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之后,丹洛渐渐凉爽下来。

白日倒还不显,晚上太阳落山之后,那一阵阵的秋风吹得人舒服极了。

丹洛的秋季并不长,等到银杏都黄了之后,便是一年之中最好的时节。

秋日麦穗黄,每一年的这个时候,就意味着新的丰收便要到来。

天气日日转凉,吃汤面的人也多起来,杨中元面铺子里面的每一碗面如以前一样,无论是汤头还是面条,再到配面的小菜,这个年轻的小老板每每都是认真端上,从来不曾马虎而为。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铺子里的生意是一日好过一日。

一月下来,刨除成本和人工,他竟能攒下几十两银子,这在开店伊始,他真的从未想过。

每天晚上跟周泉旭挑灯算账,杨中元都觉得仿若活在梦中。虽然因为生意好,他门父子俩加上程维哲都异常辛苦,但他如今看着白花花的银子,便觉得十分值得。

想要将来过好生活,年轻的时候不努力又怎么能行?

每日躺在**光想着天上掉馅饼,到头来只能饿死。杨中元是个很实际的人,他十几岁时刚学厨艺,那时候梦想就是出宫以后开个食楼,如今虽说只是个小小的面铺,可他到底是坚定地向着梦想前行。

并且这第一步,已经走得很稳,很扎实。

学种茶是一门相当难的手艺活。尤其以洛郡一地的耐寒茶为最甚。茶树是喜温喜湿的树植,许多时候,一旦冬日气温过低,很多都会休眠甚至冻死。大梁南地的茶种最多,也是最主要的产地。而北地却只有洛郡,具体来说,其实应该是洛郡丹洛城七里村。

七里村地理位置极为特殊,它依山傍水,夏日雨水丰沛,冬日却很反常,并不会太冷,是北方耐寒茶唯一的产地。洛郡最著名的丹绿、荣华以及白庭,边都是七里村所产。口感上略微比南地茶更重一些,就连白庭也是如此。

而作为北地茶的主要产区,七里村虽然名为村,实际上占地面积极广,村中村人大多都以种茶为生,每家每户都有自己的茶园。平时对于茶树的养护都是自家人来做,等到了摘茶时节,便请了茶工来摘,百年来倒也一直延续了下去。

程维哲去学的,自然就是修枝、除虫、看叶以及施肥给水,虽说北地与南地的茶树种类略有区别,但是照顾茶树这个活计却是都通用的。

等到八月都忙完之后,程维哲便也没再去茶园学,而是留在面铺子里给杨中元打下手。

其实他自己的茶铺里也有的事忙,特别是他从别的铺子里买到了略高于茶园收价的茶叶之后,茶铺的盈利就显得有些捉襟肘见,可程维哲却全然不太在意。

他只是把二毛从程家带出来,送了他去七里村茶园,日日都同茶工们同吃同住,仔细学习。

这一次无论是程家谁人所为,都给他敲了一个警钟。他想要自己做大,做强,便根本无法在丹洛这个地方成功。程家虽不说是百年氏族,但到底算是丹洛名门富商,有这一个庞大的家族在,程维哲想要创出自己的那片天地,根本没有可能。

他也从来不是一个头脑发热的人,并不会为了堵气或者是泄愤,偏要在这里闯出名堂,给程家颜色看看。

作为已经弱冠的青年人,程维哲一直都很清醒,在还没同杨中元交心之前,他便已经决定跟杨中元一起离开,共同在别地闯荡。就算其他地方也并不比洛郡好混多少,但到底不会有人时时刻刻盯着你看,每天每时都想给你找不痛快。

更何况,等以后他们真正发展起来,身板足够硬了,想要做什么还不是轻而易举?

程维哲同杨中元定情之后,两个人虽说偶尔也会说一些让人听了牙倒的话,但大多数时候聊的还是生意上的事情。

杨中元小面铺子看起来生意非常好,还很挣钱,而程维哲的茶铺也一如既往都是喝茶听书的茶客,可他们真的只是最普通的小生意人。跟真正的商人差了不知凡几。

他们性格虽然并不相同,但许多时候看事情的角度却都很一致。

无论是程维哲还是杨中元,都认为要经商,便要往大里做。杨中元已经离开杨家,而程维哲也即将摆脱程家,那么他们两个自己,为何不立下新的族门?

他们知道如果选择这样一条路,未来生活会很艰辛,但如果能成功,一切便都值得了,不是吗?

