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见过你这么笨的女人,容易轻信于人,还说对他了解,人家随便耍个手段就骗了你。”

我想分辩,他摆摆手:“算了,这件事情我不想再听,总之不希望有下次。等下你随我去一个地方。快吃!”他抬头瞧着我,露出一丝笑意,指指唇角的位置,我醒悟,拿纸巾去擦,他却伸出手,柔软的手指擦在我的唇角,替我擦净那里沾的一丝肉末。他的手指干净,清凉,他是如此追求细节的人,却因为我,将手指弄脏。

我有些不好意思,他却不以为意,拿纸巾轻轻擦干净手,不再吃了,注视着我,眼睛里含着脉脉的情意。

心里忽然就乱了,心慌,却又喜欢,喜欢坐在他的目光里,和他如此接近,像空气与水的交织。时光仿佛停止了流动,恍然间觉得此刻静寂的空间,只剩了我与他……

他即使坐在这里,什么话都不说,仿佛所有的光线都聚拢在他身上,他一举手,一投足,都吸引了无数人的注意。

他就像流落风尘的白马王子一样,总是那么与众不同。

而我觉得幸福的是,他注视我的目光,有明亮的光芒,那毫无疑问是的光亮。他是真的喜欢上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份的感觉越来越清晰,让我既惶恐又得意。

吃完早点,走了出来,有小贩兜售洁白的栀子花,散发着清甜的香气。我唤住他,花了5元钱买了一束,林默风皱眉,想说什么,却忍了忍,终于什么都没有说。

我将花搁在他的车头,车一开动,香味四溢,在狭小的车厢里流动。他面无表情地说:“也就只有你,是我女朋友里最俗气的一个。别人都要蓝玫瑰,都要空运的鲜花,你呢,5元钱的路边野花就能让你这么开心。”

我笑着说:“那你还在意我?”

说是这么说,他却已经低下头,嗅着栀子花,脸上有惊异的表情:“这花,看上去不打眼,闻起来……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