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我要余乐乐做我女朋友是在我们学校举行的一次歌唱比赛的时候说的。那次歌唱比赛我所认识的和认识我的只有两个人参赛,一个是老球,一个是纪岚。而这两个人都是我们学校最有钱的人。

老球的声音是属于那种破铜烂铁式的,从原则上说老球是不可能把歌唱好的。可自从伍佰出道后,老球这种人就有了唱歌的希望,伍佰的歌就属于那种破铜烂铁的歌。

激励老球上台比赛的人并不是伍佰,伍佰当时还没有那么大的魔力,能有那么大的魔力的人就只有老球的女朋友葛欣欣了。

葛欣欣是属于那种喜欢出风头可又没有风头可出的女人。葛欣欣人虽长得漂亮然而个子矮小,声音好听但是唱歌难听,想当名人却默默无闻。所以她攀上了老球,因为老球可以使她出名。现在她在学校里一出现,没有人喊她葛欣欣了,都称她为老球的老婆。

这次学校举行歌唱比赛,她本来想出来出风头,可是自己又没本事出风头,只好死缠着老球让老球替她上台出风头。老球拗不过她,只好答应。

老球问我他应该唱什么歌,隔壁宿舍正传来伍佰的那首《挪威森林》。我一伸手说,就唱伍佰的吧。老球说他觉得他的声音比伍佰的好些。

我说,所以你唱伍佰的歌才显得你有水平。老球说,那我唱什么歌好。

我说,就那首《挪威森林》吧,有气势。

然后老球搬来一套音响,天天听伍佰的歌,把三张cd上的《挪威森林》听的都不能听了。然而老球唱的还是赶不上伍佰那么破铜烂铁。

老球每天唱《挪威森林》五十遍,嗓子都唱哑了。葛欣欣一边给老球喂金嗓子,一边催老球再唱。我见老球痛苦的样子,庆幸自己没有这么一个女朋友。

老球处在爱情高峰期,对葛欣欣言听计从,别说让他把喉咙唱哑,就算让他把嘴唱没了他也愿意。

然后有人说处在爱情中的人往往失去理智。这句话用在老球身上再好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