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夜风看到了往日的‘仇人’,他还记得刚来长沙没多久,一次在网吧通宵的时候,就是这个叫‘狗哥’的平头青年,曾今对他进行过敲诈、抢劫,最后夜风巧用智谋逃脱,再叫来一大帮人报复的时候,竟然被他给逃脱,此后在画室村一直不见他的踪影。

那张脸,和右耳后的一颗大痔,夜风永记在心。

那时候,夜风就在心底发誓,将来如果再碰到此人,一定要将他打残。

在看见雷鸣一伙人后,心里有这个想法的岂止夜风一人,就连一旁的李军脸色也阴沉到了极点,当然,他的仇人却不是那个叫‘狗哥’的平头青年,而是刚才跟‘狗哥’倒水缠着绷带的青年。

一样的时间,差不多的情节遭遇,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有这么多的巧合存在,所以,那晚跟他们激斗的四人之中,他,肯定是一个。

因为那天晚上已是深夜,而是打斗的地点又是阴暗角落,双方彼此也只能认出一个大概模样,要不是那个手缠着绷带的青年一坐下就大声诉说那天晚上的事情,李军还真不敢确认,不过,现在好了。

正应了那句话:踏破铁鞋无觅处。

夜风隐藏的很好,不动声色、若无其事。

夜风一只手放在了李军的大腿上,用眼神示意他不要惹起那群人的怀疑,从他们的谈话和李军的眼神之中,他已推出了大概,心道:这下好了,‘仇人’都聚到一起了,那就一锅端了。

用眼神交流片刻,李军会意过来,跟随他走出了饭店,三女则坐在位置上继续用餐。

“操,想不到在这里被我碰见了,老子这一次不将他们几个干死,我就跟他姓。”李军走出饭店终于忍不住情绪激动,破口大骂了出来。

“先打电话叫人。”虽然他的心里也很激动,但是还能保持冷静。

李军想也不想,掏出手机随便拨出了一个号码,电话接通后便大声说道:“牙膏吗?我现在在天马XX饭店这里,不管你现在在做什么,十分钟之后我要见到你的人,还有,你现在能叫多少人都给我叫来。”

“志昌,叫上你们住在一起的哥们,马上赶到天马小区来,速度,争取十分钟赶到。”

“XXX,带人到天马来,我现在要找人干架——”

“……”

李军一口气打了好几个电话,心态才慢慢平稳下来,恨恨地看了饭店里雷鸣那群人一眼,眼中充满了怒火。

夜风可以理解他的心态,怎么说,他在家乡县城也是出了名的‘狠角色’,向来只有他带人找别人的麻烦,还从来没有被人欺负到头上来过,而前天晚上的事情却让他脸面尽失,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了‘敌人’,那激动的心情可以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