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牧蛮族是文明之癌!

游牧野蛮人就像一群癌细胞,能够极快地迅速扩散。无须任何后勤支持,不搞任何后方建设,身至可以连基本的政治班子或着政权架构都可以没有,纯粹就是以战养战,纯粹就是拉壮丁、抓俘虏,驱赶着被奴役的民族继续往前打,如滚雪球一般壮大。就如那癌细胞,完全是以被侵害个体的营养系统来支撑自身扩散,其扩散行为的模式,就是不断的把被侵害个体的正常细胞转化为癌细胞。

这种扩散模式能够成功,在于人自身的独特性。人,是人性和兽性的矛盾统一体。人是兽演化而来,有深处根植的兽性;经历长期的文明发展,人性的光辉才逐渐压倒了兽性的野蛮,但只是压倒,而不是根除。人性与兽性,依然相生相克的存在于人的身上。所谓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的说法,就是对此的生动写照。

游牧蛮族的运作机制,非常简单,但也非常有效,简直是防不胜防。他们自身,属于兽性的野蛮人。野蛮,“野”指的是居无定所,旷野游动:“蛮”指的是蛮横无礼,只知暴力劫夺,不懂等价交换。人与禽兽,并无本质区别,只是这群禽兽的数量集结很多,以几万,几十万,几百万的规模集结起来的庞大兽群。这种兽群,开向人类的农耕民族基地,疯狂杀戮,抢掠和破坏一切,剩下的幸存者,则全被他们转化为禽兽,成为其继续扩散的前驱,就像癌细胞扩散中,把正常细胞转化为癌细胞一样。

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培养一个真正的人要花几乎一辈子的时间,但把人转化为禽兽,可能只需要几天。杀戮,抢掠,强奸,这些隐约埋在人内心深处的黑暗兽性,平时是显露不出来的,因为有法律的制约,有道德的约束。可是,当游牧野蛮人以强大的暴力打破了法律和道德之后,黑暗兽性开始蠢蠢欲动。而野蛮人更是极度地鼓励这种冲动。我们看到,游牧蛮族往往把车轮高以上的男子杀光,然后掠走孩童,把他们教导成得力的鹰犬禽兽,欺骗他们。塞给这些先祖被屠戮的后代一把刀,大声疾呼:“去吧,往南杀!见到谁不顺眼,随便杀,想杀谁就杀谁!见到好东西随便拿,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见到女人随便上,想强奸谁就强奸谁!”

在他们的驱赶下,一个接一个的被征服民族,被转化成为吃人兽群地先导。即所谓“率兽食人”之说,便是如此。癌细胞不断扩散,被侵害个体不支倒下,结果是癌细胞获胜。

不过,这种胜利是极其短暂的。因为癌细胞只知破坏,不会建设。它们必须依靠侵害个体的营养系统来支撑自身扩散。如果寄主死亡了,到了因各种条件限制已经抢无可抢的时候。它们自己其实也活不长了!到头来,癌细胞连同被侵害体,同归于尽!

积累数百上千年的文明成果,短时间内变成了废墟,一切文明积累,只有重头再来!

文明要抵御游牧之癌,要么就必须地理位置优越,像西大陆一样远离游牧蛮族活动区域,要么就要有像丹西那样雄才大略的英雄人物,采取同态复仇的残忍方式,以种族灭绝对抗种族灭绝,彻底打败对手。就如以放射性化疗、割除器官等方式,来消灭癌症!

进入了乌真的境内,一路见闻,我越加感受到祖辈的故土,如今遭受的癌症侵害之深,之可怕!

远东北部农耕区,高丁人这群癌细胞来了,乌真人这群癌细胞来了,如今,北方的莽古癌细胞群,又在迅速扩散!

经历连续不断的好几波游牧野蛮狂潮的侵袭,中原大地上,十室九空,白骨蔽野,千里湮绝无民,望之令人落泪!

莽古人和乌真人正在北部打仗,乌真人连续大败,仅仅苟延残喘,堪堪守护几个坚实的据点群。不过,一路上听到的消息却令人惊讶——乌真人还在征集兵马,准备向退缩南朝的远东人进攻!

