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第一个月的工资发下来,并不是公司承诺的数目,少了几百块钱。

余胜利找到负责薪资的人,追问究竟。那人说,这几百块钱是扣除了所得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余胜利又分别问了这些事项的具体情况,当得知缴纳了医疗保险便可报销医药费的时候,说道:赶明儿我一定找点儿病,不能白交每月这一百多块钱。那人说,医药费两千块钱以上才给报。余胜利狠狠地说:那我就得场大病!

又到了月初发办公用品的时候,公司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主张上个月发的还没用完就不领了,但是全公司除了出差在外地的,没人不领。余胜利知道他们中肯定有人和自己一样,把这些东西拿回了家,还有一部分人给自己孩子用了。听说有两个人的孩子在一个班上学,之前并不知道,后来孩子A的笔找不到了,见孩子B正用着一根和自己的一模一样的笔,就说孩子B偷东西,孩子B一口咬定笔是自己的,他只对孩子A的书包打过主意,才不稀罕他的笔。孩子A说笔上有记号,上面印着他爸公司的名字。孩子B说我爸也在那里上班,每月都拿回家好多笔,还说等我上初中后就拿个计算器回来。于是老师找来双方家长鉴定,让他们出示工作证。没等出示证件,两个大人领着孩子一见面,便握手言和:“嗨,是你儿子呀!一支笔,不至于,反正都是公司的,谁用都是用!”

这天同时发下来的还有总经理的一份公文,说最近公司网络速度下降,希望各部门员工不要再利用上班时间下载MP3、电影和玩网络游戏,以免过多占用网络资源。余胜利被吓了一跳,以为是专门警告自己的,因为公文里提到的那三样他都涉及。

自打买了MP3,余胜利由当初的购买动机只是想听点动静儿,已升级为音乐发烧友,只要电脑一开机,必然挂在音乐网站上下歌。现在电脑里已经存了上千首歌曲,有时候他还将好听的音乐刻成光盘卖给盗版小贩,市面上流传的不少盗版碟的母版都起源于余胜利这里。他曾想过搞一个副业,但因为该活动的性质破坏了社会主义正常经济建设,便告吹了。当近一年港台大陆发行的专辑歌曲都下载完毕后,他觉得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再下点儿电影,去电影院看《哈里波特》要六十块一张门票呢。下载电影的同时,如果手头没活儿,就玩《传奇》,玩到忘情之时,经常把公司当成网吧,脚不自觉地抬到桌子上,还随地吐痰。有一次玩到下班时间,余胜利想下线回家,恰巧经理路过,他居然对经理说:“老板,几点了,结账。”后来想到,这是在公司,不需要给钱,从此便再没去过网吧。

余胜利认为,把这些该干的事情在公司干了,回家就不用再麻烦了。但现在麻烦来了,被总经理察觉到了,可是整个公司网络容量那么大,一个人即使再占用,也不会影响多少速度,由此可见,这种事情并不是一个两个人在干,当一群人都在下载的时候,网速当然慢了。

余胜利对总经理的发文置若罔闻,仍我行我素滥用网络资源。他想,如果大家都不干了,就我一个用,网速几乎不受影响,公司察觉不到;如果大家仍还在使用,即使总经理发火,也无济于事,法不责众。所以,他继续下载上次才下了一半的《哈里波特2》。来公司不久,他的电脑知识已大有长进,特别是在网络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