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天之后,拉旗亚到了家中,

路上的劳累不必多说,

在这里要提的是就要回到古朗郡的时候,突然地想,自己已经离家两个月,现在回去,他们一定要把自己和以前一番比较的,虽然自己没有什么改变,但如果就这样满面风尘,泥土脏衣地空手而回,所有人都会觉得她没有什么收获,自己的母亲也一定会觉得非常的没有面子。

为了后者,她觉得要在回家前把自己打扮得体面一些。

卖掉项链得到的几个金币,在路上也几乎花光,除了买套衣服可以外,要买其余的奢侈品已经不太可能。

虽然她衣领上还有一枚蓝宝石别针,袖口也有两颗红宝石,但这些是妈妈给的礼物,买掉她一定会不高兴的。

在将自己身上一番搜寻后,突然间,她把目光放在了慕池烟的这匹骏马身上,虽然这里的马市上的贩子们都是善于压榨,但这样一匹郡马如果牵到那里,二十个金币无论如何也一定值,虽然这不是自己的东西,但只要一想想那个家伙的讨厌,她就觉得一切的法规责任都可以不顾忌了。

既然决定,她就要行动,再走了几十步后,她突然地责怪自己不够聪明,因为根本用不着卖马,这匹马的马鞍就是青铜镀金做成,单凭这个也许就比骏马还值钱。

于是在一番暗笑之后,她把马鞍取下去了一家金银店铺。

店铺的小儿在刚看见她手里的马鞍时,还提醒她走错了地方,但随即他的目光呆住了。

掌柜随后听得响动走了出来,在确信拉旗亚是来卖马鞍,并把拉旗亚打量了一番之后,他这样说道:“这位小姐,恕我猜测,你应该是位伯爵小姐吧。难道你会缺钱吗?这真是让人遗憾,不过如果暂时地你碰到了这种尴尬的事情,我想你完全不必将这种代表你尊贵身份的宝物出卖的,你只需要把它寄存在我们这里,而作为信任,我们可以给你一百个金币。

拉旗亚顿时明白,这个马鞍的价值不只值一百金币,不过这家店铺把她看成了贵族小姐,也不敢买下如此宝物。

当即心想也好,以后可以再来取回,于是就点头道:“先生,如果你相信,那么我是很乐意在将来出更多的价钱来取回这个宝物的。”

“完全相信,尊敬的小姐”,掌柜答应着,然后就给她取了一百个金币出来。

沉甸甸的金币转在拉旗亚的衣兜,她高兴极了,随即就在萌印城里,她大肆采购起货物来,有瓜果菜蔬,有弟弟喜欢的点心糖果,新奇玩具,有妈妈喜欢的首饰,自己喜欢的布料衣服,还有就是送给邻居的礼物。在忙碌了一下午后,她投在了一个客栈里。

第二天早上,身着华丽服侍的她雇了三辆马车,把这些东西都装了上去,然后就跳上马车,舒服地坐着,指挥着车队浩浩荡荡地往家乡开了去。

王子的骏马也跟在后背,要不是有一根长缰绳把它拴住,背上没有马鞍的她它简直就像是一匹野马了。

还在离家十里远时,当地的好事者们就把这个消息四处传播,然后许多相邻们都走出家门来迎接这位当地的公主。

毫无疑问,这次的外出是极其尴尬的,背着父母和两个年轻人订婚,两次她都认为自己获得了幸福,但是最后她却被抛弃了,想想这,她几乎就要抬不起头来,幸好家乡的人都不知道在她的身上发生了什么,看见她如此满载而归,都是齐声祝贺,母亲和两个弟弟也在仆人的簇拥下出现在迎接队伍里,看到拉旗亚,都欢喜非常,

在稍微的情绪低落后,拉旗亚恢复了往日的笑容,心想既然没有人知道自己的尴尬事,那么又何必自作悲伤呢,于是她调皮高兴地给乡亲们一一打了招呼,并发放礼物。

好不容易,领得礼物的乡亲们陆续地离开了。

当最后一个得到木蜻蜓的小孩离开之后,四处打量了一番的母亲突然地问起她最感兴趣的问题。

“拉旗亚,据你在几天前的来信所说,你自己就已经认定了心上人,而且一定会把他带回来,那么现在这个人在哪里呢?”

“哦,妈妈,我说过这样的话吗?”早有准备的拉旗亚假装糊涂地嘻笑着想要蒙混过关。

“当然说过,而且不只是一次,而是两次,在冰诺郡一次,在京师时是一次”。雅布夫人认真地提醒着。

“恩,恩,”拉旗亚脑中念头飞快地转了转,然后转头笑看着大弟弟责怪道:“刊隆儿,你给妈妈念信时胡乱编造故事吗?”

“神灵作证,姐姐,如果你教我认识的字没有错的话,那你的信正是那样写的”,刊隆儿地嚷道。

“等会儿再和说话”,拉旗亚假装没空,转身把马车上的一箱子苹果搬下,然后对母亲说道“妈妈,你也来运动一下吧,我猜你很久没有动一动了。”

“这不是你应该干的”,大为失望的雅布夫人拉着自己的女儿向屋里走去,在进门的刹那,她大声对仆人说道:“伙计们,把东西搬进来,如果看到其中藏了一个英俊的男子,就通知我。”

看来她还是很失望,拉旗亚大为尴尬,忍不住又把慕池烟暗暗地责怪了一番,虽然婚姻的失败并非他的故意,但事情只要与他有关,她都乐意把责任推到他的头上。

“我在和你开个玩笑”,她这样解释道:“妈妈,本来如果要带一位你认为满意的少年回家,这是非常容易的,但是想想没有必要为那样的事情着急,要知道像我们这样的人家,怎么会担心找不到优秀的夫婿呢?”

