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家族聚会上,把狗带到餐桌上来的温笠榆成了众矢之的。

“笠榆,你最近好像有点不务正业。”率先指责出来的是温父,说完这句话,温父便用询问的目光去看温母。

温母劳累了一天已经很累,揉着太阳穴看着跟宠物很亲昵的女儿,并未觉得有何不妥:“笠榆还小,喜欢小动物正常,不能剥夺她的童趣,只要家族的安排的课程都去做了就好。”

外婆听了有些不满:“都把狗搬上餐桌了,这成何体统?笠榆将来是要继承家业的,把她惯坏了可不行。”

“妈,你们为什么就那样执着呢..我不是早就说过,笠榆单纯善良,真的不适合商场的复杂奸诈,而且贤镐那么有才能...”温母工作压力很大,这下也发泄了出来,“更何况那种传说的东西,为什么非要遵守呢,wens就是太死板了生意才一直做不大...”

“大胆!你说的什么话!”外婆气得吹鼻子瞪眼,“你像什么样子?我说过好多回了!贤镐不行就是不行!你是要败光wens的百年基业么!”

“妈妈,您别说了..我知道自己的能力,您别惹外婆生气了..”时年二十岁的温贤镐非常懂事地圆场,没有让争论恶劣下去,“外婆你也是..这只狗很可爱的啊,而且笠榆给它准备了专属的碗,并没有弄脏我们的食材,笠榆,快跟外婆道歉。”

温笠榆从小就很尊敬有本事的哥哥,加上他难得从大学回来一趟,很听话的把奥巴马抱下了椅子福身施了一个西方礼节:“是笠榆错了,外婆。”

外婆喝了几杯茶压压惊,怒其不争道:“小的没有大的一半懂事!我也总是在想啊,贤镐要是是个女的该多好啊...”

温笠榆不再想听唠叨,借口有事抱着还没吃饱的奥巴马就回房了。

反正她就是没用,就是比不上优秀的哥哥,可是她,也不想做什么继承人啊。

对着镜子摸了摸奥巴马可爱的狗头,温笠榆心理暖暖地想着,有一天我也想留着及腰的长头发,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那个人要跟布什一样摸起来软软的,然后每个清晨深夜就让ta窝在我的怀里睡觉,睡到日上三竿也不爬起来,然后中午的时候一起吃饭,给ta推荐奥巴马最喜欢的英国料理。

温笠榆闲着想着就流着口水睡着了。

可奥巴马还饿着呢。

它从小对自己要求严格从未懈怠,特种兵式的锻炼要求它必须营养也得跟得上。

作为一只聪明的狗狗,它从温笠榆的被窝里滚出来,轻轻带上门下楼找吃的。

三步并作两步来到黑灯瞎火的厨房,奥巴马熟练地拉开了冰箱,选出几片剩下的肉块。

在冰箱蓝色暗光里,出于敏锐的嗅听觉,它迅速反应过来有人靠近。

“砰!”关上了冰箱门,奥巴马汗毛都要竖起来,蓄势待发地警示着黑暗中的某处,棕黑的瞳孔在夜色中森然发亮。随时准备出击。

“啪!”很快灯也没打开了,那种戾气也随着灯光消去,原来是听到动静的温贤镐,过来看看而已。

挺拔的青年脸上有温柔的色彩,看上去也是爱狗之人,比之温笠榆,这个人刚硬得体,确实比较有将相之才:“小狗,你是叫布什对吧?”

径直走过又从冰箱里拿出几片肉:“来,吃饱。”

“汪!”奥巴马的好感度蹭蹭地往上涨,它激动不已,觉得自己这样的良驹,一直等的也就是配上如此英挺的少将。

只可惜伯乐不会相人,生在女尊世家,把它送给了只会春江花朝秋月的草包。

“嘘,别在这里叫唤,会吵到别人。”温贤镐食指比在唇前,朝奥巴马招了招手,“走,我们出去吃。”

来到庭院的狗屋,温贤镐寻到一边崭新的狗链给它套上:“这天气还不错,我带你出去转转。”

奥巴马第一次套这些东西,有些不满,但还是没有说什么,或许这也是安全考虑吧。

高材生就是不一样``懂规矩。

路灯照耀下有许多认识的街坊邻居看见温贤镐,他都能用流利的英文与金发碧眼的洋人交流。

这就让只会讲中文的奥巴马更加崇拜了。

慢慢地走远了,行人也逐渐稀少起来。

温贤镐开始跟奥巴马单方面聊起了天。

“呐...布什真是一只特别的狗呢,怪不得笠榆喜欢你。”这话也说的不错,奥巴马“汪汪”符合了几声。

温贤镐高大的影子被拉得很长,越来越空旷偏僻的路途显得异常诡异:“说起来温家跟狗还真是有不解之缘呢,图腾也是狗..传说清朝的时候那个先人要是不被狗妖所救,我们温家也是要断后的...”

这些奥巴马已经听过无数遍了,所以也不感冒。它现在最想知道的是,它都要饿得前胸贴后背了,温贤镐是不是忘了要把肉给它。

“这也是应了那句古话,狗是人类的朋友...尤其是你这种军用犬,被当最贵族来宠爱也一点也不过分。”温贤镐停了下来,替奥巴马取下狗链,“只是不知道,你被当作宠物一样养了那么多年,是否还有纯种牧羊犬的体魄。不然我们现在就来测试下?”

