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是郊区,处在一大片山峦之地。虽然交通并不闭塞,但是因为不属于市区,来这里的人并不是很多。可是它并不萧条,相反的,它的名字已经成为城内红色圈子里低调奢华的象征。

这片山原本叫红枫岭。自从那个销金窟一夜崛起,渐渐地,就有知道内情的人,将之戏称为“天方山”。

五年前,有一个神秘的商人花天价将此山买下,并在其间设立了一个供富人消遣的销金窟。自此进山就需要一张凭证,一张你进的起的凭证,方可放行。

太阳正中时,一辆白色跑车停在了水墨兰廷的大门口。片刻,一张年青俊美的脸从墨镜下露出。墨染的眼睛在烈阳下微眯,路理臣按了声喇叭。立刻有保安从门边小跑过来。

“少爷。”那保安大概三四十的样子,身材挺拔,一看就知道是个练家好手。但是年岁与阅历还是让他对面前这位衣食父母的公子言辞恭敬,隐隐流露出一丝讨好的意味。

路理臣没有看他,而是环顾了一下四周,捏了捏鼻梁,问,“今天,兰廷来了几波人?”

“这……上午,城西顾家的二少带了一帮朋友来,刚离开没多久。然后还有名家的大少和市长的公子,现在还在兰廷北轩里。”保安略一回想,便流利的报出来。兰廷自然不是只有这些客人,但是保安知道路理臣需要知道哪些人来过。其他的,估计是上不了这位少爷的眼。

路理臣状似无意的听着,过了一会儿又问,“没有其他人了吗?”

“有是有,只是……”保安疑惑的看了路理臣一眼,不知道,这少爷今天怎么了,忽然对这些感兴趣了。不过,人家是少爷嘛,想干什么,还不是随性而为。

正待他想继续说的时候。路理臣摆了摆手,“开门!”

保安听这话,立刻收住,熟练的向门边的保安间打了个手势。大门顷刻打开,路理臣盯着大门看了会儿,轻轻吐了口气。一路飞驰,让他的精神感到倦怠,但想到,可能会遇到那人,却又有种莫名的亢奋。他将墨镜戴上,脚下一动,跑车便刷的,带上一层烟尘消失在水墨兰廷的大门前。

水墨兰廷是路天方,也就是路理臣的父亲一手创立。当初是为了纪念路理臣的母亲兰墨而建立的,只是随着路家在这座城市扎根立足。这个雅致的山间别院,被路天方改成了娱乐帝国。当初,路理臣还为此和路天方大闹了一场。最终以路天方的强势停歇。

路理臣再次回到这里,不禁有些感慨。阔别多年,熟悉的景象如同回忆的定格,将他牢牢钉在了长廊的风韵里。

远处有谈笑声传来,路理臣猛然回神。他闭了闭眼睛,转眼就换上了他一向的风流不羁。他微微勾着唇角,靠在廊柱上,轻轻瞟向走来的几人。

“呦!是路少!好久不见啊!”名家的大少名风在几十步远的时候就发现了靠在廊柱上的路理臣,立刻和身边的那人耳语几句,就大步走来。

名家是后起之秀,对于官方的拉拢自是颇为主动热忱。在他边上的,便是本市的第一公子,舒桐。路理臣眼里流光一闪,便笑着走上前,和名风轻轻一握,“是有些日子了,名少近来风光!”路别有用意的瞥了眼名风身后的舒桐。

“哪里哪里!”名风刚想再说些谦辞,又考虑到身后的第一公子。想着不是大肆恭维路的时候,略微尴尬的笑了下,看向路理臣的时候,眼里明显的带着一丝歉意,转瞬即逝。不过,他相信,路确实看到了。

路理臣嘴角略微一勾,很自然的转向名风身后的舒桐。“公子大驾,蔽廷蓬荜生辉啊!”

“路少抬举。”舒桐矜持的颔首,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他的身后,正静静的站着一个面色冷淡的男人。而他那张脸,路理臣相信,即使再过十个二十年,他也不会忘记。不因为他的俊美无铸,也不因他的冷硬坚决。

路理臣向舒桐伸出一只手,笑意更浓。

“不知道这位是?”他紧紧地盯着那个男人,但一刻,又收回了目光,投向舒桐。

“他是我的朋友,郝三。”舒桐淡淡应了一声,看也没看后面的郝斯伯。看的出来,郝三,只是他的贴身保镖罢了。路理臣心思急转,郝斯伯,现在你伏低做小,是在为了后来的雷霆一击做准备吗?是了,如果让路家垮台,市中的势力就将重新洗牌,到那时,这其中的好处可不是几个钱的事了。

难怪,连他郝斯伯都能一步登天了。

“郝三公子。”路理臣淡淡回味了一下这几个字,撇了撇嘴,不羁的样子显露无疑。可是,天知道,他是多努力的忍着,冲上前将这群家伙撕碎的冲动。只是,他现在深陷囫囵,他必须步步为营。他什么都不知道,这场风波总会过去,只要他见招拆招,路家和席家,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他眼光扫过几人,微微一笑,朗声道:“兰廷招待可还周到?”

“兰廷的服务向来都是顶尖的,自然周到。”名风适时的插进来,既不驳了舒桐的面子,也恰如其分的恭维了路理臣。

“那么,几位这是?”路理臣装作不满的看向看着像是要回去的几人,“就要走了吗?”

“这……”名风征询的看了眼舒桐,见对方没什么表示,又转向路理臣,说,”路少的意思是?”

“既然难得遇上了,又是在我的地方。自然免不了俗套,路某当然要略尽地主之谊。”路理臣说这话后,舒桐神色晃了一下,又恢复如常。

路理臣暗自嗤笑,莫非还真以为他舒桐就是这里的太子爷了不成?表面却笑意不减,“兰廷可有不少好玩儿的。”

路理臣的风流,就如他的富有一样出名。传言他曾为夜店里的小姐,一掷千金,更为欢场里的少年郎,豪赌十场,类似的风流传言多如天方山秋季的红枫,能染红整个山岭。

很快,他们便来到兰廷西厢的一个毫包里。酒过三杯,就有漂亮的女侍和俊美的男郎前来助兴。

一一碰杯后,路理臣便将目光投向了静静坐在一边,滴酒不沾的郝斯伯。那张禁欲般沉静持重的脸,在这纵情声色的笙歌里,乍一看,显得格格不入。

擦掉嘴角残留的酒渍,路理臣慢吞吞的走向角落里的郝斯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