“我也认为是这样,可是拉旗亚,事情也不能拖得太久,要知道你今年已经十九岁了。”

母亲的口气含着担忧。

拉旗亚嘴里笑着答应会考虑,但事实上心里却对未来的幸福一片迷茫,

两次感情的失败,让她也没有了心情。在接下来的二十多天的日子里,她都是闷闷不乐的样子,幸好在家呆了二十天后,居住在京师附属郡普兰附近的大姐来信了,首先她对上次没有参加三妹的婚礼表示遗憾,并说知道消息时即使动身也来不及,而且实在太忙了,

如果可能,她非常希望她能去他们的普兰郡游玩,她实在太想看一看这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妹妹。

随信她还寄来了一张可以去商号兑换五十个金币的票据。

虽然大姐在往常就曾经用多种的借口给她寄来这种票据,但这一次不管她是否一定希望自己前去,拉旗亚都立即就动了心,在把受到邀请的事给妈妈说了之后,她激动地说道:“妈妈,你也知道的,大姐是一个善良亲切的人,如果能见到她,那么我会多么的高兴啊。”

“恩,是这样,我完全同意你的想法,而且也认为你确实应该去见见你的这位大姐,要知道我们家发迹就是因为她舅父诺月公爵给的五百个金币,我们不能忘本。”

“那么,妈妈,我是不是明天就应该动身呢?”

“只要你愿意,我的女儿,但是在出发前,我要告诫你一点,和二姐不同,她是一个珠宝商的女儿,是诺月公爵的亲戚,所以这次去那里,你不必要带上一两百个金币去贺喜,而且恰恰相反,你丝毫也不要炫耀我们的家财。到了那里后,虽然也不必刻意的掩饰,但你可以装作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庄园主的女儿。这样大姐一定会给你许多好东西。”

“哦,妈妈,真难以想象你会说出这样的话,难道我们家不是爵士家族吗?难道我们家每年没有五百个金币的收入吗?难道有着八个林场的我们还需要别人的施舍吗?”

“哦,不,我的女儿,你误会了我的意思,虽然我们家的资产足以和一位子爵大人相比,但是也没有必要去炫耀是吧,而且我也不是要你再接受你那位大姐给予的普通礼物,就是金银也没有必要,这我们自己家就有许多了,他们需要的是一种普兰郡才有的鹿茸人参,这些东西现在对我没有什么用,可是,拉旗亚,你知道的,妈妈一旦老后就可以需要这些东西了。”

这完全没有必要,因为据拉旗亚观察,拉旗亚夫人从来没有生过病,身体比她还要健康,即使再过三十年,只怕也能生龙活虎。

但一想到自己如果对她的言语完全地驳斥,行动可能就会遭到阻拦,她就点头答应道:“妈妈,你的健康是女儿外出旅游的保障,所以不用你担心,我一定会给你带来你所需要的东西。”

雅布夫人满意地点了头,然后又再唠叨了一天之后。拉旗亚起身了。

她是骑着慕池烟的那匹骏马出发的,为了不使自己这次行程窘迫,或者是让大姐相信,他们一家已经确实不在需要她的援助,她带了可以兑换三百个金币的票据。

这其中一百一十个她就萌印镇就用了,是换回那个马鞍的,

她这样作可不是为了要替慕池烟保管好物品,而是自己的枣红马太威武高贵,要是不配上那个马鞍不太雅观。

传说天下间最美的女子都出在普兰郡,而普兰郡最美的女子就出在诺月公爵家。

拉旗亚才到普兰城第一天就见到了一个非常美的女孩子,是她经过一番姐妹相认激动人心的场面之后认识的。

也许是出于好奇,这个小姐就站在大姐的旁边,观看着亲人相见的伤感场面。

拉旗亚在情绪稳定之后,就发现了她,顿时傻了眼,虽然自己在古朗郡就被尊为美人,而且自我感觉也很棒,就是见到菲以达小姐之后,她也觉得虽然别人可能觉得自己没有她漂亮,但是一定有很多人会认为她比她漂亮的。但是现在,眼前的这个姑娘,她是自叹不如了,穿着紫色衣裙的她美得让她看了都很嫉妒。

大姐随后介绍说那是公爵的二女儿,是她的表妹。叫做依俏儿。

两人随后相互认识了。

拉旗亚很快发现,这个依俏儿除了对自己的容貌非常得意外,人其实的随和,对待人很有礼貌。

一听说拉旗亚去过京师,还见过国王,王子,她立时就对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再随后的餐桌上,她这样惊讶地问道:“雅布小姐,真的是那样吗,那真是太幸福了,恩,你可以把宫廷那边的事情多少给我们讲一讲吗?”

大姐这时在旁悄声地提醒了自己的妹妹一句,“拉旗亚,如果是吹牛,就不要说了,她十二三岁的时候去过皇宫,和大王子在一起读过书。”

看来公爵小姐是要考证自己这段经历了,拉旗亚心想如果不讲,那么自己的威信必然受到损伤,于是她讲了起来,从京师布局到宫廷建筑,从王室礼节到大臣衣着,从冰菏公主到花篮思慕。她是很擅与言谈的,公爵小姐听得入神,对她也就不再怀疑。只是一听说她曾经当过宫廷教师,就惊讶地问道:“雅布小姐,听说有个姑娘主动前去找国王讨要婚誓保证书,有这回事吗?她真是太勇敢了。”

在一路上已经有许多人讨论过自己的这段往事,那时他们的口吻都是愤怒鄙视的,现在这个公爵小姐这样问,她早已有了准备,当下也不尴尬就是说道:“是的,有这样一个姑娘,和我差不多年纪,是冰诺郡人,她做事差不多都很勇敢的。”

“啊,是冰诺郡人啊,听说那里土匪很多,可能就这样,她才变得那么勇敢了。”

拉旗亚的举动与土匪的多少没有必然的联系,但也不用驳斥,心想她既然是大王子的同学,那么应该对这人很感兴趣,就转移话题问道:“诺月小姐,虽然作宫廷教师那么久,但是我只见过大王子几面,你可以讲讲他的故事吗?”

“他身体不太好,经常生病,老师就经常让我帮助他,所以当时我就想要是不和他在一起而去陪伴二王子读书就好了。”

“二王子?”拉旗亚惊讶地问道:“那个人你很熟悉吗?”

“不,一点也不,那一年,他在西细亚郡他姨妈那里,我一直没有见到过他。”

“那么你对他毫无了解吗?”

“当然了,没有见过自然是毫无了解,不过拉旗亚,虽然你教的是三王子三公主还有一些公爵小姐,但既然在宫廷呆了那么久,一定和他很熟悉吧。”

“也不是很熟,但了解还是有一些的,恩,说实话,这个人有非常多的缺点”,放松警惕的拉旗亚说话开始口无遮拦:“他孤高自傲、冷漠无礼、举止粗鲁、而且不善言谈,相比大王子他差得太多了。我想这是他姨妈对他娇生惯养造成的。”

“啊,是这样呀,那么你觉得除了这些,他还有那些缺点让你不够满意呢?”