这一点,令胖墩等人都大惑不解,搞不清为什么。周道幸灾乐祸,溢于言表。我则不动声色,一言不发。

直到胖墩老头忍不住,跑过来私下相询,我才低声说出自己的看法。

“乌真人的习性,我见得多了。这种做法,在汉诺大草原上的一些野蛮部落,也经常采取同样的策略。野蛮部落才不在乎平两线作战呢!他们本来就是靠暴力劫夺的武装暴力集团,打仗杀人是他们的职业,只要能打赢,打多少仗都无所谓。”

“乌真人的做法,就是转嫁危机。在北方,他们吃了亏,打不过莽古人,但至少在勉强硬顶。吃了的亏,必须找回来,但莽古人更凶悍,更残忍,他们不敢招惹。这个时候,他们就把矛头指向了他们认为孱弱的远东人,把危机转嫁到远东人身上去。被莽古人抢走的财产,要从远东人那边抢来进行弥补:被莽古人劫走的女人,空出来的毡帐,要从远东人那里劫来进行填充。”

胖墩摸摸脑门,“***!这帮猪尾巴。原来是这么考虑的哟!林斯顿老儿,你还真行,能摸准这帮畜生的脉!”

“作为资深外交官,我对于汉诺大草原上的所有蛮族,做过通透的研究。”我油然道:“丹西陛下教导过,要想打败敌人,就必须认真研究你的敌人。了解的越多,研究得越深,战胜的把握就越大!”

看起来,莽古人和远东人的联合,只怕会一拍即合,迅速达成协议呢!“

“对,”我点头,“所以我必须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

“为什么?难道对于远东人不是好事么?”

“假如是另一个文明国家,确实是好事,但与莽古人,绝对是坏事。”我说道:“现在对于远东帝国来说,正确的战略是,不与任何人签订毫无价值、根本不可能得到遵守的盟约,一切立足于自身的实力和需要,不受任何盟约的羁绊约束。”

“莽古人和乌真人狗咬狗,正乐得看戏。一旦发现合适的战机,无论谁打谁,打乌真人也好。打莽古人也好,打高丁人也好,立刻下手,绝不迟疑!假如签订个什么鸟盟约,什么时候出兵,到哪里汇合。攻击哪些地方,战后土地分割等等,都会严重束缚自己的手脚,最后作茧自缚。以我为主,可随机应变,想打谁,就打谁,想什么时候打,就什么时候打。打下来的地方,就是我的!这样打,才是真正正确的战略!”

胖墩点头。“你说得不错,被人带着跳舞,总是处于从属地位。还不如按照自己的节奏独舞!不过,林斯顿,你讲的是典型的猛虎帝国作风。远东帝国的君臣将帅,是否具有这样的战略眼光和策划指挥能力呢?”

“我也不知道,”我摇头,“一切都必须到了远东朝廷,方知分晓!”

负责探路的尖头棍纵马跑来,“报告!”

“说!”胖墩恢复老将军的威严,点头道。

“前面的山口,可能会有响马埋伏!”

“哦?是么?”胖墩冷笑,“这次,咱们要会会远东中原地区的盗匪了!”

三百骆驼,五十骏马,我们地商队很庞大,但加上向导,也仅仅只有十九个人,又显得势力很单薄。

在草原上,有哲克苏的照应,我们一路无事。

因为打出莽古特许商队的旗号,在高丁也没有什么困扰。

进入乌真境内的时候,我们又换了旗号,变成了高丁的特许商队。

在入关和进城时,我们使出的是赌胳招数,乌真的辫子军官兵们,收了钱,自然一切都好说话。

我们的使团,别的不说,钱那是充裕得很。

如今这个时代,外交官往往同时身负间谍的使命,而对于用间,各国从来不会舍不得花钱。财大气粗的猛虎帝国,在这方面,更是敢于投资,敢于下注的典范。

说实在话,对于莽古、高丁和乌真,我心里是颇为鄙夷地。游牧蛮族,真是穷得要命,不知道什么叫做钱多。手下那些守关的官兵,三瓜两枣就被我打发了,还个个喜笑颜开。可要在中央走廊,那点儿钱,不够打发叫化子的!

