城后就要马上吞并整个奎尔萨平原一一老子好不容易得了个大义名分,正准备拿出来收服整个奎尔萨平原,你们就想给银涛城换主人了?!你们吃饱了撑的?延后一年半年的你们会怀孕啊!?

汤森的神情在变,说客们的神态却变得轻松了。

其实两人刚才的急切和焦虑,大部分是伪装出来的。他们的目的,就是要最大程度的震撼汤森,然后夹带这般威势压迫他就范!没听人说吗?他们视之为生意。

“看来,汤森先生已经知道我们的目标了。”老执事轻声说:“汤森先生如何选择昵?”

“选啥?你们三家联合这种事,我肯定插不上话oB。所以你们打你们的,我还得刨坑埋东西呢。”汤森很善解人意的回答:“不过请两位放心,这消息不会从我这走漏的。”

“汤森先生,您似乎还没注意到,您现在需要选择一个立场。”俱乐部管事笑眯眯的说:“这是一场百年难遇的盛事,您居然没兴趣参加吗?”

“参加?你们玩的都是大场面,我这点本钱可赔不起。”汤森沉吟之后说:”我选打酱油。就是站的远远的看热闹。”

“汤森先生,我们就直说了。”老执事异常严肃的使用了尊称:“您大概注意到了,摆在您面前的只有两个选择一一要不就跟我们站在一起,要不就站到我们的对立面去。““你们一直叫我先生,这就是说,你们是把我看成异能师。所以,我也没对两位的言行做限制。”汤森呵呵一笑:“如果你们坚持让我选边站,那不好意思,你们改了称呼先。”

“称呼?”俱乐部管事一愣:“我们对你的称呼有问题吗?”

“当然。”汤森脸上的笑容一收:“你们应该叫我一一奎尔萨王!”

“奎尔萨王?”老执事这才想起,雾霭宫殿内部情报上曾经提到过这个头衔。听说是银色海岸在不久前授予他的,为此菲斯特王子还亲自跑了一趟。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