“缺点还有许多,如果有时间,我可以详细地给你说,现在公爵小姐,我们先吃完墨月神赐予的食物再说好吗?”

“恩,是应该先吃饭,不过雅布小姐,你还可以回答一个问题吗?你觉得他有可能成为新国王吗?”

“说到这一点,但真是我的忧虑,据我所知,他很可能会成为国王。如果真是那样,那么整个王国一定就会被他弄得一塌糊涂。”

“呵呵,一点的,我也觉得是这样,不过虽然当国王不适合,但是如果当夫君呢?”

拉旗亚一愣,公爵小姐这句话真是太突然了,

随后诺月小姐说的话更让她惊奇,她这样问道:“雅布小姐,冒昧地问一下,从我们这些女孩子的角度出发,凭着对墨月神的敬仰,你发誓地说,王子是不是你见过的人中最为英俊的。”

赫盟歌爵士,夫人,以及整个餐桌上的人都停下他们的举动,眼看着拉旗亚,拉旗亚顿时傻眼了。似乎自己就陷在了一个陷阱里一般。

要是大姐刚才不出去就好了,她也许会悄声地提示自己一些重要信息的。

现在看来公爵小姐对于二王子似乎并不是毫无了解。她刚才的言语似乎只是想套她的话。

形势虽是窘迫,但她还是要说话。

于是假装思索,把自己见过的少年都比较了一番之后,她点头说道:“是啊,好像是这样吧。”

“那么他是不是很善良呢?”

“即使对于一个熟悉朋友的内心,我也不善于揣摩,不过也许正如你所说,他应该是一个善良的人吧。”

“那么他是不是多才多艺呢?”

拉旗亚顿时愣住了,因为把这三点连在一起,似乎暗示着一个严重的话题,还没有等她自己想出来,诺月小姐先说话了,这次她直接称呼她的名字:“拉旗亚,那么如果以上三条你都不否认,那么假如王子向你求婚,你是否会考虑嫁给他呢?因为这些不是你通常要求的英俊,善良,多才多艺吗?”

拉旗亚更是惊讶,自己的这三个条件,只是在一次和姐姐通信时无意中提到过,也算戏言,想不到姐姐把她讲给了这位公爵小姐听了。

“诺月小姐,你太认真了,呵呵”,她尴尬地笑道:“我虽然对二王子作出许多的评价,但事实上,我所知道的一切都是听人而说,我与他并不相识。”

“你不是宫廷教师吗?”

“是的,而且我确实认识小公主小王子,不过你也许也知道的,二王子总喜欢呆在西细亚郡或者姨妈的住所,我是没有机会见到他的。”

“那么你认为谁会当国王呢?”

“按照习俗,我认为大王子是第一人选,二王子大公主应该都有可能。”

“看来你还没有我了解”,诺月顿时就笑了,似乎一个巨大的阴谋得到最后完成了一般,她开心地笑道:“告诉你吧,拉旗亚,当国王的只会是我的未婚夫——二王子。”

石破天惊,毫无疑问,拉旗亚被吓了一大跳,还在她怀疑自己是不是做梦,或者听错了时,公爵小姐得意洋洋地笑了起来:“拉旗亚,虽然你很有见识,而且聪明,但是在王位的继承上,你犯了一个重要的错误,那就是你认为王位的继承按照礼仪。这是不可能的,无论那一位王子要成为国王,第一需要的是太奶奶以及她掌管的祭司的支持,第二需要俗务大臣和军务大臣的齐立同意,,第三则是他需要成亲,因为成为国王的前提,只有这样,他才能摆脱孩子的身份,成为一个行事稳重的人。你认为这样对吗?”

“非常的正确,公爵小姐。”

“那么我就不用在列举大王子的多病,还有公主的女性身份了,我只说慕池烟。第一:王国第一夫人天祭婆婆是最疼爱他的,她的支持几乎就代表了全部的祭司,第二不管文官还是武官,我都可以说几乎所以大臣支持他,第三,也就是成亲这件事,这就更不用担心了,我敢担保,他会在一个月内和我们普兰郡的一位姑娘,恩,不掩饰地说吧,就是和我成亲的。”

“和你,公爵小姐”,拉旗亚睁大了眼睛,对于前两点,他丝毫也不觉得怀疑,但是第三点,实在太让人莫名其妙了。

诺月小姐看出了她的疑惑,就得意地解释道:“你也许不知道,早在十五年前,我就和他认识了。那时我和他还为了争一个布娃娃而打过架呢?那些都是小时候的事了,就是刚才我跟你说的十二岁时我们的相处也没有必要提及,在这里我要说的是三年前,他还来过我们这里,毫不羞涩地说,他非常的喜欢我,要不是因为当时我太过于骄傲而对他不理会的话,我们说不定已经订婚了。”

“十五年前?三年前?拉旗亚听得几乎傻了。看来他们是老朋友了。而自己刚才说的话,只要想想,她就不由得尴尬万分。

“明天他就来要普兰郡了”,小姐很陶醉地说出了这么一句让人震惊的话,然后继续道:“我想即使你在宫廷没有见过他,我也会介绍你们认识的。”

“认识?”这样的话语拉旗亚再次吓了一跳,不过她还是有些不信,就轻声提醒道:“诺月小姐,虽然我完全相信二王子早就对你爱慕非常,但是让我疑惑的是为什么有人又传闻说他就要去云冕国联姻呢?”

“那件事我知道,不过不用了”,公爵女儿笑着说,“因为我的母亲就是云冕国的公主,和我们家联姻,和云冕国联姻几乎是一样的。而且邻国这么多,都想和即将成为国王的他联姻,娶任何一个,其他的国家都不满意,不如不娶。而如果要和云冕国更加亲近,那么就不如娶他们王室的亲戚,这样职责的话就要少许多了。是这样吗?”

