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乐乐说起我那篇《来来去去》说的口若悬河唾沫横飞,好像那文章是她写的似的。我听他如此鼓吹我的文章,心里肯定高兴,只是我这人有一点点自谦,别人都把你说的那么好了,你再为自己加上几笔,会显得你这人没水准。

我本来对余乐乐没有一点意思的,见她如此夸我赞我。况且余乐乐长得还有几分美女的样子,我便开始有了向她靠近的意思。没想到我只是有意思的时候余乐乐已经采取了行动,时不时的写一些狗屁不通的文章和乱七八糟的诗拿来我看,并且让我写诗给她看。

我说,我不会写诗。

余乐乐说,你骗人,不写就算了。

我只好倾尽所能为她写了一首《长长的步行街》

黄昏的夕阳照着发亮的土地

黄sè的脸孔看着未来的远方

你提着书包和我擦肩而过的样子

和你相遇在拥挤的步行街

和你说着永远永远

深度的矜持,美丽的容颜

点燃我心中的烈焰

你在别人眼里

仿佛不曾出现

在我心里

你却永远再现

在这条拥挤的步行街

在文明被吞噬的世界

一切都不曾出现不曾重演

在这条拥挤的步行街

在这步行街外面的世界

爱情和现实成了一对矛盾的对立

我在步行街苦苦等待

等待着你的容颜

在步行街深处的世界

依旧没有你的重现

长长的步行街

拥挤的步行街

你我相遇的步行街

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步行街

我把这诗给余乐乐看,余乐乐竟然给看出了泪花。她说这诗写的太悲伤了,两个主人公只因一面之缘,却要用一生苦苦等待。

余乐乐一番话说的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写这诗的时候压根就什么也没想,写着写着就写成了,写成了之后就拿去给余乐乐看,算是交差。

我真的不会写诗,我写过很多文字,写诗的文字用不到百万分之一。我总认为写诗的人要全身的投入到文学和爱情中去,是诗人,肯定是情种。

如果写出的诗没有情,或是离开了情,写出来的东西只不过是废纸一张。

而我两个方面都不具备。我爱好写作却不愿投入到文学中去;我重感情却不是情种。所以我不是诗人,也不会做诗人。

与余乐乐诗来诗往了几周后,我说,余乐乐,做我女朋友吧。

余乐乐说,好呀。

如此简单,余乐乐成了我的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