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喜欢盯着闻人秀的小脏脸道:“那什么,你这么聪明,重赏。”

闻人秀撇了她一眼,问:“你是怎么叫莫朗夕的?”

乐喜欢没跟上他跳跃的思维,呆了半晌才老实回道:“没事儿的时候叫朗夕,有事儿的时候叫一声亲哥哥。”呵呵,这个纯粹属于闺房之乐。

闻人秀淡定道:“以后,你没事儿的时候叫我闻人,有事的时候叫我闻人哥哥。”

很显然的,乐喜欢又没跟上他的错乱思绪,癔症了好一会儿也没有癔症出个所以然来。

这时,闻人秀却欣喜问她:“重赏?你要赏我什么?”

乐喜欢顿时醒悟,上下打量了自己一番,这才苦笑道:“忘……忘了,我现在这般落魄悲凉,确实没什么东西能赏你的。要不,先欠着行吗?等回了皇城,你要什么奇珍异宝我都会设法给你弄来。”

看着她可怜兮兮的模样,闻人秀失笑出声,道:“谁稀罕你赏的物件,我若想要什么奇珍异宝,自会自己寻来。”

乐喜欢纠结了,问他:“那你想要什么东西?”

闻人秀凝视她一会儿,笑道:“不如,你许我两件事情。”

乐喜欢稍显犹豫,闻人秀冷笑一声,“放心。不会让你去死,也不会让你做些通敌叛国的事情。”

顾虑被人看穿,乐喜欢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那你也不能一生气就让我去揍谁、杀谁。”

闻人秀点头。

“那好一言为定。不过,我说那什么,哦,不对,是闻人~哥哥,你到底想让我替你做什么?”乐喜欢巴巴的问。

闻人秀将身子转向一边,“想好了自然会告诉你。”语毕,抬脚往庙外走去。

乐喜欢赶紧跟在了后头,问他:“你要去哪?”

“找地方洗澡,换衣服。”

“换完了衣服去哪?”

“再说。”

“哦!”

为了不引人注目,这回两人在城中寻了一颇小的客栈落脚。

客栈连个正式的名字都没有,只在门外挂了个“歇脚”的牌子,从客栈的正门进去,穿过一个狭窄的弄堂,是一个方块大小的院落,种满了花草,院落的后头便是客栈的上房,还是唯一的一间。

而所谓的上房,就是间从外面看破破烂烂的,从里头看依旧是破破烂烂的木头房子,房间内有一张床铺,还有一张桌子,就是没有凳子。

一向挑剔的闻人秀,估摸着先前被囚禁的地方当真是惨不忍睹,现下竟丝毫不显厌色,只吩咐了伙计兼掌柜的麻脸女人准备热水,便坐在**闭目养神。

乐喜欢从门边摇到了窗边,瞅了瞅院子里的风景,只一眼便看了个通透,再看便只觉甚是无聊。只觉眼会儿上,烂烂的,从里头看依旧是破破烂烂的房子停了一会儿,她又摇到了闻人秀的身边,盯着他的脸,迟疑道:“你说劫走你们的人,为什么要放了你?”

闻人秀不曾睁眼,冰冷道:“你在介怀什么?讨厌我?怀疑我?还是觉得我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