拉旗亚顿时对这个小姐另眼想看,原来她知道的比自己还多。

诺月看她还是有些怀疑,就拉着她去了公爵府,并在那里拿了封信给她看,拉旗亚一看,上面这样写着:

尊敬的诺月小姐:

很荣许地能和你通信,

因为是在***屋子里写的字,所以简约地说,我很快就要前去你们普兰郡,你现在应该很好吧,真诚祝福你永远幸福。

一直纪念着往日的同学友谊的幕池烟。

“原来你们还曾经是同学啊?”拉旗亚放下了信问,内容虽然很短,但足可证明一切。

“是啊,我五岁多的时候也在宫廷学习的,那个时候他可不是现在这个模样,整天都把自己弄得很脏,于是我很不喜欢他。”

“你已经三年没有见到他了,现在他模样也是猜测的吧。”

“是的,不过一定比三年前好,而且父亲大人还有我派出去的人都说他现在变得非常的英俊而温和,于是我就要为自己的婚姻打算了。”

说着小姐笑了起来。

拉旗亚先前还以为他们已经订婚,现在看来,只是她的希望而已。

正说着话,一个侍卫送来了一封信,诺月小姐看了一样信封,就是大喜道:“拉旗亚,知道是谁写的信吗?二王子,是他写的。”

说着她很高兴地当着面就把信打开了,上面这样写了一段,

诺月小姐:

你们的来信使我备感荣幸,本来在收到公爵大人的信件之后,我还有些犹豫,但现在我想我如果再不前去拜访,那么神灵也会对我谴责了。

如果顺利,明天我就动身。

相见之时,我们再同诉同学情意吧。

你的同学——慕池烟

虽然不是热情洋溢,但是拉旗亚看得出来,

一:是小姐和公爵的人邀请她来的,第二他真的要来了。

随后一想起刚才自己还一味地说他坏话,心里顿时不安起来,诺月看见她呆呆的表情,就主动安慰说,她一点也不在意她说王子坏话的,因为自己在和王子不熟悉的时候,也觉得他有许多缺点,但是熟悉一些后就很可爱了。

她再三地强调说不会在意,一点也不。但是拉旗亚在意,心想怎么这么倒霉,到这里还是得碰见他。于是回到住所后,就想要回家,但是她知道,自己今天才来,突然要走,无论如何,姐姐是不会答应的,而且自己在上午还答应帮姐姐忙活珠宝店的工作。

又犹豫了一番后,她觉得没有必要躲着那个王子,而且即使就在这普兰郡,也不一定就会碰见她。

就在当天夜里,她突然地脸被蚊子叮了一个包,鬼使神差地她就用了块白布把自己的脸蒙了起来,像一个蒙面人一样。

这个东西很快派上了用场,第二天上午吃午餐时,姐姐突然地对他说道:“拉旗亚,下午和我一起去公爵府吧,公爵夫人听说你在我这里,刚才就派人来邀请你前去做客,我已经替她答应了。

“可是姐姐,昨天我还和诺月去了一次。”

“昨天你只是去了诺月的住所,并没有见到公爵夫人,今天我们去见她吧。”

拉旗亚不好拒绝,只有答应,但是一想到今天在那里也许可能会遇见慕池烟,她就有些担心,于是也就决定不把脸上的黑布取下。

古朗郡就有许多的女子终日蒙着黑布,所以也不用找借口说被蚊子咬,她就这样蒙着面去见夫人,夫人也不会觉得奇怪。

大姐虽然很想把布取下,但一想到妹妹也许在顾忌着什么,也就没有勉强,只是这样说道:“拉旗亚,待会儿,在见夫人的时候,你可以把它取下吗?”

“可以的,姐姐,随时都可以,不过如果有时候我把它蒙上,希望你不要见怪,因为我的脸确实肿了一个大包。”

令拉旗亚感到惊喜的是,她的所为真是太英明,她蒙着脸走进公爵府,刚和夫人说着几句客套话,突然地侍卫就前来报告说王子已经到公爵府门外。

“神灵保佑吧,为什么不早来报告”,夫人大为惊喜飞跑着就出去准备去了,对于就在眼前同样是客人的拉旗亚,理也不理。

大姐也觉得舅妈丢了自己的脸,不过一想到王子的来访确实是一件让人惊慌失措的事,也就不在怪罪,只是悄声地对妹妹说道:“二王子来了,我看我们明天再来这里好吗?”

“当然”,拉旗亚立即就答应了,再出门的时候,她不忘把脸上的白布摆弄得更好,而且她准备好尽量不与那个坏人碰头。

但是冤家路窄,虽然她极力想要躲闪,但就在她要出门时,王子等人却正好被公爵等一大群人簇拥着走了过来。

她头一低,就要走到假山之后,姐姐就把她拉住悄声说道:“那个是王子吧,你看见过吗?”

“没有,没有,我们走吧”,拉旗亚连声否认,就要绕道离开,但是让她很生气的时,那个公爵夫人竟然看见了她,而且大声说道:“编贝的妹妹,不要离开。一起去客厅吧。”

她的声音太大了,王子立即回过头来看着拉旗亚,她吓了一跳,也不顾礼貌,话也不说就是朝大门口走去。

大姐连忙代替她向公爵夫人解释道:“舅妈,原谅她吧,这个孩子很害羞,而且现在不太舒服,我们明天再来吧。”

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拉旗亚已经走到了大门口,再出去的时候,她忍不住轻轻抬头往后看了看,只见慕池烟在公爵的陪伴下,都已经走进了前方的客厅,看来他没有发现自己,拉旗亚一阵庆幸,心想自己这个打扮还是比较迷惑人的。

但是并不是,公爵小姐却从远处跑了过来,看见了她,没有惊讶与她的打扮,而是仿佛她脸上没有被布蒙住一般,立即地问道:“拉旗亚,看见了王子了吗?”

