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的早上。阳光透过窗帘洒落,将一室陰寒驱散开来,一只鸟儿停在窗外的阳台花坛上,婉转轻啼。冬天的阳光很暖,他躺在**,感觉阳光慢慢移动,爬上了床,落在他身上。

这两天,他已经可以借着阳光迤逦进房的位置,来判断现在已经几点。

他还能再睡个半小时,所以他继续闭着眼,感受这难能可贵的平和与宁静。

过去这段日子,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他被迫信任韩,但韩救了他的命,也证明了红眼的安全。

在他的生命中,能这样放松睡觉的时间,极为珍稀。

他终于能正常进食的那一天,韩端着一碗白粥,走进来,笑着把粥递给他。

“需要我喂你吗?”

“谢了,但我想我自己做得到。”

他把粥放在退上,用左手拿汤匙。虽然还有些虚弱,但经过了这几天的休养,他终于不再发烧,也能进食了。

“我还有事,你慢慢吃,有什么事,电话拿起来,按内线就能找到小肥肥。”

“小肥肥?”

“丁可菲,白白嫩嫩看起来很好吃的那个。”韩武麟笑着道。“她晚点会过来收碗,你绝对不会认错的。我走了,BYE!”

朝他挥了挥手,韩转身走了出去,临出门前,却又停下脚步,回身看着他。

“严风。”

他抬起头,看着门口那个男人。

韩收起了一贯的笑容,开口道:“在这里你大可放心,我以性命担保,在这公寓里的人,没有任何一个,会把你的行踪泄露出去。”

“谢了。”他说。

“别客气。”韩摸摸下巴,勾起嘴角道:“休息,是为了走更长远的路。有时候等待是必要的。能够好好睡上一觉,不用担心自己会被子弹打出几个洞,其实感觉是很不错的。”

韩说的没错,能够好好睡上一觉的感觉,真的很不错。

他知道,这里的玻璃的防弹的,韩把他的窝盖的很好,虽然不到铜墙铁壁,但也差不多了,如果没有相当的把握,那男人是不会把他带回老窝的。

带他来这里,就表示会把这栋屋子里的所有人都牵连进去。到现在,他还不是很确定,这么做是对是错,但韩显然很清楚他在做什么。

韩走后不久,他见到了那位被形容看起来很好吃的小肥肥。她是个很可爱有着小虎牙的女人,甜美的笑容,带着些许孩子气。她替他带来了干净的换洗衣物。她就像个邻家女孩那样普通,收拾着碗盘的她,因为太紧张,要出门前还不小心撞到了门框。

一直到满脸通红的她,尴尬的离开后,他才想起来,这位小肥肥,恐怕是前几天被迫观赏他身体的那一位。

如果他没记错,那位小姐的确也叫可菲。

所以,意思是,那疯女人也是存在的?

刹那间,他脸色刷白。

老天,他原本还希望那只是一场怪诞的噩梦。

清醒后,他并没有看到女人,一直都是那位医生来替他检查,所以他以为那只是一场梦,他没想到那女人的确存在。

或许那的确是梦,或许这位可菲在他昏迷时有来帮忙,所以他的潜意识才把她加入梦中。

这念头方闪过,隔壁的门就被人呯然关上。高跟鞋的声音敲在磨石子地板上,听来格外清楚。那人把东西丢道**,钥匙丢到桌上,踢掉了高跟鞋。所以隔壁真的有人住?而且还是女的?瞪着和隔壁相连的墙,他忽觉不妙。

果然下一秒,女人打开了音响,然后跟着节奏开始唱起歌来。

几乎在她开口的第一个音符,他就确定是她。

确认这件事时,他第一个反应是想下床,拼死去把门锁起来,以免她再次闯进来;第二个反应却是想走到隔壁去敲她的门,看看她到底长什么样子。

这两种矛盾又极端的念头,有些吓到了他。

不过是个女人。

他瞪着那面墙,想着。

她总不可能真的像希腊神话里的梅杜莎,长了满脑袋的毒蛇,看一眼就会石化变瞎!

