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又一次从剧烈地咳嗽中醒来,高飞扬满面痛苦地睁开遍布血丝的双眼,浑身上下早已被虚汗所湿透,苍白的脸暗淡无光。

“该死的苍天,你为什么让我遭受如此的痛苦。”高飞扬有气无力地诅咒着。

在黑暗中摸索着找出火镰,点燃了一盏破旧的菜油灯。昏黄的灯光照映下,他拖着沉重的身子拿起床头那本《道德经》翻看起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这本《道德经》,是高飞扬用叔叔去世后留下的一件布袍子和游方道士交换来的,袍子质地还算不错,叔叔平时都舍不得穿,只有在逢年过节时才会穿起,如果不是这件袍子对他来说太大的话,他一定不会舍得去换这本道书的。就是这样,当时在场的村东的赵二虎还是笑得前仰后合说:“都说你小子不太灵光,我以前还没有当回事,这回才发觉,你小子简直笨得像头猪。竟然蠢到用这件锦衣袍去换这本破书,这件锦衣袍至少可以当到一两银子。”

回想起赵二虎的那副嘴脸,高飞扬不由自主发出一声冷笑道:“你懂得什么,这可是一本奇书。”确实,在他18年的生活中,他遭受了各种各样的痛苦,如果说有什么能带给他些许快乐的话,那就是这本从游方道士手中当珍宝换回来的《道德经》。经书早已被他翻看得破旧不堪,有许多地方都打了补丁。经书第一页写着四个字,天人合一,下面还有朱砂画了莫名其妙的符号,高飞扬一直搞不懂这些符号是什么。这本书的奇妙之处是在他一次咳嗽发作,要把肺咳出来的时候发现的,当时他右手无意间摸到了书页,剧烈的咳嗽竟然奇迹般的减轻了。所以这之后他一直把这本《道德经》视为救命稻草,时时读诵。

高飞扬,算是上等身高,只是长期的营养不良加上持续的病痛困扰,使得他体重只有一百二十斤,往人群里一站,未免给人伶仃瘦长之感。他五官颇为俊朗,如果不是瘦的可怜,倒算得上一个美男子。而最与众不同的,还在于他那双玲珑细致的手。十指修长笔直,秀丽非常,有如玉般的温润色泽,不像是长在穷困的山村少年身上,倒似出自史书满腹的贵介公子之手。尤其令人惊异的是,他掌纹中的命理线只有短短的一小段,过了虎口后就涣散开来,虚虚实实交错纵横,曲折变化有如一条小龙缠绕在手掌里。

曾经有一个过路的相士看过高飞扬的手掌大惊道:“孺子掌纹,千古未有,非大凶即大吉,须看天意。”

可惜大吉的事情高飞扬一件都没有遇到过,大凶的事情却早就一件一件发生在他的身上。

出生之时,由于这小子躲在母亲的肚子里死活不愿出来,惹得接生婆大呼小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生拉硬拽才让他顺利出世,致使母亲力竭而亡。他的父亲爱妻心切,大哭了一场跳了山崖。六神无主的叔叔把他抱回了家,让家里唯一一头老母牛当起了养母。高飞扬从小就喝着牛奶长大,个子长的不矮,身体却是虚弱得很,不知道是不是没有母乳喂养的缘故。

三岁时,一场风寒差点要了他的命,要不是叔叔及时抱着他找到了乡中的有名郎中赛华佗,用了几付清凉散退去了高烧才捡得一条小命。可惜赛华佗终究只是在称呼上赛过了古之神医华佗,医术上却相差甚远,使得高飞扬留下了咳嗽不止这个大毛病。

三年前,相依为命的叔叔也撒手人寰,只剩下了少不更事的他独自生活。身有暗疾,又无一技之长,无奈之下只能靠变卖家产维持生计。三年下来,本来就不宽裕的家现已家图四壁。亏得好心的关妈妈经常接济,才能勉强度日。

不知读了多少遍的《道德经》,咳嗽慢慢地停了下来。高飞扬这才发觉,一缕清晨的阳光已从茅屋屋顶的缝隙里射了进来,一口气吹熄了油灯,他从**爬起来,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自言自语道:“又是灿烂的一天。”这也是高飞扬的过人之处,换作一般人,可能早就在病魔的折磨下对生活绝望,自从接触《道德经》后,他的内心变得愈发的平和安详,任何事物在他眼里都散发着一种勃然的生机,尤其是每天的旭日东升。当然,咒骂他永不痊愈的咳嗽例外。

大嚼了几块昨天剩下的红薯,他拍拍并未见隆起的肚皮,有些高兴地吟起几句酸诗:“此瓜本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尝。”有几天没到关妈妈家了,该去探望一下,他向村西关家走去。

“关妈妈,我来了。”一进关家门,高飞扬就扯开嗓子大喊,唯恐关妈妈听不见。也难怪,关妈妈年纪大了些,有些耳背。

正在庭院喂鸡的关妈妈听到高飞扬的喊声,连忙把喂鸡的笸箩放到一边,招呼着:“孩子,你来啦!吃过饭没有?”

