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披风披上,我问夜叉姬:“怎么样,我帅吗?”    夜叉姬摇摇欲坠,却还是笑着回答我:“就像天照大神一样英俊。”    我笑着扶住她,拿出一小瓶圣水让她饮下。圣瓶净化的圣水虽然不能拯救黑骑士雅达,但是治疗一般的不死族伤害绝对是灵药。况且,夜叉姬在刚一被咬,就用口中的小刀喷射伤了那个小吸血鬼,灌入她体内的不死族毒素并不多。喝下圣水后,夜叉姬面色好了许多。虽然看起来还有点虚弱,但是身体不再微微的颤抖。    我问道:“伤亡情况怎么样?”    “三人受伤,没有人死亡。”    这时马蹄声跑步声从远方快速接近,我挥手让所有隐奴退下。在他们消失在黑暗中后,一队巡逻兵举着汽灯出现在我眼前,将我围在当中。    领头的人身披重铠,马也披着甲胄。    我以前觉得骑士这样很威风,全身的铠甲反射着光芒,战锤,骑士剑,投枪悬挂在披着甲胄的高头大马身上,就像是移动的堡垒。    当这样的骑士策马在石板路上飞奔时,马蹄铁摩擦着地面,不时有火星闪烁。那种气魄,令任何人看了心头都要升起敬畏之心。    哇,那就是骑士!!!    少年的羡慕,少女的梦幻。    可是以现在的我看来,骑士的这种行为,愚蠢无比。    城市中不是战场,不需要冲锋时最大的冲击力杀伤力,要的是快速的反应,灵活的行动。靠这样的骑士别说逮住强大的吸血鬼,就是那些隐奴也能利用黑暗利用城市中的地形在他们面前悄然逃走。雅达说的没错,大多数骑士都是追求战场上的杀伤力,而忽视了这世界的争斗并不是只有两军交锋的战阵。    这名骑士拉下护面,露出了一张严肃的面孔:“你是谁?这里发生了什么?”说话口气很不客气,骑士的信条中有骑士需要谦虚,但是就我见到过的骑士,哪怕是见习骑士,面对普通人的时候他们的心底是看不起普通人的。    骄傲,也是骑士的信条。    我有时候在想,所谓的骑士信条是那个坏心眼的家伙发明的,很多东西都是自相矛盾的。为什么千年来,这些骑士就不去思考骑士信条究竟是否正确,而就这样世代传承下来呢?    夜叉姬厉声道:“这位是赤龙城堡的安吉先生,阿方索伯爵夫人的未婚夫。骑士,你怎么能如此无礼的对待贵族。下马,完成你的礼节,”    这女人太会察言观色了,我不用说话她就知道该做什么,有这样的一个贴身女奴实在好用。我下次干脆向晓月姬黑岛一夫正式把她们一族要过来,作为只属于我的奴仆算了,要将她还会去,我有点舍不得。    骑士并未下马,而是上下打量着我:“你就是安吉,特伦的安吉?”    “特伦好像并没有第二个安吉。”我很讨厌这样抬眼向上看人说话。“骑士,报上你的名来。”    骑士声音就如冰窟中传出来般冰冷:“我是迪诺治安卫队下属的骑士,巡查队长雷德。被你杀掉的骑士道格拉斯,是我重要的部下,也是我最好的朋友。”不过他的话,解释了他为何会用这样的口气和我说话。    迪诺城怎么说也是常住人口多达数百万的超级都市,可是怎么我就这么巧白天杀了的人,晚上就能遇到他的朋友。    难道我真的被什么人诅咒了,所以这么倒霉。不过想到这里我咧嘴大笑,也许不是我被诅咒了,而是迪诺的骑士们诅咒了,所以才会遇到我。”    我的笑在雷德骑士眼中大概是明确的挑衅。他猛地拉马,马匹在我面前人立而起,马蹄落下,碎石溅起。马蹄落下的位置,离我的脚大概也就一两寸的距离。“如果我不是公务在身,现在我就斩了你。”    “在那之前我就会砍了你的头。”夜叉姬长剑出鞘指向雷德。    我则是淡然一笑,永远都是自信满满,对自己的武力坚信不疑。骑士这种东西,有雅达这样了不起的人,但是大多数都是迪诺城这些愚蠢的骑士。    “雷德骑士,如果你能够打败我的女仆,也许我会有兴趣让你彼作为我人生中的纪念品。不过现在,我们还是来谈共事比较好。我受邀组建追捕吸血鬼的行动队,今晚我们伏击两个吸血鬼,不过没想到有一个高级吸血鬼跑了出来袭击了我们,把我们抓的吸血鬼杀死灭口。这栋房子里面的是吸血鬼的奴隶,我杀了几个,剩下的你们治安军来处理吧。”    