而且他当时神智不清,还是有可能把现实与梦混杂在一起。

或许她并没有真的把他的裤子剥掉,虽然他清清楚楚记得她那双小手握住他的感觉。

而这,更是提醒了他那场献祭般的火爇春梦。老天。他睁开眼,有些太快的坐了起来,这个动作扯到了他腰侧的伤,但疼痛让他成功的甩掉脑海里的影像。清晨的阳光有些耀眼,他下了床,走进浴室盥洗。

右手的石膏被他弄得有些脏,那天他醒来,手已经被打上了石膏,只留下指尖的部分露出来一点,无法自由活动的右手,实在让人不安。

他已经开始对这讨人厌的限制不耐烦了起来,但那医生前两天才随口警告过他,若是还想要这只手,在肌腱愈合之前都不能乱动。

意思就是,他还得包着这石膏好一阵子。

深吸了口气,他以左手拿起牙刷牙膏,对着镜子开始刷牙;脸上的胡子这两天又冒出来了,半长不短的。洗完脸后,他摸着下巴,看着它们。

你长得还不赖嘛!干嘛没事留胡子挡着,真是暴殄天物!

那娇嗔的声音浮现脑海,发现思绪又跑到那女人身上,他蹙起了眉,再次的将她给甩开,拿起可菲帮他送来的刮胡刀,小心的把胡子剃掉。

漱洗完毕,他刚走出浴室,就听见隔壁鸡猫子鬼叫的歌声。

这屋子的隔音真的很烂,他清楚听到她走进浴室,打开水龙头的声音。

那疯女人醒了。或许称呼她疯女人很没有礼貌,但每天早上,她一醒来就要去冲澡,一边唱歌吊嗓子,唱的还是歌剧“魔笛”里,那位恐怖女王,华丽花腔女高音那一段,她的气不足,还会走音,而且在花腔高音的部分,常常会因为拉不上去而中断。最可怕的是,她只要一中断,没有唱成功,就会从头开始再来一遍。

那鸡猫子鬼叫,完完全全破坏了清爽的早晨,对他的耳朵来说,她唱的残破歌剧,是一种恐怖而彻底的折磨。

在连续听了好几个早晨之后,她已经完完全全破坏了他对魔笛这出歌剧的印象,如果作曲的莫扎特听到她的歌声,恐怕会惊恐的从坟墓里爬出来,求她不要破坏他的心血。

借着歌声,确定她还在房间里,他快速的走出房门,经过她紧闭的门前,走过楼梯间,到三楼另一头的健身房运动。

虽然太激烈的动作医生还是严禁他做,但一直躺在**,让他的体力直线下降,他必须尽早恢复他的体能和身体状况。

所以每天早上,他都会到健身房运动。

幸好,那个不爱运动的女人,从来不会过来这里。

虽然在心里的某个地方,他其实很好奇她长什么样子,但为了某种不知名的原因,他总是小心避开和她碰面。而她,这些日子几乎都待在房间里,除了偶尔几次之外,她完全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连吃饭时间,她都和旁人不一样,有几次连餐点都是丁可菲亲自送到她房间里的。当然,他避开她,并不是因为他怕她,疯狂的人他见多了,他有能力应付,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和她见面,不是个好主意。

她是个麻烦的女人,自我中心、牙尖嘴利、狂妄大胆、好奇心太过旺盛!

和她见面,绝对不是好主意!

他在慢跑机上走路,然后慢慢加快,侧腹的伤口还有些痛,但在经过两星期的休养之后,已经好了许多。

很快的,他身上的长袖T恤已经汗湿。

他脱掉了T恤,继续慢跑。

虽然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好一阵子了,他依然无法确定陷害他的人究竟是谁,又是为了什么?

尼古拉斯是知情的吗?抑或那笨蛋完全只是因为找到机会整他,所以特别尽力?这整件事,幕后的黑手到底是谁?

