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伯龙从皇宫里出来以后,便径直前往殿帅府。

高俅是殿帅府的太尉,此人他是最熟悉不过的了,说他是个『奸』贼一点都不为过。《水浒传》里把他写得又『奸』又坏,可这么坏的一个人,在宋朝的“六贼”里还排不上号,可见宋徽宗一朝的坏人有多少。高俅是怎么被皇上看中的呢?是因为他踢得一脚好球。

夏伯龙跟高俅没什么交情,最多是跟着蔡京和他见过几面,至于这个所谓的高太尉每天都做些什么事情,他一概不知。痛恨『奸』臣,是每一个知道历史的人都具备的心里,所以,夏伯龙也不愿意和他往来。但是现在不同,夏伯龙有求于他,就不得不来一次殿帅府,和他套套近乎,借他的势力来杀人。

夏伯龙一路上打听了殿帅府的位置,走了大概一个多小时,这才到了高太尉的府上。

太尉府与蔡京的相府相比,还是稍微逊『色』了一些。不过,把守大门的却是武官,是禁军,在威严和防盗上,估计肯定比蔡京的相府要好出许多。

夏伯龙来到了太尉府的门前,十分礼貌地对守门的士兵说道:“请通报太尉大人,就说夏伯龙前来拜谒!”

守门的士兵见一个穿着官服的人来了,不管他是谁,都会喜笑颜开的相迎。

一个微胖的士兵径直走到了夏伯龙的身前,低头哈腰地说道:“敢问大人可带了门金吗?”

“门金?什么叫门金?”夏伯龙不解地问道。

另外一个瘦个子的士兵便急忙说道:“你这官员好不懂规矩,太尉府岂能是随便进的?太尉大人公务繁忙,你没有一点意思,我们怎么敢去打扰太尉大人?”

夏伯龙听这话便完全明白了,知道两个士兵暗有所指,进太尉府就是要先交钱,搞的跟去景区参观一样。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更何况夏伯龙并非强龙,现在只不过死龙游浅水被虾戏而已。

“龙非池中物,他日一朝冲天,定叫你们这些个狗眼看人低的统统给我刷马桶。”

夏伯龙心中如此的想,却也只能从怀里掏出了一点小钱,一人给了他们一贯钱。

守门的瘦个子士兵在手上掂量掂量了,便说道:“看你也不是有钱的主,算了算了,老子今天好心,就让你进去吧。太尉大人正在后院踢球,你自己进去便是。”

夏伯龙登时有了一种被欺骗的感觉,心中暗骂了这两个士兵一番,便大摇大摆地进了太尉府。

太尉府,确实和蔡京的相府有着极大的不同。相府中的家丁女仆多达上千人,加上府苑占地面积庞大,府中亭阁楼榭应有尽有,进了相府总是让人心情舒畅,就仿佛到了一个古『色』古香的旅游景点一样,而且还不时能遇到各种各样的仆人,对你更是照顾的无微不至。

太尉府却大大的不同,太尉府的面积比不上相府那么大,而且进到太尉府你就可以随处可以看见正在忙活着的士兵。这些士兵都穿着禁军的甲衣,每个士兵都忙活着不同的事情,或在制作陶俑,或在制作木制桌椅,或在制作衣服鞋子,整个一个杂七杂八的大杂烩手工工厂。

这些禁军的士兵随处可见,他们不辞辛劳,竟然给太尉府当起了工匠。

“大宋禁军接近百万人,林冲林师兄不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吗?我当初还在想,这么庞大的禁军数量,京师周围就那么大的地方,他们每天都干什么,养那么多兵干什么?直到今天,我才真正的明白,原来都让当官的叫去当工人使唤了。”夏伯龙看了以后,心中微微地想道。

北宋的军队,确实是历史之最,算是各朝各代里军队数量最多的了。北宋的武装力量主要由禁军、厢军、乡兵、蕃兵构成,此外,还有土军和弓手。禁军是中央军,包括皇帝宿卫军和征战戊守部队,分别隶属三衙,其任务是卫皇宫、守京师、备征战和屯戍边郡、要地。