记得当年我出使西教廷,那叫做一个出手阔绰!一天时间,撒出去上百万金币!

当然,这样的商队,在城市里头,在官道上是安全的。可如果继续朝南行进,往远东帝国的南方走,逐渐就要走些小路,穿越些山区。这个时候,我们的商队就开始遇到一些其它的危险了……

在山林之外,商队的骆驼蹲下,形成一个圆形防御圈。这是猛虎帝国从蒂奇斯属国学来的战术——驼城防御战术,利用骆驼的巨大身躯,形成一道野外防护掩体。当年丹西陛下在汉诺大草原迎战巫师联盟的伊森,曾使出来过;驼队在沙漠对抗马贼,也使出来过。

如今,乌真境内山区,再度使出。

我手持金杖,立在驼城中央。

周道站在身旁,他一直对我手里的金杖很好奇,问我是不是猛虎帝国的巨商阔佬,都喜欢拿一杆这样镀着黄金的手杖来显摆自己有钱。

我笑而不答,似首肯,又不直接承认。这象征猛虎帝国威仪和贤智院元老至上权威的金杖,这里头的深刻政治意蕴,不是周道能够理解的。

胖墩指挥武官、参谋们环形防御。

禀承凯鲁家传绝学,武功盖世的凯南,纵马跃前,仿佛一尊从天而降的巨灵神,威风凛漂地立在驼城之外,为开道先锋!

山林里头,有晃动的人影,有低低的窃语,显然,响马对于我们预先猜测出他们的埋伏,感到有些措手不及。

这就对了。

我手下的这帮武官和参谋。从小就在自由军团的童子军里长大,走遍了中央走廊的山山水水,荒野雪原;青少年时代进入青年军效力,押运粮草,打扫战场,辅助攻击;长大后进入各个成年军团服务,在两盟半岛巡航,在呼兰平原血战,在赫斯堡城头守卫,在汉诺大草原上冲锋,是各大军团出类拔萃的青年才俊。商队一路上,都按照丹西陛下当年亲手制定的最正规,最严格的猛虎军团行军条例行动。

想埋伏偷袭我们?门儿都没有!

响马们在犹豫,在等待。

我们的军阵巍然不动。所有武官,参谋们都像石像一般挺立。比赛耐心嘛,简单!站桩不动,是队列训练的第一基本功,也是从童子军时代就开始训练的基本战术动作。猛虎军团的军规,指挥官没有下令,所有人就像石像一样一动不动。无论三伏烈日,还是凛冽大雪,都是如此;指挥官一声令下,所有人就像猛虎扑食一样杀出去!

都是打过无数场血战的老战士了,对此没有丝毫不适应。

果不其然,响马们的军事素质跟我们没法相比,过了一阵子,他们抑制不住,呼叫着从山林里冲了出来。

尖头棍等神射手开始搭箭。

“等一等!”

我手中金杖一挥,制止了他们。

金杖在帝国子民,无论军人还是平民心里,都具有无可置疑的至高权威。

尖头棍等人停住了手。但弓弦依然拉满,箭头仍对准响马,只是不放手射出而已。

我之所以叫停。是因为这帮人的装束打扮。与一路上见到的乌真辫子军不同。他们不穿皮袄,身着破烂褴褛的土布衣衫。穿草鞋或光脚,脑后也没有细长地辫子,亦不是莽古髡发或着高丁秃头,手里拿着锄头、杈子等武器,只有极少人手持刀剑。

我欲纵马跃前,铁坫见状,连忙伸手扣住我的鞍辔,“元老,危险!”

我狠狠瞪他一眼。

铁坫一哆嗦,像触电一般,不敢与我对视,立刻松手。

身旁的周道,眼中闪过奇异之色。显然,刚才铁坫一句“元老”,令他听到了耳朵里。

“刷——”

“啊——!”

