夭夭的偶发灵感,都是短小型的,就会放在开胃小菜里,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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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很奇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阴魂不散的女人,东施效颦的故事没听说过么?为什么今天她穿一套Agnès,指定那个女人也穿着一套同一系列的新款?

宋词很郁闷,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不要脸的女人,处处跟风,事事攀比,也不看看自己水萝卜一样的身材,Agnès穿在她身上简直是糟蹋。

两人倪着眼打量着对方的时候,不明所以的同事小张打趣道:“哎,我说唐诗宋词,你们俩是不是双胞胎啊?这也太心有灵犀了一点,昨天你们穿的鞋都是一样的吧?我说……”还未说完,就被一个清脆一个略带沙哑的声音同时制止:“谁跟她是双胞胎?!”唐诗一愣,宋词一诧,但立刻“哼”了一声背对坐到自己的位置上。

唐诗和宋词本是邻居,从小一起长大,拥有着惊人相似的品味和眼光,声音不同是她们为数不多的不同之处之一,两人在各方面都是你追我赶互不相让。双方父母亲如手足但何奈她们两人却是水火不交融。唐诗恨不得把宋词这堆火扑灭了,宋词恨不得把唐诗这滩水烤干了。

同窗了16年好不容易以为工作以后不用再看见对方那张惹人嫌的嘴脸,结果好死不死又撞到了一起。

没事!第一次找工作碰到了一起是巧合而已,我惹不起还躲不起么?换!唐诗愤愤想。

倒霉!为什么也换工作?第二次工作还遇上你,我再换!宋词觉得自己的血压在升高。

孽缘!这不是孽缘是什么?第三次还能撞到一起?得!那就顺从天意,毕竟经济危机的当口找工作不是太容易。只要井水不犯河水那就在一起工作好了。两人同时无奈的叹了口气。

不过平日虽然水火不容,但真的工作起来却是完美的搭档。毕竟太过了解彼此,一个眼神就能知道对方下一步要怎么做,因此配合起来天衣无缝。两人都是市场部的精英,只要她们出马,没有一个客户是能跑掉的。于是经理对于她们私下的矛盾自动忽略,每次安排任务,唐诗与宋词的名字总会写在一起。

不过倒是有些奇怪,平日连一个电梯都不愿意一起坐的两个人竟都没有反对在一起工作。

如果没有丰厚的业务提成,我的新款Agnès怎么买回家?看在她还有点能耐的份上,也就忍了,毕竟凡事都要向“钱”看。唐诗和宋词补了下妆,然后挑衅的看了对方一眼,开着公司的车向机场驶去。

这次他们要接一个人,CRU总经理——元歌,并且拿下近2000万的单子。

“你去停车,我去前厅等人,接到后打你电话,然后你把车开到大门接我们。”宋词照了下后视镜,理了理前几天刚刚做的头发。

“为什么?你正好开着车顺便去停车好了,我去接人。”唐诗很少在工作的时候与宋词发生冲突,一是因为宋词的想法恰好也是她的想法,二是因为两人都不喜欢浪费时间,对于工作自然是越快完成越好。但这次却不一样,因为那个人叫——元歌。

唐诗有点期待又有点忐忑,她不确定这个元歌是不是那个元歌。

初识元歌是在网上。

唐诗除了是一名白领以外还是一名半红不紫的网络写手。她写着一些像唐诗一样晦涩难懂的文字,写着男人和女人,写着爱情,写着性。

她的笔名就是唐诗,没有挖空心思的去想一个吸引人的昵称,在她看来,名字不过是一个符号而已。

她有一群固定的粉丝,在她的文字里陶醉沉迷,像一个吸了大烟的烟民,充满幻想且无法自拔。然后他们在文字下面留言,各式各样的昵称各式各样的留言,杂乱无章,就好像唐诗写的文字一样,令人难懂。

宋词偶尔会在下面写一段批判性的文字,但唐诗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宋词说得很有道理,然后一次次加精置顶,搞到最后,唐诗的文字下面都是宋词的批判。

唐诗有时也会好奇,为什么那么多人推崇自己的文字,有时候连她自己都读不明白自己写的是什么东西,但她的粉丝们却不那么认为,她们说唐诗的文字代表着非主流。她不由觉得好笑,非主流?那什么又是主流?

