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啦啦的溪水反射着阳光,刺眼得很,米粒却强迫自己睁大眼,眨也不敢眨。

就在她前面五步远,一头花豹子瞬也不瞬地盯着她。两只眼珠子的瞳孔竖成一条令人心悸的细缝,身体散发着特有的腥臊味,咧开嘴的时候除了尖锐的牙齿以外,还喷出一股腐肉的气息。

米粒喉咙发紧,全身发冷,双腿瘫软,只差一屁股坐在地上去。

别说她根本没有转身逃跑的力气,就算她真的跑开了,也铁定会在下一刻被花豹子扑倒在地。记得猎豹好像是动物中的短跑冠军,挑战豹子并创造世界短跑纪录这种事……绝逼不是她想要的啊!

难道说她就要这么死了吗?

有没有天理啊!她才满二十三岁,在翻译行业做得小有起色,刚刚跳槽到一家500强企业。正是白骨精人生要起步的时候,正是老妈允她享受美好爱情的时候,为什么就要碰到这种飞来横祸?

不骗你,真的是飞来横祸,一切只因为她好死不死地为了出差登上了马航的mh370,然后,然后就杯具了。

花豹子龇牙咧嘴地低吼了几声,随即立起身,打了个大大的饱嗝,然后昂着头以一副高大上的王者派头走到她身边,甩着尾巴蹭了蹭米粒抖个不停的腿,**一番后,心满意足的施施然走开。

米粒跌坐在地上,浑身汗津津的,有泪奔的冲动:妈蛋,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啊?mh370明明飞在海面上的,怎么突然掉进这个渺无人烟、徒步三天三夜看不到尽头的森林?

虽然说一个完全没有野外求生技能、经验,也缺乏必要体能和设备支持的女孩子,如何在危机四伏的森林中存活绝对是畅销小说卖点!但是,总得先活下去才能讨论以后怎么发达的事情吧。

被豹子大王放生的米粒一脚深一脚浅地继续前行,厚厚的落叶层在脚下发出轻轻的“嚓嚓”声,她胆战心惊有如惊弓之鸟,总怕什么时候会引来某只饥饿觅食的食肉动物

说到这个,她的肚子可真是饿啊!

她一直沿着溪流而下。闲时看过《哈尔罗杰历险记》,这是她仅能记起的不多的要点:

人要生存,水是必不可少的,所以理论上说,只要跟着溪流走,就一定能够找到人类聚居的地方。还有陌生森林里不认识的蘑菇果实最好不要采食,以免中毒。哪怕有动物食用,也不能轻易尝试,因为你不知道这些动物是否能够分泌特殊的酶,分解人体无法抵抗的有毒成分。

可采摘的植物不敢吃,狩猎嘛……咳咳,貌似她不成为猎物已经很好了。

落进该死森林的第二天傍晚,四五条似狼非狼的野兽紧紧追在她屁股后面,腐臭的热气几乎喷到脖子上,令她寒毛直竖。真是庆幸自己穿着瑜伽服和运动鞋,如果是高跟鞋,她就死定了!

凭借肾上腺素的超强发挥,米粒稀里糊涂地爬上一棵大树。为了防止自己不小心发困掉进野兽的大嘴,她脱下外套,设法将自己与树干绑在一块儿。然后跟放射着贪婪之光的兽眼对视了整整一晚上。

谢天谢地,天明以后,野兽放弃了看上去一把骨头的米粒,追着一群过路的鹿跑开,否则米粒就只能活活困死在树上了。

吓破胆的米粒硬是多等了半天,才试探着溜下来,然后狂奔而去。

以前带血的牛排她从不吃,非得八分熟不可。现在如果天上掉块肉在面前,她简直能整片生吞下去。

或者饿死以后被野兽吃掉,或者被野兽咬死然后吃掉,莫非她只有这两个出路了吗?

