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婚事(1/3)

秦雪现在天天忙的两脚不着地的,现在这么穷的日子,她只想着赚钱赚钱赚钱。只要能数钱数到手抽筋她就满足了,那些风花雪月儿女情长的事情不适合这个阶段干。她现在才十七嘛,过几年再谈也不迟,还有多的时间去谈恋爱。但是现在这个关键时刻,如果商机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再想找也找不回来。

何况这村子的村夫蠢汉,真的还入不了她的法眼。

“妈跟你说个事儿。”张春华压低了声音凑了过来一脸的笑,笑的秦雪心里发怵。

“你觉得小许怎么样?”

她妈连“小许”都叫上了,这得是多中意。

“你说许绍兵?”秦雪连忙摇头:“不好不好,妈你怎么能动这个心思,我还小呢。”

“还小?”张春华有点生气了。这村子里跟她年纪差不多的女孩都订了亲了,等到了二十岁就都要结婚了。只有她还没个正主,叫她这个做妈的能不着急吗?

“过了年你就十八了,虚岁也二十了,还小呢?”

秦雪一听,她妈怎么能这么拔高她的年龄,她自认为还是青春少女呢。

“二十也不大呀。”她反驳。

张春华急了:“小许有什么不好。他每天都来买你的东西,这么照顾你的生意,人也老实,多好的孩子。他妈也跟我透露了,那孩子只是害羞,不敢跟你说,其实挺喜欢你的。”

秦雪听着头疼,原来两家的妈都对上话了。

“可是我不喜欢他呀。光他喜欢我有什么用?感情不是要讲究两情相悦的吗?”

张春华叹了一口气:“你怎么就不明白?要是以前你还有个讲究的余地,自打你为张俊跳河那事出了以后,敢来提亲的压根没有。许家既然有这个意思,人家孩子人也不错,照我的意思,不如就趁着这个机会,把你的婚事定下来,让你妈我也好放心。”

秦雪无奈的坐在板凳上,着实的无语。这个时代的妈都这样吗?把女儿当破铜烂铁,只要有人要就行了?只要有人要就要往外送吗?

张春华看她皱着眉头不说话,又要劝,可是却被女儿一口拒绝。

“妈,你要是那么想嫁,不如你考虑一下。”

张春华一听,气的差点冒烟了:“你这浑话,你妈我多大年纪了,还提这个事儿?……”

眼瞅着她妈又要巴拉巴拉的一堆劝说,秦雪头疼。她很了解她这个妈,别的不行,就是耐心最好。她认准了一件事,能在旁边跟唐僧一样叨叨叨,就像一群小蜜蜂围着耳朵转似的。

她看

她妈的眼神,她觉得她妈今天就是下了这样的决心。

“妈,你瞧,有人过来了,我要做生意了。你说的事儿我会好好考虑的,等我考虑好就立马给你回复。”

瞧着她松口,张春华一喜,既然阿雪说考虑,那就是有几分意思了。眼瞅着她最大的心结能够解开,那真是天大的喜事。

村民来买东西了,秦雪急忙去招呼。

张春华拎着篮子离开,临走前还不放心,回头对她招手:“阿雪,你一定要好好考虑啊!”

“知道了知道啦!”秦雪无奈的应声。

等老妈走远了,顾客也应付完了,秦雪这才安静的坐下来,皱着眉头想那件事。

许绍兵?要文化没文化,要见识没见识,要长相没长相。难道她一辈子就做个铁匠婆?她眼眸一转,绝对不行!她原先是个眼界多高的人,一般人根本入不了她的眼。

上辈子,年轻的时候的确遇到了一个特别合适的人。那个人是金融届的精英,对她特别好,但当时两个人年纪轻都好强,工作也都很忙一度聚少离多。她那时刚进集团公司,正好遇到一个机会可以调到美国去锻炼三年回来可以坐上更高的职位,她为了这份工作,主动申请去了美国。

