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她这个半残之躯实在是无力承担。若看搜索,可是现在的情况似乎……

不忍心始终还是不忍心,莫朗夕埋下了头,不敢去看她纠结的脸,装作随意的样子说道:“皇上的金口玉言,是谁也不能更改的。虽然皇宫里什么都有,可是喻儿从小就认生,喜欢还是抓紧时间给喻儿收拾收拾东西!”

乐喜欢想说,她收拾个~屁~啊!可是碍于美男在场,风度和气质是不能丢的,所以她一脸微笑的目送着莫朗夕离去的背影。

美男就是美男,一举一动都如此魅惑人心。哪怕他是光头,也是世界上最美的光头。哪怕他爱抠脚丫子,他的手都不会臭。

“娘亲,朗夕父亲走了。”

她家小兔子在她眼前晃晃小手,非常不合时宜地打断了她的幻想。

眼下还是先解决了小兔子的问题,再想大兔子的事情吧!

她到底要不要做这个后娘呢?乐喜欢踌躇不定。

当然她是□□的,她才不要像那个臭屁洛行舒一样,随意决定别人的命运,她要给小兔子自己选择的权利。

仲夏的傍晚,热气渐消,凉风伴着橙色的晚霞席卷了大地。

乐喜欢坚持不肯乘坐专程为她准备的软轿,非要自己亲力亲为地“挪”出门去。作为一名特种兵,乐喜欢清楚地了解所谓的特种兵并不是比常人多了三头六臂,而是靠着超越常人的苦练才能获得超越常人的毅力以及敏捷的身手。是以,乐喜欢始终坚持认为只要自己勤加练习,她的腿脚一定是可以恢复常人的水平,说不定还能练会以前做特种兵时的灵敏身手。

一身俏紫绸裙罩着面纱的乐喜欢顶着一头的麻花鞭子,牵着小兔子终于挪到了门边,然后继续向门外的马车挪去。

据给她梳头的姑娘说,这种麻花鞭子头叫做“多福”,意思就是你头上的麻花辫子越多,福气就越多,是现下嘉上最流行的发式了。不知道为什么乐喜欢瞧着铜镜中的自己,立马就想起了叱诧球场的小罗纳尔多。

大老远,就看见头戴貂蝉冠,身着朱衣朱赏朝袍,外束罗料大带并有朱色罗料蔽膝,下着白绫袜黑皮履的莫朗夕,他儒雅中透着英气,玉树临风,潇洒翩翩。

而他似乎不太喜欢浓重的奢华,没有招眼的装束,只在腰间随意挂了一个小小的淡青色同心佩。

乐喜欢不由的再次感叹,为毛她的莫朗夕就是那么的特别,那么的帅呢?

小兔子照例张开了双臂,“朗夕父亲、朗夕父亲”的叫着,扑入了莫朗夕的怀抱。说实话,此刻的乐喜欢有多么羡慕她的亲亲宝贝儿子,可以名正言顺的揩油到底。

眼馋归眼馋,她也不错啊!可以和美男共乘一车,当马车一个突如其来的颠簸,说不定她可以“英雄救美”抱美男入怀。

电视剧里不是也唱了嘛,百年修得同车坐,千年修得共枕眠。可以想见她和她的莫朗夕还是非常非常之有缘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