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十一月一日,晚上十一点十四分。《惊叹》终于打上the

end。曾经我多少次憧憬写这个后记,曾经多少次渴望能完结。到了此

刻,竟然是一片平静。无悲无喜,也没有解脱的感觉。

我很高兴,我能写这个文。当初提笔,写下这部《惊叹》没有想到它

竟然可以长达三十二万字。将近一年的陪伴,这部小说已经成了我生活中

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一年,我的生活也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太多的

东西想说,却又哽在喉咙中难以用言语去表达。我是个很笨拙的人,不懂

如何去表达自己的感情。也不知道怎么去说,这一年来的甜酸苦辣。

曾经我说过,《惊叹》来自一句玩笑话。但是,即使是玩笑等写到

三十二万字完结,我想玩笑也不再是玩笑了。一度这部小说差点停笔,我

当时不知道是否能完成。如果无法完成,将是我一个遗憾。幸好,今天它

完成了。

千言万语,我该怎么去说呢?上半部完结时,我侃侃而谈那么多,现

在反而无从下笔。你们看,我说过我是个笨拙的人。那么多的东西,无从

表达。

钟皓天,这个人物来自《夏家三千金》。我第一次知道,自然是因

为傅叶而后好奇去看的。第一次见到他,是别人微博的截图初印象便是漂

亮,漂亮得我眼前一亮。我不喜欢西装革履的男人,显得呆板又拘束。但

是他例外,一股清爽的感觉。我是个道道地地的颜控,喜欢漂亮事物是人

的天性。但是,这不能成为我能为了他写下那么多文字的理由。他的评价

不好,我从看这剧之前就知道,就像我说的颜并不能真正让我去为他做什

么。我喜欢的漂亮角色太多,从未动笔为他们留下过什么,甚至我喜欢得

痛哭流涕至今看到mv看到他死亡那刻都会眼泪直流的人物,也未曾写下任

何只字片语。

我不仅喜欢漂亮的,还喜欢铮铮男儿。我喜欢的人物不多,他们都

是用自己的方法来争取人们尊重和夺得权利的男人。我喜欢的其中一个

他说,他从未后悔自己选择的路,也早就知道自己没有好下场。就是这句

话,让我喜欢他至今。这就是我的品味,我爱这样的男人。所以,喜爱上

皓天我觉得我自己都诧异。

看《夏家》时,我是躺在**看的。除了叶开,我想他是第二个让我

疯狂截图的人。我电脑中截了他几百张的截图,看到漂亮的立刻就截图。

因为我太喜欢开儿了,以至于在《惊叹》前没人相信我喜欢钟皓天。有时

候和人聊天,他们都会以为我只是开玩笑,只是随口说的。其实我并不介

意这些,因为我真的太爱叶开,爱到所有人知道我见到他就会控制不住。

开儿的美,开儿的灵动;开儿的一切都是我心头最珍贵的存在。我无

法动笔,因为我觉得他就是电视中那样,无可撼动的。以至于我无法写正

常状态下的叶开,因为我不知道怎么下笔,不知道如何是好。

但是,钟皓天不一样。开儿是在天边欣赏的,他是在身边感觉活生生

地存在,那么亲切那么平和。

看《夏家》纯粹为了娱乐,初衷就是为了看他的美貌。但是,后来渐

渐我居然被他打动。最让我动容的,是他对他妈妈说做人要有良心,不是

所有事情钱可以解决的。他那么孝顺他的妈妈,依旧娶了一无所有卖鸡腿

饭的女孩儿。他还说,女人一辈子就一次,于是让杨真真买很贵的戒指,

因为他想珍惜这个为了他留学的学费而卖鸡腿饭的姑娘。可能,人就那么

奇怪。当感情电波上来时,只需几个瞬间就能让你深深迷恋上这个人。我

想,我就是被这样的皓天给感动的。

他更像个人,有优柔寡断;有偶尔的欺骗还有贪心地想得到大家的

爱,终究他还是出卖不了他的良心,但凡他狠心些他便不会活得那么辛

苦。我是个喜欢看各种作品吐槽的人,但是往往又会为有缺点有小性格的

人所动容不已。我记得有人说过,有人气的人才能打动人。我想,钟皓天

在我心中就成了那么个特别的存在。比起其他的我喜欢的那些男儿们,这

个被人说弱懦又忧郁的男人,成了我心里的无可替代。

对他的期望、对他的喜爱、对他的心疼千言万语化作了一部《惊

叹》。有妹子说,《惊叹》与其说是爱情故事,不如说是皓天站起来浴火

重生的故事。我想,她真的点到我心坎里了。整部的小说,开坑便是为了

写一个我心中的钟皓天而整个过程中也寄托了我对他太多的感情。我以前

也写过小说,但是从未情动到流眼泪。在我写到他宿醉在陆励成家时,我

竟然自己哭得不能自已。我心疼皓天,我想起他活得太辛苦。为什么善良

的人,总是会活得比较辛苦?