奥巴马迫切地想要证明什么,温贤镐已经将手里的肉块扔进了不远处的胡同口里命令道:“上!”

像之前训练过的惯性,奥巴马纵身一跃跳了进去,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陷阱。

沉重的铁链“啪”地打下来,毫无防备的奥巴马背上受到重击,那块凌空飞起的瘦肉也跟着跌落下来,接着温贤镐手里寒光一闪,将早已准备好的尖刀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没入奥巴马的脖颈之间,皮鞋的底部用力踩在奥巴马的脸上固定住,有些嘶哑的声音失控地控诉道:“别开玩笑了,被狗所救,那种话,有人信?还当真理一样膜拜着?”

“得了吧,低人一等的生物!”充满怨念的剪刀刺到动脉,飚起来的鲜血几米长喷在砖头墙壁上,“你们不是很牛吗?图腾?呵,去死吧,所以说我最讨厌狗!”

他嗜血的脸随着被染红,在惨淡的月色里越来越恐怖与激动,哪里还有之前半点的温文儒雅。

很明显,这不是第一次行凶了。

他熟练这个生物身体的所有细微构造,恨不得把那个夺了他所有宠爱的妹妹最喜欢的东西解剖个彻底才好。

挖出它的那双永远在博取同情的眼珠,挑开肌肉里细嫩的皮筋,生剥下它柔顺的毛发,

鄙睨它分明恐惧*却不肯呜咽求饶的*,再贪婪地舔舐刀口上的汁液,以此获取满足的快感:“你的血好鲜~不愧是笠榆养出来的狗,比起妈妈的那只除了会说话一无是处的藏獒来,真是美味极了!”

街道拐角处老槐树的枝杈以一种决绝的姿态伸展着,在听到了这句话之后,原本奄奄一息的狗,重新被仇恨点燃了斗志:“你为什么要伤害它!”

温贤镐没有料到被开膛破肚的死狗还能有垂死挣扎的力气,更能没想到这只狗竟然也会说人话,惊诧之间没能躲过突然的袭击,被巨大的力气掀翻在地,奥巴马咬住了他持刀的手,像是回到了草原上,正进行一场你死我活的搏斗。

但它终究只是一只狗。

瞬发的电击棒被温贤镐从后面贯穿,浑身是血的牧羊犬发出了最后的哀嚎,还是被踢在一边。

温贤镐观察了伤势,再捡起了一边的刀子割掉了它碍事的回肠,取出了里面的五脏六腑。

都这样了,那双幽眸子还是死死地怒视着他,冲他比划着雪白血红的獠牙。

“有意思,”温贤镐扯下一片西装包裹住汨汨流出暗黑血液的伤口,露出一个癫狂的笑容,分开四只狗腿,狠狠切了下去...

“嗷呜——”分不清是狼嚎还是狗吠,那只坚强的狗,终究发出了最后一声不甘的怨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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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什——”沁出的汗珠颗颗掉到棉被上,温笠榆从噩梦中醒来,复又被守在床沿的温贤镐吓了一跳,“哥?”

“你没事吧我听见你呓语,以为你在发烧。”温贤镐放下手里的湿毛巾,再探了探她的体温,“还好,不是很烫。”

“布什呢...布什呢..我梦见它....”温笠榆惊魂甫定地抓住温贤镐的袖口。

兄长的手掌永远是是最有效的安定剂:“没事的,一定是**睡不惯,自己出去了吧。”

“你没有看见它么?”温笠榆急得就要哭出来了,“你是不知道那个梦有多恐怖,是我没有保护好它...”

“没事的,笠榆乖,明天哥哥陪你一起下去看它,你会发现,它一点事也没有的。”温贤镐替她盖上被子,“再有什么事叫我,我就在隔壁。晚安。”

合上门,温贤镐脸上的笑容也终于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捉摸不透的深沉和满足。他用左手扶了扶右手手腕的位置——该死,又被这个毛躁地妹妹抓得出了血,还好自己忍耐力好没露出破绽,也是被奥巴马弄伤的有效借口。

不过...还真是期待明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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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我不相信!报警,对了,你们报警了吗?!”温笠榆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空荡荡的狗屋,“它不可能离开我的,它答应了会一直陪在我身边!”

“笠榆,别闹了!”温贤镐痛苦地固定她的双肩使她面对自己,“不在了,布什真的不在了,接受这个现实吧,没有人知道它去了哪里!”

“不。。我不相信!”温笠榆还是重复着。

一旁的温父终于忍无可忍了:“不就是一只狗吗?再买一只一样的就是了,看你整天围着它转,不见了也是极好的!”

“你什么都不懂!”温笠榆挣脱开来,感觉天都要塌了,“永远不会有一样的了!”

她没有洋娃娃,没有好看的裙子,没有hellokitty,

正常女生童年该有的样子她都没有。

她只有那只狗。

她所有的少女心事成长烦恼都是寄托于它,她已经离不开它了。

当她已经习以为常的时候。

有一天,那些剥夺她童年的称之为最亲近的家人们,却都告诉她,它就这样凭空不见了。

她怎么会相信。

作者有话要说:童话里都是骗人的。。。伪君子终于黑化了

人——兽```什么的真的没关系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