厢军就是地方军,名为常备军,实是各州府和某些中央机构的杂役兵。 乡兵也称民兵,是按户籍丁壮比例抽选或募集土人组成的地方民众武装,平时不脱离生产,农闲集结训练。 蕃兵是北宋西北部边防军,由陕西、河东与西夏接壤地区的羌人熟户部族军组成,诸部族首领被封军职,率部族军戍守边境。 土军和弓手属地方治安部队,由巡检相县尉统辖,土军为神宗时所设,隶属各地巡检司;原为吏役,轮差民丁充当,后改为雇募民丁,隶属于各地县尉司。

如此庞大的军队构建,搭起了大宋王朝的军事壁垒,不过,外表的强大,并不意味着作战能力强。不然的话,大宋为何老是败给了辽国,后来又经常败给金国。

中国在唐朝以前,严格意义上讲,没有职业军人。士兵就是农民,农民当兵打仗是尽义务。特别是在汉朝、魏晋南北朝的时候,士兵连军装武器都得自备。花木兰替父出军,先要“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因为那时没有职业军人,什么都得自备。

唐朝以后,中国才开始实行正规的募兵制,才开始有职业军人,老百姓可以通过当兵挣工资养家糊口。宋朝虽然也实行募兵制,但宋太祖认为,募兵的目的是为了给老百姓一口饭吃,好让他们不造反,而不是为了抵御外虏。

宋朝哪里闹了灾荒,皇上就派人去哪里募兵,所以有句话叫“竖起招兵旗,自有吃粮人”。那时老百姓当兵的目的是吃上饱饭,并不是为国尽忠。因此宋朝军队人数虽众,但是缺乏战斗力,临阵多败,逃兵很多。因为长官克扣军饷,当了兵还是吃不饱饭。

高俅本是市井无赖出身,他不光脚好使,脑子也好使。在治理禁军的时候,还不忘记抽兵血。他招兵专招那种有一技之长的人,要么会踢球,要么会做手艺活,实在没有什么一技之长,能卖力气扛大包也行。他跟这些士兵说,你们可以不训练,可以不当差,但是要把你们的一技之长发挥出来,会做鞋的做鞋,会制陶的制陶。

高俅把士兵制作的东西卖出去,钱就归自己了。于是整个宋军的军营,八十万禁军就变成了高氏公司的打工仔,而且还不用高太尉支付工资,养兵的钱是国家拨付的。童贯、高俅家用的服务员也全是士兵,有三千多人,他们给枢密使和高太尉从事私人服务,扫厕所、当警卫、采买东西,就干这些事情。

宋朝重文轻武,武将的地位很低,所以一般都说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林冲是八十万禁军教头,这个一点都不假,但是,堂堂八十万禁军的教头为什么会被高俅迫害?其实,林冲并不是八十万禁军的武术总教练。八十万禁军有多少个教头?五千多个。林冲只是五千多个教头的其中之一。后来不是还有洪教头吗?柴进庄上不也养了好多教头?五千多个教头中,都指挥使职位是最高的,也刚正五品。都指挥使下面是指挥使, 然后是都虞侯、虞侯、都教头、教头。教头是从八品下,按照我们今天的话讲,就是连排级干部。

在高氏公司里边,想要凭着自己的才能得到晋升是不可能的。要想晋升,只能靠行贿。所有的官爵都明码标价,指挥使一个价,虞侯另一个价。这就是大宋武官的本质,也是禁军的本质,军队的本质。

夏伯龙左转右转的,终于到了太尉府的后院。后院里有个不小的场地,场地的周围站满了围观的人,时不时还高声呼喊一声“好”。这声好,不言而喻,自然是喊给高俅听的。

太尉府里没有什么规矩,大家都是粗人,粗人和粗人在一起,自然见面没有两句话便开始骂骂咧咧的了。高俅也是个粗人,而且还是个很特别的粗人,特别到粗中有细,细中有精,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机灵劲。