可是剩下的吸血鬼奴隶并不想被我们抓到,火焰迅速将房屋吞噬,他们举火自焚了。    在雷德怒目下,我大摇大摆的带着夜叉姬离开,他最终没有敢阻拦我。    回到赤龙城堡我的房间,推门时我愣住了。白衣就如极地的冰雪,白发就像是冬夜的冰霜。赤足的色泽,竟然比白色的长裙更加白皙。虽然只是背影,但是我相信这个世界只有她一人,站在那里,连空气都变得冷漠肃杀。    名义上是我的女仆,实际上根本无视我的生命我的命令让人无法捉摸活了不知道多少岁月的古怪女人,白玄女。    当时我在和米勒爵士血拼之后,筋疲力尽随时会死,她却扔下我这主人说了一声有事情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但是见到她的背影,我却无话可说了。这个站在那里,宛如一座美丽的物品,这世界的任何波澜都不过是她眼前的尘埃。这样的人,拿她能有什么办法呢?    我最终苦笑一声:“好久不见。”    回过身白玄女道:“时间的长短,只在你的感觉。你每一次呼吸,都会有千百生命在你体内诞生死亡。对他们来说,一念就是永恒。而当你超越生死,超越时空,和星球的意志融合后,那么我们分别的这段时间,只是微不足道的存在。我的主人,我们又见面了。”    “不要说这些空话了,你简直像个哲学家,我没有告诉你,我最讨厌哲学家吗?”    “你最讨厌的东西似乎是随着你的心情而改变的。”白玄女还是真诚的刻薄,说话总要戳人的痛处。    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白玄女难的露出满意的表情。“很好,我的主人,你进步很快。能将布拉姆斯之血和内气结合起来,你的内气运用比我想的进步要快很多。不过你过多使用不死族的魔力。不死族的魔力初期会让你觉得可以迅速强大,但是随着时间,就会停滞不前。过多依靠不死族的魔力,只会影响你的成长。”    我不悦的说道:“我现在仇人遍地,骑士们都想杀我。不死族的魔力可以让我的力量成倍增长,现在我来不及想未来,只能看现在。”    白玄女难得的点头同意了我的说法:“不错,主人你现在依然柔弱,还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能多一点能力也会大大加强生存机会。”白玄女扔给我一样东西,我接过一看,是掉落在乌蒙山熔岩中的宝剑狂暴雷霆。    “这柄剑很适合目前你用,我就顺手为你拿回来了。”    “你居然会为我考虑,我感动的要掉眼泪了。”    我的讽刺毫无效果,白玄女走到我身边,看了看我脖子上被那个小吸血鬼咬了的伤口。伤口已经结疤,快要痊愈。    我埋怨道:“今晚被一个小鬼咬了,吸血鬼除了吸血,战斗中也爱咬人,简直就是一群丧家犬。”    “吸血鬼的血牙中空,在咬住物体时会从牙齿中喷出强烈的毒素。而且他们下颌有力,连钢条都能咬穿,用牙咬是他们习惯的作战方法。长老级别的吸血鬼,甚至可以将毒素雾化喷出,制造大面积的瘟疫。不过你体内有布拉姆斯的血带来的魔力,吸血鬼的血牙毒素对你没有伤害,反而会加强你不死族的力量。咬你的吸血鬼等级很高,这样的话,你应该可以使用吸血鬼的能力。”    我一听大喜:“我能像今晚那个小吸血鬼那样,变成蝙蝠飞走吗?”在空中瞬间化为一群蝙蝠,消失在黑暗中,这一招,真的很酷很有型。    “化身术?你现在使用应该有些困难。”白玄女想了想道:“而且化身术复原身体时,完全依靠不死族的魔力,如果使用这种法术,你需要成为彻底的不死族。主人,你要放弃阳光的话,我可以教你这种法术。”    “那还是算了。”我虽然觉得化为一群蝙蝠比较酷,但是要用今后只能生活在黑暗中来换,我是不干的。    “况且吸血鬼的化身术,并不是多好的变形术。化身为蝙蝠后,就没有了防御能力。要是被击中,一个小孩也能用弹弓杀死,太危险了。”看来我认为很酷的法术,在白玄女看来,根本是无用招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