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乐儿嘟着个嘴,有点不愿意,但最后还是听从罗富的话,蹑手蹑脚的走过去。一旁的胡冰儿是这里唯一的成年女性,她的价值估计在小乐儿和宅男成小龙之间。成小龙还好一点,虽然懦弱胆小,但至少也是一个“带把儿”的主儿。

有点力气,可以帮忙背点东西。这胡冰儿看准这群人里面,似乎以罗富为首,但他却带一个孩子。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知道女人在这种情况下,是没有任何价值的,最好的办法,是体现自己应有的价值

所以,这妞儿正好发现这小乐儿就是她价值的体现。当即,吸了一口气,轻轻的道:“我看你有枪,还有防爆盾牌,应该是要打前锋吧?带着个小孩子不方便,还是交给我吧!”

罗富愣了愣,要把小乐儿交给她吗?不过,似乎自己带着一个小家伙确实不方便,而且刚才被那丧尸一攻击,自己直接倒下去;要不是背后的胖子那一身的肥肉够结实,背上的小乐儿肯定直接磕坚实的水泥地面上了。

而且,自己冲在最前面,是最危险的地方。带上小乐儿,作为累赘不说,两人还会一起陷入到危险之中去。思前想后,虽然胡冰儿是个女人,不一定能保护得了小乐儿。但也正是因为她是一个女人,带孩子肯定比自己好。

所以,最后思前想后的罗富,还是点了点头,把小乐儿交给了她。不得不说,这胡冰儿是一个聪明的女人!

第一,她带小乐儿,体现了自己在这个队伍里面唯一的价值。第二,因为小乐儿跟罗富的关系,带着她,就是带着一道护身符。罗富不管其他人的死活,为了保护小乐儿,也得顺带着保护她不是?

“好了,咱们也崩废话了,一切准备妥当。那么,咱们就赶紧的上路吧!哥几个,都瞧好了吧,这一次胖爷要大展神威了。”胖子这家伙一阵的摇晃着脖子和胳膊,又提起那消防斧舞了舞,看样子真的是打算要大干一番。

“那好,老规矩!我来打头阵。小王,这给你!”罗富将手中的剔骨刀扔给了那小王,之前他从那群武¥警的肢体上,找到了一把军用匕首。大概是那家伙是个发烧友,自己收藏的,不过没用上,便宜了自己。

当然,罗富也是个“聪明人”,留了个心眼。虽然自己身上有多余的枪支,但是这俩人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前,最好别给他们武器。都说这“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要特么的“老乡见老乡,背后打一枪”就糟糕了。

在这末日之中,每个人的良心都大大的坏了。谁也保不准,他们为了利益和枪支、弹药、食物,能做出什么事情来。先看看日后的表现,要能取得信任,那就好说;要取不得,就找让他们自生自灭去吧!

“你殿后,负责保护大家的安全,没什么问题吧?”罗富看着那小王,郑重的询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