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其他人?呵呵,我身边就你最为聪明,而且我也最为信得过你,这件事情让你做我放心。你回去好好想想,我希望他在三日之内消失。记住,他若是不消失,那么消失的就会是你。”

长平公主道。

长平公主这是给龙行云出了一个天大的难题,上次能得手完全是那些侍卫的功劳,而这次就自己一个人肯定不会那么容易完成。

“看来为了自己的性命,这刘志是一定要消失的。”

龙行云心道。

龙行云现在担心的是长平公主会杀人杀上瘾,一被许配给其他人便要将他们杀死,这么下去,即使是可以瞒过一次,两次,但是也不可能次次都瞒过。

回到自己的住处,龙行云要将这件事情好好的理顺一遍。如果自己趁这机会逃出皇宫,再也不回来,长平公主就不会那么容易的找到自己,但是一旦找到那是非死不可。不逃出皇宫,那就一定要替他杀死这刘志,刘志一死,长平公主肯定是非常的感激自己。从她许诺让自己做驸马便可以看出,她的确是不喜欢被人安排。

“杀?不杀?到底是杀还是不杀呢?”

龙行云是左右为难。刚刚和长平公主打成一片,现在又出了这样的事情,看来如今这皇宫也没有那么好混。

“不行,长平公主毕竟和我是朋友,她有难,我若是不帮她,那就没有人肯帮助她了。嗯,杀就杀,不就是杀一个人吗?这次就老子亲自出马,一定要让刘志这小子去和佛祖好好的谈谈心。”

经过一阵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龙行云最后决定去杀死这个刘志。刘志是大家族出身,和自己不同,从小就衣食无忧,甚么都不缺,因此他现在死了,也算是不亏。

事情只要想清楚,之后的事情那就好做呢。拿着长平公主给自己的金牌,龙行云很容易的出了皇宫。首先是找人打探到了刘府,刘氏家族在京都可是一等一的大家族,要找到府邸一点都不难。

蹲守在刘府门外,化了装,装成一个叫花子,手中拿着一个破碗。这身乞丐行头是在街尾向一个乞丐买来的。有钱就好办事,任何东西都买的过来。

上午并没有见到刘志外出,守到下午才见到一位公子走了出来,长相一般,却是傲气得很,身后还跟着一个小书童,其他并没有人跟着保护。

“奇怪,这刘志毕竟是大家族子弟怎么会没有人保护?难道是刘志身后的那个书童修为很好,足以保护他的安全,还是有人在秘密保护着。”

龙行云时刻的观察着周围,发现在刘志出来不久,刚才一些在街道上晃悠的人却是跟了上去,这些人都是平民服饰,而且与刘志始终保持着距离。

“对了,那些人肯定就是来保护他的,看来点子太硬,不好下手啊。”

龙行云站起身体,右手拿着一根木棍,左手拿着一个破碗,跟了上去,见到人都会说上一句:“啊,大爷行行好吧,我已经几日没有吃东西了,请施舍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