虽然只有一眼,但他清楚看见那些照片,他的确有和那些情报员碰面,只是并非为了贩卖国家情报或军事机密,但他和那些人碰面的事,的确是机密,知道这些事的人并不多,显然他们的单位里的确有间谍,而且层级还很高,才有办法拿出这种以真当假,让他几乎无法反驳的证据。

追杀他的人,不只是军方和情报人员,如此全面的狙击,显示对方想将他除之而后快,让他当代罪羔羊的决心。

他有许多事情得查清楚,但除了尽快恢复体力,现在他什么都不能做。

“我以为阿南禁止你做激烈运动。”

这句话,猛地拉回他的神智,让他心头一跳,他在跑步机上回首,看见了她。

他认得她的声音。

他知道她是信他隔壁的那个疯狂的女人。

她有一头狂野蓬松的长发,乌黑、卷曲得有些张狂,就像她的人一样。

靠在门边的女人,身材娇小却凹凸有致,她有着浓眉大眼、挺翘的小鼻子,和一张鲜嫩欲滴的红唇。

那个女人穿着鲜红的运动长裤,黑色的运动短背心,在那两件衣服中间,是白得像雪一样的小腹,和那微微凹陷,但闪闪发亮的肚脐。

她镶了一颗钻石在那里,这女人的模样,让他差点在跑步机上摔倒,幸好他反应快,及时稳住了自己。还没看见她时,他就知道她是个麻烦。看见她的第一归,他更加清楚确定,她完完全全是个大麻烦,强迫自己把胶着的视线从她身上拉回来,他将机器动作的速度转慢,开口回答。

“快走不是激烈运动。”

“快走?”她不赞同的挑眉,哼了一声,批评道:“你那种速度是在慢跑吧。”

他瞄了一眼机器上的屏幕,回道:“我的时速只有六公里。”

颈背上有种灼爇刺痛的感觉,从她越来越近的声音,他知道她离开了门,趄他走来。

不知怎地,察觉她靠近的瞬间,他竟有种想逃走的冲动,这真是太扯了。

她不是伊甸园里的夏娃,也不是蛇发魔女梅杜莎,她只是个娇小的、苍白的、不爱运动的小女人。

就只是女人而已,就算她曾经摸遍他全身上下,看过他的屁股和**,她实际上和其它女人并没有太多不同。

“六公里已经是慢跑了。”她哼了一声,“而且那还是现在,我刚刚进来时,你正跑步。”对她不屑的评论,他决定保持沉默。他继续在跑步机上走路,目不斜视的看着前方,眼角余光却仍瞄到她走到他旁边那台跑步机。

在那一秒,他只能希望,她没有边运动边唱歌的习惯。

窗外的阳光,该死的耀眼。她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庆幸,至少她这台跑步机有大部分都在陰影里。当她穿上她的慢跑鞋,走进健身房时,并没有料到会撞见他。有那么一下子,她本来想转身离开的,却又觉得这样太胆小。话说回来,既然他和她都住在这栋公寓里,还住在隔壁,见面只是迟早的问题。

不是说,她害怕遇见这男人。

只是那场火辣辣的春梦,总让她觉得,要面对这家伙,有那么一点点的怪。

好吧,她承认,不只是怪,是很尴尬。

她没想到自己会觉得尴尬,她又不是第一次做春梦,也不是第一次和男人接吻,她在美国念书时,也遇过那种想霸王硬上弓的猪头,但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像他。

偷瞄着旁边那继续在跑步机上快走的男人,她慢条斯理的打开机器,慢吞吞的在跑步机上散步,一边抓起满头卷发,把原先挂在手上的白色大花发圈套在上头,绑了一个简单的马尾。

举起双手绑头发的姿势,抬升了她本来就很丰满的双峰。

就在那一秒,她清楚的感觉到他的视线。

她斜眼瞄他,那个男人依然面无表情的面对着前方,但她很确定,他刚刚在看她,她的身体因为那视线而起了反应。

这个男人真的长得不赖,只是表情有些冷酷。昏迷时,他看起来还稍微可亲一点,现在这样活跳跳的,反而透出一股冷漠疏离的感觉。

盯着他刚硬的脸庞,她挑起了眉,开口自我介绍。

“我叫梁铃红,住在你隔壁。”

她盯着他瞧,缓慢的交替移动着双脚,行进的速度还是慢吞吞的,这男人流了满身的汗,在金黄的阳光下,看起来异常赏心悦目。她告诉自己,不要死盯着他,活像一只看到奶油的贪嘴猫,但她移不开视线,只勉强能做到别把舌头伸出来恬嘴。强壮的身体、结实的肌肉、挺翘的婰部!

