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当中,气候总是变幻无常,经常大白天还仿佛炎炎夏日,而到了夜晚,却冷的透骨,尤其覆盖着大量灌木山林的山岭之巅,那夜色凄迷,恍如凉水一般,走入山林,再被呼啸如狼嚎的山风迎头一吹,就是穿着厚实无比的皮毛衣服,都让人感觉犹如一盆冷水迎头浇下,冷的浑身哆嗦。

仙境一样的幽谷,依旧那样的清冷,尤其到了晚上,山里面万籁俱静,只有风声狼嚎,而小小的竹屋当中,点点灯火,更加衬托的这里幽冷寂寞。

依旧是满天残星的时候,竹屋当中,一盏煤油灯屋子里燃烧了黄豆大的一点灯火,照亮了周围三尺,艾格盘坐在一张厚实的羊毛毯上,盘腿而坐,眼睛似闭非闭,缓缓的在呼吸吐纳。

这是林曦传授给他的练气之术,几乎每天艾格都打坐从半夜到近乎天明,几乎替代了睡眠,这种练法,使得他每天都保持着修为精进,心灵一片寂静。

呼,一丝风吹草动,一丝凉风从窗户飞入房间,吹的灯火猛烈跳动起来,艾格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一睁眼,眼中射出一股刺眼的精光,他嘴唇一摄,一道气流喷出,嗤啦的一声,两股气流碰撞,房间一响,油灯里“啪”的一声爆起了一朵灯花,光芒一阵颤抖。

“打坐完了,该开始练功了。”

艾格吐出一口气之后,从那毯子上慢慢站起身子来,他弯腰扭胯,身体一动,关节骨骼顿时发出一阵噼里啪啦的爆响,无比响亮,宛如体内点燃了一串炮仗似地。

稍微活动了一下手脚,艾格看煤油灯当中煤油几乎烧尽,就往里面添加了一些,顿时光芒照亮,房间里面明亮了很多,灯火一阵通亮,照耀的房间墙壁上一副画卷清晰映入眼眶,这是一副古色古香的中国画,上面用毛笔画了一个持剑道人的背影,看不清长相,只有背影,但是这画画的人,笔力实在是非凡,一股股铮铮剑意,透过画卷,展现出来,就是普通人一看,都会感觉到一股锋利的感觉,而艾格一看,更感觉有所收获。

“只是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师傅把他画出来,要我每天跪拜,究竟是做什么?”

这幅画是林曦画的,上面的道人,按照林曦来说,就是“祖师爷”,既然学习内家拳,就必须拜“祖师爷”,每天修炼之前,都要对着这副画卷三跪九叩。

这究竟有什么用林曦也没说,但是却要求艾格每天必须跪拜,如果一天不跪拜,上去就是一顿胖揍,别看艾格已经是人高马大,壮实的能一个人打翻一百个壮汉,但是在林曦手中,却是一根手指头都挡不住,因而他老老实实的每天跪拜,日积月累,一年多下来,也已经养成习惯。

跪在地上,朝着“祖师爷“画像虔诚的三跪九叩,当完成之后,只感觉内心一片空灵,心思更加纯洁,仿佛在这“祖师爷”画像当中,得到了什么,让艾格再不敢有一丝亵渎,他每天都准时准刻,虔诚叩首。

跪拜完了,艾格走出房间,来到竹屋后面的一个小小茅草屋当中,扒开一些烧过的泥土,只见当中埋了一个硕大的泥球,大约有篮球大小,艾格一摸,还十分烫手,不由嘿嘿一笑,扒拉出来,手指一曲一弹,啪的一声,泥球就裂开了,里面一个由树叶包裹的事物出现,一股股浓郁的香味溢出。

“嘿嘿,这叫花鸡烧的正好,又焦又嫩,个大肉肥,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油,再配上一点烈酒,当真是天堂一样的美味。”

凡尔纳丝现在已经不再这里,她留在了金刀王所在的马贼团当中,自从服用了一滴林曦的鲜血之后,凡尔纳丝明显发现,已经损坏了的魔法根基真的有可能治愈之后,顿时就不再满足之前这种生活,她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女人,或者说是复国心极其旺盛的人,自从她青梅竹马的阿德尔死去,她在这世界上最后的牵挂就是艾格与阿斯拉王国复国了。

金刀王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林曦打败,成为林曦的奴隶,这让马贼团当真的人既是惊讶,也是认同,草原当中,没有那些所谓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里的人性格如狼,只跟随强者,林曦将金刀王打败,只能说明林曦比金刀王还要强大,跟随一个顶级强者,这些马贼不但不反对,反而无比激动。

当然林曦不可能真的要了这些马贼当手下,她有不需要争霸天下,何须这些手下,但是艾格需要,凡尔纳丝需要啊,因而在艾格一番求情之下,这些马贼,毫无任何阻碍的成为了未来阿斯拉王国复国的根本,被凡尔纳丝强加训练,不停扩张,力求让这马贼团成为一只精悍的正规军。

这是一个需要时间的活儿,艾格还需要学习本领,所以全部拜托了凡尔纳丝,凡尔纳丝也是能力极强的人,她不但答应了,而且还做了保证,同时与神圣联盟的圣安东尼奥进行了一系列的商谈,具体的结果艾格不清楚,但是能够肯定的一点就是,阿斯拉复国有望。

大口的咀嚼鸡肉,鲜嫩肥美的叫花鸡,可不是一般的鸡,而是哀陨山脉当中,一种特产的小型魔兽,叫做“飞天火鸡”,它在外型上虽然是一只鸡,但是不但能够飞行,而且还能喷火,最可恶的是,这种鸡每次出现,都是几十上百只的一起出现,那齐刷刷喷出的熊熊火焰,就是那些皮坚肉厚的大型魔兽都头疼不已,因而想要吃到这种鸡的肉,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飞天火鸡的肉的确鲜美啊,可惜捕捉起来太难,这种魔兽每次出动都是一大群,想要抓其中一只,除非落单,不然真是没办法,哎,难怪这种飞天火鸡的肉,被称之为黄金鸡肉,的确这样一只鸡的价格几乎等同于同样重量的金币了。”

山中只剩下了林曦与艾格两人,林曦随着修为不但提升,加上吞服了生命甘露,对于食物的需求越来越少,每天几乎只是吃一些水果,甚至水果都不吃,只喝一点水,完全成了不食人间烟火的典型,而她不需要吃饭,艾格可还需要,加上这是大山当中,运输不便,加上没了凡尔纳丝,艾格只能自力更生,在每天练拳之余,还有想方设法抓捕猎物,填饱肚子,好在他现在拳法有成,如果只是填饱肚子还真不能什么难事。

飞天火鸡肉质鲜美,富含极高的能量,同时骨头当中也具有美味至极的骨髓,加上此时艾格功夫精进,牙口极好,食欲旺盛,就是骨头都碾碎吃了下去,当真是“吃肉不吐骨头”,吃光鸡肉,喝下几口烈酒,艾格顿时感觉额头冒汗,身体发烫,浑身有劲。

“好,开始练拳吧。”

吃完歇息了片刻,感觉已经消化了差不多,他慢慢的收拾了一下,换上一身练功的劲装,四肢挂上沉重的铅块,而身上也套上一个装满铅块的负重背心,然后提升一口大刀,他一步一个脚印,朝着山上走去。

值得一说的是,艾格手中的大刀,长达五尺,金光闪闪,样式古朴,重达百斤,俨然就是金刀王手中的那一口上古神兵利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