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羡慕台风老弟,有一身好身手,可以去那么多地方。”小贩很是向往地道,台风笑了一笑,道:“其实,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难处,我们这种人,就是把脑袋别在腰带上的,其实我还羡慕老哥你呢,无忧无虑,在这路边开一爿小店,白天看着人来人往,都是匆匆过客,晚上搂着自家婆娘,管他春夏秋冬。”

“开小店,也有开小店的难处和忧虑,你羡慕我,我也羡慕你,或许这就是围城吧。”小贩笑了笑,“再说了,兄弟你定然是在说笑吧,你们这种人,可比我这种小贩有钱多了,若是想要安定下来,随便找个地方,盘下一间店,还不是照样可以安度余生?怕是你们已经习惯了那种日子,已经无法再以平常心度日,所以才会羡慕我们的生活吧。”

“你们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路离眨巴着眼睛,茫然地问道。

“你若是听懂了,可不成了人精了?”台风笑了笑,道:“这位老哥,可也不是普通人呢。”

“什么不是普通人。”小贩叹息了一声,没有说话。

“酒过三巡了,我也该告辞了。”台风站了起来,对小贩拱手,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我吃饱了,我也要走了,大叔,再见。”路离拍拍肚皮,两个人在旁边你说我听的时候,他已经把能吃的东西都吃光了,其实台风不走也没有什么东西可吃了。

看这两个人离开,小贩的面色渐渐沉静了下来,转头对身后的女人道:“孩子他娘,今天打烊吧,我有点不舒服,想要休息一下了。”

“他爹,不要去了……我求求你。”女人低声恳求道,“难道我这小店养不活你吗?你为什么总是要做那种营生?”

“我……这也是为了我们能够好好的活着,我只要做一天。就可以多活一天,你难道不想吗?”小贩的声音很温柔,他的手,很稳定。

“小威,我们要去哪里呢?”路离很是无聊地骑着小威,在焚城的大街上晃荡。他手上的计划表。此时已经被密密麻麻的红线布满,看来他地计划,没有几个能够行得通的。

“唉?等等。大叔。等等。”路离突然看到了前方台风在和一个路人说话。不知道在打听什么。连忙叫道。

“哦。是你啊。你叫我做什么?”台风对路离地到来。没有丝毫地表情变动。

“大叔。你既然去过那么多地地方。那么一定对这个大陆上地事情很熟悉吧。”路离问道。

“算是吧。”台风犹豫了一下。点头道。

“我现在离家出走了。”路离开门见山道。“想要出去见识一下你说地那雪山和巨龙什么地。要怎么才能去啊。”

台风哭笑不得。这家伙原来是离家出走了?刚才看到他骑着那奇怪地兽类。在街上晃荡。再加上衣服怪异。所以他才忍不住上前试探。

却没想到,虽然没有试探出来什么,却和人莫名其妙喝了几杯酒,现在脑袋有些晕晕乎乎的。闻言大着舌头道:“你还是赶快回家去吧,那种地方可不是你可以去的,实在是太危险了。”

“哼,看不起人。”路离不满道,“你怎么知道我去不了?我可是很厉害的。”

“好了好了,玩够了就回去吧。”台风挥挥手,转身快速消失在了人群里。

打死他他也不相信,这个少年“很厉害”。

这是让台风的下半辈子,最后悔的事情。

路离现在已经有些后悔跑出来了。整个焚城,竟然都找不到好玩的东西,他踢踢**地小威,道:“小威,你找找刚才那个大叔跑哪里去了,我们去找他,哼,我才没有那么笨。”

小威嗅了几嗅,带着路离一路向西。

即便是最光辉耀眼的地方。也有着黑暗肮脏的一面。南黄城有路离居住地垃圾场。乱京也有污浊不堪的臭水沟。而焚城虽然是一六三位面最大的雄城,但是比之一零三位面的高科技城市还有很远的距离。所以这里的黑暗与污浊面,就更大了。

