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他还不认识朱环。从这点上说,周大壮讲的事与他无关。可是,后来朱环毕竟做了他的老婆。

“那天晚上,我躺在**,让她给我拿支烟。她爬起来,拿过我的衣服,掏烟。她发现我口袋里有一枚戒指,就掏出来,笑嘻嘻地对我说——这么漂亮的戒指!是给我的吗?我有点不好意思,我跟她在一起,从来没给她买过一次礼物。我愣了一下,说——不是给你的。”

说到这里,周大壮抬手挠了挠额角,李庸的视线马上盯住了那只手,可是,那只手很快就放下去了。

他似乎没有发现什么异样。

“可是,她说——我喜欢!一边说一边套在了手指上。我只好吓唬她——你千万不要乱戴,这是我从一个死人手上撸下来的。她就问我——哪来的死人?我说——我家的一个邻居,煤气中毒,昨天死的。”

李庸一下想起,朱环曾经骗他说:这戒指是她从医院一个死人手上撸下来的……“她好像并不信邪,一边翻着手掌看一边说——你太抠门了,我就不还你!我伸手就去夺,说——你怎么是这样的人呢!她一下就怒了,叫起来——我是什么人啊?我就不值一枚戒指的钱?”

……周大壮讲述的故事和语气,让李庸感到他是一个很正常的人。李庸一下忘记了对他的恐惧,听得极其投入。

“我怕被人听见,就低声说——你先还给我,以后,我再给你买一枚。她猛地一扭身子,说——你别再给我开空头支票了!你拍拍良心想一想,我要过你什么东西?你玩女人真便宜啊,一毛不拔!……我感到受了侮辱,气冲冲地说——你是愿意的,我又没强迫你!她的脸色陡然变得不好看了,冷笑一声,说——我一反口,你就是强奸!”

说到这里,周大壮叹了口气:“当时,我愣了一下,不知道该说什么,伸手就去抢戒指。她的火气也冲上来,死死不撒手。我俩就在**厮打起来……”

李庸一下感到了恶心。

他和朱环躺的那张**,竟然发生过这样的事!

周大壮没有注意到李庸的表情,似乎仍然沉浸在回忆中……“扭打了一阵子,我先停了手。我坐在**,点起一支烟,一口接一口地抽。她跳下地,穿好衣服就气呼呼地跑了出去,把门摔得很重,玻璃都哗哗直响。我等了她一阵子,不见她回来,就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急忙穿上衣服,追出去。可是,外面黑糊糊的,根本不见她的影子……”

“她直接去公安局了?”

“不知道。我是第二天被抓的。”

“听说你跳过楼?”

“这件事捅出来,我没脸再见我的女朋友,也没脸再见任何人。”

“那你到了公安局为什么承认是强奸?”

“我觉得,我是爱她的,她也是爱我的,我没想到会有这样的结局。当时,我对感情彻底绝望了,我是在自虐。另外,我眼看就要结婚了,却和一个有夫之妇在一起鬼混,我觉得太对不起我女朋友了,是罪有应得……”

“黄太为什么作伪证?”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说到这里,周大壮又恢复了淡淡的样子:“想起来,一切都不该发生,不过是因为一件小事……”

一件小事。

(这四个字差点作为这本书的名字。)就是这样指甲大的一件小事,却害死了多少人啊。

“于是,你在朱环死后,又把这枚戒指戴在了她的手上?”李庸盯着周大壮的眼睛突然问。

他愣了一下。

好像秘密被戳穿了一样,他直直地看着李庸,不说话。

就在这时候,那铁门“哐当”又响了一下,那个面目很凶的狱警一步跨了进来。

“时间到了。”他喝道。

周大壮慢慢站了起来。

他看着李庸,一步步地退到门口,走了出去。

铁门“哐当”一声,又关上了。

李庸呆呆地坐着。

他忽然后悔说了最后这句话。这句话也许会招来杀身之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