所以怀着共同愿景的两个人,每日干起活来,是越发卖力。

九月初的一个晴朗的正午,天高云淡,微风徐徐从雪塔巷口贯穿而过,带来阵阵凉爽。

因为最近生意实在太好,经常有客人在门口排队等着,程维哲便从自家茶铺里拖来两条板凳,放在面铺门口让食客们歇歇脚。

自然,还会有程维哲茶铺里的丹绿任等候的客人随意喝,不收银子。

杨中元脖子上挂了一条汗巾,他时不时在上面蹭掉脸上的汗水,可无论是抻面还是拉面的时候,却从来都是认认真真,他家的面条味道,从第一日到如今,是一丝一毫都未改变的。

甚至,因为做拉条子已经得心应手,味道比刚开始的时候更好了一些。

“阿哲,十三号。”杨中元刚煮出一碗汤面,仰头就叫程维哲来上菜。

程维哲端起食盘,向杨中元指的位置看去,便看到唯一没有再吃面的客人冲他挥挥手。程维哲冲他笑笑,端着面迅速给人摆到桌上。

这个时候的铺子里是一天中最忙碌的,程维哲用衣袖擦了擦汗,倒了一杯凉茶送到杨中元嘴边:“喝点水吧,看你脸都红了。”

杨中元确实觉得喉咙有些烟气,于是便张开嘴,让他喂自己喝水。

有好事的食客看到,笑着打趣:“小老板,你们兄弟感情真好。”

程维哲同杨中元相视一笑,用汗巾帮他擦了擦脸上的汗:“那是自然,我不对他好,要对谁好去。”

杨中元也笑,却没讲话,只推了他一把,让他收敛一点。

他们两个的事情,是都不想让家里知道的,这件事无论是对杨家还是程家,肯定会吹起波浪,还不如就这样说是兄弟情义,等离开以后,再谈别的不迟。

程维哲被他推到前面去送茶水,扭头往自己铺子里扫了一眼,却看到一个似乎有些熟悉的身影。

他皱起眉头,心里泛起了嘀咕,却并未说什么。

果然,不到片刻功夫,茶铺的小伙计便跑来找他,低声跟他嘀咕了几句。程维哲的眼睛闪了闪,他走到灶台前同杨中元道:“铺子里有事,我先回去看看。”

杨中元忙说:“你快去吧,别耽误事情。”

程维哲点点头,领着那小伙计走了。

杨中元看着他的背影消失,才回到灶台里,继续煮面。

就在这时,一把晴朗的嗓音想起:“小杨老弟,你这里生意也太好了。”

“夏大哥?”杨中元抬起头,却看到早先在巷子里认识的夏君然正站在他家铺子外面,笑眯眯瞅着他瞧。

周泉旭刚帮儿子把青菜都洗干净搬进铺子来,抬头却见有儿子的朋友来店里,忙上千招呼:“你是小元的朋友吧,快,进家去坐。”

这会儿铺子里人满为患,哪里还有下脚的地方,杨中元见还是爹爹想的周到,忙跟着说:“夏大哥,你去院子里坐一下,我等忙完这一阵,再来招待你,实在是过意不去。”

夏君然摇摇头,一面笑着打量杨中元这间小小的面铺,一面跟着周泉旭到后院的餐桌旁坐下:“哪里的话,我才是来叨扰你的,你先忙你的,待会儿再说别的不迟。”

杨中元仍旧觉得过意不去,可算着还有十几碗面未上,他只能叹口气,继续忙着手里的活计。

院子里,周泉旭端来瓜子凉茶给夏君然,道:“小夏,我可以这样叫你吗?你先等一下,我去前面帮小元忙一阵,待会儿等客人们都走了,便让小元炒几个好菜请你吃,中午可千万要留下来。”

夏君然对杨中元一家人都挺有好感的,他也一贯自来熟,于是笑眯眯点头答应:“伯伯可千万别这么客气,我此番来丹洛,还多亏小杨帮过大忙,我是特地来感谢他的。伯伯先去忙吧,我中午啊,就赖在这里用饭了。”

周泉旭又跟他客套两句,便匆匆忙忙跑到前面给儿子帮忙了。

刚开店那会儿生意虽说比不上现在,但杨中元一个人忙也能跟上,可现在铺子里便是有程维哲跟周泉旭一起帮忙,可杨中元却还是异常劳累。

最主要的是,灶台里面的事情都要他一个人做,这个分担不出去,确实十分辛苦。每天到了晚上,他都觉得胳膊很沉,仿佛要抬不起来似得。

程维哲心疼他,等洗过澡后,就会主动帮他揉揉胳膊,好让他松快一下。

杨中元想到这里,不由得偷偷笑了起来,可偏巧就在这时,一把十分尖锐的嗓音响起:“小老板,你们这生意忙是忙,可顺序也不能乱了不是?”

杨中元抬起头,见坐在铺子靠里边位置,有个年轻大汉正怒视着他,似乎极为不满意。

“哦?那你说,你是几号?“杨中元眯起眼睛,迅速问了一句。

虽然现在铺子里异常忙碌,他在灶台前忙得连口水都喝不上,看起来似乎有些懵,可他现在却异常清醒,对于铺子里的事情,他是从来都不会记错的。

那青年大汉指着一位坐在门口的老者道:“明明我才是十五号,为何你把面先上给了他?你们莫不是认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懒懒与青裳如忆的地雷=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