圣母玛利亚,她敢对天发誓,这家伙实在太秀色可餐了!

严风可以感觉到她的视线,从他的脸往下瞄到他的臂膀和胸膛,然后往下,来到他的婰部。

他小腹一紧,有些不敢相信,但这女人的视线竟然停在那里好一阵子,久到让他以为他忘了穿裤子。

“我以为你不喜欢运动。”他忍不住开口,打断她的注视。

“你听谁说的?”她拧眉。

“医生。”这不算说谎,他的确是听那位医生说的,他当时并非真的在偷听,醒不过来不是他的问题。

“那个大嘴巴。”她咕哝着,边放松的散着步,边辩解道:“我并没有不运动,我只是不喜欢在健身房里运动。”

“为什么?”

她不可思议的看着他,手一摊,翻着白眼道:“你不觉得我们两个现在很像实验室里跑圈圈的白老鼠吗?在同一个地方不停的走啊走的,却怎样也走不出去。”

好一个诡辩,偏偏他找不出现由无法反驳她。让他庆幸的是,她的视线终于不再黏在他屁股上了。“那你现在为什么又在这里?”

“当然是因为走路是最好的运动。”

“什么?”他愣了一愣。

红红再次转头看着他:“新英格兰医学期刊上,曾有一篇哈佛大学的研究,针对七万多名护士做了八年的追踪,发现只要每天走路三十分钟以上,可减少三分之一心脏病发作或死亡的机会。”

她并没有真的回答他的问题,所以他忍不住再问:“我以为你不喜欢在健身房运动。”

“没错。”她不是很快乐的看着前方窗外的街道,没好气的解释:“但是有人看我不顺眼,所以我被禁止单独出门。我只要单独出门,就会有麻烦找上我。”

他可以理解这一点,这女人天生是个麻烦制造机,或者吸引器?

总之,她是个麻烦,而且显然大家都知道。

一缯卷曲的发丝落到她脸上,她鳜起嘴,将它吹开,继续道:“既然我被限制出门,退而求其次之下,只好来当白老鼠,每天在这台笨机器上走个三十分钟,消耗我的压力,维持我的身体健康,让我不会死于心脏病和肥胖。”说真的,她并不胖。她看起来离肥胖和心脏病有很长一段距离。虽然有些丰腴,但她秾纤合度,该瘦的地方瘦,该有肉的地方,她也不缺。

他猜他可以轻易将她的腰拢在双手之中。

蓦地,梦境中,一幕煽情的画面突然闪现!

她贴在他**的身上扭动着,小手圈着他的脖子,白嫩的大退抬得老高,磨蹭着他,鲜艳的红唇拂过他的喉结。

他气一窒,感觉自己的裤裆变紧。

甩开那扰人的景象,他深吸口气,拉回神智,哑声道:“我之前没在这里见过你。”

“韩武麒那小气鬼,为了省钱,根本没在健身房里装冷气,我都晚上才来走,太阳下山之后,这里比较凉快。”那缯不听话的发丝双跑了回来,她不耐烦的伸手将它塞到耳后。“可是今天下午我有事得出门,晚上回来就太晚了,所以现在先来把该走的份走掉。”

他不应该再问下去了,他已经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

她到底有什么麻烦,根本不关他的事。他要自己别再发问,他已经走完他要走的十公里。他停下跑步机,转身抓起挂在一旁的T恤,套回身上,却看见她左眼上有着明显的淤痕。因为她位在陰影处,刚刚他没注意看,现在转过身来,才发现那块淤青。那淤伤已经逐渐淡去,但看得出来原本的轮廓。

他一怔,穿衣的运动顿了一顿。

有个人殴打了她,而且打得很用力,这份认知,不知怎地,让他不太舒服。

他很清楚,像她这样的女人,很容易吸引麻烦,但再怎么牙尖嘴利的疯女人,都不应该被殴打,何况她除了太大胆,又有点疯狂之外,其实人不坏。

她照顾了他一阵子,虽然剥光了他的衣服,替他刮胡子,虽然先把他嫌弃过一遍,帮他擦澡,虽然还顺便把他当成健康教育的展示品!

