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墨,你真的要嫁过去吗?”真是身边的损友处处二,还在那里揭伤疤。

“天天~”每当墨水用很甜的声音叫他的时候,他知道自己肯定哪里得罪他了。如果这是在家里的话,他肯定立刻跪下求饶了。可这客栈…他顿时坐立不安了。

“墨墨,我错了。”由于声音拖长了,最后一个字又破音又尖音。

“天天,你怎么就去当了太监呢,你家九代单传的,你这么做,对得起你死去的爹娘嘛~”墨水再一抬头,脸上已经是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了,一只手死死握住悟天的手,防止他逃跑。

周围几桌人明显听到了这句撕心裂肺的怒骂声,不由的多看了几眼悟天,尤其是在男人的下半部分,然后小声的在那里指指点点。有鄙视的,有可惜的,有同情的,有理解的?……

“墨墨,我错了。”悟天在这大庭广众之下被人这么看,还是看…,还是头一回,脸上有些挂不住了。

墨水没有理会他,先用他的衣袖抹去鼻涕眼泪。悟天心想:不过一件新衣服,一件蚕丝上衣,值了。

“我才不嫁呢。”紧紧握住小拳头。墨水很坚决的表明。本小姐还没有好好挥霍青春呢,怎么可能就嫁了呢。

开玩笑的,何家要什么有什么的,没有必要嫁到叶家去。这不就是等于昭告天下,何叶俩家野心勃勃,想要搞垄断。这一不小心的,就会招来杀生之祸。

当时叶流风不过八岁孩童,当然不会想到这么危险的事情,估计现在的叶流风都不一定认识何墨水吧。

“为什么?虽说叶少爷有双妖瞳,但是叶家的产业可是很大的,多少姑娘相当这个少夫人呢?”

“因为…我喜欢侠客,不喜欢商人。”

某人真的睁着眼睛说瞎话,明明特别喜欢钱这玩意,曾经说过:“大侠,就是个屁,费心费力的救一个人,要是有钱人的话,钱一砸下去,不知道能救多少人呢。”

太丢人了,堂堂城主之女会说出这样拜金的话,敢问一句,你家很缺钱吗?

答案当然是:不缺钱,而且是有钱银那一种。

白桦城虽不比京城,但是江南首屈一指的经济中心。 而作为一城之主的何家,自家的产业也是遍布全国的。所以某女真真是个富二代。

“哦,那墨墨有喜欢的人吗?谁这么荣幸能得到你的青睐呢?”悟天看墨水不再捉弄他了,胆又回来了。

这是正常的,在这个时代几乎每家姑娘都有一个心目中的大侠客。比如眼前这一位,偷王之王,人称‘黑猫’的悟天,捕获多少少女心,他的传说几乎是每家小姐的八卦热点。

当初见到他时,真的是一番狗血。以为是美人救英雄,在疗伤过程中,日久生情,从此你是风儿,我是沙。可不曾想到,墨水只是脑抽了下,想尝试一下自己脑中的yy,心血热潮的救下了半死在路边的悟天。最后居然是自己的小侄子。

不过见年龄相仿,一人十五,一人十八,俩人便墨墨,天天相称。在旁人看来,无外乎是姐弟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