渐行渐西,路离发现周围的人越来越少,巡逻的士兵却多了起来。

“小哥儿,那边已经是贫民区了,不要再向前走了。那边到处都是垃圾成堆,不适合您这种有身份的人过去。”一队士兵看到了路离,眼前一亮,上前道,“不知道小哥儿你住什么地方,我们护送你回去。”

“才不要。”路离对他做个鬼脸,小威咆哮一声,快步奔跑进了那边。

垃圾成堆?路离觉得好亲切啊,他地第一个家,可就是垃圾堆不是?

那士兵队长当然是认出了路离的身份,也不敢怠慢,追是追不上了,赶快上报是正经。

路离本来还满心欢喜,喜欢垃圾的人这个世界上绝对不多,但是路离就是其中一个,他心目中的垃圾场是充满了无数的新奇,可以找到很多的宝贝的地方。

而现在,他眼前的垃圾场,却颠覆了他的这个想法。

从进入西城区开始,鼻腔中就一直充斥着一种化不开去地强烈恶臭,那种恶臭混杂了发霉的食物,腐烂的尸体,乃至呕吐物等等东西的气味。

小威连续打了好几个响鼻,而路离心目中“异界的空气总是清新”的想法,也完全破灭了。

小威小心地载着路离,跳过地面上脏臭的积水和腐烂的死老鼠,用翅膀驱散了成群的蚊蝇,尽心尽力为路离营造一个相对干净地空间,但是这种努力是徒劳地。

这里的垃圾堆,是真正地垃圾堆,几个衣衫破烂的孩童在垃圾堆上翻翻拣拣,却找不到一点有用的东西。

他们衣不蔽体,双腿如同麻秆儿一般,几乎无法支撑起他们地身体。有几个孩童,显然是只能在垃圾堆上爬动,他们的双腿上鲜血淋漓,却依然不依不饶。

一个孩童见到了路离,连滚带爬地爬到了他的面前,卑微地哀求道:“贵族老爷。赏给点吃的东西吧。”

“索普!”另外一个孩童却拼命抓着索普,想要把他拉回去,“你不要命了,不要脏了贵族老爷的眼睛。”

“贵族老爷,请您宽宏大量,不要和索普一般见识,我们这就走,我们这就走。”其他的几个孩童,也都努力滚过来。

路离这才发现。这些所谓地孩童,都是比他小不了多少,甚至比他还大的少年。

只是他们实在是太营养不良了。使得他们的身体总是蜷缩着,甚至连胳膊腿儿都伸不直。“你们不要拽我,如果今天我再找不到吃的东西,妈妈……妈妈就要饿死了。”索普想要挣扎开来,却被几个同伴拉着向后缩。

路离呆呆地看着眼前这一幕,他总有一种错觉,自己似乎是在看一幕诡异的电影,虽然只是黑白的电影,却如此真实。如此震撼。

在小贩的口中,焚城是一个文明的,开朗的,所有人都平等相待,充满了勃勃生机地城市。

可为什么在这样的城市里,却有着这样一群贫穷的,卑贱地,如同动物一般生存着的人?

到底哪个是真的?

听到的,还是看到的?

还是……这两者都不是真的?

“彬家老爷归天。需要一个领葬人,三十银币。”有一个颤巍巍的老头从不知道什么地方钻了出来,用嘶哑的声音道。

他这样喊了一声,周围竟然**起来,从残破的墙壁后面,肮脏地水沟一旁,破烂的石板下方,探出了一个个的脑袋,他们都静静地看着那老头。似乎等待着什么样的宣判。

“彬家人说。要十三岁以下的男孩。”老头子环视了一眼左右,继续道。那破风箱一样的声音,让人怀疑他说完了上句,就再也没有办法说出来下一句。

死一般的寂静,路离这样一个衣着光鲜,骑着怪兽的人,反而被那些贫穷的一无所有地人无视了,或许……他们已经不在乎,什么都不能再让他们更痛苦,除了那依然没有走完的人生之钟。

