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在美帝斯合众国都城——名字古怪的花生城里,发现来往的行人中,武者打扮的明显比其他的两个国家都要多得多,充分地体现出这里的尚武气息,是不是在这个以武为尊的国家里,要当一个国民臣服的帝王,是不是也要首先在武力上服众呢?对这个问题,我的心里也觉得挺有兴趣的。

卖吃的,卖穿的,卖武器的,卖装甲的,还有卖各种各样装饰品的,似乎到哪里都一样,街上卖的,始终是大家常常用的东西,也难怪,总是要有人买,商家才愿意卖的嘛,应了一句话,有需求才有市场。

显然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独自逛街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没人说话,也没人知道你喜欢什么,即使看到了想要的东西,也没个人给你提提意见。不禁想起了以前和宝贝在一起逛街的时候,尽管每次回来自己都会抱怨似的说腿都要断了,但是其实心里还是很乐的,现在想想,其实那个时候是真的幸福。而现在我能做的,只是回忆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来安慰自己独在他乡的寂寞心情。

忽然,街上的行人明显地朝着一个方向去的相对多一些,改不了的好奇心让我忍不住又跟着去看看热闹了。越是向前,发现人越是多了起来,在拥挤的人群里,没有超人能力的我,似乎只是一片随破逐流的树叶,尽管我可以把握自己的方向,但是还是忍住了,这样融入人群中被挤得东倒西歪的感觉还是不错的。

渐渐地人群移动缓慢了起来,到最后几乎感觉不出来自己还在向前走,而前面的人流依旧看不到尽头,到底是什么事情能吸引这么多的人呢,而且,来的大多是年轻力壮的人?我压制住了自己硬挤上前看看的冲动,听着人群里两个武士打扮的年轻人在聊天。

“嘿,伙计,你说尼拉是不是又想找死呢?居然不吸取五百年前的教训,又想发动战争了!”那个身穿着青色衣服的男子对着身边的矮个子说道。

“呵呵,扎玛,你可别把尼拉看得这么简单,他们敢于发动战争,是绝对有他们的本钱的,你看看咱们美帝斯虽然尚武,可是大宗师有几个啊?”

“切,一个两个大宗师有什么用,蚂蚁多了也能咬死大象的,难道你不知道吗艾米巴拉齐。”显然这个叫做什么扎玛的青衣男子还是认为尼拉是在自取灭亡。

“扎玛,你也要知道,一加一并不是就一定等于二的,战争一开始,局势的变化就不是我们可以在这里揣测得到的了,到时候谁胜谁负可还很难说呢,希望咱们的指挥者们不是些酒囊饭袋。”

“艾米巴拉齐,你怎么老是替着尼拉帝国的杂种在说话呢?难道你不是咱们美帝斯合众国的光荣国民吗?”显然那个叫扎玛的相当生气这个矮个子艾米巴拉齐老是和他常反调。

“你说什么呢扎玛?你要对你说的话负责!要是我不是光荣的美帝斯合众国臣民,我到这里来干什么来了?没见我也是来应征入伍的吗?”矮个子也显得很是生气了,不过似乎两人都占着理。

……原来,这么多人去凑热闹,就是看看张贴在前面城门的征兵告示,然后就是应征入伍上前线去抵抗尼拉帝国的大军了。

大概这也是刚贴出来不久的,我刚进来的那个门口暂时是还没有张贴起来吧,不然的话来的时候也可以看得到了。汉斯还真不是一般的性急啊,估计是一看到我传回去的消息就准备动手发动战争了,可是,他难道没看到我说的是不需要了吗?看来,他还是念念不忘自己的雄心壮志啊!不过也由着他去了,毕竟对于我的计划不会产生什么影响的——尽管我在推动这场战争里似乎起了很关键的作用。

没了看热闹的兴趣,自然不愿意给人这么前后夹着傻站在人群里了,顾不得引人注目,心念一动就平地升了起来,然后急速平移动,消失在了下面人群的视野里。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简单的漂浮术很多人都会的,我不过是平移的时候太快了一点点而已,以至于他们都没看清我的身影。

在闲逛里,时间又过去了两天,离与伙伴们约定见面的日子还有几天,而且也不知道他们现在赶来了这里没有,所以这个倒是不急。走在大街上,不知道怎么的心里就觉得特别的烦躁,无论做什么都特别不来劲,就好象憋着一肚子的气却没地方发泄一样。于是,询问了一下路人,然后向着花生城里最大的竞技场奔去。

其实象我这样敢于把竞技当作玩的人也不多,因为在竞技场里,双方为了比出个高下是很有可能生死相斗的,所以,在竞技中你即使被人杀死了,那也是你自己找的,与人无尤。而且,还有一对一,一对二甚至一对多好几种比试方式,只要你敢,再多人的人你都可以单挑,但是对手却又不是你自己可以去挑的,当你站在了竞技场中央并告诉了裁判自己要挑战多少个人的时候,自然就会有人从看台上跳下来陪你玩,甚至是玩命!

