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时间差不多是晚上十一点了,路上的交通并不拥堵,二十多分钟的时间,她就开车到了天马小区,打了个电话给夜风,很快,夜风便出现在她面前。

“你饿吗?吃点宵夜吧。”

天马小区别的没有,就是烧烤摊子、夜宵店比较多,再加上夜风肚子也有些饿了。

方丽欣喜的回了一句:“好啊!”

不难看出,方丽今天晚上是仔细打扮了一番的,现在的她似乎比以前更有品位了,既不给人庸俗妖艳,也不给人感觉青涩,举手投足之间都有了一股优雅的气质,让夜风觉得很陌生,也很不习惯。

不过相比以前的方丽,夜风还是觉得现在的方丽比较顺眼。

以前的方丽给人太做作,太清高了,让人看着不舒服。

“天气转冷了,晚上出门不应该穿这么少。”走了一段路之后,夜风发现方丽环抱着双手,不难看出她已经感觉到了丝丝的寒意。

夜风出门的时候多穿了一件外衣,虽然以前夜风跟方丽有点恩怨,但是现在事情已经过去了,他觉得方丽也受到了惩罚,更何况,白琬淇也没有出什么事情,所以现在夜风毫不犹豫的将自己身上的外衣脱下,将它递给了方丽。

“穿上吧,别着凉了。”

虽然夜风的语气很冷淡,但是方丽心中却很暖和,接过了夜风的衣服,低声说道:“谢谢!”

“我记得前面有一家烧烤不错,以前去过几次。”

方丽紧跟着夜风的身后,回道:“你做主吧。”

其实,吃不吃夜宵对方丽来说根本无所谓,她觉得要是能跟夜风这样一直走着,似乎也不错,不过,她知道,夜风对她没有任何想法,能跟夜风单独在一块吃夜宵,她已经很开心了。

“老板,生意好啊!”夜风朝着正在忙碌的中年男子打上了招呼。

“哎呀,好久没看到你了,最近在忙什么,来,恰烟、恰槟榔。”(恰:长沙话,经常说恰酒、恰烟、恰槟榔、恰饭,意思就是抽烟、吃槟榔、喝酒、吃饭。)

夜风接过了烟,却拒绝了槟榔,回道:“我不恰槟榔的。”

“哦,忘记了,吃什么自己点。”

“一个茄子、一条鱼,两个鸡翅,再来半斤韭菜,就这些吧。”

“好,你们先坐一会。”

找了一个位置坐下,手中把玩着香烟,身体受伤这段时间来,还真的差不多让他戒烟了,况且,他现在的身体状况他自己心里清楚,不抽烟最好,所以,这一段时间来,他一直很克制,身上连打火机都带了。

有烟无火,难以成佛。

两人沉默了一阵之后,方丽便随意找了一个话题问道:“你好像跟老板很熟?”

“以前经常在他这里吃烧烤,一来二去就熟了。”

方丽现在才觉得,两人好像根本就没有共同的语言,不对,是夜风根本不想找话题跟自己聊。

很快,老板的妻子便端来了一盆韭菜,随便带来了吃火锅用的烧火架子,还有一小壶油,熟练的将火点燃,铁板放在了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