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捆成粽子的俘虏给扔在地上,米粒仔细看了一眼:“这谁啊?”

“就是之前对大人不敬的王八蛋,大人我们给你带来啦。”血老大邀功道。

老骗子补充:“经过威斯顿大人鉴定,这确实是那个胆大包天的家伙无疑。”

好吧,如果他们非要说这个脸肿得跟馒头一样的人就是先前那个耀武扬威的房主的话,米粒也实在无话可说。

“他还能说话吗?”米粒问。

“放心好了,如果他不能说话,我们打也要打得他开口说话。”疙瘩骄傲地宣布,感觉自己成就斐然。在他的理念中,拳头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反正这个房主也不是什么好人,人也没有打死打残,米粒完全没有心理负担。可是行行好,总要考虑给她审讯的机会呀。

想到要带领这么一帮家伙奔小康,米粒瞬间感到压力山大。默了一阵,她开始庆幸至少还有一个人可以信得过:“康斯顿,问问他那两个人的去向。”

康斯顿带着人到一间封闭的小房间里,片刻后出来,贴近米粒耳朵轻语几句。

米粒点点头:“现在有两个任务,第一个比较重要,就是解救我的朋友。血老大、老骗子,你们俩才能出众,又熟悉卡卡镇的方方面面,交给你们应该没有问题吧?”

“这种小事,大人你就放心好了。”话是这样说。老骗子心里还是有点儿计较:看来米粒是遇上了什么要紧的事,本来想把他们两个晾到一边儿的,现在也不得不启用了。他眼睛咕噜咕噜地转。心里权衡是不是可以从中取得什么利益

疙瘩唯恐落下了他,忙道:“还有俺呢,俺做什么?”

“这就涉及到第二件任务,说起来很适合疙瘩你去做。”

疙瘩立刻表示自己绝对好好办成此事。

米粒轻描淡写地说:“有个人总跟我过不去,专行不仁不义之事,现在就在卡卡镇,随从仅仅数人。带的金币物资不少……”

疙瘩眼睛发光,当即插嘴:“我明白了。是肥羊!”

米粒语重心长地教导道:“从现在开始,你们要把自己当作我的亲卫队,既然是我的亲卫队,就不能跟当土匪的时候一个样。看见别人有钱就去抢。把路一拦就收买路费,这怎么像话?记住,做事情要站得住一个‘理’字。”

“是,明白了。”疙瘩蔫搭搭的,很是为自己猜错米粒的心思而懊恼。

“所以,我们不是去抢肥羊,而是替天行道,把那些人搜刮的民脂民膏充作军资,而后还之于民。明白吗?”米粒敲了敲疙瘩的脑袋。摆出义正词严的样子。

疙瘩眨巴眨巴眼睛,想了好半天才说:“不还是抢么?这跟抢肥羊有什么区别?”

“区别可大了,一个是师出有名。一个会受千夫所指,这关系到形象问题,非同小可。形象,懂吗?”

疙瘩把脑袋摇得哐嘡响,米粒很怀疑他那大脑瓜子里面装的全是浆糊。

叹口气,米粒也不指望一个身上乱七八糟挂着数串破石头。长着满嘴黄板牙的人会懂得形象是个怎样重要的问题。

她向汉明威招招手:“我的要求就是站在大义的立场上达到我们的目的,你懂的哦?”

汉明威狡黠地一笑。在她耳边低声问:“您得跟我交个底,那是何方神圣?”

知道绕不过小屁孩肚子里的弯弯绕,米粒痛快地交代:“是卡特那家族的人。”

“不错嘛

!”汉明威笑着领命。

不错你个头!米粒在心中腹诽,这个小屁孩摆着一脸酷酷的样子,口气还大套得很,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她长辈呢。

不过不能不承认,汉明威领悟能力很强。他一听就明白米粒的意思了:让疙瘩去见莫奇是一箭双雕的事,第一可以打消血老大和老骗子做墙头草的潜在想法,第二凭莫奇的一根筋,绝对能把莫奇刮一层皮下来。

毫不知情的莫奇属下继在夜场门口被抢了一把之后,刚刚被放走,又一次被扒了个精光。不仅被扒个精光,还被嫌弃。

“金币呢?哦,之前已经抢走了——他妈的,你们不知道再取一点儿在身上吗?”

他们无语问苍天:行行好,他们招谁惹谁啦?干嘛这帮土匪始终盯着他们不放呢?

莫奇直接对上了疙瘩。

土匪们非常有默契,直接把“一看就是个头儿”的莫奇留给疙瘩。

莫奇周身的空气像要冻结了,作为卡特那家族的继承人之一,从来只有他到处耀武扬威,而没有被人直接欺负上门的。

“你们是什么人?”纵然身处劣势,他依然保持着贵族世家弟子的气派。

“俺是来抢……不是,俺是来,是来替天行道的。”疙瘩想起米粒的交待,搜肠刮肚地找出了还记得的其中一句。

莫奇皱眉,这是什么跟什么?

