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张易不喜欢杀人。

末世是一个自由的世界,是一个释放本性的世界。这个世界里,有些人,竟然变态到会从杀人中得到快感,一些更变态的,甚至迷恋上了这种快感,认为这种快感超越了男女间的原始运动。

对于这种想法,张易不敢苟同。

看到一个鲜活的生命在眼前流逝,难道不应该觉得悲伤吗?

生命,都是应该得到尊重的。一个生命,无论高低贵贱,从他出生的那一刻开始,就应该得到别人的尊重。

当然,尊重,不代表不杀戮。

毕竟,物竞天择这种东西是没法避免的。猫吃鱼,狼吃羊,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这些都是自然规律。而自然规律,最好还是不要违背,不然后果可能会很严重。

所谓的尊重,便是不造成不必要的杀戮。

张易一直都很守规矩。丧尸和凶兽,对于张易来说,都只是猎物罢了。为了生存,杀掉猎物,这是自然规律。

至于人,张易不随便杀人。

第一,人是同类,张易一直都没有吃同类的习惯,所以人不算是猎物。人不是猎物,张易自然就不会随便杀人。而第二呢,自然规律下,生命都有维护种族延续的义务,而肆意杀人显然是在违背自然规律。

而违背自然规律,后果真的很严重。

当然,无论是不喜欢也好,还是不随便也好,张易终究还是会杀人的。

当有人威胁到了自己的生命,威胁到了自己在乎的人的生命,当有人的存在,威胁到了种族的延续,张易一般都会将其清除。

末世,争斗在所难免。

一对一的争斗其实没什么,不过,一般来说,一对一只有在比武的时候才会出现,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多对多的混战和多对一的群殴。

群殴其实很少会真的正面打起来,除非是特殊原因,否则,只要被殴的那个人不傻的话,面对群殴,通常都会选择逃跑。

这样一来,群殴常常会演变为追杀。

而张易,自重生一来,已经被丧尸追杀过无数回了。

第一分身在文华路北端被追杀过,第二分身在客情镇被追杀过,而本尊现在为了给初级符文充“电”,一天到晚都在被丧尸追杀。

被追杀,其实是一件令人非常不爽的事。

被追杀的时候,小命受到威胁,总是提心吊胆,简直不要太刺激,而且每一次逃跑,都跟丧家之犬似的,强者的尊严岌岌可危啊,总之就是好没面子。

此时,血分身张易就很不爽。

一大清早,张易刚出门不远,就被一群手拿武器的幸存者给围住了,这群幸存者都是一脸的不怀好意,就差在脸上写着“我来找茬”四个字了。

难道今天又要被追杀?

上帝你老人家是睡着了吗?难道没有听见我昨天的祈祷吗?我可是祈祷过不要再被丧尸追杀的。

咦,今天要追杀自己的好像不是丧尸,是人。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仇恨,张易睁大了眼睛,仔细看了看围住自己的人,貌似绝大部分都不认识,对了,这货有点眼熟,不正是昨天打上门的那货吗?

张易嘴里的那货正是刘鸣山。

张易还是小看了人的贪婪,或者说,张易小看了田园猫的猫爪的价值。

对张易来说,杀只田园猫,弄对猫爪,只是很简单的事。

田园猫由于是从家猫进化而来,所以,跟野外的凶兽相比,田园猫的野性要差得远,打斗全凭本能,没有多少捕猎经验。

张易可是重生的,现在的武力值是不高,但是前世的末世经验还在呢!

三十六年的末世经验,再配合上符文师那鬼神莫测的手段,这样都抓不到田园猫,张易可以直接去跳河喂凶兽鱼了。

可是对其他的幸存者而言,抓田园猫可就无比困难了。

田园猫没有捕猎经验,好歹还有战斗本能,可是幸存者有什么?

对于战斗,绝大多数的幸存者,都是小白。三十年了,已经有三十年,华夏国都没有发生过战争了。承平日久,幸存者们甚至连架都没怎么打过,连三脚猫的功夫都没有,拿什么去跟田园猫战斗。

而且,田园猫好歹是一级凶兽,而人类中又有几个是职业者呢?

经验是一点一滴积累下来的,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得到的。没有经验往往事倍功半,面对田园猫,幸存者经常是手忙脚乱。

田园猫速度快,爪子利,对现在的幸存者而言,简直就是杀神。

而且身为凶兽,田园猫可是有智慧的。遇到危险,打不过了,难道田园猫不会跑吗?以田园猫的速度,逃跑起来实在是太简单。

所以,死在幸存者手里的田园猫,少之又少。

南风小队的队长洛长空,能够杀死一只田园猫,得到一对田园猫爪,那可是费尽了千辛万苦,才把田园猫引进了陷阱,最终得手。

整个过程,充满了惊险和鲜血,为了这对猫爪,小队可是付出了十数条人命啊!

