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被沈彦的表情逗笑,苏末也猜到他在想些什么,笑道:“百里闻是江湖子弟,和朝堂上的勋贵压根不是一拨的。”

沈彦顿时放下了心,点了点她的鼻子,道:“之后呢?你到底有没有挑?”

“没有啦!”苏末吐了吐舌头:“现在想来,还觉得有些对不起高宗陛下呢,我十五岁从宫里出来,除了每年过年和陛下的生辰,我都没怎么去看过他,除了师傅和师祖,他也很疼我的。”

在师傅去世师祖云游的那几年,高宗更是把她当做了女儿来疼。

“再之后呢?你是怎么遇上百里闻的?”

“再之后啊……”苏末撇了撇嘴。

师傅生前在江湖上地位很高,还有个别号叫玲珑仙子,不管是什么样的场合,只要有师傅在,在场的江湖人没有不毕恭毕敬的。

当然,以前或许是有的,不过全都死了而已,师傅可比她不好说话多了。比起她,师傅更痛恨那些侠以武犯禁的江湖人。

师傅留在江湖上的一个目的就是节制武人,掌控江湖的动向,好让他们别总是跟朝廷过不去。

师傅薨逝之后,她自然要接替师傅干这个差事。

不过除此之外,她还有另一份工作——朝廷对外大军的编外人员。

说白了就是明面上不归朝廷管的个体对外战斗人员。

那时候边疆总是隔一段时间就有动静,师傅最敬重太宗和高宗陛下,而两位陛下最大的愿望不过是边疆无战事,国泰民安

每当有战事,她也是要上战场的。

“上战场?”沈彦的眉头皱成了一个疙瘩。

“那时候我武功已经很高了。”苏末摸了摸他的眉心,笑道:“我这一身杀气也是那时候练出来的。”

于万军之中拼杀,其实就算武功再高,起到的作用也是不大的,毕竟人力总有穷尽,对面的敌人却是千军万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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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虽然也上战场,却并不是总在万军中拼杀,我干的主要是杀手的勾当。”

“杀手?”沈彦挑眉:“杀敌方将领吗?”

“那倒不是。”苏末撇撇嘴道:“虽然暗杀敌将的确是个办法,在某些时候是能够奏效的,却总是落了下乘。不说总是暗杀的话,敌方绝对会想办法隐藏敌将,单说这个事情对大唐形象会有多少损碍,这种事情也是不能干的。”

万邦来朝的泱泱大国,最不缺少的就是恢弘的大家气度,虽说兵不厌诈,但要是总想着用奇诡之术取胜,那不是帮忙,是害自家慢性自杀。

毕竟要是国中人总想着些邪门歪道,再把天下人的心都给带歪了怎么办?那是万万不可取的。

“那你这个杀手杀的是什么人?”

苏末轻哼一声:“那还用说?当然是和我一样的人了。”

虽然两国交战,江湖人士是极少参加的,但总有些例外,也总有些像她这样表面上是江湖人实际上却是朝庭上的人在。

她不屑用奇诡的手段杀对方敌将,却不敢保证对方的高手会不会像她这样有操守不是吗?

“为了防患于未然,我必须找出敌方军中的高手。”

沈彦了然:“那你到底是什么时候认识的百里闻?”他还是更在意这个。

“这就说到了

。”苏末道:“永徽三年,也就是高宗在位第三年,我们和突厥的贺鲁大打了一场,我引开了三个突厥高手,却也被他们追杀,好不容易杀了他们,自己也身受重伤,那时候我距离战场已经很远,不久之后我们大胜的消息传来,我也就不准备去军中,想找个地方疗伤,那时候我伤的重,正好遇上百里闻,他救了我。”

沈彦冷哼一声:“英雄救美?”

“错。”苏末笑道:“应该是终于找到办法接近我了。”

“嗯?”

“百里闻表面上是普通的江湖世家的公子,实际上却是突厥的皇族,他的父亲姓阿史那。”而阿史那,是突厥可汗的姓氏。

一开始苏末的确被百里闻吸引了,长相出众几乎能说得上是美丽的公子,身材修长气势强大,而当那双一眼就能看出来有番邦血统的红眼睛专注的看着你的时候,几乎就像看着他的全世界。

“不过我和他在一起不到三个月的时候,就知道他心里有个白月光朱砂痣。”

“三个月?”沈彦认真的看着她,一语双关:“三个月也能让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情根深种了。”

“好吧我承认。”苏末安抚的亲了亲沈彦的脸,道:“撇开人品不谈,他的个人能力其实真的很厉害,我看人的眼光还是不错的。不过相处久了,我就发现他的性格阴晴不定,虽然看起来温文尔雅有礼周到,却总让人觉得不对劲。我这个人眼里揉不下沙子,就算那时候我的确非常喜欢他,看到朱砂痣,也绝对会放手的。”

可惜百里闻不让她放手,把她当成了普通小姑娘那样哄着,以为她和那些小姑娘一样,一旦动了心动了情,就会变得不像自己,连脑子好像都丢掉了一样。

“我渐渐发现不对劲,后来居然在江湖上听说了玲珑仙子的宝藏的传闻。”苏末勾起嘴角笑了笑,有些讥诮的模样。

“我查了查,师傅当年采摘千月莲的消息不小心走漏了,但传消息的那些人知道的不清不楚,只知道我师父留给我一个宝贝,后来以讹传讹,就变成师傅留下了一个富可敌国的宝藏给我了。”

“那个百里闻竟然也信了?你不是说你看人的眼光不错吗?”