那个人知道以后非常失望,而当时他家中也在不断的催促他结婚生子,他努力挽留她,但是他的求婚也没能留住她。她本以为三年之后一切如从前一般,只是等三年回来,她兴高采烈的约他相见时,才知道他的儿子都已经出世了。

他曾经对她说,她的确是他此生的挚爱。但是她心中最大的始终只有工作,而不是他。他需要一个女人,更需要一个妻子,而不是一个整日只知道工作不关心丈夫和家庭的机器人。

当时她很气愤。但是若干年后,她才明白他其实是对的。以前她总是将工作凌驾于一切之上,多年后,她才知道,感情的地位并不应该比工作低。倘若她放弃了,她就要承担失去那份真爱的一切后果。但是感情过去了就是过去了,即便后悔,也已经迟了。

她妈的话,也让她开始反思,这辈子她肯定得结婚的。啥样的人能入她的眼呢?

她支着下巴发呆,一个人的样子渐渐浮现在她的脑海里。

那个人,英俊高大,文质彬彬,站在那里时仿佛一株劲松一棵白杨。他笑起来的时候如春风拂面,露出两排贝壳一般的洁白牙齿。

那个人,是一个很让人心动的男人。

想起这个人,女孩的嘴角不由自主的微微翘起,双眼如同星星

一般闪亮。

“秦雪!”一个低沉而悦耳的男声在耳旁响起。

秦雪一呆,蓦地瞪大了眼睛,那张英俊斯文的脸出现在她的眼前。

“陈……陈昊?”她揉揉眼睛,不是做梦吧?她刚刚想起他,他就出现了,这是谁施了魔法吗?

“发什么呆?”男人嘴角弯起,带着几分戏谑。

他今天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外套,里头是一件雪白的格子衬衫,下面一条黑色的裤子,铮亮的皮鞋。

他推着一辆二八的自行车,车后座上绑着一个小箱子。

“你怎么来了?”秦雪又惊又喜。

“我们医院的医疗队下乡义诊,每个村子里派了几个人出来,我就到这儿来了。我经过这儿就看到你了。”他的眼眸定定的看着女孩,声音低沉的问:“你最近好吗?”

秦雪点点头,好奇的问:“你们要呆几天?”

“今天过来,会在老乡家里住几天。白天在你们村的稻场上义诊。”

“哦。”四目相对,秦雪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突然来了,她心里竟有一丝不一样的感觉。总觉得这么两个人对着,有那么一点点尴尬,可是又有那么一点点欢喜,而胸腔中的那颗心脏跳的节奏也跟平常不同。

“对了,我给你带了一样东西。”他转身从后座的小箱子里拿出一样东西。

当那东西递到秦雪的眼前时,秦雪细细的打量着,这是一支英雄牌的铱金钢笔,尖尖的钢笔头看起来品质很好。这种钢笔她小时候还用过呢。

秦雪诧异:“给我?”

陈昊点头:“你做生意不是要记账吗?这个挺好用的。这里有一瓶蓝色墨水。”他又从箱子里翻出墨水给她。

秦雪心里挺开心的,嘴里却说:“无功不受禄啊,我怎么能接受你这么贵重的东西?”她记账用的是铅笔。这种钢笔在这个年代是知识分子专用的,现在以她小村姑的身份还真有点高攀了。

“上次你请我吃饭了,忘记了?礼尚往来。”陈昊微微一笑。

秦雪正准备说些什么,只听到村口几辆自行车铃声响起。

其中一个骑车的女生望着这边叫道:“陈昊!你怎么跑的这么快!等等我呀!”

秦雪抬头一看,认出那个女的就是上次在医院门口跟陈昊谈笑风生的女护士,顿时脸色一暗。

她嘟起嘴,迅速将钢笔和墨水塞回男人的手里,挑眉说:“这东西太贵重,我受不起!”

陈昊一怔,握了握手里的钢笔,眉头微微蹙起,这丫头变脸还真够快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