“我……我去。”索普站起来,他抖抖索索地举起了自己鸡爪一般的手。

“索普,你疯了……你知道什么是领葬人吗?”另外一个孩子大叫道。

“我知道……”索普小声道,“我爸爸就是做了林家的领葬人。”

所以,这些年来,若是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索普就到林家门前去跪求,去哭自己的爸爸,虽然一顿打是少不了的,却也会带回来一点可以果腹的食物。

领葬人,是在下葬的人之前,先去暖坟的人,是活着和死人放在一起,为死者提供“生气”地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总有人会认为自己地先祖还可以活过来,已经死去的人,也需要活人地伺候,清洁乃至陪伴。

有些人家的领葬人,是在墓穴里开辟一个单独的空间,给他留下一个气孔,然后每隔七天投下去饭菜,这些人必须要在下面活过四十九天。

而另外一些,则是被绑起了手脚,放在死人的下方,作为死人的活褥子。这些人,大多被死者身体上滴下的尸水窒息而死的。到底哪种更凄惨?哪种更不幸?

没有人知道,会讨论这个话题的,也只有打算去做这个行当的人。

索普的父亲当了林家大老爷的领葬人,林家人担心领葬人不好好服侍自家老人,无论如何,也是不能不管这些领葬人的家人的。

而现在林家没落了,也分家了,所以就再也没有人管索普他们了。

焚兰国的户籍制度很是严格,所以想要找领葬人,只能找这些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死了的穷苦人,他们甚至连户籍都没有。

“那……那你还去。”那几个孩童都不知道该怎么说好了。

“我妈妈快死了,我还有一个弟弟……”索普的声音很是沉重,说不出的沉重。“有了这三十银币,我妈妈就可以活下来。而且,以后说不定我弟弟可以去彬家当个短工……”

太现实的想法,让人忍不住侧目,这种完美的计划背后,是名为索普的少年永远地消逝。

死在一个腐烂的老头子的身体下面。

“有没有人去。没有人去,我就去西窝子了。”那老头颤巍巍道,这个人是焚城有名的领葬人,据说曾经在坟下活过三年,有一年雷雨,坟墓塌方了,他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而他曾经服务的那家人,却已经在一次兵荒马乱中死绝了。

而他。却又成了为富家豪门寻找领葬人的代理人,同时,他也会教会所有打算做领葬人地人。如何做一个合格的领葬人。

“我。”索普的手格外坚定地举起来。

“彬家大老爷三天后下葬,明天你来东窝子找我。”老人不说其他,颤巍巍走了,并不担心索普反悔,想要做领葬人的人,多了去了。

路离伸出手,想要说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口。

他有一种莫名的错觉,此时的他。似乎和这些人分属另外一个世界,他想要做些什么,却什么也做不到。

小威低低地咆哮一声,转身狂奔,脏臭的水在它的脚下溅起,或许,只有在溅起的一刹那,这些水才是透明地。

“小威,你停下。”路离突然道。小威停住了脚步,一双大眼睛疑惑地看着路离。

“你为什么要跑?想要改变的事情,就一定要去改变。这个世界上没有我们做不到的东西,不是吗?”

“那可不见得。”一个声音从路离地背后传来,路离转过头去,发现那个神秘的台风正站在他的身后。

“你怎么在这里?”路离愕然,台风却只是指了指路离身后的一个角落。

路离转过头去,看到一块黑斑在那里蠕动,然后那黑斑中露出了两个浑浊的眼睛。

黑斑慢慢变得立体了起来。原来那所谓的黑斑。只是一个全身上下加起来没有一两肉的老婆子。

她如同干柴棒的手臂中,紧紧抓着一只死老鼠。猛然一口啃下,贪婪地吞进了肚子里。

然后,她看到了路离,手脚并用地扑过来,抱住了小威的前爪。

小威如此威猛地一只大怪兽,竟然吓得连连后退,把那老婆子拖得在地上留下了一道道印记。

“贵族老爷,行行好,行行好……”老婆子的声音比之破烂的风箱还不如,她一双鸡爪一样的手几乎抓进了小威的皮肉里,双眼满是渴求地看着路离,“您一定是一个善良的贵族老爷,给老婆子一个银币,我只要一个银币……”