高飞扬满脸满足:“吃过了,我吃的还是人间第一美味,蒸红薯呢。”

关妈妈笑道:“这孩子真是可怜,没吃过什么美味佳肴,吃个红薯就满足成这样。”说完跑到厨房,拿了两个煮鸡蛋出来,一手塞到高飞扬手里,道:“孩子,快吃吧,这是专门给你留的。”

高飞扬感激地看着关妈妈,他知道,别看关妈妈养了几十只鸡,每月能攒下一些鸡蛋,可是这些蛋都用来变卖,好买回柴米油盐这些生活必需品。关妈妈自己平时都舍不得吃一个鸡蛋,可对高飞扬从来都毫不吝惜。有什么好吃的都给高飞扬留着。

“谢谢妈妈”高飞扬的眼圈有些湿润了。他把这两个鸡蛋藏在了怀里,刚刚吃过红薯,他并不饿。

他拿起扫帚,开始打扫起庭院来。等清扫干净,已是大汗淋漓。没办法,他的身体实在是虚弱。只是扫了一下地,就累得不行。

关妈妈端出一碗水,关心地道:“喝口水,歇一会。”

一口气喝完水,高飞扬对关妈妈道:“关妈妈,我得走了,做功课的时间到了。”

关妈妈也知道高飞扬的习惯,说道:“孩子,做完功课,中午过来吃饭吧。”

告别了关妈妈,高飞扬向课堂走去。别以为他是去私塾读书,以他的状况,读私塾是他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读私塾的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像他这样的贫苦孩子,是不可能能到私塾去读书的。他能识字,也是叔叔从小教出来的。

高飞扬所谓的做功课是从他得到《道德经》之后养成的习惯,自从不停读诵《道德经》后,他总有一种要和大自然亲近的感觉,仿佛幽幽的山林树木有一股莫名的魅力,吸引着他去亲近。每日辰时,他都要到村后的后山山腰松林中大声朗读《道德经》。在这里,困扰他的咳嗽病不会发作。随着不断的读诵经书,他苍白的脸色变得红润起来。

读了数遍,感觉有些疲惫,他便坐到林中那块蜗牛石上休息。蜗牛石是高飞扬给起的名字,实际上只不过是一块普通的山石。从怀中摸出一个鸡蛋,准备补充一些营养。剥掉蛋壳,刚要塞到嘴里,就听见从远方传来一阵凄厉的悲鸣和物体高速飞行发出的破空声,紧接着就看见两道暗云一前一后飞驰而来。前头的暗云由一团黑气包裹,似乎极力逃窜,可惜后面闪着金光的暗云紧追不舍,转眼间已迫近前者。只听见后面的暗云里有人哈哈大笑道:“巫厉,看你往哪里逃。”同时从暗云中发出一团栲栳般大小的黑芒,闪电般打入前方暗云黑气中。前方暗云黑气遭此一击,顿时如礼花爆开,烟消云散,奇怪的是如此爆裂竟然不发一丝声息,半空中一个奇装异服的黑衣汉子一个跟头正掉在高飞扬面前二十米的草地上。

高飞扬哪曾见过这般场面,顿时惊得目瞪口呆,手中的鸡蛋在他无意识下被捏成一团烂泥。亏得大脑中还有一点清醒,连忙顺势向后一倒,来了个后滚翻,趴在蜗牛石的后面偷眼观瞧。

被称为巫厉的黑衣汉子被摔得发懵,也没留意到高飞扬的存在与动作。

“哈哈哈,就说你逃不出老子的手掌心。”一阵狂笑声中后面那道暗云从半空中也落了下来,原来是一个身穿金色僧袍的胖大和尚。

高飞扬看的清楚,这个大和尚少说也有300斤,身材高大,一张黑漆漆胖脸,满身的肥肉,活像一只大河马。

大河马,不,胖大和尚手里拿着一个朱漆大葫芦,对着巫厉得意洋洋道:“巫厉,老子的无音神雷味道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