夏伯龙好不容易挤到了人群中,来到了围观者的第一排,映入眼帘的便是一个偌大的球场。场上各自有着两队人,一队人头上系着红巾,一队人的头上系着蓝巾,正在球场上来回穿梭,而他们追逐的就是一个在空中不断起伏的圆球。场地的左端有着一个高高的架子,在架子上挂着一个圆形的小孔,明眼人一看便知,那就是球门了。

“古代就有足球了,不过,这时候的足球和现代的足球还有着太多的不同。”夏伯龙看完场地和足球以后,便在心中暗暗地说道。

古代叫蹴鞠,现代叫足球,两者有着共同点,也有着不同点。共同的是两者都是用脚来踢,不同的是,古代的虽然用脚踢,却不能落地,像踢毽子一样把球踢到高空中,不许落地。然后将球『射』入到那个高高的龙门,龙门就是球门,不过,球门却只有一个,两队踢球的人都争抢着一个球,哪个队里踢进了龙门,就是哪个队获胜一分。现代的足球那就不用说了,是人都明白是怎么的踢法。

夏伯龙扫视了一下球场,看到体形精瘦,却又显得很有精神的四十岁的高俅,他的头上系着一根红巾,穿着短袖和宽松的裤子,正在用脚将球踢入高空,随即他一个空翻便将那球一脚踢了出去,径直朝着龙门飞去。

“咣!”

一声锣响,全场欢呼,所有围观的人,包括夏伯龙在内,都大声叫了一声:“好!”

夏伯龙确实是打心眼里叫好,没有想到四十岁左右的高俅还有这番体力,更没有想到的是,那么小的一个龙门,他一个空翻便将球踢进去了,对他的球技十分赞赏。

赞赏归赞赏,夏伯龙也没有忘记此番来的目的,当即趁着欢呼声落下的时候,便大声喊道:“高太尉!高太尉!……”

高俅一脸的喜悦,用手挥了一下脸上的汗水,忽然听到有人叫他“高太尉”,觉得特别刺耳。因为,在太尉府里,人人都称呼他为“球王”,而非太尉大人或者高太尉之类。所以,他一听到有人这样叫他,便知道有外人来了。他扭过了脸,看见夏伯龙在人群中挥动着手,正朝他不断大喊。

“是他?他来我太尉府干什么?”高俅见到夏伯龙后,心中便起了第一反应。

夏伯龙见高俅看到他了,便又努力地挥了挥手。

高俅举起了双手,将所有的声音都给压了下去,朗声说道:“今天就到此为止,明天你们再出一队人,要是能够战胜我的队伍,我每个人赏给你们十贯钱!”

围观的人本来高兴的脸上,便显现出了一点不悦,毕竟是意犹未尽,想再多看一会儿高俅的球技。但是,他们却又不敢发作,因为高俅说一不二,敢有人顶嘴,立马便拉出去打板子,还要交罚金,美其名曰为不听军令。

围观的也大都是士兵,或者是低微的武官,他们听完高俅的话后,便一哄而散,该干嘛干嘛去了,继续在太尉府里做着服务员。

高俅径直走到了夏伯龙的身边,呵呵笑道:“伯龙啊,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夏伯龙见高俅满头大汉的,便递给了高俅一方手帕,对他笑道:“当然是带着铜臭的钱风了,呵呵。太尉大人好雅致,不仅球技精湛,就连身体也是一流,一点都不亚于我这种年轻人。”

“唉,现在不比以前了,老了,不中用了,十个球只有八个能『射』中了。伯龙,你刚才说钱风?什么钱风?”高俅问道。

夏伯龙呵呵笑道:“自然是可以让太尉大人发一笔小财的风了。”

高俅的眼睛里闪出了一丝贪婪的光芒,一把拉住了夏伯龙的手,哈哈地笑着,一边朝前院的节堂走去,一边说道:“伯龙啊,你难得来我这里一次,这球场不是说话的地方,咱们到节堂里说。”

