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哪里知道这曹牧文也是心中暗爽。正欣喜自己来了个转守为攻,自己现下是无论如何都要当这锦衣卫“力士”了,虽然自己力气不是很大。如果自己不识趣,惹得这吴征不悦,可能便会心生怒气,人要从一个极端瞬间走向另一个极端很是容易。这吴征很可能由器重曹牧文瞬间把他弄进诏狱里,好好“招待”他一番。曹牧文自忖自己是抵不过那些“花活”,估摸着自己一见就得尿裤子,但时候再同意可就没用了,不光吴征心生厌恶,“同事”们也能难看得起一个曾经经自己之手“舒爽万分”的犯人突然间有成自己同行的,那时候自己日子定不好过。不如现在一口答应上来,争取个主动权,以后也好攀上吴征这棵不大的“大树”。

想到此处,心里好生得意,一丝都不输与吴征现下的得意啊!

因为这曹牧文是顶的原先被黑衣人一刀刺死的那长相年轻锦衣卫的职位,当然名字还是用的自己的,反正这锦衣卫均有些化名,名字叫什么倒是不打紧。长相反正看着差不多便可。

古时候有没有相片,古时候的所谓“画影图形”更是如抽象画一般,真要是考这个来抓捕犯人那不知道要有多少人得进大牢了。这中国传统的作画历来都是重意境的,像不像的不在那些大画家心里派上头位,即便是人文画看着里面的人个个仙风道骨,活像个半仙儿。和西方画注重写实截然不同,即便是工笔画也很难在本身就想象的两人之间分出你我。况且用来核实身份的文牒自己早已办的极为稳妥,一点问题都没有。这本身也是半公开的秘密了,连上头的那些镇抚,千户们都用着空饷之法来捞油水,自己只是“人”有些问题而已,和他们比自己还真是清廉呢。

当然还是有必要让曹牧文去锦衣卫官署衙门走一遭的,也好认认家门。

“好,即便如此。我便久留了。”吴征说罢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放在桌上。“你先拿着这个,这以后你就是我的直接部属了,拿去置办点衣服什么的,别让别人看了笑话,弄得我亏待部属,我脸上也无光。”

曹牧文一见竟然还有特别福利!当即是两眼放光。

吴征用手又拍了拍一个包袱,“锦衣卫的行当在里面呢,明天卯时整,穿戴整齐了,到南镇抚司衙门便可,可别误了啊。”吴征郑重其事的说完,便踱起了步子,迈出了房门。

曹牧文这才发觉这个包袱,自己光是盯着吴征和银子了,竟然没看到这个!见“老板”要走,忙不迭的出门相送。

唉,曹牧文做到桌子便,重重的叹了口气。“难不成就是命运?”曹牧文有些哲学的想到。“看来自己就是这种‘事业线’了。不论到哪里都是从事这方面工作啊!”平日里都觉着锦衣卫不是什么“善茬”好人,现在自己看来也步入这个行列了。“朝廷鹰犬走狗曹牧文”。曹牧文露出一丝苦笑,这个绰号到不错。

打开包袱一看,竟然是这个!这个曹牧文可是甚为熟悉,一身黄色衣袍,下摆成褶状,上身衣袖口略宽,胸口处有繁复的花纹,外形似蟒。竟是锦衣卫飞鱼服。曹牧文一见之下便是大喜。赶忙脱下身上衣该穿上这个。

吼吼,没想到自己狐假虎威,穿上层皮还真像这麽回事!正照着铜镜的曹牧文油然而生一股自恋之情。

这锦衣卫“制服”上绣飞鱼纹。嘻嘻!“制服”!这刚想吐槽,曹牧文忙收了心神,现下也是“国家安全局”了,是庄重些好。这飞鱼类蟒,亦有二角。所谓飞鱼纹,是作蟒形而加鱼鳍鱼尾为稍异,非真作飞鱼,形因能飞,所以一名飞鱼,头如龙,鱼身一角,服式为衣分上下二截相连,下有分幅,二旁有襞积。这便是此服的制式。

呃~~呃?这里怎么落有些灰?看来要现洗一下了。曹牧文看见衣服上竟有些灰尘,心中奇怪。

他那里知道,这衣服竟是吴征着人从库房里扒拉出来的,上面早是落了不少灰尘。这些飞鱼服本来就是吃空饷吃来的“副产品”,这东西多了没人穿,更是不能卖,只好都塞进仓库里藏了起来,这便是挑了件符合曹牧文体形的给了他。

这一身行头配套的还有鸾带一条,黑色无脚乌纱帽一顶。嘿嘿,装备齐全。还有最重要的身份凭证——锦衣卫腰牌,虽然是木制一块牌子,上面还刻着自己的名字,曹牧文心中还想到自己手持这块金字招牌,啪的一声响,从人前掏出来时的表情。嘿嘿,那其实一个爽字了得啊。

“哎呀,这明天就得去‘报道’了,可不能丢了吴征的人啊。”曹牧文想到此出便想到,“这吴征还真是待我不薄,竟然还有‘置装费’。”一见这天色尚早,不如就去逛街买衣服!?

