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阅读了本章节后,请你收藏本书,帮助本书冲榜,作者白玫瑰在这里谢过你了。

你收藏了本书,就是帮白玫瑰的忙了,白玫瑰一定会努力写好本书来回报你!

———————————————————————————————————————————

那天上午七点半,她坐了辆边城快客的长途车到省城,当车子抵达省城已是十二点了。车子在省城东站下客。当时,她一下车在停车场里就遭到一伙身份不明的人的盘问,不过她都推说自已是来省城看病的,于是这群不速之客才放过她,但她心里明白,这些人很可能是鲁小虎派来专门找她,同她过不去甚至加害于她的,她不得不防一手。

出了车站后,她就打了辆的士,往省高院方向开去,而那群人上了一辆桑塔纳自备车跟在她的后面。在途中,她好几次向车前镜观察身后的动向,只见那辆车从东站起就一直跟着她。她直行,他们也直行;她转弯,他们也转弯;她停车,他们也停车。于是,她马上要驾驶员摆脱后面这辆像魔鬼似的跟踪在她后面的车子,驾驶员似乎明白她的意思,就同后面的那辆车子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经过几个回合,她的车子终于甩掉了尾巴,并在一个小巷里停下来。她付过钱,驾驶员吩咐过她“你出门要小心,千万别让那群人给撞上了”这句话后就把车子开走了。

这里有个小旅馆,离省高院很近,只需步行十几分钟便可到,而且这个旅馆价格也很便宜,单人房间每晚只要十元钱就够了,再说隐蔽性也强,有利于她躲藏,以避开刚才那群人的追踪。这里的确是个好地方,对于她是再合适不过了。她很感激驾驶员能把她带到这样的一个好地方来,这驾驶员似乎很了解她的心。

其实,刚才驾驶员在车上一听说她要住离省高院近点的小旅馆,再联想起方才途中被那群人追逐的情景,她就猜到这个外乡人一定是个处境十分艰难的人了,可能是出于同是女人的那颗同情心吧,驾驶员便给她安排了这样的一个小旅馆。以前,这驾驶员也拉过同她类似的顾客,也把他们送到这里来住。这里似乎是上访者的藏身之处,而这藏身之处又是很难为人们所发现的,因为这个小旅馆是一个地下旅馆,实在是破烂不堪,连个名字都没有,叫人看不上眼,一般稍有身份的人是不会光顾这里的,那群人更是绝对不会来,这一夜,冉白雪就住在了这个小旅馆里。

下半夜,她觉得有些冷,三更时分就睡不着醒来了。

她开始想心事。

她想着自已是来省城上诉的,今天明天还有后天她该怎么办?如何才能把诉状呈给省高院院长?按照常规到法院信访室去排队交状纸等待回音,那时间至少得几个月,这对诸葛文华很不利,因为诸葛文华现在可说是度日如年,日子很难熬,为了抓紧时间,尽快救诸葛文华于苦难,她不能按常规去办这件事,办这件事得有个特殊的方式才行,这特殊的方式要立竿见影,马上把诸葛文华的案件提到省高院院长的议事日程上来,这样诸葛文华才有可能迅速摆脱困境,可这特殊的方式是什么呢?她想来想去,想到了去法院大门口拦院长的车子,因为今天是正月初八,是省属机关上班的第一天,按照惯例,新年上班的第一天省委省政府领导一定会召开各个部门主要领导的会议,法院院长自然要参加了,那么法院院长就一定会坐车子去会场,只要车子从法院里面开出来,经过大门口,她在大门口拦车一定会拦得上的。今天她要扮一回窦娥冤,拦一次御车。不过这要担风险的,因为这样去拦车是违法的,她很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她已经豁出去,顾不得这些,她早已把自已的生死置之度外了,现在最要紧的是救出诸葛文华,只要能救出诸葛文华,她什么事都愿意做,就是拿了命去她也在所不辞。对于诸葛文华她会把身家性命都交出来的,她不是个吝啬的人,她是一个敢于献身的人……

她想啊想,觉得天应该亮了吧,于是她爬起来穿上衣服,到上地面的楼梯口一看,上头果然天已大亮,于是她洗了脸,拿起自已带来的一个塑料袋子,背起一个小包,就上去了。

到了地上,她问过旅馆伙计去省高院的路,并在小巷里的小摊子上吃了两个包子就往省高院走去了。在路上,她问了一个路人,这才来到省高院的大门口,这时已经是七点二十分了,于是她便拿出了塑料袋子中的档案,站在离大门口有二十多米远的地方看着里面是否有车子出来。不出所料,过了五六分钟吧,里面果然出来一辆小轿车,一忽儿这车子便到了大门口,说时迟,那时快,她不顾一切地冲上去,双腿突然扑通一声跪在这车子前的地上,并用双手高高地擎起那只档案袋,于是便发生了“冉白雪含冤拦御车”的场面。不过,她倒没有想到她拦御车陈院长非但没有治她的罪,反而收了她的上诉书,并答应亲自审阅,这使她万分的感动。

呈了诉状,陈院长的车子开走了,她才松了一口气,因为她觉得自已并没有枉来省高院一趟,尽管现在还不能确定陈院长对诸葛文华的案子是什么态度,这案子会是什么样的结局,但今天,她总算完成了一个任务,完成了诸葛文华在省第一监狱会见室交托她,要他母亲代其而最后她决定自已亲自来省城并以她自已的名义向省高院上诉的事,她内心有说不出的高兴,这种高兴劲儿忽地使她想起了要到街上的百货商店或大超市去,为诸葛文华和诸葛淑亭买些东西,因为这里是省城,是大城市,只要是来自于乡下或是小城镇的人是自然免不了要这样做的,这也是人之常情,于是她想上街去了。

虽然,这样做,她可能会碰上昨天被她甩掉的那群人,可能会有危险,但她一想到既然上诉书已呈上去了,她已经完成了使命,即使她出意外那也无所谓,再说她总不能躲着那些人一辈子吧?于是她便要到街上去了。

当然,门卫挽留她,要她等下跟他走,要带她到附近的一个省高院开设的内部招待所,要她住下来,她并没有说要上街去,而是籍了自已已经住下来了的理由谢绝了。

她就这样地离开了省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