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在这异国海岛上工作了将近一个月,沈笙终于又再次踩到了他所热爱的国土上。

成员们的宿舍还未申请下来,五个人的集训也还有一部分课程,沈笙将五人送回基地之后,还未来得及回家,便先约上冯灯,出来吃串再说。吃了太久海岛风味,他都快忘了自己的最爱了。

“来来来,我给笙哥接风洗尘,想吃什么,尽管点上!”冯灯胖手一挥,大气地先点了个五十串。一个月不见,沈笙怀疑他是到哪里吃香喝辣去了,整个人又胖了一圈。

“那我也不客气,待会冯导把藕片都让给我就是了。”

两人一通胡吃海塞,冯灯是本来就爱吃,沈笙是想念太久,本是应该边吃边聊的舒适一.夜,被他们搞得像是难民出洞一般。直到撑得再也吃不下去,瘫倒在座位上,冯灯这才打了个饱嗝,开口:

“写好的台本你看了没?”

他说的是团综第一期的台本,沈笙这边通过,那这周便可以开始搭建布景了。最开始的几期应当全都是棚内拍摄,因此布景也得提前做好准备,免得届时来不及。

“看了。助理MC的人选我们恐怕还得再讨论一下。”冯灯给他提出的几个人选,沈笙都觉得不太合适,尤其是其中一个在他上辈子还因为在节目里发表了不恰当言论而被观众自发抵制。

“你有什么好人选吗?”冯灯也有点犯愁。这人选不能挑咖位太高的,人家不来;太低的,却也没什么爆点;不上不下的那种,水平也一般。他上哪里给沈笙找一个合适人选去?

沈笙沉吟半分钟,诚恳摇头:“没有。”

“靠!”冯灯啧了一声,“其实要我说,那个叫小虫的还可以,台风、接话抛梗、做效果,带你家小屁孩绰绰有余。他主持过一档娱乐节目在当地收视还可以,只是因为不是内地人,所以知名度不算高。”

知名度不算高已经说得很委婉了,沈笙不看综艺,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这个人。

冯灯看了他一眼,便知道他在犹豫什么。他想了想,又补充道:“其实如果你怕前期炒不起话题,可以每期找个你们誉歌内部的前辈上来,带动一下。前辈带后辈,本就是天经地义,况且誉歌大名鼎鼎的前辈也不算少,你随便挑几个出来都绰绰有余。”

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又或者……”冯灯忽然贼贼一笑,“你和那个施雪桐不是好朋友吗?他现在最当红,叫他来上节目,效果肯定爆炸啊——”

“我看你是想看好戏吧!”损友心里有几条虫,沈笙再清楚不过了,“而且他可是永恒的,誉歌的对手公司——你这是逗我还是逗我呢?”

“永恒的怎么了,他现在不是自己开工作室,公司只是挂靠了吗?”原本只是开玩笑,冯灯却越想越觉得合适,“都是朋友,帮帮你怎么了嘛,我看第一期请他来当那个嘉宾就不错。”

第一期请他来当嘉宾……沈笙回想台本,将施雪桐套进那个嘉宾角色里——他冷不防打了个寒颤。

“快点快点,不如现在就把他叫出来聊聊吧!”那边冯灯想一出是一出,还在催促他打电话。

这又正好提醒了沈笙一件事:三天之前,施雪桐给他发的微信,他既忘记看,也忘记回复了!

作者有话要说:

冯灯:3分钟之内我立即要看到这个姓施的出现在我面前!(露出搞事的笑容)

沈笙:(心虚)

施雪桐:小笙太坏了!!!!!!!!!!不仅正文忘记我还要在番外里欺负我呜呜呜可是欺负人的小笙也好可爱哦

于是今晚施老师的福利已经在群内放出辽

微博暗号是:【欺负大流氓】5个汉字没有符号

再重申一次微博会出现bug,如果没有及时收到请过段时间再回头看蛤,真的没有收到请留言和狗说,看到会补发。语气恶劣的那种就不发了。

施老师在番外里哭哭啼啼超可爱!还有坏心眼的笙哥,不看亏大发了!嘻嘻嘻嘻

第79章 亲友会面

难怪他这几天总觉得有什么事忘了,没想到却是忘了施雪桐。

他摸出手机,那条被遗忘的消息仍旧静静地躺在聊天框里,右上角的红点醒目异常,更让沈笙觉得心虚起来。明明是为了和好才发过去的短视频,他却漏看了回复。

笙:[视频消息]

桐:小~笙~你终于想起我了吗?

与楚圭一样,他的回复也是大清早的。沈笙有理由相信楚圭是因为工作繁忙才不得不早起,而相同的情况放在施雪桐身上——这个人在假期里从没有早起的习惯,他绝对是熬夜了。

一想到没有自己盯着,那家伙的作息估计又开始颠三倒四,沈笙就觉得有些头疼。他面露难色,拿着手机有些踌躇,纠结的模样全被冯灯看在眼里。

“怎么了?上次那事情还没和好?”冯灯凑近一看,立即被他俩黏糊糊的聊天记录给惊到了,“哇兄弟,不是吧?这你还说不是后宫?”

“胡说什么?”沈笙无奈地推开他,“好朋友而已。”他瞥了一眼仍在抖鸡皮疙瘩的冯灯,“冯导如果想让我叫你小灯灯也不是不行。”

“你可饶了我!”冯灯立即求饶,聪明地转移话题,“哎,你直接把人叫出来嘛。大家都是朋友,认识一下怎么了?还是说沈制作人不舍得,想金屋藏‘娇’?”

他这么一怂恿,沈笙倒是回想起来,上辈子这两人颇有些水火不容。只是毕竟还在同一个圈子里,无论是施雪桐还是冯灯都是他信得过的好友,认识一下也并不亏。

沈笙倒是不太想承认,他此时不太想和施雪桐独处,才想到让冯灯在中间做个缓冲。

电话拨出去,倒是第一声就被接了起来,就好像对方已经等待了许久——“小笙?你回国了吗?”

熟悉的声音在电话那头响起,既没有提起两人之前的事情,也没有问起沈笙为什么没有回复他,语气一如既往地亲热。沈笙稍放下心来,回道:“嗯,今天刚回来。你现在有空吗?”

“有倒是有,小笙要约我出来吗?好开心——”

“和一个朋友在外面吃点东西,想帮你们介绍一下。”沈笙看了一眼兴趣十足的冯灯,“如果你能来的话,我待会把地址发给你?”

可刚刚还雀跃欣喜的声音一下子就冷了下来,“朋友?”施雪桐轻声反问,“小笙,如果你是想做媒人的话,那……我就不去了。”他话到最后,语气已经转变成了带点赌气与不满。

“你在想什么?”沈笙哭笑不得,“我说的朋友是冯导,冯灯——男的!”他抱怨一句,“施老师如今身价这么高,我怎么可能背着陆远给你找女朋友啊?”

就连他给男团成员们上的第一课,有一条便是关于短时间内不要谈恋爱,如果有了女友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公司的内容。这并非是公司不人道,非要弄个恋爱禁止的规则,而是偶像的职业素养。

正儿八经演戏的演员,和闪闪发光、给予人梦想的偶像是完全不同的路线。为了更好的塑造角色,演员需要将自己的特质淡化;可偶像却不一样,偶像则是要强调个人魅力与定位,塑造icon,带动潮流。偶像团体的粉丝构成就决定了他们应该具备哪些硬性条件,虽然沈笙的野心并不止局限于圈女粉,可粉丝中追星少女的比例绝对是最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