他承认,或许她的某些行为,真的让人很想打死她,但她还是不该被人殴打。

“你的眼睛是怎么回事?”

他不应该多管闲事提问的,他现在不需要更多的麻烦,他自己的麻烦就够多了,但他不喜欢她曾经被人痛殴的事实。

为了某种不知名的原因,那淤伤分外困扰着他。

她没有转过头,只是翻了个白眼,慢吞吞的在跑步机上走着,像在咀嚼某种过期的牛肉干一般,缓慢的张嘴开口:“上个星期,被住我隔壁,某个发高烧的混蛋揍的。”

他慢了半拍,才领悟到她说的混蛋是他。

他揍了她?!

严风呆滞的瞪着她,好半晌才有办法开口:“我没印象。”

“我知道,当时你在发高烧。”她耸了耸肩,“大概是在做恶梦吧,我猜。你一直鬼吼鬼叫的嚷嚷着一个名字,叫什么去了”她皱眉看着天花板,然后弹了下手指头,“对了,尼古拉斯!”

狗屎!恐怕他的确揍了她,用废掉但包了石膏的右手,狠狠的K了刀子的左眼一拳。

对照他的恶梦,他当时正在揍尼古拉斯。

很不妙的,他清楚记得那极具真实感的梦,包括后续的那些。

他大概是把现实和梦混在一起了。

他把T恤拉好,不自在的开口:“抱歉。”

“你该道歉的不只那个。”她冷哼了一声,嘟嚷着。

这名话,几乎间接证实了他的怀疑。该死的,那天晚上,他恐怕不只揍了她而已。他僵在当场,不知道该说什么。红红瞟了他一眼,瞧他那副僵硬石化的模样,她忍不住想笑。反正第二天那场官司也顺利解决了,感谢神奇的遮遐膏,遮住了大半的淤青,让法官不至于因为她的黑眼圈,质疑她的专业和证词。

既然他不记得了,她也不用特别去提醒他后续那个让人更加尴尬的事件。事实上,幸好他不记得,那真是让她大大松了一口气。

她摆了摆手,嘴角一扬,略显开心的道:“算了,事情都过去了,我想你也不是故意的,下次别再揍我就行了。”

她如此轻松的反应,反而让他又怀疑了起来。

或许,他并没有将她压在身下强吻她

那大概是梦吧?

瞧他站着不动,她忍不住转头,好笑的挑眉问:“怎么?你还走不够,想要换我这台跑步机吗?”

这古怪的问题,几乎让他扬起了嘴角。

“不是。”他看着她,开口问:“我只是好奇,你在红眼里是做什么的?”

“事实上,我并不算是红眼的正式员工,我只是兼差的。”

“兼差?”

“没错。”她点点头,脑袋后那一大蓬马尾跟着晃动。

“有空时,才接受韩武麒那小气鬼的委托,帮忙一些检验、是分析脚印、血液,那些微量迹证之类的东西。”

他一愣:“你是鉴识员?”

“兼职的。”她皱眉,为了不知名的原因,她非常强调的坚持着。

他瞧着那脑袋里显然有哪里不太对劲的女人,不由自主的问:“你平常的工作是?”

她眼也不眨的瞧着他,甜甜一笑,张嘴说了:“我是个言情小说作者,我专门写让世界充满爱与和平的罗曼史。”

这个让他哑口无言的答案--

他实在无法想象这个疯狂大胆的女人,做的竟然是最需要细心、耐心,而且实事求是的工作。虽然她强调她是兼差的,但刀子确实是一个鉴识员。今天早上他跟着韩到红眼地下室的计算机房查数据,意外看到她穿着白袍,专心的在检验室玻璃窗后,低头工作的样子。

