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轩辕出金正宇回头看看无人追来,便觅了一出空旷山头,降下身形,仔细察看手中泛着玄青光芒的物体:哦,原来是一柄长剑,只是剑身较一般长剑为宽,而起通体透黑,应是玄铁一类材质所铸,只是,其上的强大灵力不知从何而来。

他右手握住剑柄,顿时一股强大灵力沿手臂盘旋而上,呈青气状,迅速笼罩他的全身,同时他感到身心剧震,一篇金色大字凭空现在眼前:余一生快意,执轩辕六十余载,斩仙佛魔王无数,未尝败绩。轩辕实乃至凶之器,执之可纵横三界。然怀璧其罪,后世有缘者必怀傲然之本领并一颗正义之心,方可取之。后世得剑之人或可略微看顾姑苏慕容世家飞雪小姐为谢。

金正宇默念完毕,眼前字幕化为一片金粉,随风而散。

“轩辕剑!这便是轩辕剑!”金正宇心中再也无法平静,他曾听师父紫阳说过,这人世间有三件仙兵,轩辕、无妄、冥天,轩辕排在第一位,是当年人族黄帝轩辕氏亲手铸炼的,是天下兵器之首。今日执之在手,感觉果然非同一般,且不论其自身强大的灵力能够使所持者战力提升数倍,便是这浩然正气也是诸多邪魔外道的克星。

金正宇心中不仅蠢蠢欲动,想试一试轩辕剑的威力,目光瞄准了远方数十丈开外一个突兀的光秃秃的山头,举剑斜斜削去,如水剑气一扫而过,空气似被生生割裂开来,发出一声尖啸,他行云流水的归剑入鞘,那是当年在梨山上练过无数遍的动作,虽然落下了很长一段时间,但却没有退步,最后,他还背对山头,摆出一个酷酷的造型。

半晌,轰的一声,山头被齐齐削去,坠入深崖之中,久久都未听到山石落到实地的回响。

见到此等威力,金正宇惊得合不拢嘴:只是这般轻松写意的一挥剑,便削去一个山头,现在我总是能够理解真仙所具备的移山填海之能了。

对于修真之人,没有法器、飞剑,战力自然弱了不少,而且传出去还是个笑话,以前,金正宇一直没有称手的兵器,自南山同南风一战,渐渐发觉法器的重要性,再经过冥府同秦广王的对抗,更加意识到一旦身怀神兵利器,往往可以扭转战局,如今,得到了轩辕剑,该是件趁手的兵器吧!

突然,他想到了“怀璧其罪”四个字,还有藏剑前辈在剑上所留下的诤言,要具备非凡的本领,金正宇想想:自己还差不多吧,只是这怀璧其罪真要注意,如今自己身份特殊,本来就为正道难容,若是再传出身怀仙兵轩辕剑,那不是火上浇油么,嗯,还是低调些好。

于是,他用锁灵咒暂时锁住了轩辕剑的灵力,如此一来,即使背在身上,招摇过市,也没人会发觉那便是天下第一仙兵,百兵之首——轩辕剑。

然而,他却不知道,便在轩辕剑出鞘初试锋芒的一刻,非但梨山玉璇殿中的无妄有所感应,那远在姑苏城的冥天更是明明确确的感应到了轩辕也出世了。

**玉瑶苑,独孤宏愿书房。

独孤宏愿正绘制着一张草图,详尽的描绘出了慕容府的地形,只是有几处院落有人把守,他没能入内,不过有价值的东西也多半在这些地方。他关心的并非什么田宅和金银,而是冥天口中的那一册天书密简。

冥天剑被随意放在一旁,独孤宏愿全神贯注,却未能发现冥天的异动。剑身在微微震颤着,如同人碰到难以决断之事一般,左右为难。

其实,冥天剑中有着蚩尤当年留下的一缕元神,此刻感应到自己的克星轩辕剑也应劫出世,如何能不心惊:难道自己苦心经营数百年的大计到头来还是功亏一篑,不行,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宿主,再过几年,我的主元神便能够趁天地气机混乱之际从回人间,届时复活亿万魔兽,同人族决一死战,大地终究是我们魔族的。

冥天在心中叫嚣着,突然,它觉得要赶快实行计划,如今似乎还不能完全掌控这个宿主,要完全激发出他的嗜血魔性,还要再加一把力,于是,它开始吹耳边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