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料,黑袍男子嗖地一下收回了手,“够了,乐喜欢,你没玩够,朕早就厌烦了!”

“什么?”这回轮到乐喜欢诧异了。book./

朕?这货居然是皇帝。

“你是皇帝?”乐喜欢下意识脱口而出。

黑袍男子冷不防地捏住了乐喜欢的下巴,压低了声音道:“成王败寇,就算你现在不承认,又有什么用处。别说朕没有提醒过你,你现在就相当于是前朝的废皇帝,朕没有处死你,已经是念及旧情,你再这样不知羞耻的纠缠于朕,休怪朕无情。”

说话间,黑袍男子猛然一甩,没有防备的乐喜欢踉踉跄跄,双脚似不能着力一样,眼看就要摔倒在地。

慌乱中,乐喜欢端起桌子上装满墨汁的砚台,冲着那张俊脸砸了过去。

淅沥那个哗啦,包公真的成了黑炭了。

一脸的墨汁顺着脸颊吧嗒吧嗒地往下滴,洛行舒(就是乐喜欢眼中的黑袍俊男子,就是那个自称朕的男人),他恼羞成了怒,一巴掌甩在了乐喜欢白里透着红与众又不同的小脸上,乐喜欢终于扑通一声摔倒在地。

门外的青袍男子以每秒十米的速度冲了进来,扑通一声跪在了洛行舒的面前,“皇上息怒,看在臣的份上,饶了喜欢吧!”

洛行舒狠狠地瞪着莫朗夕,黑黑的脸上红红的眼,这是多么滑稽的一张脸,又是多么严肃的一双眼。

放在以前,乐喜欢面对此景一定会笑死,可她现在无论如何也笑不出来了。

痛,怎么会痛呢?乐喜欢捂着微肿的面颊,不可思议地再次打量起周围的环境。

古代,没错儿。

古人,没错儿。

都不认识,没错儿。

可是,为毛会痛,为毛,为毛啊?这不是梦吗?

乐喜欢突然狂躁了,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却因着使力太大,弄翻了面前的桌子,片片白纸飘落在地,毛笔骨碌骨碌滚了老远。

她的腿竟然使不出一点力气,摔倒爬起来这种简单的两岁小儿便可以完成的动作,她竟然完成不了。

乐喜欢失神落魄地呆愣当场。

洛行舒嘲弄地讽刺道:“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哪里还有一丝昔日天之娇女的高贵仪态,你现在就像一只癞皮狗,还是一只残废的癞皮狗!”

她充耳不闻。

洛行舒又故意为难道:“爬起来谢恩,朕赐你无罪。”

莫朗夕拉住了她的胳膊,想要扶她翻身跪下,他柔声唤道:“喜欢。”

她却反手一把抓住他的手,挣扎着依靠着他的搀扶之力,费劲了力气终于站了起来,然后又甩开了他的手,小心翼翼地扶着可以搀扶的外物,一步一步往外挪着步子。每走一步双脚仿似有千虫万蚁在啃食,每迈一脚她心如刀割一般疼痛。才将将挪走了几步,她便全身大汗淋漓,全身每个骨节都在叫嚣着疼痛,连指尖都忍不住在颤抖。可倔强如她,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门口的一堆男人不明所以,可皇上没有发话谁也不敢吭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