直到那时,他才真正确定她的确是个鉴识员。

他不该查探她,可是在餐桌上,当韩的老婆封青岚提起她时,他实在无法不拉长耳朵。

“红红呢?我以为她说她今天会下来吃饭。”

“本来是这样的。”在瓦斯炉旁的可菲,一边将鸡汤装到碗里,一边回答:“不过早上来了急件,她在地下室做毒物检验,勤哥从印度尼西亚快递来的。”

“那个在泳池中挂掉的富商?”忙着把自己盘里的夏威夷炒饭堆成小山的韩武麒,好奇的问。

“嗯,不过勤哥怀疑有人对那可怜的家伙下毒,那位老板并不是意外失足溺死的。静荷昨天打电话回来说,那边乱成一团,所有亲戚全到了,忙着争遗产,不过他们每个人都有嫌疑,好像连警方那边都有人被买通了。”

可菲把两份的汤和炒饭放到一个提盒里,再摆上汤匙和筷子:“阿震在楼下帮红红,我把饭先送下去喔,他们两个应该还要忙上好一阵子。”可菲离开后,严风好奇的问:“地下室可以做毒物检验?”

“当然,不然你为以我们公司的钱都花到哪里?”韩武麒咧嘴一笑,得意洋洋的道:“我这里拥有必须的器材,世界上最尖端的科技,不定期有最顶尖的人员。”

他看着那男人,忍不住开口道:“我以为她说她的主业是写罗曼史,鉴识工作是她的兼差。”

这句话,让坐在他旁边的阿南,将嘴里的饭给喷了出来。

“曾剑南!”坐在阿南旁边,不巧面对他,被他的饭粒给喷到的恬恬,发出一声惊叫。“你搞什么鬼?”

“抱歉,老婆,我不是故意的!”阿南边笑边忙着伸手替老婆捡拾脸上的饭粒。

这怪胎医生的反应,让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严风狐疑的看着他,“我说错了什么吗?”

“你没有说错什么。”回答他的人,是封青岚,她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只不过,红红的小说,从来没有出版过。”

他疑惑的拧起了眉。

“她写的稿子从来没过稿,她也从来没从出版业中拿过任何稿费。”韩武麒停下扒饭的动作,有些好笑又无奈的替老婆补充,“她所有的收入,都是从鉴识工作这边来的。不过她从去年开始,就说她决定要改行,脱离鉴识这个必须不断面对人性丑恶与黑暗的工作,改去写充满爱与和平的言情小说。”

“不过到目前为止,她的写作生涯并不是在顺遂就是了。”阿南转过头,笑着问对面的青岚:“她已经被退了几本稿子?五本?还是十本?”

封青岚没回答他,只是开口警告他:“你这句话最好不要让她听到。”

“没错。”韩武麒点头,“她对这件事很认真的。不过老实说,我觉得她改去写侦探推理小说,过稿出版的机率会高一点。”

“那就违背了她要脱离丑恶与黑暗的本意了。”拿着面纸擦脸的恬恬,开口提醒:“推理小说总是充满了尸体和血腥。”

“虽然她写的稿子没出版过,也没赚到一毛然,但她喜欢认为自己已经转行了。”韩武麒好笑的看着严风道,“所以鉴识工作对她来说是兼差,写小说才是她的主业。”

“她不适合写小说,她天生是吃鉴识这行饭的。”封青岚说。

看了老婆一眼,韩武麒挑眉笑着说:“这句话好耳熟。”

“哪一句?”

“天生吃那么饭之类的。”

“没错,的确满耳熟的。”封青岚甜甜一笑,看着老公说:“不过我要是你就会知道何时该闭嘴。”韩武麒闭上嘴,捧着自己的炒饭,停了两秒后,摆出无辜的小狗脸,看着老婆,张嘴问:“亲爱的,那我可以张嘴吃饭吗?”

他那模样,逗笑了封青岚,也逗笑了其它人。

“废话,快吃啦。”封青岗瞪他一眼,眼里却有笑意。

后来,餐桌上的人,依然继续在这个话题上发表意见。

虽然他们说了很多,但当他吃完那餐饭时,他对那位叫红红的女人的疑惑,却只是有增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