一直到现在,曹牧文也只是这一身最初“拿”来的衣服,是洗了又洗,现下都有些褪色发白了,看起来虽然还算整洁,不过着实是寒酸了。

“嗯,这‘天锦记’的衣服质量还算不错,我这大半年都穿着这一件,竟然还没破烂,就先去他那里看看吧。”曹牧文这样想着,也大踏步的出了门。

逛来晃去,直到傍晚,曹牧文才回到家中。这之前他还去魏满粮那里看望了一番,想到这些日子以来人家对自己的帮助,曹牧文是衷心的感谢。这厢便是买了一大堆东西登门拜访。曹牧文寻思了一番,现决定不把自己当上锦衣卫这件事告诉他,免得魏满粮一听之下给骇破了胆,毕竟锦衣卫三个字在一般百姓眼里是既神秘又恐怖。只得对他说是自己找到了家乡的长辈,托他的帮助,自己现在不在任仵作了,而是跟着他。这魏满粮一听倒也没起疑,一边说着什么不当仵作的好,不受人气,不受官家拘束之类的话,一边和曹牧文喝着酒,两人言尽兴罢,曹牧文便携这买来的衣物告了辞。

这一天下来,曹牧文也只在天锦记里买了些成衣。青色,黑色儒衫各一,像是汗巾,里衣裤,腰带之类的也增添了些,另外还卖黑色布靴和平底快靴,因为现在天气渐热,是应备下些轻薄衣物。

一天下来,曹牧文是累的要死,打点一天的事务,便想早早睡下。自从来到明朝后,因为没什么丰富的夜生活,曹牧文便有了早早睡觉的习惯,“早睡早起身体好。”他这样想。

“明天就要去南镇抚司衙门去了。”曹牧文想到,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到厂甸街时的情景,自己便是那时撞见的吴征。没想到那时候还是心中忐忑不已呢,而明天就要堂而皇之的进去了。

“不知道哪里又是一番什么光景呢?”曹牧文倒是充满了遐想。

曹牧文第二天便起了个一大早。一早收拾停当,便坐在桌子边上发起了愁来,这锦衣卫制服穿是不穿呢?要是自己穿了出去,走过门口胡同,直直的从路边那些摆摊儿的大爷大娘眼前走过去,不把他们吓个半死才怪。这平日里混的熟络的年轻人今天摇身一变,成了锦衣卫了。曹牧文可不想弄成这种场景。

只好把一身行头包在包袱里,到了附近再换上。曹牧文便动身前往这南镇抚司了。这南北镇抚司本身职责不同,得名是来源于其官署位置所在,这北镇扶司便是与东厂衙门位置相近,这南镇抚司另是一处。

这吴征应该是南镇抚司之人。可自己却在北镇扶司与他“偶遇”,当真是有缘分啊,不过这南北镇抚司只是职责不同,各司其责而已,除了这一点之外,其余全无不同。都是出自同门,平日里相互往来熟络,便是和东厂的番子动起手,打起架来,这南镇抚司衙门的弟兄都纷纷赶来助拳。

远远的看到了南镇抚司衙门,曹牧文便捡了个阴暗无人的墙角,自行换起来衣服。曹牧文换衣的同时还不忘四下观望,眼见着四周百姓极少,只是在远远的街口有几人路过,也都是匆匆而过,没往这里撇过一眼。路上只有自己的同行啊。曹牧文看到有不少的身穿飞鱼服的锦衣卫同行们三五成群的往衙门方向走去。

看来是当班的时辰到了,曹牧文心想。衣服换罢,曹牧文紧了紧腰上鸾带,伸手进包袱里掏出其中无脚的乌纱帽,端端正正的往头顶一放。现下打扮停当,曹牧文甩甩衣袖,大步走了出去。

“哼,现在咱也是其中一员了,自是不能露怯啊。现下就得虚张声势一番。”曹牧文见到几个锦衣卫勾肩搭背,互相说笑着走向衙门大门,便堂而皇之的从后面跟着,一起进了大门。

一道门口,倒是让曹暮闻一惊。这吴征便再此处等着自己。一过大门便是前院,后面便是正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