身后一道刀风,外加一声惨叫。

回头望去,胖墩将带血的短剑插回腰间,神色自若。周道捂着嗤血的脖子,倒在马下。

我朝胖墩满意的点点头,他也还我一个微笑。到底是从童年时代就一起摸爬滚打的弟兄,几十年时间,咱们已经心心相通,十分默契。

使团的一切都可以放弃,包话大批金银财宝,甚至包括使团成员的生命,但有两样东西,必须保护好:一是我的性命,必须加以保证,让我能够见到远东帝国皇帝:二是我怀里贴身藏着的国书,里头有丹西陛下生前亲笔写给远东帝国皇帝的信,有女皇陛下和米尔顿公爵写给远东朝廷的文书,都必须由我亲手交给远东帝国皇帝。

对于任何外人,不得透露我的真实身份,否则,杀无赦!以免带来任何危险!

铁坫一句失语,周道既然察觉了不对,那就不管他是什么莽古秘使,就算是天王老子,咱也照杀不误!威震大陆的猛虎帝国,才不在乎什么莽古蛮族!

“这次暂给你记一大过,今后必须将功补过!”我拍拍铁坫的肩膀,“年轻人,以后吸取这个教训!”

“属下失语,属下知罪!”铁坫涨红了脸,狠狠点头。

“那就看你今后地表现吧!”

我甩下这句话,提溜缰绳,纵马缓缓走出驼城。

“响马”七八十人左右,在驼城外十米处停住。

显然,巨人般的凯南,其骇人的威武气势,把他们震慑住了。

凯南这个小伙子,因为特殊家世背景,因为其卓绝武功,我一直刻意培养和锻炼。当然,我没办法教他打打杀杀的武功,但我教他很多其它的知识和技能。凯南的家学渊源不错,父母很小就教他读书识字、各种语言,以及一身惊人武功。而且,这小伙子也很聪明,绝不是乍一看给人的粗鲁大汉的印象。我教他各国语言文字,各国典章制度,各国政治体制,东西绘画技巧等等,小伙子都能很快领会,并可举一反三,提出很多看法。

当然,把凯南招进我们使团,也在于我的一点私心,凯南的个人武功很好,比老辣的胖墩都要强很多。当年,凯鲁公爵在个人武技方面,可是与丹西陛下齐名的人物,他的家学真传,当然不是等闲高手可比。有他参加,使团的战斗力又增进了一个层次。

刚才,我把凯南支到前面,在于想通过他的武功,把“响马”杀破胆。可现在,既然我不准备动手,那就不再需要凯南立在前头,该换成我到前面去跟“响马”们忽悠几句。

“诸位义士,”我打马上前,不卑不亢地抱拳行礼,“远东商人林思东,带商队经过此地。请问诸位义士以谁为首,能否出来跟老夫聊上几句?!”

“河东尚辉!”一个精壮的汉子走出来,也抱拳回礼,“敢问林老先生,做的是哪行买卖,要往哪里去?”

“哦,只要赚钱,老夫什么买卖都做。”我微笑道:“这次从西域进了一批珠宝,欲运回远东帝国的货行出售。”

“珠宝?贵重买卖呢!”尚辉看看我们的商队,“难怪,您雇佣了这么多深目高鼻的胡族高手护卫。”

“呵呵,尚壮士看错喽!这些人不是来自草原的胡蛮,”我手指身后的凯南,胖墩等人,“他们是来自西部一个遥远的文明国家——猛虎帝国,是那个国家的退伍军人,我请来替商队护卫。”

“猛虎帝国?”尚辉等人显然有些胡涂起来,不过,他们倒也大致能够理解我的意思,即胖墩这些人,与草原上的野蛮游牧民族,并不是一路的。

“难得在沦陷的乌真人领土上遇到远东故人,”我微笑着朝身后一招手,“一点见面薄礼,不成敬意,恳请尚壮士笑纳。”

尖头棍和肥陀等武官,早已识趣地捧上来几个盘子,盘子里头放着金块和银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