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姨娘“哎呦”的一声惊呼了出来,立即慌张的站起身急忙用帕子去擦身上的水。赵姨娘手忙脚乱像是跳舞一样,而一旁的方贵和故意露出了难过的表情。

“哎呦,你看看我,果然是病入膏肓了,这手都不听使唤了。”方贵和抱歉的说道。

赵姨娘摆了摆手赶忙说道:“不碍事不碍事,我在去给你倒一杯?”

“不必了,我暂时也喝不下去。哎,你说我这病……”方贵和眨了眨眼睛竟然像是要哭出来一样。

“莫要这样说,总是能治好的。咱们还得一起对付宋可人那个小蹄子呢,没了你,我一个人可没本事对付她的。对了,我今儿叫他们家掌柜的把被宋可人赶走的这些人召集起来,我想,不如留着这些人以后对付宋可人,你说如何?”赵姨娘说道。

方贵和并不立即回答,她一面不停的玩弄着被子一面垂着眼睛思考着。赵姨娘有点不安,做生意这档子事儿她毕竟心里没底。

忽然,方贵和开了口。

“也好,他们最了解宋可人在经营上哪儿有漏洞。咱们就趁着方老号被烧这个机会乘胜追击,对了,你去找方家的族人,叫他们这几日不停的去闹。咱们来一出声东击西,打她一个措手不及!”方贵和说道。

赵姨娘立即伸出沾满茶水的手握住了方贵和的手,她激动的说道:“好,我们这一回一定要她好看!”

方贵和微微一笑,眼睛里却闪过了一丝怪异的寒光。

“我这就去找方家的族人。”赵姨娘说着站起了身。

待到赵姨娘出去以后,方贵和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她看了一眼掉在地上摔碎的茶碗,紧接着皱了皱眉头。

若是细细想想,宋可人也算是胆子大的那类人,但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宋可人就怕一样,那就是女红。

做女红简直比种地还要费尽,她宋可人本来也不是什么巧手,外加上过去只有纳鞋底的经验,所以这做起荷包来一定是粗枝大叶。

荷包的主要作用是装些散碎银子以及七七八八的小东西,这荷包一来要小巧二来要美观。宋可人选用了上等的临安丝绸,深绿色的缎面刚好是男人荷包的首选。当然,选择这批绸缎最大的一个理由就是这缎子上已经绣好了连理枝,这让宋可人省了不少的力气。

她可没人家绣娘的那个功底,绣出牡丹跟连理枝能像是真的一样。她也不愿意萧烈一掏出荷包就被人笑死,所以,她就偷了懒。当然,她已经知道自己一定会被冠上懒婆娘的骂名。但凡有两下子绣工的姑娘谁会用人家绣好的面子?谁不是一针一线为自己的相公绣荷包呢?

好吧,懒婆娘就懒婆娘,她认了。

作为一枚懒婆娘,她要想不被人笑话死,那就从另外一个角度出发,比如,构图。

连理枝很长,如何才能够让这个荷包看起来简单大方?将连理枝放在下面而上面全都是留白的样子实在普通,如何才能突破传统创出新意呢?

宋可人不停的用炭笔在缎子上比划着,来来回回三四圈下来,这才发现整批布都快被自己画上圈圈了。

忽然,宋可人灵机一动差一点大笑出来。她决定这样做,连理枝出现在荷包下方实在太平常,不如让连理枝出现在荷包的上方。紧贴着连理枝的纹路做收口的小袋子,这样,整个荷包看上去就十分的别致。

另外,她打算让一面的连理枝在上,一面的连理枝在下,想象一下效果,貌似还不错。有了设计图就等于有了目的地,那咱们说干就干。

首先在布料上选了两只漂亮的连理枝,随后,便用炭笔在布料的背后画出荷包的大致模样,紧接着掩着刚刚画出的线路剪下。宋可人满心盘算,只要将两片缝在一起就大功告成了,可刚刚要缝,宋可人就发现了一个很严峻的问题。

她画的时候忽略了缝在一起的问题,导致画小了,如果按照这个比例缝制,那么连理枝的一半都会被缝起来。

宋可人表示十分郁闷,她没觉得自己有多笨,怎么就做出了这么笨蛋的事儿?无奈之下,宋可人只好重新构图规划一个。

这下次她又裁的有些大了,修修边以后,又发现有些小了。来来回回,捡了四五片后,她方才觉得满意。

这时候宋可人看了那批缎子一眼差一点没笑出来,这缎子一大部分都被剪成了乱七八糟的样子,真真是太浪费了。这要是被人家发现了一定会笑话死,这一批缎子够人家做一件衣裳的,而在她这里一个只出了一个荷包的雏形。

好吧,笨就笨吧,还得继续做荷包不是?