“我只是……我只是想要去看看我儿子,我儿子他战死在了南桑,我只要一个银币。”

只要再给她一个银币,她就可以坐上马车,去那个她只听说过名字,却从来不知道该怎么去的地方,在那里,她的儿子化为了一缕英魂,和其他更多的同袍在一起。默默无名,永远不会被人记起。

除了一个人,她从来没有忘记。

“给。”路离抖抖索索地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银币,犹豫着,然后终于给了她。

他在想,这一个银币,会给老人带来什么,是全新地希望,还是……

“谢谢!谢谢!”老婆子伸手进了自己的怀里,看她那使劲的样子,似乎已经扣进了自己的肉里,不知道多久,终于拿出了一个看不出来原色的带子,她打开,数了一数。四……五……六……七……”七个银币安安稳稳地装在里面,在她扭曲变形的手中,闪闪发光。

这是她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下来的银币,是她生命的价值和重量。

“七个银币……终于够了,终于够了,儿子……我地儿子……”老婆子口中发出了呵呵地声音,不知道是在哭还是在笑,她的身体慢慢平复下去,终于一动也不动。

“她死了。”台风道,“你给了她最后地希望,也让她永远失去了希望。”

“不……”路离的双眼已经溢满了眼泪,他心中强烈地渴盼着,渴盼着有一股力量,能让那失去了生机的身体再动起来,他从小威的身上跳下来,不顾那满身的赃臭,轻轻摇晃着老婆子。

“老婆婆,你醒醒啊,你听……这是银币的声音,你有很多的银币,你可以去找你的儿子,在你儿子身边建一所房子,永远陪在他身旁,你醒醒啊……”“我的儿子!”老婆子的身体竟然颤抖了一下,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力量,让她超脱了生死。

“我的儿子,他在等着我。我的儿子……”那老婆子推开了路离,在地上拼命地攀爬着,爬向了远方。

就算是爬,她一定也能找到她的儿子,路离坚信这一点。

他想再做点什么,却发现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能够阻拦她,那一个为了找到自己死去的儿子而不顾一切的母亲?

“你看,你看……她没死,她没死,哈哈!“路离大笑起来,眼泪却横流。

“少年,你有能够创造奇迹的力量。”台风走到了路离的身边,和他一起并肩看着那老婆子在地上如同虫子一般拼命爬着。

“哼……哼……哇!”路离抽搭了几声,突然忍不住嚎啕大哭,台风就遭了殃,衣服被路离擦得全是鼻涕和眼泪。

“唉。”过了半晌,路离终于止住了哭声,看台风正一脸好笑地看着他,忍不住气哼哼道:“你看什么看,难道你就没有哭过?”

“会哭好啊,趁还能哭出来,赶快哭吧。”台风笑了笑,却没有一点的笑意,“趁还有东西可以珍惜,就赶快珍惜。不要离家出走了,你妈妈一定在家里等着你呢。”“我……我没有妈妈。”路离道。

“啊……”台风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个少年和他认识的一个人长得很相似,所以也让他忍不住心生亲近之心,才会和他如此地交谈,听到这少年说他没有妈妈时,他心中也忍不住叹息了一声。

这个世界上,总是有很多的不快乐。

“路离,是觉得哪个更真实?”台风突然问道。

“什么?”路离把手在台风的衣襟上擦干净,睁着朦胧的泪眼问道。

“幸福和不幸,哪个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