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戴蒙,他的手中端着枪,不是一支,而是两手各端着一支枪,因为,现在,陈欣悦的一把枪也给了他,按理说,步枪的话,要两手端着瞄准才行。

但这二天中,因为大家都非常担心他的安危,所以,都想方设法地想要找出一种好的办法可以减少他的风险。

但除了大家一起上,好像结局都差不多,毕竟好汉难敌四手,他一个人,哪里能对付得了数量超百又实力超群的丧尸们呢?

最后,还是在戴蒙为陈欣悦拿枪时,他两枪在手,然后又试着射击了几次,才发现,他竟然可以同时使用两把枪。

这样的结果,让大家惊叹的同时,也一致提出,让他行动能力时带上两把枪。

虽然两把枪所起的作用,不会好多少,但总比一把枪强。

一步二步,在戴蒙与丧尸群相距一千米时,他就开始站定开枪了,他的目标就是离他最近的那个丧尸。

随着枪响,整个丧尸群都被惊动了,它们开始急躁地在一定的范围内移动起来。

然后,在他双手连续不断地枪声下,随着第一个丧尸倒地,其他丧尸们似乎找寻到了枪声的来源,所以大部分丧尸都离着戴蒙跑了过来

戴蒙当然不会坐以待毙,所以,一边退,一边朝着跟在最前面的那个丧尸射击着。

等他跑到河岸边时,又一个丧尸倒了下来,这就是说,他已经杀死了二个丧尸,如果在平时,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杀死两个丧尸,是一件多么开心的事情,但现在,没有人开心得起来,因为更大的凶险还在后面呢。

“阿蒙,快往回跑。”站在河这边的陈欣悦一边和方德岳、洛凡一起开枪瞄准着同一个丧尸的脑袋,一边和张灿灿一样大声地喊叫着。

因为,跑得最快的那几个丧尸已经离戴蒙不足十米了,而他们五把枪根本压制不住它们的冲势,也没有办法在短时间内把它们都射杀。

所以,如果戴蒙和那向个丧尸再不拉开距离的话,那么两者间就要面临短兵相接的结局了。

而这样的结果是不能让它出现的,因为,一旦他停顿下来,那么后面更多的丧尸会追上他,从而把他包围起来。

戴蒙自然知道眼前的形势,就见他灵巧地跑上了河中的堤坝,然后一个纵身,跃过了第一道豁口。

陈欣悦的心中一松,想着,只要他越过了豁口,那他就可以马上跑回到他们身边了。

却不料,戴蒙并没有继续往回跑,而是转身停了下来,两把枪中的子弹不要钱似的以最快的速度射向了紧追着他的那个丧尸。

然后等那丧尸一倒下,他的目标又对准了后面的一个。

这让陈欣悦看得直想跳脚,好在他的运气不差,那个丧尸在朝他追过来时,却因为被刚刚被射杀倒下的那个丧尸尸体拌了一下,所以一个不稳就扑倒在了那个丧尸尸体的上面。而且幸运的是,那个摔倒的倒霉蛋还因为那个尸体并不平稳,所以,就见它骨碌碌地滚进了黑漆漆的河流里,“扑通”一声后溅起好大的一片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