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上风走了进去,眼前是一个大厅,四处亮着白光,如同白昼一般。

不远处有一块巨大的冰岩,走进一看,不由愣住了。

冰岩之内,赫然冰封着一个人!

这是个美丽绝世的女子,长长的睫毛似乎还微微颤动着。

她一袭洁白的长裙,在千年的雪光中沉寂的脸庞,如那绽放的雪莲,圣洁、飘渺。

她有完美的天使面孔,那远山一样舒扬细长淡雅的眉毛,那月亮一般闭合了黑夜的眼睛……

她颈上系着一个项链,两个坠饰,是一颗暗蓝色的珠子和一颗红色的石头。

雷上风第一眼看到她,就再也没离开过视线。

他缓缓蹲了下来,双手小心地抚摸着冰寒的岩石,便见那岩石忽然开始泛蓝,缓缓流淌出一片片水纹……

冰岩神奇地开始融化,融化……

一旁静静看着的凡人叹了一声:“他,就是醒灵公主的三世爱侣?”

雕塑没有说话,转身走了出去,再没有回头。

“你要去哪里?”

凡人扭头询问。

“人间的欢愉,宇宙之上,却不知晓。胖子,跟我一次轮回,随着岁月,体会一下吧……”

雕塑远远说道。

凡人眼中闪过一丝明悟,也扭头离去。

而洞内,化开的玉蓝冰石推开了百年的封尘,让一切,悠悠醒来……

民国年间的某一天,在玉龙雪山深处的一片冰塔林内,盛夏的烈日终于化开了一座冰塔的缝隙,那塔里面伸出了一只苍白的手!

随着五座巨大冰塔的融化,现出了两百余人的神机营官兵。

“怎么回事?我好像睡了好几十年的样子!”李潜捶着有些阴疼的头,放眼看去,四周的景物似乎有了很大变化,却又说不出这种变化究竟在哪里。

王同神情古怪地看着这个变化很大的山谷,忽然说道:“李潜,你可还记得,咱们好像被一股突如其来的山洪给淹没了?”

李潜怔了一下,恍然大悟般地拍拍脑袋:“对对!山洪过去了?可是我怎么感觉哪里不对劲?咱们点一下人数吧。”

两人集合了所有官兵,发现居然无一人失踪,但是邪门的是,所有人都似乎同时昏迷了一段时间,此时起身一看,驮着辎重的几十匹马,已经不见了。

“哎呀!遇到山贼了!”

“一定是山贼,也忒胆子大啊,连咱们也敢抢。”

“还好啦!人家只是放水,抢走马匹物资,没要咱们的命……”

官兵们纷纷议论着,忽然很多人都惊叫起来!

“我的枪呢?”

“我的火枪也不见了!”

“找找吧,大概是丢在附近了。”

很多人都开始寻找自己的武器,王同看着大家,神态渐渐更是古怪了,甚至是一种恐惧和期待……

“这……这是咱们的枪吗?”一个官兵从谷底的小溪河里,捞出了一块锈迹斑斑的废铁,依稀可以辨认出,那是一支腐蚀殆尽的火枪!

很多官兵也都找了类似的废铁残枪,但是都早已经腐朽不堪,似乎已经被遗弃几十年了。

“这真是我的枪,上面还刻着我的番号!啊啊!我难道昏迷了几十年了吗?”李潜也在一棵大树旁边捡起了一支极为眼熟的手枪,这可是他最珍爱的宝贝,但是显然已经腐朽得面目全非了。

王同抬眼看着那颗大树,这是一颗生在水边的柳树,上面依稀有几个模糊的字体,也许岁月久远,已经和树皮融合在了一起,形成了一片怪异的疤痕。

不过,他依然认得那上面的刻画,依稀是:参领王同,到此一游。

他站起身,颤抖着手抚摸着这棵大树上的字迹,渐渐嘿嘿怪笑起来:“我记得这棵树……是一棵碗口大的小树,这上面,还刻着我的名字……额呵呵……现在,都已经长成大树了!李潜,我猜得不错的话,这已经是四十年之后了……你我已是被世界遗弃之人。干脆去山脚下,建个村落,就此安身吧……”

“咱们要建个村子?那该有个名字吧?”

“就叫柳木村吧。”王同看着眼前那棵大柳树,说道。

——影像再度扭曲了一下,舒天送揉揉眼睛,发现自己依然站在机场大厅门口,所经历的一切,似乎不过一瞬,也似乎,已经是几百年!

舒天送还犹在梦中,那方瘸子已经把一个盒子递给他,说道:“这是遗落人间的乾坤镜。我找了几十年,才在北京的琉璃厂淘到,也送给你吧。”

“我们要走了。只此次前来见你,不过是要你记得我们。我叫凡人。”杨刚伸手和他握了一下。

“我是雕塑。”方瘸子也伸手和舒天送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你们这是要去哪里?”