他忽然想起什么,警惕地问:“你们是避世者?”只有避世者这帮穷鬼才会一面行土匪之事,一面高呼大义。

疙瘩大手一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总之你反正不是什么好人,俺老大说了抢你也是天经地义,快快把金币都交出来吧!要是不交出来,我就揍你!”

莫奇无语。

碰上这么个脑袋明显有问题的货,他压根懒得理。

既然对方不上道,疙瘩就不客气了

他一个冲拳送上去,两人立刻纠缠在一处。

当然啦,莫奇作为卡特那家族重点培养的青年才俊,其身手绝不是区区一个混迹江湖的疙瘩可比。不出三五招,他已经将疙瘩打得仰翻在地。

不过他毕竟吃亏在客场作战、寡不敌众。

眼见得疙瘩被打败,众土匪立刻团团围住敌人,拔出自己身上破铜烂铁似的长枪短枪,逼得莫奇举手投降。

下一刻,莫奇也遭遇了惨无人道的洗劫。

尤其是他身上精致得如同工艺品的最新款小口径短枪引得好几个土匪眼热争抢。而且他比自己的手下还倒霉,因为内裤上镶嵌了几根金线,土匪们把他扒成了一个精光裸男。

向来泰山崩于前而颜色不变的莫奇头一次气得脸青面黑。

疙瘩还准备做掉莫奇:“要怪就怪你这家伙好死不死惹到了不该惹的人吧!”

刚要下狠手,汉明威及时地喝止。怎么说莫奇也是卡特那家族的人,现在米粒正是需要隐藏身份、暗中发展的时候,如果杀了莫奇而直接跟卡特那家族对上,实属不智。

汉明威让疙瘩把莫奇及其属下通通敲晕,然后溜之大吉。

莫奇清醒以后,立刻让人去查先前与他斗过狠的房主。

房主已经被血老大等人带走,自然不知去向。

莫奇立刻把这笔帐记在了房主身上,并发誓一定会报复回来。

相比于疙瘩的干脆直接,米粒这边就小心多了。毕竟关系到百千的性命安全,她不可不慎。

她与康斯顿深入分析优势劣势:斯加特的身手不用说,土匪之中绝无敌手,即便康斯顿本人也未必能制得住他。而米粒一方胜在人多,但斯加特所住的客店格局狭小,施展不开,不利于以多打少。

结论是:第一,只可智取不可力敌;第二,必须要将斯加特诱至空旷的地带,并且让血老大等人在该处设伏;第三,必须在与斯加特周旋的这段时间设法找到百千

米粒觉得有些头大:“难道请他到旷野来见面?这一看就是陷阱嘛!他铁定不会来。”

康斯顿笑而不语。

老骗子见缝插针地建言:“大人,你们认为酒馆如何?”

“酒吧?”

“对,就是镇上唯一的那家酒馆,占着附近最宽敞的一套房子,里边儿可以同时容纳百八十人喝酒,镇上的帮派好几次就是在那里面群殴解决矛盾的。”

米粒眼睛一亮:“那就是酒馆了。”

斯加特一大早就收到米粒托人传来的纸条,上面让他即时到卡卡镇的酒馆见面。

他全无防范之心。一来酒馆之类的场所他算是常客,想来怎么着也比米粒熟悉;二来他想不到米粒这个被卡特那和慕钦申奇两大家族撵得鸡飞狗跳的女人能玩出什么花样来。

不就是防着他,想找个地形复杂龙蛇混杂的地方,准备万一谈不拢就脱身而逃吗?

他撇了撇嘴,稍微收拾整理一番,大喇喇地踏进了酒馆到的大门。

酒馆和夜场是南星人不多的消遣场所选择项,夜场只在晚间经营,酒吧倒是二十四小时开放。不过一大早上的,酒吧里有人也不多。

斯加特一进门就发现酒吧里三五成群地坐了四五十人,几乎坐满了半个场所。放在这个时间段来说,实在是不多见。不过他也只是奇怪了一下,所有的注意力立刻被坐在窗边上的娇小身影所吸引住了。

头晚上月暗夜黑,又兼时间紧张,他都没来得及看清米粒的脸庞。隔了这么久,乍一看见这张熟悉而稍微清减的脸,他突然没由来地紧张了一下。不是因为柔和的阳光下那格外莹润的玉肌,也不是因为圆瞪的眼眶中显而易见的怒气,而是因为他一下子想到了几个小时之前的那一吻。(未完待续)

ps:裸男出场,吼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