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的堕落,源自于贪婪,有些人的堕落源自于愚蠢。而这种愚蠢,往往源自人们所身处的生活。

子书和晓昭两人一路走出卧虎岭外,才停住匆匆的脚步。在路旁一块大青石上坐定之后,晓昭才打破了一路上一直持续的沉默,“子书,你真放得下?”

“你都听到了,是么?”子书的声音极为疲惫,就算现在要他发火,也发不出来。

晓昭低头笑了一下,不置可否。就算不偷听,他也知道子书和陈茜之间会进行怎样的对话。他是子书最好的兄弟之一,他当然知道子书对陈茜有着怎样难以释怀的思念。

良久的沉默之后,子书长叹一声,抬头看着天空随风飘荡的白云,缓缓的开口说道,“知道什么是爱情么?两人见了面,来了感觉,直接脱光了上床,那不叫爱情,那叫激情;整天你侬我侬的,可以同富贵,不能共患难的,那也不叫爱情,那叫家家酒。爱情,永远和责任分不开。一个男人的肩膀,能扛得起责任两个字,才有权利谈爱情。可以没有浪漫,也可以没有激情,可必须要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爱情本来就是平淡的,沉重的。”

“爱情!!!!!!就像你和问雪,对么?”晓昭喃喃的问道。随后也抬起头,看着天上洁白的云朵,他不知道自己和子书是不是在看同一朵云,也不知道自己的爱情在哪里。

“也许是吧!”子书不知道自己的爱情观是不是正确的,可他清楚自己所背负的责任是什么。

“那你和陈茜呢?和陈茜算什么?”

“直到今天之前,我从来不敢对陈茜表明心迹。她太完美,她心中的白马王子,也一定不是我这样一个完美的人。所以,我一直跟着她跑,拼命的跟着她跑,想要有一天,能彻底击碎自己心中的自卑,能够骄傲的站在她的身边。可每次抬起头的时候,都发现,她依然站在我前方不远的地方。于是,我继续追赶,终于有一天,我倒下了,恰恰倒在了雪儿的怀抱里。这时候,我才发现,自己累了,累的再也走不动了。你说,这叫什么?我又算什么?”子书仍旧能感到自己的心在滴血。梦境破碎的时候,总是让人有种说不出的悲哀。

“现在呢?现在你真得放得下么?如果放不下,就回头吧,就算没了天下,我们几个,也一样站在你的身边。”晓昭把头转向子书,轻轻的说道。

“有什么放不下的。我应该活得现实一点,不想继续抱着一个不切实际的梦,像个傻子一样继续跑下去。”子书说完,无奈的苦笑了一下,他自己选择的路,他从来都不后悔。而今天的选择,却是如此的痛苦。

“那就好好对问雪吧!她值得!”晓昭说完,便不再说话,继续抬起他俊美的脸,抬头寻找子书所关注的那一片云朵。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沉默,再次被两人咕咕直叫的肚子打破。

饥饿稍稍得到缓解之后,子书的情绪终于好了一点,不管怎么说,他还不能停下他的脚步。而忙碌,也恰恰能使他忘记痛苦,结束痛苦。

看着子书的神态稍稍好转,晓昭便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一封信,摔给了正在啃馒头的子书。

“这是什么?”

“高山国国王孟繁的信。写给贾昭和贾寻的!”晓昭得意洋洋的说道。他知道子书需要忙碌,忙碌和时间能带走一切,也能让他的路平坦起来。

“难道说?”子书已经猜到这封信的内容是什么,整个人为之一震。

“没错!这次咱们发达了!”晓昭已经乐出了声,看来他已经憋了好久了。

“你什么时候得到的?”子书放下馒头,急切的说道。

“两天前,玩家酒楼。就是在咱们收到李仁兵的假信号时得到的。”晓昭说完,又抓起半个馒头,啃了起来。

“小子,居然瞒着我。不过,我觉得还是小心点好。今天来卧虎岭,要是换一个人,咱俩不死,也是个半残。”子书说完自己的担心,突然又觉得没必要。

一时的疏忽,的确让他们两个差点送了命。可转念一想,高山国和炎国是同盟,没必要同一天之内同样的把戏玩两次。何况,‘贾寻’和‘贾昭’的所作所为,并没有直接危害到高山国的利益。换言之,高山国此次‘屈尊降贵’来找‘贾家兄弟’,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为了他们的兵器。

“老哥!放心好了,别忘了高山国还有个郑文,那是咱们绝好的屏障!”晓昭不怕,在他眼前,就是一个天大的发财机会。哪怕对方是个上吊自杀的女鬼,晓昭也有信心再卖给对方三尺白绫。