“看见了,正在你家里。”

“那么跟我一起进去吧,我把他向你介绍。”

“不用了,我要回家,我现在不太舒服,我要回家。”

“恩,那么晚上我来找你”,公爵小姐这样说着,就飞跑了进去,刚才她一定是去城门口等,但却又错过了。

晚上公爵小姐跑来,先把自己的幸福生活讲述了一般之后,她就对自己的母亲上午没有好好接待她表示了道歉,然后就说晚上要举行盛大宴会欢迎王子,希望大姐和拉旗亚能参加,

虽然姐姐立即答应,说晚上准时出现,但拉旗亚却摇头说道:“诺月,先谢谢你的好意,但是我现在头有些发烧,所以不能去了。”

她这个借口找得太不好了,惊讶万分的公爵小姐把她的头摸了摸后,就断定她在说谎,然后就说这事定了,晚上她一定要去。也不等拉旗亚再找其它的借口,她就慌慌张张地离开了。

这么骄横的邀请,拉旗亚自然是不会去的,到了晚上七点的时候,她改了主意。

因为她知道既然姐姐都已经答应,那么她不去,姐姐一定很为难,而且自己如果刻意躲着拉旗亚,那么自己都觉得丢脸。

既然不想躲着那人,那么她是不必蒙着面,但是最后考虑到不必将仇人相见的尴尬场面让公爵难堪,她还是蒙着面去了。

宴会的豪华奢侈是不必谈论的,二王子的表现还是那样谦虚,有礼貌,一切都让在场人赞叹,就连大姐也赞叹,

但这一切怎么又不让拉旗亚反感呢?慕池烟的音容笑貌在她的看来全是魔鬼的表现。

所以刚一看到慕池烟她就想要躲闪,要不是因为姐姐就在旁边,他早已找了个借口跑了。

好不容易等到,宴会结束,她心放松,就想可以离开,但偏偏诺月又跑到她的面前来拉着她的手臂悄声说道:“拉旗亚,你刚才也看见了,虽然他对我处处在意,而且看我的眼神时多么的含情脉脉,但是他太羞涩了,所以如果我不坐到他那边去,等会儿跳舞的时候,可能不来邀请我的,这在别人看来一定好丢脸,所以我想请你你和我一起坐到他那边去好吗?”

“啊,不行,诺月小姐,我的脸上被蚊子咬了,很难看的,我还是不要过去。”

“没有关系的,你只要陪我过去就算帮我了,你不是宫廷的教师吗?你应该比我的那些妹妹勇敢的。”

提到勇敢,拉旗亚立即觉得自己正是那样的人,于是也没有再拒绝,她大胆地走到王子身旁三步外的一处座椅旁,向诺月小姐招手。

诺月大喜,这正是她希望的,于是她飞快地走到拉旗亚的身旁,嘻笑着和她说了一句话后,就坐下了,这正是王子旁边,虽然还和她的意中人隔了一个位子,但慕池烟自然是发现了,出于礼貌,他站了起来,殷勤地对诺月点头问好。

诺月立即就回了礼,然后两人就聊了起来,他们先聊的是天气的变幻,然后就评论起京师与普兰郡的气候的差异。

拉旗亚立即觉得这样的话题,永远也不会让她感兴趣,于是站了起来就走。

她完成了任务,公爵小姐是不会在意她是否离开,但是慕池烟却抬起了头来,打量着这个来去匆匆的姑娘。虽然只能看见背影,但他的表情,显得非常的震惊,甚至夸张地说,他如同见到鬼魅一般。

诺月小姐惊诧与他的表情,就是问道:“王子陛下,你认识她吗?”

慕池烟摇头,然后再次谈论起天气来。

诺月心中有了疑问,在随后的宴会上,她再次刻意地找了个借口把蒙面人拉旗亚拉到了离王子不远处的地方,她想看看王子的反应。但是慕池烟在看见她们俩在一起后,却没有再看拉旗亚一眼,而只是莫名其妙地说他知道郡的人,个个能歌善舞,希望能看到公爵小姐的表演,这真是多才多艺的公爵小姐充分表现的机会,当即也没有顾忌,很大方地立即就表演琴艺。

十余年的苦练没有白费,婉转动听的曲声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陶醉不已,一曲终了,众人起立鼓掌,拉旗亚也觉得非常的好,心想那个慕池烟一定也很欣赏,

果然王子露出的非常惊讶的神色,随后就是一番的极度的赞美:“感觉正是太美了,仿佛我看见了那翠绿山林中清澈醉人的小溪的水面上倒映的碧蓝天空里的飘浮的白云里的美丽的白天鹅的眼睛里的迷朦仙境般的小溪,这样说是很迷朦的,但是我认为美妙之处正是如此。”

“真是知己,王子陛下”,公爵立即笑着说道:“从你的评价中我可以作出完全的肯定,那就是你也是一个深诣乐律的高雅人士。”

众人立即对公爵的说法表示了赞同,然后几位夫人就插嘴进来评价了王子与诺月小姐正是天生一对。

一看慕池烟似乎乐于听到这样的言语,拉旗亚就断定公爵小姐的遐想并不是毫无根据了,他前来这里的目的正是为了向这位第一美人求婚。

正在思考着,突然地慕池烟再次开口了,这回他的话不仅是莫名其妙,而是让她震惊,只听得他这样提议道:“诺月小姐旁边的这位蒙着面纱的小姐应该是来自歌善舞的东云族吧,所以冒昧地,如果不介意,我想请求她能一展歌喉。”

众人先还一愣,随即都是点头说好。

但是拉旗亚生气得几乎立即站了起来,这个慕池烟说出这样的话很可能就是认出了她,如果真是那样她也不必要掩饰,

慕池烟到底有没有认出来他呢?她怒瞪着眼气乎乎地把他打量了一番之后,发现他的眼里饱含的不是嘲笑,而是惊讶,看来他没有认出来,暗自地责怪自己多疑之后,她刻意用一种沙哑的声音说道:“王子的要求不应该违抗,而且东云族的姑娘确实多才多艺,不过今天我生病了,唱歌应该很难听,所以请你原谅。”

众人大都是表现得非常遗憾,慕池烟也没有多说,不过公爵小姐一想到今天上午拉旗亚就说过自己发烧的谎言后,就断定他是在说谎,也不知道是为着什么样的目的,得到了众人赞赏的她决定要让拉旗也展示一番,于是他大声地说道:“拉旗亚,虽然你生病是真的,但是我觉得你跳跳舞应该没有关系吧,就跳你中午跳的那种舞好了。”