原本,是没有自杀梗。这个烂俗的梗,是我怎么都抗拒避免去写的

狗血梗。可是,我当时写到他坐在海边。我感到了他的绝望,他那种绝望

都能侵入我的体内。我想,不行不能写。可是我真觉得他会跳下去,因为

他真的什么都没有了。于是,他就那么一步步走向了海里。我总觉得是冥

冥中,他在对我说,如果没有了陆励成他的天地都没了意义。浴火重生,

这个词太沉重却也是一种新生。当一个人绝望到什么都不剩的时候,他就

会释然。所以,钟皓天重生了。他知道,自己失去太多东西是因为他的贪

心、因为他的优柔寡断和他的自卑。他好好活下去,不是为了他人,为了

自己。这就是我惊叹的目的,为了他好好活一回。这也是同人的魅力,实

现了自己不能完成的夙愿。

陆励成,elliott。从名字中,都能透出那股自信的男人。从提笔第

一章,我对他的印象仅限mv中模糊的影像。怎么处理这位男主角呢?当初

我对他定位是:精明的生意人、做事果断利落,但是我又想区别这个泛泛

的精英攻的形象,所以替他加了很多生活气息。比如,刚到上海诸多的不

顺、比如会有朋友之间的寒暄,让他更像个生活在我们身边的普通人而不

是无所不能的陆励成。

但是我要继续写下去,就必须去了解这个人物。于是拿来了原著,

花了一晚上看完了《时光》。这个人物,原本我想处理得更世故些、冷感

点更急功近利点。但是,有几点让我喜欢上了陆励成。不是对苏曼,而是

对他的家人们,还有他从底层一路自己一步步坐到了那个高层位子,没有

任何后台和背景关系。才三十多,这是何等优秀的男人。正是陆励成的出

身,让我对他肃然起敬。什么是人中龙,不是他开多名贵的车和出身多高

贵的血统,而是他能从艰苦的环境中脱颖而出。这样一个男人,谁能不爱

呢?何况,他并不避讳自己的身世,还带着苏曼去见他的家人。

所以,在我塑造陆励成时,我对他的刻画多了几分柔情似水。后来电

视版的片花出来,我想我并没有弄错方向。陆励成,实在是个优秀又深情

带着点霸道的好男人。那句陪你谈笑风生吃完这顿饭,把我整个心都融掉

了。对陆励成,我是越写越喜欢,越无法克制去把他塑造得有血有肉,希

望尽量往人的地方写,而不是一个普通意义的攻。

《惊叹》有许多放弃的梗没用,当时我想写陆励成更世故的一面,让

他带着钟皓天和安安去见何太太博得好感。我那时原本设想他不光如此,

还让钟皓天露出伤口博得何太太同情,不顾钟皓天的自尊。当时这个梗,

我反复推敲还是没有用。因为,陆励成给我的感觉并非如此冷酷。他虽是

个生意人,却是个有起码良心的人,这也是他不同于其他精英攻的特点,

比较温情。所以,我弃了这个我想了许久的梗。

还有安安和陆励成的相处,我起先想的是陆励成和安安之间较长时

间的磨合。甚至想到安安被他吓得尿裤子,陆励成太过霸道以至于皓天忍

气吞声。这些,我全部弃了重新构思下半部还是因为,我认为陆励成这个

男人有着太多的温柔和体贴,否则钟皓天怎么会爱上他呢?霸道,不是凶

悍欺负弱小,他也不屑去欺负个孩子。当他爱上钟皓天那刻,他就应该清

楚,他爱上的是一个带着孩子的父亲。如果这点脑子都没有,那就不是陆

励成了。最后,我全部打乱重新写我的下半部惊叹。

钟安,这个孩子是小说中钟皓天的萌点之一却也是累赘之一。我还没

结婚,没有孩子。我不能体会做妈妈的心情,也不能体会做父亲的心情。

我本身更是孩子恐惧症,所以当我塑造这个孩子的时候压力不小。特别去

问了身边有孩子的人,得出结论其实安安真的还算可以了。我已经尽量把

他写得温和点,虽然有激烈的举动,但是孩子毕竟只是孩子,他才五岁什

么都不懂。从小被爸爸到处寄养,又单独关在幼儿园里,我想这样一个孩

子,能依然粘着钟皓天,已经算是乖巧懂事的了。我想,如果我从小就寄

养幼儿园一定会很害怕。

当初,我爱上钟皓天的另一点就是这个孩子的关系。这个世界上,没

有几个男人会为了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付出,钟皓天却做到了。说他

弱懦,说他不像个男人。但是他却做到了普通男人无法做到的事,他能把

这个没有血缘关系还带有先天病的孩子视如己出。在我眼里,他是那么伟

大。

一路走来,感激大家追着《惊叹》。这个故事,途中有人离开,有人

进来听我说故事。

现在,我的故事说完了。

谢谢大家听完这个故事,再见。

赤雪碧叶于

2013年11月1日晚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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