是不是以前拜神拜得少了。也不知道哪尊大神比较灵验,管他的,如来、上帝、安拉或者无论什么都好,我米粒从前不信任你们是小人之见,你们大人大量千万别跟我计较。只要你们愿意派一个人来救我,我发誓我一定立刻马上以最快的速度皈依于你门下!阿弥陀佛、愿上帝保佑、安拉真神……

不知道是不是有神灵听到了米粒的誓言,第四天傍晚终于有了转机

一个人突然从阴影处跳了出来!

米粒只觉得眼前一花:飘扬的金色长发、轻纱长裙、肤色白皙、鼻梁高耸、眼珠碧绿……呃,有喉结,应该是外国男人吧!

啧啧,身材颀长、面目又这么俊美的男人怎么会突然出现在森林之中?米粒迟钝的大脑第一时间思考的就是这样愚蠢的问题。

美男看到米粒,一派惊喜:“听说阿贡山脉里隐藏着避世者,看来是真的!”

懵懂的米粒:“呃……”

“前面带路!士兵们就在后面,一旦被捉住,你也没好果子吃。”

“啊?”

身后人声喧哗,心焦如焚的美男等不及,拉上当机的米粒撒腿狂奔。

米粒由着美男牵引。脑子里乱纷纷的:为什么我要逃命啊?话说美男不会是逃婚王子吧?嗯,也有可能是知名大盗!撞上这么个男人,我米粒到底是福是祸啊?

管他的,总比一个人在森林里晃荡的好。走一步看一步好了!

美男身手矫健,显然经验丰富,像是逃跑的惯犯。而追兵们实力强大,身后的密林“哗哗哗”大片响动,恐怕有百来号人。

美男把米粒的手腕捏得几乎断掉:“你倒是指个方向啊,这不是你们的地盘吗?”

米粒痛得想掉眼泪:“这不是我的地盘,我也不知道。”

美男不信:“你们避世者不是有秘密躲藏地吗?”

米粒有气无力地抗议:“我不是避世者,我是外国人,我要求得到相应的外交保护!”

“不知所云!”美男气急败坏,就差把米粒当场掐死。若不是害怕留下她可能会暴露自己,美男早就由得她自生自灭了。

追兵越来越近,若不是密集的枝条挡住视线,他们已经暴露在人前

在最为紧张的时刻,米粒脚下一软,正在腾空跨越的美男受到牵连,双双落进了落叶堆积的地坑中。两人来不及哼一声,便摔了个扎扎实实,先后晕了过去。

落叶一阵窸窣,掩盖了他们的踪迹,只留下浅浅的痕迹。全副武装的追兵们没曾留意,一一越过此地,很快远去了。

晨光微明的时候,美男终于醒了。米粒半条腿压在他身上,使得他手脚麻痹。

“喂,喂,你醒醒!”

米粒没有丝毫动静!

他耐心地逐步活动手脚。等到躯干恢复知觉、翻身爬起,美男的目光变得十分凌厉,而且充满了鄙弃。

眼前这个人看起来是他最为嫌恶的那类人。有生以来,他从来没有让这种人碰过自己的衣角。如果说最初因为情况紧急不得已牵过对方的手还算情有可原,那么想到后来跟这个人肌肤相亲地挨在一起不知多久,他就恨不得立刻找个地方洗澡,并把身上的衣服烧掉。

摸了摸腰间的匕首,美男陡然露出一丝杀气。

杀人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不过,能在以“死亡森林”闻名的阿贡山脉中活着的人通常并不简单。如果不是避世者,会是什么身份呢?

他思索了一阵,右手松开了匕首,然后毫无怜悯地将米粒拖到地面上,然后“啪啪”给了她两个耳光。

米粒没有醒,她梦见自己脸上爬了一堆蚂蚁,啃得脸上又麻又酥。她很是惊喜了一阵,怎么说蚂蚁肉也是肉啊,于是她在自己脸上抹了一把,然后统统送进自己的嘴里。

把自己的猪蹄啃得黏糊糊的米粒把美男恶心了一把。

他忍住恶心稍作检查:这人四肢微凉,嘴唇发干,心跳微弱,除此之外没什么大问题,看来应是饥饿所致。

把他留给那些饥肠辘辘的野兽其实是最好的选择,不过出于审慎,美男决定等人醒来审问过后,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