拉旗亚中午根本就没有跳过,更不要说剑舞了。她这样说显然是陷害,不过拉旗亚倒没有立即拒绝,因为所有才艺中,她最擅长的就是舞蹈了。

于是无奈之下,她决定表演,为了和宫廷中所教导的欢乐调皮的舞蹈相区别,她决定跳剑舞。

仅仅只是一个姿势之后,众人都已经鼓起掌来。

慕池烟也在鼓掌,但是始终他的表情非常作作,仿佛一切都是刻意装出来一般。

担心脸上蒙面布要掉的拉旗亚也不想多跳,只是片刻之后,她就假装剑上的丝带被缠绕,而收了手。

在这之间,她曾经有过一个念头,那就是假装失手,而在王子桌上砍一剑,但这是不可能的,她不敢。

也许普兰郡人只重琴艺,舞艺不高,所以,虽然拉旗亚自己也觉得表演很牵强,但这里的人却都觉得美极了,一起喝彩。

王子也谦虚地表示敬意,并说即使在宫廷,也很能找到比她跳得那么好的。

再随后,他再没有难为这位东云族姑娘,但拉旗亚还是又经过一番的煎熬之后,才回到了回到了住处,想着今天差点被认出来,心里一阵害怕,于是留下了封信,告别了姐姐,去了附近的一个小镇,去那个曾经收养了她四年的威明士农场主家,已经许多年没有来过这里,所以她费了好一阵的苦心才在一个村庄见到了干妈和干爸,那一对老夫妇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她了,见她长得如此漂亮都很高兴,问起她家的情况,拉旗亚如实地说了,并说现在家里很有钱,所有的林场加在一起,每年差不多可以挣到一千个金币,是当地第一富翁。

老夫妇很高兴,就讲起她被爹娘带走后,他们又收养了一个男孩,现在这个男孩已经长大,要不是他恰好去当军官,她已经能看到他了。

拉旗亚早已知道,而且在以往她还和这个男孩通过两次信并认了他作干哥哥。不过在上次通信时他可没有提他要去从军,当下她就很惊奇地问他去了哪里?

“是西南郡。”

“啊,西南郡!”,拉旗亚顿时惊诧万分:“爸爸,妈妈,我的那个三姐就在西南郡,他们认识吗?”

“不认识吧,虽然你写过许多次信来,但似乎没有提到过你的三姐。”

“是的,但是我现在写一封信过去,让他们认识吧”,拉旗亚这样说着,立即就动手写了,虽然三姐和威明士公子非亲非故,而威明士公子和三姐也从来未与她见过面,但她还是热情地在两封信中把他们相互作了介绍,并说难得能碰到,如果不相识,那她一定感觉非常的遗憾。

写完信后,她亲自去投给了邮差,然后感觉很疲倦的她回到二岁到五岁时住过的那间小房子轻轻地睡着了。

老夫妇就住在隔壁,拉旗亚在半夜的时候醒来的时候,正听到他们的遐想,那就是假如他们的儿子娶了她该是多好。

她立时笑了,虽然只是当了四年这户人家的女儿,但是她看见他们,真是和自己的父母一样的亲切。再把自己如果不前来此处,而被二王子认出的尴尬场面以及可能性分析了一遍后,她迷迷糊糊地再次睡着了。

又打扰了老夫妇三天,预计二王子已经向诺月小姐求婚并且已经带她去了京师之后,拉旗亚就告辞威明士夫妇回了普兰郡,干爹干妈给了她许多特产,并说他们的儿子一从京师回来,很快就会去拜访她。

她答应着,并且说很快还会回来拜访。然后在路上,把礼物都查看了一遍后,她再一次地为自己这次收获得意。

令她大为震惊的是,刚一回到姐姐家,立即就发现王子正好在那里。仇人相见,顿时大为尴尬。

她的姐姐在旁边解释说,就是蒙蒙面的那个,两人很尴尬地相互行礼,然后王子拿了两个精致的首饰盒告辞了,姐姐对她大加赞赏,并说给了她这课蓝宝石吊坠三倍的钱,大方又有礼貌,并说小姐的幸福即将来临。拉旗亚就问有没有订婚。

“据依俏儿说二王子已经暗示要提亲,大概是今晚就订婚吧。”大姐回答着。

拉旗亚淡淡地不说话,而后就问姐姐刚才买钻石是不是就要送给依俏儿。

“应该不是吧,依俏儿说过这些是用来送给她的两个妹妹的,至于她,王子会送一枚名叫渐变金钗的宝物。”

拉旗亚立时就想起在了京师的时候,天祭婆婆让她递给二王子的那一枚镶有三枚钻石二枚蓝宝石二枚红宝石的双环金钗。那么漂亮的金钗难道就是传闻许久,有着七彩炫目光芒,而且光泽会随时莫名其妙地改变的渐变金钗吗?联想到现在的事情,拉旗亚明白那应该就是王储求婚专用的礼物,也就是这枚金钗永远是给未来的王后的了。

按照她的个性自然是不会去参加今晚的订婚宴会的,可是公爵小姐又来了,兴高采烈地说明自己即将成为准王妃后,她强烈地邀请拉旗亚去见证这一伟大时刻,拉旗亚说很困,要睡觉,但是公爵小姐既然是强烈地邀请,那目的没有达到,她一定赖着不走,于是在一番的喋喋不休的劝说后,她把拉旗亚拉走了。她要她帮忙看一件衣服是否好看。因为在她的眼里,当过宫廷教师的拉旗亚才是最有品味的。

去公爵府看了一阵衣服后,诺月就被母亲叫到里屋去谈话去了,闲得无聊的拉旗亚于是走到花园里去散步,想不到居然碰见了王子,两人都假装没有看见转头想要走。

但拉旗亚没有走了几步,就发现王子顿住了身形,而且突然追了上来,大声叫住她的名字:蓝歌雅布。

她停住,没有等他说话,就先恭喜他很快就会娶到一位在她看来可能是全国最漂亮的小姐,王子立即变得很尴尬,然后就说还没有决定,因为认识小姐的时间太短了。两个都不熟悉。

拉旗亚说不管怎么样,祝福他,转头就要走,王子又叫住了她,并说他早怀疑那人就是她,她既然要出现,但有为什么躲着他。

拉旗亚认为他说“躲”这个词是对她的侮辱,就大声说不是她故意要出现,是他自己要来这里会他的老同学的。难道他不知道,自己认为他很讨厌,为什么会跟着他跑来这里。

王子听见她说他讨厌,也很不高兴地说自己在任何地方都受人尊敬,唯独她对他处处侮辱,真是见鬼。

拉旗亚把头转向了一边,说自己无意侮辱,自己不想理他,只希望永远不要看见,

王子一下子很生气,就她是不是说他坏话了,就在那天宴会之后,小姐说有人说她坏话了。

拉旗亚很生气就说说了。王子更生气,说早知道她是这种人,然后就说没关系,即使郡主小姐知道他曾经想把一个无礼的丫头嫁到荒蛮国去,她也一定还会嫁给自己的。因为要知道,他们公爵的爵位只能世袭三代,这已经是第三代了,要是得不到王室特许,爵位不会保得住。