不过稿费不低,因此便也这样继续着她的文字,或者说是一种自娱自乐。

有一天,一个人打破了她的自娱自乐,或者说是一个ID。

他叫元歌,唐诗不知道这是他的昵称还是真名。

元歌留言:你的文字像迷一样,因此我对你很好奇,很想揭开谜底。

元歌留言:有时候实在读不懂你的文字,让人惶恐。

元歌留言:人不是因为遇到一个人而改变自己,而是你内在很想改变,你会注意到那个可以改变你的人,只有在那一刻,你的耳朵才能够听到远方的呼唤。无法从焚心般的欲望解脱出来,便无法得到内心的喜悦和平静。摄影师是世界上最能捕捉人灵魂的人。

元歌留言:……

元歌留言:这礼拜六会在上海,我是一个兼职摄影师,想给你拍一组写真,如果有意愿,请联系我,我会在上海待一周。

然后唐诗就打了那个电话,她不知道为什么就那样轻易地选择了相信,是因为元歌这个和唐诗很相似的名字?还是因为他也喜欢张爱玲?她这样告诉自己:我正好要找人拍写真,以此来满足读者的好奇心,正好有人不要钱白送上门,为什么不去?于是就去了。

北京时间的上海,凌晨七点。

是的,凌晨。对于唐诗这种猫科动物——晚睡晚起型的物种,早上七点绝对是凌晨。好在由于业务良好,唐诗申请到一个附加福利,可以下午一点再去公司报道。

在去淮海路的时候,唐诗觉得自己完全是处于梦游状态,迷迷糊糊的就到了工作室,然后在迷迷糊糊中看见了一个头发栗色微长,笑容干净,穿棉布蓝格衬衫加牛仔裤的男子。透进窗的晨曦将他的瞳孔照的发亮,恍的唐诗有点睁不开眼睛。

然后男子笑着微笑道:“你好唐小姐,我是元歌,摄影是爱好,如果照的不好请见谅。”他真的叫元歌,唐诗的心里浮出莫名的好感。

然后元歌指了指摄影棚内叠的整齐的白床单,背过身道:“麻烦你脱光衣服然后裹上白床单,照片可能要拍得性感一点,来搭配你的文字。”他笃定唐诗就会答应么?但唐诗就这样十分听话的脱光了衣服裹上了白床单,床单上有股金纺的味道,是她喜欢的味道。

她看着他的眼神,唐诗看到了一个专注的男人,对于唐诗摆出来的那些性感动作完全没有一丝紊乱的气息。唐诗的好感便愈发浓厚。

照片洗出来,很成功,她理解了他所说的“世界上最能捕捉人灵魂的人是摄影师”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了。她想她喜欢上了摄影师,或者说,是这个叫元歌的摄影师。

只是后来元歌走后便再也没了联系,只知道他叫元歌,在一家公司当总经理,业余玩摄影,有干净的笑容专注的眼神。

这个元歌会是那个元歌么?唐诗不知道。

最后唐诗还是选择的妥协于宋词,反正总会见到的,不急在一时。

宋词有些紧张地走到接机口,远远便看见了那个西装革履的男子,和记忆中的他一样,气质不凡,风度翩翩。

宋词对着走到她面前的男子嫣然一笑,握了握男子的手:“好久不见,元歌,没想到会是我来接你吧?这次正式介绍一下自己,我是宋词,代表DEING来和你洽谈投资案,还有一个代表在外面等着。”男子诧异的表情全都嵌入宋词狡黠而灵动的眸子中。

初识元歌是在一家高级夜总会。

不知曾几何时起,都市的白领女性都不甘于千篇一律的工作,也不再满足于两点一线的生活。是谁说的?Live倒过来便是evil,活着便是一种罪恶。于是女人们开始觉醒,愈发渴望放纵自己的灵魂,都市便兴起了一种新的职业:高级小姐。

白天的她们可能穿着香奈儿套装,精致的妆容,从容的表情,优雅的举止,仿佛是世界上最典雅的女性。但到了晚上,便化身为夜魅的娇*娘,她们呻吟、娇*喘、媚笑,陪坐在陌生男子的身旁,嘴角肆无忌惮地开出暧昧的花苞,魅惑的罂粟在男人的指尖绽放。

宋词也加入了高级小姐的大军。

每周六晚上,宋词便会将自己的妖娆绽放的淋漓尽致,然后去一家高级夜总会当临时小姐,只陪酒赔笑,至于出不出台自己考量,她在男人的恭维中笑傲群芳,是的,她从来都是那种让人眼前一亮的女子。

但那天,她不似往常那样尽显**,而是被角落里的那个默不作声的男人吸引了每一寸目光。她走过去,他礼貌的问好,让出一个空挡,不似其他男人,如豺狼虎豹一样一把揽过去抱在腿上;她递给他一杯红酒,冲他妖冶一笑,手抚上他的大腿头靠在他肩膀,他也只是顺势揽住她的腰,低头浅啜杯中的酒,乖巧的像一只羔羊。

旁人介绍,他叫元歌,年轻有为前途无量,他淡淡一笑说过奖过奖。

那一刻,宋词便喜欢上了这个男人,只是后来,却再也不曾见他出现在夜总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