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在忙一些无谓的事情,一些很难用规范性语言来表达的东西。

比如有一个朋友,在一个叫京华的城市开了一间四不象的东西,生意意料之外的好,以至把他累病了。因为这位朋友的家里,根本就对钱银不是太在乎,尽管,他们并不是很有钱,可以说在我所居住的城市里,只能算是中等收入的人家,但各人的价值观并不一样,大千世界里,有一家子几个对钱不感冒的人,也算不上什么怪事,尽管我对他们一家人一向都称之为怪人。

而我这个朋友的家人,见他累得病倒,实在不忍他再操劳下去,便托我去帮他结束在京华的生意。四不象的说法,便是他的父亲托我这件事时,对我所说的原话。

在京华市的这条步行街上,站在这家“四不象”门口时,这是一家酒楼,仿古式的酒家。在两间共用一面墙的三层旧式洋房基础上,打了墙壁,简单的改造粉刷了一下。我有些奇怪为什么以“四不象”来称呼它。二楼挂着一块用小篆写的“太白遗风”的牌匾,就冲二楼邻街斜挑出来的布旗上,碗大一个“酒”字,如果有时间,我倒很愿意盘下他这间店子。

不过我对这间“四不象”的喜欢,也就局限于我迈进门之前了。

尽管四壁挂了不少工笔仕女画、虫鱼花鸟的国画。上面还附庸风雅的题了一些诗和跋。但面对着穿燕尾服和戴假发的待应生,我实在喜欢不起来。而座位之间,故意用石膏弄出来的残缺城墙的形状,更令我不敢恭维。我不得不从心里认同,这位朋友的父亲,“四不象”的形容,毫无疑问是恰到好处的。

因为我手上有这位朋友的委托证明,他怕麻烦,连身份证原件都托他父亲交我带在身上,这家店的法人资格证等等更是早已准备好了,所以找来个审计师,连同这店里的会计,很快就的结清了帐面的数字。居然有不少盈利。

的确从我这一天进店子来瞧的情况,倒也真是客如轮转,我想这一点,可能就是因为他这家店里品味定位得好吧,尽管四不象,尽管很俗。

但世上偏偏就是俗人多,有钱的俗人,喜欢附庸风雅的也不在少数,这里要诗有诗,尽管很不怎么样,但还不至于破格失叶,要画有画,并且这里的画还算中规中距,因为我朋友的哥哥就是在我所在的城市美院里教油画的。而朋友的父亲,一笔虾,两条竹子画了五六十年,怎么也都算看得过去。

有了这些足够让人附庸风雅的元素,生意好起来,当然也是合理的,我不得不在心里对这位朋友骂了一声“俗”,然后再赞他的确是块做生意的料子。

忙忙碌碌中,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快要打烊了,而前天来谈顶下这家的四个人中,也已经有一个人在今天和我谈好各种条件,去了公证处签了合同。今天,也是这家店子易主之前的最后一天。

伙计准备去劝最后一桌的客人买单,我阻止了他。我吩咐伙计把店门关了,留个小门就行了。这一桌客人有点特别,是两个光头的汉子,其中一个浑身剽悍之色的汉子,进来时,我见他在端详墙上的一幅花虫上题的诗,脸上颇有不屑之意,曾问他:“此诗不入尊眼?”,他笑道:“字很好。”,言下之意,便是那首不知是谁题的诗不怎么样,画也不怎么样。这一点,我颇以为然,此时只有一桌客人,便倒了一小杯酒,走过去和他打了招呼。

结果,却发现,此人也不过耳耳,倒是后来一次偶遇,在他身上听到一段颇为离奇的经历,(那个经历记录在名为《阿傍罗刹》的故事里。当然,这个故事不在这个述说,不过,却不是篇幅问题,是因为已卖出影视板权,因为收了钱,所以要按合约上规定的:等买家决定不拍,或是拍了出来之后播映了,我才能发出来。)

总之,失望之余,我吩咐伙计一会关门之后,便信步走了门去,转过街角,打了辆计程车回去酒店不提。

进了酒店电梯以后,我心里突然有一丝不平静,如果读过我以前拙作的朋友,便知道我这个人没有什么长处,倒是奇怪的事经历了不少,所以镇定两字,却还是当得起的。电梯里也并没有什么灯光闪烁之类的异象,总之,一切都很正常,只是我莫名的心慌,我不禁上下打量着电梯,在想到底是什么问题使我的心情如此不安?这时电梯司机提醒我:“先生,20楼到了。”

如果我不认识这位朋友,或者关系不是太好,那么就不必帮他走这一趟;

如果不帮他走这一趟,我便不会在这个时间来京华市;

如果不来京华市,我就不会住这间酒店;

如果不住这间酒店,我也就不会住在二十楼。

可惜,我就住在这间酒店的二十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