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芙蓉亭亭玉立站在书房前的廊下,脸颊被刚点起的灯光照耀得分外柔和,笑意盈盈的样子,连莫菲菲这个女人都被迷住了。这么一个大美女,还是主动追他,沈天启这家伙怎么就能无动于衷呢?

“芙蓉,你等我干吗?”某木头不解风情的问。

“哎呀,沈大哥坏死了”,秋大小姐假装害羞的低下头,双手无意识的绞着衣角:“人家跟娘说过了今天晚上不在家吃晚餐,就是想和你一起去逛夜市嘛!”

莫菲菲听得手上起了一堆鸡皮疙瘩,这个秋芙蓉开口闭口人家人家的小女儿娇羞状,沈天启倒是神态自若,自己在旁边都快被恶心死了。

“可是正好我刚刚答应了要陪第一次来广州的莫兄一起到街上逛逛的。”沈天启为难的说。

“那有什么关系,我们可以一起去嘛。”为了和沈大哥在一起,秋芙蓉只好假装不介意身边多一个莫浩凡大灯泡。于是,三人很诡异的携伴逛街去了。由于是出来随便走走吃点东西,所以三人都没带随从。

华灯初上,出了门才发现街上一派热闹景象。酒肆茶楼妓院正是最忙的时候,连路边的小馄饨摊子都围满了人。因为是夏季,所有人都不愿意早睡,有和朋友出来应酬的,有懒得做饭全家出来下馆子的,更多的是在家吃过了饭的闲人们三三两两散步消食,顺便交换白天听到的八卦消息。

才走了几分钟,秋芙蓉已经把对莫菲菲不识相做电灯泡的不满抛到了一边,自动无视他的存在,非常自然地挽起沈天启的胳膊,兴高采烈地问沈天启想去哪吃饭。莫菲菲非常郁闷的落后一步,自觉的、默默的发挥自己壁上花的功能。也懒得看他们两个了,由着他们去讨论,只管往街两边打量,在心里赞叹广州的繁华。

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莫菲菲说:“繁华的城市都是相似的,贫困的城市各有各的贫困。”与京城一样,广州街上店铺林立、商贾如云、灯红酒绿、游人如梭,光明的台上都在上演着一掷千金的豪爽,阴暗的角落里都在播放着见不得人的插曲——就在东张西望间,莫菲菲就很突然的发现了在左前方,一个小偷正把手放进一个大婶的荷包里。

那个小偷二十出头,一看就是惯偷,在旁边两个同伙的掩护下,悄无声息出现在大婶身后,还时不时假装和同伴闲聊两句,像极了一伙刚吃完饭专门到街上溜达看漂亮美眉的小青年。要不是无意中看到他手中刀光一闪割开了大婶的荷包,莫菲菲也不会发现他的真实身份其实是个小偷。

叫还是不叫?这是个问题。电光火石间,莫菲菲心里浮现出了无数个念头。还没等心里做出决定,她的嘴巴已经脱离脑袋控制,自顾自替她做了决定:“住手,抓小偷啊!”

顿时街上所有人的目光都往这边集中,然后又马上下意识地去摸自己的口袋。大部分人都摸到自己的钱包还健在,于是吁了一口气,开始兴奋地围了过来。刚吃饱饭正好没事做,天上就掉下一桩热闹来,不去凑凑怎么对得起自己?

只有那位被偷钱包的大婶尖叫一声:“啊,我的钱被偷了!”雷达般的眼睛到处打探,那个小偷由于就贴在她身后最近的地方,被她疾病乱投医地抓住手腕,大喝一声:“是不是你偷了我的钱!”

小偷从容不迫的一笑,刚偷来的二两银子已经被他转移到同伙手里,由于刚才那个外地年轻人大声一叫,自己在众目睽睽下来不及溜走,但是这无妨,都说捉贼捉脏,自己身上根本就没有银子,就是明知道是自己偷的又如何!于是他很配合地演戏:“这位大婶,你钱被偷了我也很同情,但是你也不能乱冤枉人啊,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我偷了你的银子?”

大婶哑口无言,不由把求救的眼神投向了刚才出声提醒的莫菲菲身上。

莫菲菲仿佛觉得有一股聚光灯投到了自己身上,万众瞩目之间,捋了捋本来就油光可鉴的头发,拍了拍衣服上子虚乌有的灰尘,很神气地上场了:“没错!你就是小偷,我亲眼看到你用刀子划破那位大婶的钱袋的。”说完把食指指向那个很嚣张的小偷。

大婶得到了支持,更加用力的抓住小偷的手腕不放,长期的劳动使得她很有几分手劲,小偷挣扎了几下竟没挣脱开。虽然有了人证,但是没有物证,老子怕个鸟!我倒要看看他们有什么办法治我:“外地人,说话要长眼睛,别风大闪了舌头!老子清清白白,不信搜我的身好了!”

