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商店街旁的一幢豪华三层楼房,迎来了它良久未归的主人。里面灯火通明,像是在庆祝些什么事似地。

没错,这里正是“奴马商人团”的创始人——得瑞·达拉克的住处。

得瑞·达拉克,一个来自萍水镇的富豪。

几十年来,他凭借自己始终如一的过硬信誉,和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从一个小小的游动商人,变成了誉满勃勒登堡的大富翁。

他手下的奴马商人团,更是成为勃勒登联盟中影响力最大的商人团体,其触手甚至已经伸向了联盟之外的莺歌和末世城边境,实力可见一斑。

而关于得瑞·达拉克的个人资产,则是众说纷纭。因为达拉克这个人,平时做事就相当低调,而且乐善好施,大家都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少积蓄。

不过,大多数勃勒登堡人都相信这样一个传言,在郊外的某个秘密的地方,达拉克把自己一生所得的财富都藏匿了起来,其总值甚至多到可以建造三座“第四城墙”了。

当然,这些都只是传说,是些不知道是真是假的东西。但今天,在这幢洋房里发生的事,却是货真价实的。

才四十多岁,正值壮年的得瑞·达拉克宣布,他要正式从商人界金盆洗手了,从此不再插手江湖上的事了。而他的奴马商人团,也将交给他的亲信奇金打理。

他要将剩下的时间,全都花在陪伴自己的妻子上,以弥补这些年来,他给妻子带来的孤独和无助。能有这样为自己的着想、又有才干的老公,达拉克夫人也算是一个幸福的女人了。

金盆洗手的日子,就定在了今天。仪式并不是特别隆重,只是叫上了会里的一些干部,几个勃勒登分会的成员,以及和他一起出生入死的老兄弟们。

“艾伦,把这两天的报纸给我拿过来。”看报纸是达拉克的一个好习惯,这可以让他在短时间里了解到城市里已经发生的,或者正在发生的事情。用他的话说,那就是“掌握所有可以掌握的信息,是一个商人最重要的素养”。

听了达拉克的吩咐,那个名叫艾伦·塔姆林的女孩立刻便照办了,而且动作非常麻利。她的长相有点像假小子,如果不明说的话,别人一定很难辨别出她的性别。

“艾伦,我不在的这两天,勃勒登堡有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情吗?”达拉克一边带着老花镜浏览着报纸,一边问道。

“有趣的事?呃……”年轻的艾伦挠着脖颈,皱着眉头仔细想着,“对了!太古·肯普在12月24日晚上终于耐不住性子,叛变勃勒登堡了!这个……虽然算不上有趣,但绝对是一个大新闻吧?没有想到啊,事情真的如老大您所说的,肯普竟会怀有歹心,我们以前还不信来着。”

“哦?肯普这么早就动手了?”达拉克的好奇心一下子就被激了起来,“那结果如何?”

“结果当然如你所见,他怎么可能撼动得了勃勒登一族的百年基业嘛。不过,话又说回来,肯普倒是差点就成功了呢,如果不是几个意想不到的人物阻止了这场动乱的话。”

“意想不到的人物?”达拉克放下了手中的报纸,饶有兴趣地问道,“那你倒说说看,到底有多出乎意料?”

“一个是原北三环区的区长,福克斯·布罗克,另外两个嘛,您肯定想不到!”艾伦卖关子般地说着。

“好了,赶紧说吧!”达拉克笑道,“我可不想陪你兜圈子。”

“老大,还记得八月份的时候,我们在赶往快马庄的路上所遇到的一对兄妹吗?”

“当然记得了,夏实·库洛姆兄弟,还有他的妹妹秋蝉。”达拉克当然不会忘记那个名叫夏实的男孩子,正是因为夏实的一席话,才让他茅塞顿开,产生了如今这个金盆洗手的念头。

虽然在分别的时候,将奴马商人团的令牌给了夏实,希望能够和夏实再次见面,好好地聊聊天。但现在看来,无论是夏实还是他自己,都没有什么空的样子。当时看见他们的时候,库洛姆兄妹也像是在躲避什么人的追击,无暇他顾。

但此时,看着艾伦得意的脸,聪明老练的达拉克已经猜得了一二:“难道说,这个夏实兄弟他……”

“正是!我也没想到,这个夏实竟然会这么厉害!就在这短短的几个月里,他不但考取了进入伊赛亚公会的资格,而且只身救出了被肯普绑架的艾德里安娜女王。一夜之间,就成了勃勒登堡的英雄人物!”

“伊赛亚公会?只身拯救女王?”达拉克越来越觉得,那个年轻人绝对是个厉害的角色。奇怪的是,听着夏实的事情,他自己心中的血液,竟也开始燃烧起来了。

“是啊,还不光是这些哦!还有秋蝉妹妹,刚见面的时候,我只是觉得她的声音很好听,但怎么都没想到,她竟然有能耐闯入‘明日之星’的决赛。”

奇异之事一件连着一件地钻入了达拉克的耳朵,让他难以平静下来。

夏实的事迹固然了得,但秋蝉也相当不赖。

原本,平民要在“明日之星”中脱颖而出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更何况是来自萨尔布的外村人?这简直就是比登天还难。

“怎么样?我说的这些事,够新鲜吧?”

艾伦洋洋得意地笑着,哪知道达拉克却毫无预兆,突然站了起来,这可把少女吓得不轻。

“老,老大,你这是怎么啦?不要激动啊!”

“我这不是激动,只不过心中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想立刻见见夏实兄弟罢了。”

“立刻?哎,就知道你会这么说。”艾伦叹了口气,无奈地耸了耸肩,她将桌上的报纸翻了个面,只见报纸的背面记载着一个地址,“这是夏实他们家的地址,我可是废了好大的劲才找到的哦!要谢谢我吧?”

“艾伦,做得好!”达拉克拿起报纸仔细看了看,立马就拔腿想往外走。

“老大,你不会现在就想去吧?都这个时间了,而且等会儿还有金盆洗手的仪式要做呢!”

达拉克回过头,微笑着说道:“仪式的事情先缓一缓,你帮我通知大家一声,如果有什么事,让奇金先帮我顶着。我想现在就去夏实兄弟那里看看,一刻都等不下去了。”

——哎!这个人的心到底是怎么长的呀?想到的事,就要千方百计地去做到,一刻都不能停歇。不过,正是因为这种几十年如一日的孜孜不倦的性格,才成就了奴马商人团的奇迹吧。——艾伦暗想道。

“那至少让新来的森之手他们三个和您一起去吧!”

“森之手?你是说那三个从伊赛亚公会跳槽过来的年轻人吧?”达拉克反问道,“你是想让他们保护我?放心,什么样的场面我达拉克没见过?不会有事的。”

见达拉克态度坚决,艾伦换了个说法:“我不是这个意思。他们三个在公会选拔的时候,和夏实也有着不错的交情,一直想和他见见面,却没有这个机会。现在不就正是时候吗?”

达拉克细想了一下,像他这样的聪明人自然知道,这只是艾伦的借口罢了。但想来,如果自己单独出去的话,商人团里的人势必无论如何都不会放心,说不定还会派人过来找他,这样反而更是打扰自己的心情。

为他们着想,也为自己着想,也的确应该把森之手他们几个给带上。

“好吧,那就照你说的做吧。”

“嗯,早去早回啊!”艾伦提醒道,虽然她也清楚,若不尽兴,达拉克是不可能回来的。

但是,此时的达拉克肯定没有想到,他所要寻找的这个夏实兄弟,此时正陷入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