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出一个办法。鲁迅的《故乡》里的闰土同学“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一拉,把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他效仿此计,用蚊帐作为罩住鸟雀的竹匾,将自己作为引诱鸟雀的秕谷,等蚊子飞进来的时候,它就只能像被闰土从竹匾中轻松掏出的死到临头的鸟雀一样,任他宰割了。

这是一个万无一失的办法。多年来让他打死的蚊子,至少百分之九十五是在蚊帐里被缴获的。他的蚊帐,在经历了四年大学后,如今已黑白相间,泾渭分明。白色是蚊帐的底色,黑色是被打死的蚊子遗留下的血迹——其实是他的血,被蚊子吸进了自己的体内。其中蚊帐的个别的网眼里,还夹杂着蚊子尸体的残骸,其状惨不忍睹,足见他与蚊子战斗的血雨腥风史。

蚊帐虽是保护人类不受蚊虫叮咬的屏障,于他却不起作用。他的肉香能吸引蚊子不辞劳苦成群结队滚滚而来,它们先是依附在蚊帐上,因为尚未开餐,腹内空空,身材瘦小枯干,所以只需缩起手脚,收拢翅膀,用力一钻,就可与他同处一室,开怀畅饮。等喝了他的血,被他发现后,便想跑也跑不了了,此时它们体内充盈着仍保留着他的体温的血,肚子鼓胀,身壮如牛,细小的蚊帐眼儿已不足以容纳它们自由出入的,它们没有崂山道士穿墙而过的本事,只好坐以待毙。

他在这个时候是毫不留情的,必将奋力拍击,将它们粉身碎骨,好几次半夜里都把别人拍醒了,他们知道他跟蚊子有深仇大恨,也不说什么,任他拍去。那时有个同学编了一个段子,叫《血溅408》(408是他所在的宿舍房间号),讲的就是他和蚊子挑灯夜战的典故。

他去找蚊帐,翻遍所有可能放置的地方,还是没有找到,急得他额头渗出了汗。

一定是她给收起来了。他和她第一次争吵就是因为她收拾了他的东西,他没有及时找到而跟她翻了脸。

“我放桌上的那本书呢?”他问。

“别问我,谁让你自己不收好的。”她说。

“就放桌上了,家里就咱俩人,你要没动,那鬼拿了呀。”

“让我扔了。”

“扔了?你凭什么扔我书?!”

“你到处乱放,屋里还不够乱呀。”

“那你就扔呀!整个一秦始皇,焚书坑儒,哪天你也把我埋了!”

“我看快了,你要再把东西四处乱放,我就挖个坑把你埋了。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东西别逮哪儿扔哪儿,这家还有个家样吗,比猪窝都乱。”

“这里要是猪窝,那你是什么,老母猪?”

“说你是好吃懒做的大公猪都抬举你!”

“小市民才把家收拾得跟狗舔的似的!”他引用了某部电影中的一句话。

“对,你媳妇就小市民了,看不惯你把我休了,找个大家闺秀。”

“你说这话有意思吗!我要真找一个你还不得自杀去。”

“说到你心坎里了吧,早就这么打算了吧,有了下家你别不好意思说,我不缠着你,绝不拦着你去寻找幸福。”

“好姑娘遍地皆是,找个比你好的如拾芥耳。”

“你敢找!我哪点儿不好了!你说这话对得起我吗!”

“你随便扔我东西,那本书我买来看了还没一半呢!”

“给你!给你破书!你下次要再随手乱放,我就真扔了。”她从书柜里抽出书。

他接过书,没说什么,翻到其中一页看了起来。

“你是不是讨厌我了。”她夺过书问。

“没有。给我书。”

“那你说要找个比我好的。是不是外面已经有人了?”

“我天天和你在一块,有没有人你还不知道。”

“你嫌我小市民了。你说我把屋里收拾得利落点儿不好吗。”

“好!我那是气话。你是最好的,找你这么个媳妇我挺知足的。”

“真的?”

“真的!把书给我吧。”

“我们说好永远不吵架的,但今天因为一本书你就跟我嚷嚷。”

“下回不了,快把书给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