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什么时候开始上班?”当我艰难的穿过各色目光形成的枪林弹雨,进入他的超豪华办公室后,他关紧了门,吩咐秘书不许打扰,还拉下了百叶窗,然后才问我。

他故意的!他一定是故意的!他在败坏我本来就已经没有了的名誉!

我气坏了,没等他示意就坐在沙发上,“我正在上班,大林副总,假如您不打扰我,我会工作得非常认真,对得起CES的薪水。”

“我说的是女佣兼保镖的那份工作。”他踱到落地窗子边,“你不是忘记前天晚上的事了吧?”

前天晚上?那个吻?不,我喝醉了,忘记了,真的真的忘记了。骗人是小狗。

“要我提醒你一下吗?”当某小狗低头不语,假装深思时,某个不厚道的男人又说。

我按了按额头,“说实话,前天晚上的事,我——记不太清楚了,好像我喝醉了。”

“很醉。”他很认真的点头。

“我只记得餐会中有不明野狗从天而降,之后我为了救人而出现了一点点小错误。”我捡那些可以摆到台面上的话来说,“没想到某些被救的人恩将仇报,不但不感激,还要我赔钱,后来——想不起来了。我醒来后就是在家,小林副总在照顾我。他真好啊,不像其他姓林的,所以我一直奇怪。为什么同样是人,同样姓林,差距就那么大呢?”

“你忘记了最关键地部分。”他不理会我的夹枪带棒、指桑骂槐,直入主题。

我心中乱跳,却还强撑道,“酒醉后忘记事情很正常”

“所以我好心提醒你,还拟了合同。”他走回到桌边,示意我也过去。

我没办法。磨蹭到他对面坐下。他的办公桌非常大,干净得一尘不染,桌面上很空,除了工作必须的东西外,没有任何装饰物、照片或者植物。和他家给我的感觉一样,冰冷、高贵、却一片寂寞和空白。

“用不用签合同那么夸张啊。”我低声咕哝一句。

“前天晚上——”他一说这四个字,我就全身发紧,还好他说出的话与那个吻无关。也许他根本就忘了那点点火热,因为那对他来说根本不值一提。只有我这种笨蛋呆瓜才念念不忘,越是提醒自己忘记,就越是更深的印到脑海里。

“我们为那赔偿那件礼服的问题讨价还价。”他继续说,一副公事公办地表情。“最后以你为我提供一个月的服务作为赔偿而达成协议。也就是说,你给我当一个月的女佣兼保镖,抵消那一万块赔偿金。我说的那么清楚,有助于你恢复记忆吗?”

哼,我清楚得很。用不着你提醒!

我心里想着。但表面上却还在装模作样的用力回忆。最后露出恍然大悟的样子,“哦,想起来了。但是我改主意了。一万块也不是很多,我过几天就还你,所以女佣兼保镖的工作就免了,而且CES公司的工作我也一并辞掉。呼,还好还好,这份合同还没签,没掉进狐狸的陷阱。这算不得违约吧?”

在最后关头,我还是怕了,虽然不知道怕地是什么,但一想到接近他,心里就没来由的紧张,干脆还是抛弃身外之物吧,保证身心健康要紧。既然如此,顺道把职也辞了,一了百了。

我以为我这样突然发难,他会有点无措,哪想到他神色没有一点变化,还是那种高高在上的傲慢,加上那种我最不喜欢的不屑表情,好像我是孙悟空,永远也逃不出他地五指山。

“那么,我们对赔偿礼服所达成的协议也是无效的。”他倚在椅背上,修长的手指轻轻转着一只笔,浑身上下透出一种慵散的威胁,很性感,可惜做为一只被宰地羊,我是无心欣赏狼地姿态地,反正是被咬。

“你怎么能说话不算数?”我急了,那可是我好不容易讲下的价钱,趁前天我好歹救过他的机会,今天再谈,他未必肯答应这个抢劫价了。

“小姐,先毁约地是你。在这种情况下,基本上我必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管是法律上的,还是道德上的。口头协议也算协议,你之前没有听说过吗?”

我救他,他却让我赔钱,这本身就不道德。现在杀死他!用眼神杀死他!杀死!杀死!但杀过之后还要伸出手,一脸正义的的道,“拿来你的合同,我要看一下。”

这叫什么知道吗?这叫识实务者为俊杰,千百年来人们解释自己屈服时所用的最冠冕堂皇、最自欺欺人、也是最美丽的句子。

他推过那张我的卖身契,上面白纸黑字写着几行字:

甲方:林泽丰。乙方:于湖新。双方当事人为损害礼服赔偿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特别说明:鉴于乙方还担任着CES公司医师的工作,所以乙方每天的具体服务时间为从CES下班后到第二天上班前,服务期间内没有休息日。甲方提供住宿和饮食等一切劳动条件,但不包括交通工具。

二,服务时间为:从即日起整整三十天。

三,服务内容:由甲方制定,乙方不得违背甲方的合理要求,如有违反,视为违约,之前的服务不做计算,乙方照原价赔偿礼服,价值为十八万五千六百二十四元。

四,如果林泽秀约乙方外出,乙方可自由离开,不算违约。

五,除以上第四条理由,不得请假。

六,此协议为保密条约,双方不得外泄。

“奸商,你定的这是不平等条约,而且全部对你有利,我的权利在哪儿?”我把那张纸推回去,忍着撕碎它,扔在林泽丰脸上的冲动。

“不签?好啊,我不强迫,赔钱好了。”他根本不在乎,“那件衣服的价值是公开的,我没有多要你一分钱,至于你说为CES做的贡献,并不在折价的范围内,我没有义务答应你。”

真是太可恨了,他怎么能这样仗势欺人?这简直就是胁迫我签约,可我却没有办法反抗他!哼,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你等着,林泽丰,于姑奶奶记着你!

我太明白他这份合约的含义了,他不仅是要折磨我,满足他变态的控制欲,最重要的是绑着我,让我和豆男没有见面的机会,因为合同上说的明白,林泽秀约我,我就可以请假,别人不行。他一定准备了繁重的活让我做,假如我不想做,就要去和林泽秀约会。

一切,都是为了他的宝贝弟弟。

这招真黑!但这也表明,他不仅在生活方面是个白痴,在感情上也是。他这样,能让我对林泽秀有好感吗?只能是恨屋及乌,就算林泽秀多么温柔体贴,而且帮我摆脱这种困境,我也不可能爱上他,甚至会为此对豆男产生强烈的渴望。再说,如果林泽秀如果泡妞都让他老哥帮,我会看不起他的。

“那么你签是不签呢?”他好整以暇的问。

我点头,强迫自己微笑,“我没有别的选择不是吗?不过,我们要谈谈条件。”开玩笑,不管这种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至少算是证据,我哪能乱签。既然我不能反抗,至少要争取一点福利。说…

今天看到点不平事,照例要和读者大人们唠叨。

我家小区门口,又有人抛弃宠物。我家在北方,大冷的天抛弃宠物真是造孽。

我特别恨一种说法,说经济危机了,人都顾不了,哪还顾得了狗,这是最伪善的说法。作为一只狗来讲,它流浪都可以活,跟着人不过是为了一个家,有一个主人,真的能吃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