这个年代显然没有公民不得私自搜别人身的法律,所以那位大婶立马迫不及待地在小偷身上搜起来,她年龄都可以当小偷的妈了,自然不怕别人说她是性骚扰,所以也没什么害臊的,从上到下把一青年小伙子摸了一遍,还是没找到哪怕一分钱,不由无力的松开了小偷的手。

这下小偷抖起来了,横抱着手冷笑着走到莫菲菲面前,蛮横地说:“这位兄弟,饭可以多吃话不能乱说,你今天在各位街坊面前冤枉我,让我王七以后怎么做人?识相点拿出十两银子赔偿大爷的精神损失,我就原谅你。”小偷也是看人说话,他看莫菲菲一行三人,两个是弱不禁风的少年,一个是娇滴滴的美女,又没有侍从跟随,一看就是好欺负的。三人皆穿着上好的衣服,肯定拿得出十两银子。又因着根据莫菲菲那标准的京腔判断他们是外地人,在当地估计也没什么后台,这种肥羊不宰简直是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莫菲菲愣住了,怎么可能呢,自己明明看到是他偷了钱的。是了,他肯定已经把钱转移到同伙手里了。在人群里搜索,很容易便发现了那两个小偷同伙。

话说那两个专职掩护的小偷按照分工,原本应该在接到脏银后马上撤退的。但是他们低估了众人看热闹的积极性,撤退的路一下子就被从四面涌过来的路堵死了,如果他们逆流而上,很容易被人看出蹊跷。后来又看到被偷大婶在王七身上搜不出银子,王七反客为主刁难喊抓小偷的外地公子哥,倒不急着走了,留下来准备在王七需要援助的时候假装路过,上去帮忙。

还没等莫菲菲指出那两个同伙,身边一个红色影子一闪,瞬间便来到了那两个看热闹的小偷同伙面前。

是秋大小姐,她要干吗?莫菲菲疑惑。

只见秋芙蓉两手一伸,便像老鹰抓小鸡似的拎起两人丢到中间空地上。还未等那他们反应过来,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根黑油发亮的皮鞭,刷刷刷一鞭鞭朝那两个倒霉鬼抽去。鞭鞭破衣,却不伤他们皮肤。一边抽还一边咬牙切齿的骂:“你们这几个可恶的小贼,居然耽误我和沈大哥约会,真是该死!”

“好!”看热闹的人哄叫起来,有人开始啪啪鼓掌,这一出戏可比原先预想的抓小偷出彩多了,今天晚上又有了一桩谈资。

只几分钟,其中一人上衣完全破裂,掉下了一块银锭,滴溜溜跌落在地上。旁边大婶马上扑了过去抢在手里细细端详,惊喜道:“是我丢的银子,看,这里还有我的牙印。”说完举起来让四周的人看。众人一看,果然,因为大婶上边牙齿掉了一颗,银子上牙印有个地方也空了一块。这下定是无疑了!

那三个小偷看被人搜出了赃物,也不敢反驳,趁众人不备一头钻进人群失去了踪影。再看秋芙蓉,早已整理好了刚才发怒时有点凌乱的衣服,又挽起了沈天启的手,仿佛刚才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甜甜蜜蜜温温柔柔地对他说:“沈大哥,我想起去什么地方吃饭了,我们走。”

莫菲菲看得目瞪口呆。刚才从花仙子瞬间变身**女王,又瞬间变为小甜甜的真是秋芙蓉吗?实力派!绝对的实力派!连自己这个女主角都自愧不如啊。她在心里悄悄替作者大人给秋大小姐颁发了一座最佳女配角的奖杯。开始有点明白为什么沈天启一看到秋芙蓉就头大了,就他那千年扑克脸,根本跟不上百变女王的步伐啊。

掰开喜极而泣非拉着她的手不停说着感激话的大婶,赶紧追了上去。

身后两个鬼祟的大汉看他们走出一段距离后,开始交头接耳,一人对另一人说:“你快去禀报少爷,说他的情敌已经住进了秋府,现在秋小姐正陪着他欢喜的逛街,我继续跟踪。”

“好”,另一个人应了一声,转眼消失了。

那两人,赫然是莫菲菲今天在茶楼遇到的朱二少的两个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