苏末冷哼:“那时候突厥在面对大唐的时候总是处于下风,自己宫廷内部也一直在争斗,百里闻父族那边想得好处,又知道我师父的身份,在加上那些消息是他们千辛万苦自己查出来的,当然就深信不疑了

。”

“后来呢?”

“后来我和他虚以委蛇了一些时日,实在是倦了,就挑明了,谁知道百里闻那厮真是没有一点风度,一直派人追杀我,我被追杀的很难看,最后气不过,拼着一条命杀了他,然后被他的手下追的跳崖死了,谁知道刚死不久睁开眼,就在苏家了。”

沈彦忍不住睁大了眼,惊讶:“你把百里闻杀了?”

“是啊,他都要杀我,我为什么不能杀他?”

沈彦:“……”他隐晦的看了看那颗金合欢树的方向,忍不住有些同情起金·卡罗琳来。

“那几年我和他之间的攻心战简直比任何宫斗小说都精彩,后来我就想,我到底为什么要一直陪他斗来斗去的?老娘有时间去游山玩水多好?干嘛非得让他一个心里有白月光朱砂痣还妄想把我哄住的渣男膈应我?所以我撂挑子了,不玩儿了,然后百里闻也不那么虚伪了,直接亮刀子。”

沈彦:“……”为什么这丫头这么凶残,他还是这么喜欢她?

“如果真像你说的这样,为什么金·卡罗琳会喜欢上你?”

金合欢树后面的男人浑身冷如寒霜,这时候也支棱起耳朵听着。

他倒要听听,苏末到底能给出一个什么理由!

“移情作用呗。”苏末淡淡道:“在没遇到我以前,虽然金·卡罗琳身边的女人都和我很像,性格却和那朵朱砂痣一模一样,或者说,那些女人为了讨金·卡罗琳的欢心,表现的和那朵朱砂痣一样。我觉得大概因为我是他上辈子临死前见到的最后一个人,他下意识把我当成了最爱的那个人,但隐约的记忆碎片和感觉让他觉得自己喜欢的是那种柔情似水善良温柔的女人。他在真正和我相处的时候,绝对很有违和感。”

金·卡罗琳:“……”

那女人说的真是一点都没错,但为什么他还是这么不爽?一看到她和沈彦凑那么近,看到他们亲昵,看到她对他撒娇,温柔的对他笑,就恨不得把沈彦千刀万剐,恨不得把那女人绑到自己面前,一辈子只能看到自己一个人

难道这也是那个该死的移情作用?!

那他到底怎么样才能做到心口不那么疼?

苏末窝在沈彦怀里,也瞥了那颗金合欢树一眼,心想自己都说的这么清楚了,金·卡罗琳总清楚自己的态度了吧?

上辈子他被她所杀,她因他而死,本来就已经算是两清了,这一世她真的不想再和他纠缠,他们两人前世已经互相折磨的够久了,难道今生就不能彼此放手,权当是陌生人吗?

“哎……”想的有些头疼,苏末忍不住叹了口气:“说起来,师傅薨逝的时候才二十一,我死的时候也是二十一,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说,二十一岁对我们来说就是一个死劫。”

“苏末!”沈彦闻言吓了一跳,连忙捂住她的嘴,怒道:“你胡说八道什么?什么死劫不死劫的?”

看着他紧张的双眼,苏末笑弯了一双眼睛,她用力抱住沈彦,笑道:“好啦,不说这个,你说我穿越千年时光来到这里,是不是为了遇见你?”

沈彦被她一句话说的火气全无,忍不住也温柔的笑起来:“那当然,不是为了遇见我,难道是为了成全你和金·卡罗琳的前世今生?”

“布雷恩少主未免把话说的太满了些。”再也忍不住胸口几乎快要爆炸的痛楚,也不想再从苏末那张嘴里听到对其他男人的半句甜言蜜语,金·卡罗琳直接从树后转出来,冷着脸看着他们。

沈彦浑身的气息也冷下来,他看了看怀里的苏末,扯起一个讥诮的冷笑:“我看我说的并没有什么不对,卡罗琳少主都已经知道了所有的一切,居然还出来纠缠,不觉得太难看吗?”

金·卡罗琳阴鸷的看了他一眼,然后看向苏末:“别忘了三天之期,我不管狗屁的前世到底怎么样,不遵守诺言,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