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敏绝对是个美人坯子,其实她母亲长的并不怎么样,小家璧玉,少年时,清新可人,中年时,稳重知性。可她不一样,从小就生的好看。

不仅好看,而且俏皮,不仅俏皮,而且聪明过人,有过目不忘的本事,有举一反三的能力,有一学便会的天性…稔…

三岁到十二岁时候的宁敏,脸是圆圆的,眼睛大大的,脸颊是粉嫩粉嫩的,没有半点瑕疵,就像剥了壳的鸡蛋,笑起来还有两个浅浅的酒窝,那眼珠子,琉璃似的,会在阳光下发亮,而且特别的爱笑,笑起,那声音脆的能涤去世人心上的尘埃俨。

十二岁,她开始发育,脸蛋一点点变尖,成了纤秀的鹅蛋脸,小酒窝不见了,身材开始拔长,十二岁到十六岁,她长到一米六八,展现出了一个青春期少女独有的秀美。身材绝对是美好的,五官更是精致的,透着一种天然去雕饰的自然美——

这种美,美的并不柔弱纤纤,而显得英姿飒飒。

那时,她爱留短发,因为爱玩,爱散打,总是玩的浑身是汗。

那时,宁母让她留长,告诉她:“女孩子梳辫子才好看。”

可她不,就爱一身男生气。

即便是一身的男孩气,她一样能吸引男生们倾慕的目光。

宁敏读书时,不仅美的眩人眼,而且还是个天才级学霸,一路一路的跳级,惊艳了不少男生,可她从没对任何男生动过那种心思。

宁敏自小练散打,拥有着常人难以比拟的灵活身手,那些男生,都太嫩,一个都入不了她的眼。

这绝对不是她心高气傲,只能说她早熟。

女孩子都早熟,而她又出身军人世家,从小军事化的教育,养成了她自主而冷静的性格,很早就懂得如何处置各种逻辑关系,分析各种案情——

那时,爷爷最喜欢培养她这方面的能力。

在同学们还在父母膝下撒娇,或是通宵打游戏、或是拼命背各种考试重点时,她研究的是军事政治问题,玩的是散打,练的是枪法,闲着没事,就和父亲进行实战切磋。

这就是她的童年,忙碌,而充实,具有各种挑战性。

十六岁,她偷偷报考进特种学院,她想当一名特种兵,对于武器,她有一种天生的狂热。

之后,她以无比优秀的成绩考上,父母无奈,只好让她进了特种兵役班。

一年后,她鬼使神差的进了d区猎风组。

第一天去报到的时候,队长钟健还以为上头在开玩笑,绕着新报到的姑娘那是一个劲儿的直打转,一肚子的不满:

“这这这这怎么行?娇滴滴的,一看就是一个没有长大的毛孩子……芮长官,这小不点自己还需要别人保护呢,怎么让她保护别人,完成那些特殊的任务?不行不行,绝对不行。这人,我不收……送到军校好好读书去!”

队长想将她扫地出门。

芮中将笑笑说:

“啧,这么小瞧人?小宁,来来来,给咱们的钟队长露两手!”

十七岁的宁敏,正年轻气盛,但自小的教养,养成了她不骄狂的本性。

她并没有马上眩耀自己的本事,而扛着枪站了一个漂亮的军姿,冲钟队长敬了一个礼,声音铿锵的汇报了几句:

“报告队长,我十七岁了,在东艾,满十六周岁就是一个成年人,我国大宪法规定,服兵役的最小年纪是十六周岁,可以以军校挑选的学子身份入役。入役后,学习成绩优秀的,或是成为军校特殊人才予以栽培;成绩不理想,而体能身手方面优秀的可以直接纳为特种役备兵予以培养。”

“那你是哪方便成绩比较好!”

钟队长见她不像其他小姑娘那般扭扭捏捏,口齿这么伶俐,忽来了兴趣,问了一句。

“报告,宁笙歌两方面都优秀!”

一般人都会自谦,可她没有,答的那是声音洪亮:

“这一次,我奉命入猎风队服役,主要是想通过实践来提高自己的能力。如果队长以貌取人,那我们可以到射击场,一较高下。我输了,回家交男朋友做小女人去。我赢了,以后队里谁也不准叫我小不点。我有名字,我叫宁笙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