纵然如此,洛长空事后都有些感叹,要不是自己运气好,即便再付出多几倍的代价,也不见得能干的掉那只田园猫。

物以稀为贵。

田园猫爪这么厉害,能够极大幅度的提高持有者的战斗力,可是落在幸存者手里的,却又那么稀少,所以,田园猫爪的价值非常之高。

物不仅以稀为贵,还以需为贵。

刘大海要争夺南风小队的队长,可是正需要田园猫爪啊。对这个时候的刘大海而言,田园猫爪不亚于无价之宝。

张易的错误估计,让自己被人给围了。

昨日,刘鸣山因为贪婪张易的猫爪,带着人找上了张易,一番胡搅蛮缠,又是勒索,又是强抢,就是想要把张易的猫爪弄到手。

张易当然没让刘鸣山得手,反而将刘鸣山教训了一顿。

由于种种顾虑,张易最终没有对刘鸣山下杀手,毕竟冤家宜解不宜结,自己这边还有老妈和堂妹要照顾,杀了刘鸣山,事闹大了就不好了。

本以为没杀刘鸣山,还搬了家,抢猫爪这篇,就算翻过去了。

哪里想到,这事根本不算完。

刘鸣山被张易教训之后回去,一番挣扎,最终将此事告知了刘大海。

刘鸣山其实不想把田园猫爪的事告知他人,哪怕是自己的亲叔叔。刘鸣山也有自己的私心,田园猫爪只有一对,叔叔得了,自己不就得不到了吗?

从叔叔手里抢?刘鸣山自问还没那个本事。

可是为了报复张易,刘鸣山管不了那么多了,眼见自己叔叔不见兔子不撒鹰,愤恨一起,心里一激动,就将田园猫爪的事说了出来。

话刚出口,刘鸣山就已经后悔了。

果然,一听见田园猫爪的消息,刘大海的两只眼睛顿时就瞪大了,双眼放光,跟50瓦灯泡有的一拼。

刘大海一直都想当上的队长。

竞争队长有三个方面,领导能力,对队伍的贡献和个人武力。

在领导能力上,刘大海自认不输给洛长空,对队伍的贡献上,刘大海更是认为,自己比洛长空还要高上一头。对刘大海而言,想要击败洛长空,夺得队长之位,关键就在于个人武力这一项。

其实,在等级上,刘大海不差洛长空,也是一阶中期进化者。只是洛长空手里有田园猫爪,如果没有对等的武器的话,跟洛长空打,不过是自取其辱罢了。

刘大海正为此事发愁呢,乍一听到有人手上有田园猫爪,顿时就高兴坏了。

这不是瞌睡来了送枕头吗?

一时间,刘大海一扫郁闷,豪气勃发,似乎队长之位已是唾手可得。

看着刘大海那高兴样,刘鸣山的脸一下子就垮了下来。刘鸣山知道,张易手里的田园猫爪跟自己是彻底无缘了。

只是,这叔侄二位,都以为张易好欺负吗?

或许,在刘大海和刘鸣山看来,张易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可是,为什么他们就不想想,张易手里的田园猫爪是怎么来的呢。

只能说,他们已被贪婪蒙蔽了双眼。

刘大海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嘴里念叨着田园猫爪,在刘鸣山的指引下,带领手下,兴匆匆的来到了秦淑珍的小店,只是却晚了一步。

小店里已是人去楼空,张易已经带着老妈和堂妹搬了家。

没找到人,刘大海却并不失落,而是迅速回到驻地,找了个能人,据说末世前是个小有名气的画家。在刘鸣山的口述下,画家把张易的相貌给画了出来。

这个画家确实很牛,画像跟张易的相貌竟然有**分相似。

南风小队可是财大气粗,驻地不仅有小型发电机,还有复印机。

刘大海命人将画像印了出来,分发给了手下,然后向手下们发布了个悬赏,谁能抓到画像上的人,赏大米十斤。

千万不要小看十斤大米,现在是末世,可不是末世前。

南风小队有五百多人,每天消耗的粮食可是一个天文数字。队伍中实行按劳分配,绝大多数队员每天都只是勉强填饱肚子。

十斤大米,完全能让一个成年人,半个月都过的舒舒服服的。

末世里,大米的诱惑力是难以想象的。

张易大清早刚出门,还没走多远,就被一群一手拿武器,一手拿画像的幸存者注意到了,然后哗啦啦一群人就围了上来。

张易有些无奈,这是逼小爷我开杀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