凡人和雕塑微微一笑,身体和形貌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就连神态和气质也大异常人,超脱了这个人世间。

凡人已经变成一个身形矮胖,样貌平常之人。这个人走在街上,你会无视,他就像个厨子,也像个屠夫,更像个掌柜,走到哪里都会淹没在人群中。

所以他的名号叫“凡人”。他穿着一身宽大的红袍,只是在他的头顶一米处,漂浮着一个黑色的圆球,这个圆球微微旋转着,只有拳头大小,泛着星星点点的鳞光。

雕塑和“凡人”截然相反,身材奇高,约莫有一米九的样子,显得身形瘦削,像根竹竿。样貌却是极为清奇,一双细长的凤眼,高高的鼻梁,轮廓分明的额头脸颊。只是五官锐化锋利,一眼看去,便有一种萧杀奇异的美感,像个完美的雕塑品。

所以他叫“雕塑”。

“雕塑”披着一个黑色斗篷,背上背着一个极不协调的巨大红葫芦,这个葫芦可不是一般的葫芦,足有一米五高,一米粗!看上去极为沉重。

这种霸气的道具,可见主人也是霸道的强人。

两人踏入虚空,似乎几步,就跨出了地球,走出了太阳系,漫步在银河系了!

遥远的天际,传来雕塑悠长的吟叹:

“天下风云出我辈,

一入江湖岁月催。

皇图霸业谈笑中,

不胜人生一场醉。

提剑跨骑挥鬼雨,

白骨如山鸟惊飞。

尘事如潮人如水,

只叹江湖几人回。

夜雨八方战孤城,

平明剑气看刀声。

侠骨千年寻不见,

碧血红叶醉秋暝。”

…………

丽江。

鲁姆镇。

麓谷湖畔。

正午的时光,正是游人踏青的好时光。

红树林,有许多帐篷,草地上,全是一些来游玩的人们。

一些孩子,在草坪上打滚戏弄着。

舒天送手里抱着四束鲜花,有些神情恍惚地来到了那片墓地旁边,只见那片地上,被一片美丽的花圃包围着,只留下了一个狭窄的小径,通向了墓地中心。

那墓地上,已经有五座坟墓了,有一座新增的,却正是朝大明自己,静静安置在嫦诗娴的墓旁,偎依着自己一辈子只见过一天的母亲。

舒天送控制着自己内心狂涛一般的情绪,浑身有些颤抖。

他站在墓前好半天,才吃力地在韩中天和叶丽珍夫妇墓前跪下,喃喃说道:“岳父岳母,我这样称呼你们,是因为,你们的女儿,就是我的妻子!你们二老一辈子就这一个女儿,死后无人祭拜,就由我来祭拜吧。”

说完,他认真又恭敬地磕了三个响头。

然后他把两束黄色优雅的郁金香放在了两老的墓碑前。

之后,他又来到朝大明墓前,极为悲伤地抚摸着朝大明的墓碑。

那感觉,就像在抚摸着儿子的脸庞。

朝大明的墓前,还有一块墓志铭,上面镌刻着——

朝大明,丽江公安局局长,逝世于2068年7月4日的一次追捕行动中,终年68岁。

朝大明的一生是孤独又高尚的一生,只有付出,没有回报。

他是人民的好儿子,一生未娶!

他是丽江人的父亲!

他,一生拘捕罪犯七百六十三人。卧底十年,被赞誉为中国通天大探,他是个传奇人物,他具有预见未来的异能力。

在他逝世之后,他捐献出了自己的基因,以提供科学家的研究。

他一生节俭,干净,无怨无悔,豁达善良,才华横溢,厚德重任。

他是——丽江之父!

“朝大明。”

“儿子……”舒天送看到这些,终于激动地哭出声来。

良久,他又看向嫦诗娴的墓。

那墓碑前,居然伫立着一株小小的孤零的却又傲然风尘的野百合。

瘦瘦的枝干上,已经结了一朵小小的花蕾,在春天的阳光下,轻轻颤动着。

他默不作声,却把脸贴在那墓碑上,眼泪无声无息地流淌开来……

这异常的举止,引起了周围游玩的人们的注意。

可是没有人会去悄悄议论一声。

因为,这些人,都知道这五座坟墓的传说,虽然有一座是空墓,那却是值得所有人尊重的五个人。

可是丽江本地的人都有些奇怪,为什么这么多年了,从来不见一个直系亲属前来祭拜。

而这个俊秀的青年,却如此悲伤,他会是谁?

人们都在远处,默默地关注着舒天送的举止,可是他没有发现。

“叔叔,你为什么哭呀?这里面的,是你的家人吗?”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忽然站在舒天送的眼前,大眼睛扑闪着,好奇地看着他,轻声问道。

“是呀……小姑娘,叔叔不哭了,叔叔是高兴。”舒天送醒悟过来,擦干眼泪。

“叔叔,我知道这里面的人,他们是一家人,可是已经去天上好久好久了……我爷爷每年都回来这里看看,他说……这些爷爷奶奶叔叔阿姨,都是他的老朋友。”

小女孩扑闪着黑漆漆的大眼睛,继续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