当然,以命相搏的情况还是很少的,毕竟大多数人只是为了切磋技艺——尽管他们切磋的同时为那些从事赌博的人创造了机会。除非遇到那些庄家请来的为了胜利不惜一切代价的人,或者遇到了自己的仇人,还是很少人愿意以命相搏的。所以一路上走过来,其实我并没有伤害任何人的性命的,毕竟生命可贵,而且与他们也没有任何的深仇大恨。

进去之前,我把自己的佣兵徽章摘下来放进了空间戒指里——这是在路上吸取的教训,因为我即使是冒充一个小小的成员,也会受到无数人的围观——众所周知宝贝佣兵团成员并不多的,即使是新加的,在别人的印象里似乎也是一个个身手不凡,是传奇一般的人物,我也是道听途说才知道,原来我那几个似乎还没见过的伙伴,也混出了不小的名声,大概是修炼无名心法有成吧。

这里是花生城最大的竞技场,自然是人山人海的了,不过,虽然很吵但是相当有秩序,看台和竞技者台分成了明显的两个区,一边全是些衣冠楚楚、或花枝招展、或肥头大耳的富商和达官贵人,一边都是肌肉发达、穿着豪放或者劲爽的武者,给人极强的视觉对比。

场里正在进行一对二的比试,那个年轻人大概是个弓箭手,能力相当于上位剑师的水准,不过,却把相当于中位剑师的魔法师和战斗打得毫无还手之力,这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战斗。底下打得热火朝天,看台上的人也在那疯狂的为自己支持的选手使劲地呐喊,也许,他们更关心的是自己的支持者胜利了,他们就可以得到一笔奖金吧。

我径直向着竞技选手区走去,年轻的面容和不差的相貌,倒是引起了看台上一小部分贵妇人的尖叫和对面部分武者轻蔑的眼神。对面的那些人眼里透出来的意思分明在说:小白脸,你来这里干什么?虽然他们没说,但是给我的感觉却是非常的窝火。

下面的战斗已经在我走进了竞技选手区的时候结束,果然那个弓箭手轻松地取胜了,不过他脸上并没有很多的得意,那份沉稳让我相当的欣赏。他没有继续战斗,而是选择了休息——在竞技场里,下一场谁是擂主,完全由上一场的胜利者决定,如果他愿意,他可以继续挑战,如果他要休息,那么第一个抢下来的就是擂主。不过,这并没有任何影响的,即使你不第一个下来,照样可以和人比试的。

这个时候下场的是一位也比较俊俏的年轻人,穿着一身随意的华丽服饰,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似乎不是来比赛的,而是来闲逛的。凭借自己的能力,我一看就知道他是一位中位宗师,只是,他的外在表现倒是让人一点都看不出深浅。这倒是让我惊讶了,为什么会有这么年轻的宗师?此刻,我却忽略了自己同样年轻,能力却是连上位的大宗师都无法比拟的。

他说出的话让我和全场的人一惊:“裁判,我飞利浦,不设置挑战上限,想来的全部可以下场。”感情他是叫飞利浦,好狂妄的口气!登时,看台上一片嘘声,而选手区却是一片骂声,连我都忍不住摇了摇头,年轻人,你还是太嚣张了些,我要是下场,你还能讨得了好去?当然,我是不会和其他人一起凑这个热闹的。

当裁判重复了他的挑战意向之后,马上跳下去了十多个人,都是些剑师甚至更低水平的武者,我摇了摇头,这些人下去还不够给他热身的。

果然,战斗结束得十分轻松,下去的每一个人胸口前的护甲都被割开了一道大口子,刚好可以看到里面的肌肉,却又没有任何的伤痕。年轻人虽然狂,对于分寸倒是把握得很好。服人却又不至于太得罪人——胜负是必然的,因为比试输了就记恨一个人,那他就是一个不够格的武者。

飞利浦的胜利,让那些看台上的那些利用武者竞技来赌博的人冲着那些刚才下场失败的人一通臭骂,只是这也改不了他们输了钱的事实。大多数的时候人就是这样,即使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徒劳的,可他们还是要那么去做,只是为了在自己的心里给自己一种出气的感觉。

飞利浦这个年轻人在战斗结束后没有并没有选择休息,而是再次发起了同样的挑战:“裁判,我飞利浦,不设置挑战上限,想来的全部可以下场。”这一次说出这样的话,没有再象前一次那样引起全场的激烈反应,只是在裁判宣布挑战的选手可以下场时,下去的人比开始的时候多了一倍,快要近百人了,而且也更强了一点,其中,甚至有一位能力接近中位宗师的剑士,还有三位下位剑师,当然,这些人大多数都显得有些老态了,毕竟一般人要修炼到宗师级别,没有好的天赋加上个两三百年的努力,那是不可能的。而我也早就从哈根达纳那里知道了,这里的人,倒了一百岁之后就会开始显老了——尽管他们平均寿命有五百多,甚至少数修为高的可能活到上千岁。

年轻人还是那么干净利索,只见他走马观花似地在人群里穿梭了几个来回,剑光闪动,战斗很快就结束了,象上次一样,还是没有太过分,适可而止。现在,我终于可以肯定,他的修为已经到了中位宗师的极限,只要一有突破,就要晋级上位宗师了。

不过,在其他的方面他并不如出手那样适可而止,他还是没有休息,选择了继续下一场。当他那让人很想扁的话再次出口时,裁判有点为难了,不过,却没有规定他可以赶人下台的,于是,只好再次宣布了进场开始。

这一次,没有人再愿意下场比试了,当然,除了鬼使神差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