拉旗亚不屑,就问如果小姐不嫁给他,那么是不是爵位就没有了,

“我认为这个其实不重要”,王子神色傲慢地说道:“凭着我的品格相貌,我认为即使不是这个原因,诺月小姐也愿意嫁给我。”

“那么看来无论如何,我是要恭喜你了。”拉旗亚说完话转头就走。

回到客厅之后,心里还很气愤,依俏儿不知道,一边让她看衣服,一边开始遐想般地说她当上王后后一定给她介绍几十个每一方面都很优秀的贵族少年,仍由她挑选。

拉旗亚就说那样自然好,但是如果她要当王后,就要赶快,因为据她所知,现在一个月已经过去,按照往日规矩是谁先成亲,谁先当国王的,不只是大王子,就是公主也可以。

小姐神色立时就惊慌起来,拉旗亚就说但如果是今晚订婚,那么就不用担心了。

一会儿后,宴会就要开始,但是王子却借口头晕,不想出席,诺月小姐先后派了自己的两个妹妹去请,他都不出来,公爵一家人察觉出事情有变动,脸色无不大为改变。

诺月小姐更是丢了面子,就让自己最小的弟弟陪着自己亲自去见他,一会儿后她出来了。气愤非常,公爵问是怎么回事,小姐说他还是说头有些晕,想歇息一下。公爵似乎明白了什么,就让散了宴会,说等到明天再说。

拉旗亚也觉得自己可以离开了,就轻声问道:“诺月小姐,如果宴会不继续了,那么我是否应该离开呢?”

这样的话实在让诺月伤心,突然地她就是大声哭泣了起来,气氛很沉闷,拉旗亚突然大声说话,大声地说亲自去见,然后在众人的惊讶中,她大步向王子的住所走去,王子关了门,躺在**,拉旗亚敲门,王子不知道是谁,就大声说自己头晕,今晚的宴会不出席,明天再说。

拉旗亚再说了句:“开门。”

屋里一阵沉寂,随即慕池烟就开了门,看见是她,立即背着了身子。

拉旗亚说话了:“王子陛下,我想,你也应该知道,一个不讲信用的人即使有着高贵的身份,也不会得到世人的尊敬,而在这之前,你似乎在自诩自己品格高贵。”

“真是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王子转过身来气愤地看着她;“我从来没有说过要娶依俏儿,一切是他们自己在猜测。今晚的宴会是一个阴谋,我不去参加是想维护王室和整个王国的利益。”

“是这样的吗?但是你今天下午好像不这么说。”

“不管怎么说,这与你无关。就像你跑去找国王要婚姻自由书一样,我也有权决定我自己的婚姻,即使我上午曾经想过要向诺月求婚,但是现在,我有权放弃。”

拉旗亚生气地把头转向了一边,在刹那间她也想离开,但是随即她又把头转了过来,再次地,她这样说:“诺月小姐因为你的羞辱,正在哭泣,这难道就是上午愿意,下午放弃的你希望看到的结局吗?”

王子愣了愣,这样说:“诺月小姐完全没有必要伤心,她伤心完全是因为女孩子一贯的小气,而且我知道这种伤心只要过一些日子就会消除,几天后她就会和往常一样开心的。”

“你真残忍”,拉旗亚忍无可忍地大声嚷了起来:“我真不明白,你为什么上午还去买首饰,而到了下午就放弃了,难道这一切都只是因为我的出现才使你改变注意的吗。要是那样的话,我希望你能忘记我的存在,而去兑现你的承诺,不然我会因为无意破坏了一桩婚姻而愧疚的。”

拉旗亚讲完这样的话,发现自己是不是在措词上有错,这句话的意思明显地是说因为自己的出现,而破坏了他对小姐的追求之心的。

王子也感觉出了这样一种微妙的意思,当即脸微微红了一红,但只是片刻之后,他这样大声说:“请注意你的言行,拉旗亚,一切都不关你的事,你的出现对我毫无作用,我放弃是因为别的原因,真见鬼,你有这么可怕的想法真是让人恐惧,既然你这么坚持,那么我还是去见落月小姐把事情说清楚,说着话他转身打开了一个抽屉,从中找到了三个精致的盒子。

然后也没有管拉旗亚,他大步地就是走了出去,门外的有三个侍卫立时跟在了后面。

王子立时就反感了起来,“不用跟着我,该你们挡住一些让人厌烦的魔女进来的时候,你们没有起到丝毫作用,而现在,你们跟在我后面难道又可以组织魔女的靠近吗?”

虽然拉旗亚知道他说的“魔女”就是自己,但也不介意,而且出于好奇心,她故意地跟着他到了聚会大厅。

眼看着王子进来,公爵一家立时恢复了喜庆。虽然没有欢呼出声,但是各自对视时的眼神表白了一切。

似乎为了让身后的人一睹他的表现,王子很快就直入话题,首先他向公爵府的各位都表达了自己的歉意之后,就说自己刚才确实头晕,而且他保证在任何时候也丝毫没有改变自己对于诺月小姐的爱慕之心,这次前来也就是要虔诚地向公爵,公爵夫人提出他的一个有些冒昧的想法,希望能娶得他们的女儿,当然这只是他的想法,能否得到公爵小姐和公爵大人一家的同意正是他期盼而担心的。

本来以为还要费一番周折的,但王子一进来就说了这样的话,公爵一家再也抑制不住狂喜,在一阵的欢呼声中,公爵代替女儿和家人同意了他的求婚,然后王子就打开了一个盒子。

这时拉旗亚看见了,其中装的并不是渐变金钗,而是一枚同样镶满了红蓝宝石的彩凤飞舞的金钗,正疑惑时,王子对诺月小姐说话了,说这是宫廷的有着两百年历史的祭坛婚誓圣物,如今送给她,希望她能喜欢,当然再是如何高贵也不能表达他对她的爱慕之情。