在一番计议之后,俩人终于决定,由晓昭只身前往远在千里之外的高山国,子书则留下来继续在阳城和加瑞尔城周边制造混乱。。。。。。

天明历二百二十三年春,青黄不接,各大势力之间,都开始为了新的一年做准备。人生一世,草木一春。面对方兴未艾的形式,高山国也开始动起了心眼。他们的目标,就是从如今名噪一时的“贾家兄弟”身上,弄到足够的武器,组建起足够的军队,以便去应对将来可能发生的一切。

几天之后,晓昭便和高山国派来的秘使,接上了头。于是晓昭带着两名从子书绿营兵里选出的随从,踏上了前往高山国的旅程。

高山国,地处天明王朝西南部的偏远地区,整个国家处在湿热的雨林当中,毒虫猛兽,遍地都是,毒瘴和沼泽也是潮热的雨林中特有的衍生物。如果一个不识高山国地理的人,贸然的踏入覆盖整个国度百分制九十以上的茂密丛林中,基本上是没可能活着走出来。

也正因为独特的地理条件所致,高山国的资源极为匮乏,下至民众,上至国君,整个国度都处在一种不开化的状态。

晓昭跟着高山国的密使,在一小队高山国卫兵的保卫下,经过了整整十五天艰苦的丛林履行,终于来到了高山国的国都,熊台——高山国唯一一座称得上城池的城池。

熊台城内,晓昭得到了高山国的最高礼遇。一场盛大而奇特的欢迎会之后,就是一顿代表最高权利才能享用的晚宴。

在毒虫猛兽肆虐,毒瘴沼泽遍的丛林里连续奔波了十几天,晓昭没睡过一个好觉,更没吃过一顿好饭。一听最高级别的晚宴,当即就乐的不行了。

华灯初上,晓昭也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高山国国王孟繁。

来之前,高山国的密使已经指点过高山国的独特礼节,晓昭也在高山国国王的面前,极尽所能作出了重重高难度的行礼动作。他的心里却不认为他在施什么礼,倒像是一只上窜下跳的猴子。

好不容易把杂耍一样的礼节做完,晓昭才正眼看看眼前的高山国王——一个浑身挂着五色斑斓布条的大胖子。

晓昭不知道高山国到底根据什么选国王,至少从视觉角度思考,这孟繁绝不是个当国王的料。身材臃肿异常,满脸钢刺一般的胡须,根根倒立,朝天鼻,扫帚眉,最让人生厌的就是一双和肥脸成反比的小三角眼,无论从那个角度观察,得出的结论都只有一个——望之不似人君。

人不可貌相,晓昭当然清楚,也许这孟繁,出了长的丑之外,真有什么过人之处也说不定。换言之,自己是为了买卖来的,并不是为了欣赏什么美景丑男。想到这些,晓昭心里也就释然了,安安静静的期待传说中的高山国最高盛宴到底是什么样子。

可第一碗例汤被端到桌面上以后,晓昭差一点就吐出来了,这烫里的东西比高山国王孟繁的脸还要恶心。因为,在乳白色的烫里,赫然飘着一颗白多黑少的眼球。

“国王陛下,您是不是上错了!”晓昭极力忍住,没让自己吐出来,瞪大了眼睛问道。

“尊贵的客人,你说什么?”孟繁的声音就想是一口浓痰卡在嗓子上不去下不来的声音,一边回应这子书的问话,一边用一把大调羹,舀起一勺汤,送到了嘴里。和乳白色汤汁一同被送进孟繁的大嘴里的,还有一颗和晓昭的汤碗里几乎一模一样的眼球。

晓昭急忙捂住自己的嘴,才没吐出来。他对着孟繁挥了挥手,示意自己没什么事,然后便把头扭向了一边。尽力不看餐桌上的汤碗。

可除了一碗眼球汤,后面的菜,同样让晓昭难以接受。

蝎子炒肝,凉拌人耳,生心片,手撕肉。。。。。。无论那一样,都可能是从人的身体上卸下来的部件。

整整持续了两个小时的晚宴,晓昭受尽了折磨。不要说吃上一两口,就连看,他的胃已经是一阵阵的翻江倒海。更有甚者,在他面前的高山国王孟繁,则细细的品尝了他面前的每一道菜。而晓昭身前不远处的高山国各阶官员,一脸艳羡的看着他桌子上的各种“美味”。

据说,这一顿最高待遇的晚宴,整整消耗了一个活人。晓昭的桌子上,摆了半个人,而另外半个,就在孟繁的肚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