下面的工作就是将两片裁剪好的缎子缝在一起,对于宋可人来说这并不是难事儿。不过难的缎子是一种极为不结实的材料,撕扯两下便会成为一缕一缕的。所以,大多数人都会在里面在附上一层普通的布料。

宋可人正在琢磨要如何将这层布料贴进去,先将布料缝成口袋塞进去好,还是将布料贴在缎子上一起缝制好呢?

想来想去,还是先将缎子的底边缝在一起吧。光这一项工作就废了小半个上午的时间,不过,说来也有意思,别看宋可人手笨却没把手刺破。所以电视剧里那些做惯了针线活的小姐们为什么会把手刺破呢?这还真是个问题。

缝好了底边,便是附上一层薄薄的内衬。这内衬是黑色的,刚好配的那深绿色的外表。一个中午没吃饭,总算才将整个荷包缝好,翻过来以后,只见一条连理枝在上,一条连理枝在下,整合了宋可人的设计。

在就是做最后的工作了,这荷包总要有个封口。宋可人将两条黑色的绳子包在了缎子里,又将缎子细细的缝好,这样一抽绳子荷包就封上了口。

寻来两个小小的玛瑙珠子穿在绳子上,一个漂亮的荷包就做好了。虽然里面的阵脚有些粗糙,不过外表上看着十分顺眼。

宋可人高兴的看着自己DIY的荷包,自己动手还真有成就感。而这时候,她才发现天色已经渐渐变晚,而她的脖子跟腰却像是僵直了一样,疼的要死。

“哎呦……”宋可人一动脖子不禁的叫了出来。果然,她不适合做家庭主妇,同时也证明家庭主妇这个活儿不是人人都能做的。

华灯初上,一盏盏的蜡烛照亮了整个家中。萧家的房子不小,算起来应该比方少文留给宋可人的房子还要大。大归大可惜太空了一些,天一黑下来整个房子里到有一股说不出的凄凉之意。

家中里里外外只有宋可人一个人,她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自然有些害怕。这房子里有没有死过人?这房子里曾经住没住过孤魂野鬼?

老何虽然是管家,但他基本只出现在傍晚时分。家中所有的蜡烛他帮宋可人点燃,紧接着,宋可人在孤灯之下默默的看着自己的倒影。

回想起过去的那些岁月,每当这个时候家中的餐桌前总会聚集四五个人。那时候大肚子的方芳总是忙碌的往自己的嘴里填满各种菜,而周张氏此时的脸上总是多多少少挂着几分抱怨。

过去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如今,她终于品尝到有一种滋味叫孤独。人类都是群居动物,一个人的孤独是难以忍受的。

她不是隐士,也不敢想象那些隐居者的生活。他们会感到寂寞吗?他们会想回到外面的世界吗?她不知道,不过,此刻的她有些怀念那些风花雪月。

是不是跟了萧烈就注定要过这样的日子?

这是她想要的日子吗?她只是想遇见一个可以保护她的人安安稳稳的度过一生,她这样算是人尽可夫吗?

宋可人有些感到害怕了,这是对于未来的惧怕。她觉得自己变了,变得没有过去那样敢爱敢恨。就算喜欢一个人,她会考虑很久并拿不定主意。

正想着,忽然见远处的大门推开了。远远的,看到老何提着一盏灯引着萧烈走了进来。

两人越走越近,一袭白衣的萧烈笑呵呵的走了进来。宋可人站了起来,她的脸上挂着浅浅的笑容,可她自己并不知道,这笑容看上去是多么的勉强。

萧烈似乎很是高兴,一进来就笑着说道:“为了陪你吃饭,我可是推掉了三个饭局啊。怎么,今晚有什么好吃的?饿死我了。”

宋可人微笑着说道:“老何备下的,来,咱们吃饭。”说着,便主动帮萧烈温酒。

这感觉怪怪的,因为她像是他的妻一样。可天知道,她不想这样做。她想要保持自己独立的人格,而不是给做一个每天在家等相公吃饭的女人。

老何在一旁端菜,这时,萧烈看到了桌子上摆放的荷包。他立即高兴的拿了起来,高兴的放在蜡烛下看了看。

“哎呦,做的不错嘛!”萧烈笑着说道。

宋可人的脸微微一红,不禁的就像上前夺过来。

“这可不是给你的。”宋可人红着脸说道。

而萧烈则大大咧咧的将它塞进了袖子里,他笑着说道:“不管是不是给我的,往后就是我的了。”

“我还没仔细检查看看有没有纰漏的地方呢!”宋可人笑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