美丽的诺月小姐高兴地接受了,然后立即就把金钗戴到了头发上。

拉旗亚心想王子求婚的旅程就这样的结束了,虽然仪式有些简单,但看起来真是费尽周折。

然后王子又打开了另外两个盒子,这其中装的就是在她姐姐那里买的两枚钻石吊坠,这两个贵重的东西的价值足够买下五座小农场,如今他把它们给了诺月的两个妹妹,同样美丽的妹妹。

公爵一家于是沉侵在欢乐中,可是接下来的事情就让他们有些失望了,当公爵询问王子什么时候可以迎娶他们的女儿的时候,王子竟然说父王刚刚去世,短期内不想谈论婚事,公爵夫人再问短期是多久,王子恭敬地回答是一年,这就让众人惊呆了。随即公爵提醒准女婿说据他所知继承王位的候选人将从先成亲的王子中挑选,这好像是一个事实。

王子肯定了这样的说法,但是又说,他不应该这样作,而且相信他的哥哥和妹妹也都不会为了争夺王位而故意早婚的,这会让国人耻笑。

公爵一家都极力地寻找着借口来劝说他们的准姑爷。但天渐渐地黑了,王子随意地回答了他们几句后借口说很晚,然后就离开了,宴会随后也散去,公爵一家人虽然还有些忧虑,但都大为感谢拉旗亚,并向她询问到底说了什么才让他前来,拉旗亚就说当她刚到门口,他就出来了,他是自愿的,不然作为一个王子,谁也不敢强迫她作什么,而且自己和他根本不熟悉。

公爵家人于是高兴起来,接下来就认为他们当前的任务就是要说服他早日完成婚礼。

拉旗亚要回姐姐住所,但是这时,小姐邀请她和她一起住,并说要庆祝今晚的胜利。

拉旗亚一看天色确实已晚,于是决定明天再走,而且已经计划好,明天就回家乡。

但是就在当天夜里,她和小姐聊了会儿天后要睡觉的时候,突然小姐的妹妹跑来敲门,然后叫姐姐起来,并说公爵夫人想起一件事,就让一个曾经在宫廷工作过的老宫女来查看一下那个金钗是不是就是那个渐变金钗。其实拉旗亚早知道不是,不过她不说,一会儿后,小姐回来说不是,表情很不安。拉旗亚安慰说宫女可能看错了,而且即使不是,也没有关系,王子已经向她求婚,怎么样也不可以反悔。但是诺月小姐又说,宫女说可能真正的圣钗在大王子那里,因为传说大王子的病痊愈了,天祭婆婆有意让他继承王位,而王位继承先大后小,这是规矩。

拉旗亚安慰说不可能,但是也没有说看见金钗给了二王子。因为说实话,她觉得如果诺月非常在乎那渐变金钗的话,那么她和慕池烟的婚姻必将是不幸福的。

可是诺月喋喋不休地说本来大王子曾经向她提过亲,但是因为当初家人觉得凭她的姿色应该当一个王后,而不是一个病王子的王妃,所以拒绝了他,要是早知道他的病会好,而且还要成为国王,那么她也许就会考虑大王子了,要知道他和二王子几乎一模一样,而且听说脾气更好。

拉旗亚想要睡觉,也不想听她唠叨,就开口打断她的话语说道:“当然,诺月小姐,毫不夸张地说,像你这样的大美人,无论那一个年轻人都会喜欢。大王子也是,他如果看见你,也一定忍不住要想象娶你妻的幸福感受。至于渐变金钗,它本身并不是非常的重要,但是如果你认为它代表了王位归属,甚至你的夫婿归属的话,那么现在最关键的就是你应该嫁给那个给你金钗的人。”

“拉旗亚,你说得非常对,不过你认为金钗现在在谁的手里呢?

“公爵夫人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妈妈认为这非常重要,因为二王子既然想娶我,又不想现在成亲,一定是知道自己争不过大王子而想自愿退出。但这就奇怪了,王位的继承他其实最有可能的,不想去争,应该是没有得到渐变金钗。”

“对此我不想作出丝毫的预测,在我看来如果有渐变金钗而不拿出只是一个诚意问题。”

“诚意是丝毫不用担心的,妈妈,我,还有我们全家都认为二王子非常的喜欢我,他没有拿出金钗一定是没有。”

“既然如此,那么诺月小姐,我觉得你的意思非常明了。你非常的想成为王后,而且在考虑是否推翻婚誓,而选择大王子。”

“拉旗亚,我的天啊”,诺月似乎受到了提醒而恍然大悟一般,在片刻的思索后,她大声地嚷道:“你真是我的好朋友,也只有你才可以给我这么一个勇敢的提示,天呀,你真是太伟大的,我要赶紧去告诉妈妈,我要和她一起讨论你这样一个大胆的猜想。”

说着她飞跑了出去,拉旗亚撑起身子似乎想要阻止她作出愚蠢的举动,但一想到公爵夫人一定会驳斥女儿的荒唐言论之后,很是疲倦的她闭上眼睛,倒在**,轻轻地睡着了。

但是事情并非如她所料,公爵夫人不仅没有对女儿的荒唐言论进行驳斥,相反,她认为形势危急,必须立即行动,于是就在当天夜里,诺月小姐就按照母亲的吩咐,带了几十个侍卫骑着快马连夜去了京师。

公爵夫人是这样吩咐女儿的:“依俏儿,在你动身之前,你要明确无误地明白此行势在必得,虽然不一定要嫁给大王子,不过你到京师后立即就要去见他并住在他的府里,然后一边你让侍卫去打探王位继承的问题,一边你要对他发出明显而含蓄的柔情暗示,他是一个明白人,而且对你一往情深,如果顺利,一天内就会向你求婚的。这时侍卫也打听清楚了,如果王子是王位第一继承人,那么你就答应他的一切要求,但如果慕池烟才是,那么你立即快马赶回,我们还是把工夫下在他身上。”

这里距京师不太远,并且道路通畅一天就可以到。但公爵夫人这样打算至少也需要三天时间,这其中如何对慕池烟掩饰呢,也不知她考虑清楚没有。

一切都是她在自作主张。公爵去城外的祭坛准备庆祝订婚的盛大宴会去了,所以他并不知道此事,如果知道真不知道他会怎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