夏伯龙根本没有回旋的余地,见高俅也不管他答应不答应,便拉着他走了。

到了白虎节堂,高俅爽快地脱去了自己身上已经汗湿的衣服,让一个士兵端来了一盆凉水,然后用湿的『毛』巾擦了擦身体,一点也不避讳夏伯龙。他擦完身体后,觉得神清气爽,当即便穿上了一件宽大而又薄薄的汗衫,端坐在了节堂上的座椅上。

“伯龙,快请坐!你刚才说什么小财?有多少财?”高俅细心地问道。

夏伯龙嘿嘿一笑,说道:“太尉大人,在下昨日大婚,多谢太尉大人亲临光顾,为了聊表寸心,在下特地准备了一万两银票,孝敬给太尉大人。当然,这只是一点小小意思,事成之后,在下自当有丰厚的回报。”

说着,夏伯龙便走到高俅的面前,隔着一张案桌,将秦桧送给他的那一万两银票递给了高俅。

“呵呵,伯龙啊,你这是干什么啊,来就来吧,还送什么礼物啊。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要我帮忙的?你是相爷的女婿,咱们都是自家人,有什么事情,你尽管开口。”高俅话虽如此说,手上却没有一点客气,径直接过了那一张一万两的银票,瞧上了一眼,便将那张银票压在了一本书的下面。

“呵呵,大人真是豪爽,那我就直截了当地说了。大人可曾知道一个叫秦桧的人吗?”夏伯龙开门见山地说道。

高俅道:“秦桧?没印象,也没有听说过。”

夏伯龙心想:“不认识最好,万一认识了,那就不好办了。”

“大人可知道我这一万两银票是从何而来吗?”夏伯龙问道。

高俅摇了摇头。

“大人,这一万两银票便是秦桧给的,他身上像这样的银票还多着呢。在下和秦桧早年有过一点过节,此时我成了相爷的女婿,他便想来巴结我,可是他早年害我的情形历历在目,我无时无刻不想着报仇。只不过,我恨自己一没有财,二没有权,想除去此人又不能,实在是揪心啊。后来我想起了大人,大人贵为殿帅府太尉,手握重兵,所以特来求见太尉。”夏伯龙咬牙切齿地说道。

高俅明白过来了,便问道:“你是想让我帮你除去秦桧?”

夏伯龙当即说道:“大人聪慧,实在是晚辈的楷模。”

“呵!我杀一个人确实很简单,不过却有损我的名声,我又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呢?”高俅『露』出了一脸的阴笑,缓缓地说道。

夏伯龙知道高俅的意思,毕竟人家是个太尉大人,杀一个人完全可以随便派出一个小小的武官就可以解决了,又何须高俅出面呢。

“大人放心,秦桧身上不下十张这样的银票,要是将他人不知鬼不觉的除去了,那他身上的银票就尽归大人所有,从此以后,世上便再也没有秦桧此人了。”夏伯龙道。

高俅呵呵笑道:“区区十万两,又怎么用的着本太尉动手呢?不过,既然他是你的仇人,那本太尉就替你出一口恶气。你将他的住址告诉本太尉,今晚三更,便是那秦桧的末日。”

“多谢太尉大人!在下感激不尽。”夏伯龙拱手说道。

高俅摆了摆手,说道:“区区小事,不足挂齿。你这些日子不在,皇上倒是挺想念你的,只是皇上这些天比较繁忙,没有时间传唤你,所以让我代为传话,让你后天在御书房等候。我昨日见你大婚,所以没有告诉你。今日可巧,你来了,也省的我去找你了。”

“是,太尉大人,在下记住了。太尉大人要是没有什么事情的话,在下就告辞了!”夏伯龙道。

高俅急忙站了起来,来到了夏伯龙的身边,对他说道:“伯龙啊,以后咱们就是自家人了,要常常来我府上游玩,有机会我们一起踢踢球,喝喝酒,聊聊天,岂不美哉?”

夏伯龙道:“是是,在下以后一定常来。那秦桧之事,就一切拜托给大人了。他就住在城南达园巷,进了巷子,左拐第三个门便是。”

高俅呵呵笑道:“放心放心,明天一早,开封府里必然会有一件无头尸案。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