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蚂蚁与大象的战争,我的敌人并不是某人或某势力,而是整个国家。虽然我不想承认,但独裁**早已腐蚀了人的思想,他们不但代表了国家,更混淆视听,把自己等同于了国家。

可悲的是我只是个普通人,如果有选择的话,我不会做出头鸟,冒着全家都有可能人间蒸发的危险,和比魔鬼还要可怕十倍的势力争斗。我也曾经想要低头,安心的呆在山村混点资历,独善其身,视而不见,对身边一切不公漠然处之,做一个正常的懦夫,或干脆加入到他们当中,成为一名人上人。

但老天不让我这样舒舒服服活一辈子,而是让我加入到了他们的对立面,他们会怎么对我?公平的审判?或干脆饶恕我?

都不会,他们会逼我交出手上的骷髅,然后残忍的把我解剖,拿出我体内的骷髅,无情的把我杀死。我的尸体会被人像垃圾yiyàng丢到手术台上,切下身上任何可以买卖的零件,高价卖给红会,红会再以更高的价格给医院,医院再以天价给患者。

可我不会屈服,我不会甘心变成一堆零件。我不代表正义,可没人规定,罪恶一定要像邪恶低头。每个人都会面对恐惧,任何人都是如此,但决定你人格高贵与否的不是你的家世,而是你面对狰狞的暴力和恐吓是选择沉默逃跑,还是战胜恐惧,继续呼喊和行动。

我知道自己的力量渺小,但只要克服了恐惧,我就可以变成世上最强大的战士!为真正的自我而战斗!为自由而战!或许暴力可以堵住人的嘴巴。谎言可以掩盖事实的真相。但这些注定只是暂时的。任何用恐惧来控制人民的掌权者必将获得失败。因为思想永远不会惧怕子弹。

夜色降临,王府井大街人山人海,拥挤不堪。骚牙仔带着我和爪子龙走进了一家热闹的饭店,进入了二楼一间名为“四季坊”的雅间。不多时,服务员进入到屋中让我们先点菜,我们都比较懒,也不是真的为了来吃饭,让服务员直接按照每人一百元的标准上套餐。

爪子龙仍然蒙着脸。他浑身上下**的皮肤大部分都烧伤,惨不忍睹。而关于他究竟遇上了什么危险,我多次询问,他都没有告诉我。骚牙仔掏出香烟,仍然一副吊郎当,凡事都无所谓的表情。其实在我回到北京之前,他刚弄到绿卡,现在他是以美国人的身份住在北京,压根不在乎任何事。大不了就是驱逐出华夏国,他无所谓。

我起身上了趟厕所。路过旁边雅间的时候,无意透过门缝向里边看了一眼。发觉里边坐着四个男人。其中一个特别有特色,令人一眼难忘。他浑身包裹着纱布,冷冷的坐在椅子上,眼神冰冷,不含半点人类的感情。

我很熟悉这种眼神,爪子龙就是这种眼神,但这名男子的眼神比爪子龙还要冰冷刺骨,像死尸的双眸,给我一种惊惧的感觉。尤其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他明明坐在灯光下,可身体却仿佛被团团死气包裹,像是永远躲藏在黑暗当中,让人无法看清他的长相。这让我下意识的打了个冷战,心里一阵忐忑不安。

我们来的有些早,足足提前了四十分钟。左右闲着无事,我们冲了壶茶水,拿起桌上的瓜子果盘,有一搭无一搭的聊了起来。我们聊得内容及其琐碎,大多都是日常的一些小事。当然,所谓的大家聊天,其实只是我和骚牙仔在聊,爪子龙的任务是负责听。

大约过了一刻钟左右,那名台湾古董商人在四名保镖的陪同下,缓缓走进了屋子。双方寒暄了两句,确定了互相的身份后,那四名保镖突然抽出了手枪。与此同时,门外冲进了大量便衣和龙组高手。

他们给屋子里的三个人戴上手铐,拉下爪子龙的口罩,从口袋中掏出照片,一一对照个不停,面色巨变。一名军官在浑身包裹着纱布的李志龙耳边嘀咕了两句,李志龙瞳孔抽搐道:“你们是什么人?”

三个经过了仔细化妆,长相和装扮极其像我和爪子龙,以及骚牙仔的少年,惊恐地互相对视了一眼,其中一个胆子较大,见过世面的少年说道:“我们都是群众演员,有血头给我们介绍工作,说每个人能拿一千块,只要按要求背好台词,演一出吃饭的戏就好了。”

血头指的是那些专门给北漂们介绍工作,从中抽取佣金的人。他们抽的极狠,通常一百元一天的戏,最少抽你百分之二十,这还算是有良心的血头,心狠的直接抽百分之四十,甚至百分之六十以上,什么力都不出就抽人血汗钱,故美其名曰血头。

李志龙眯缝着眼道:“那介绍你们来的人哪去了?你们知道自己在扮演谁吗?”

少年回答道:“知道,他们就在走廊尽头的雅间。”

李志龙猛然神色大变道:“不好,我们中计了,快点追。”

所有的便衣和龙组成员立马冲了出去,可惜已经晚了。早在他们刚行动的时候,我们就一头扎入到人群当中,消失在人海。任他再怎么追,也不可能找到我们的影子。

不过,骚牙仔的房子和别墅是完蛋了,铁定不能住人,只能等着他父母回来处理,这里毕竟是首都,那些便衣应该不会霸占这两套房子。不过,骚牙仔倒是无所谓,两套房子吗,再升值也有个价格,而只要钱能解决的事那就不叫事。我早把那整整一大包的珠宝古董拿给他看了,并告诉他瑞士银行的保险箱里还有。不要说两套房,买栋楼赔给他都没问题。

我们跳上面包车扬长而去,行李都放在车上,连那包珠宝古董都在,这曾让骚牙仔恐惧担忧,生怕会被哪个走运的贼砸车偷走。我嘲笑了他一番,他才忐忑不安的跟我一起来到了饭店。

先前我们敢继续住在别墅中,不是我们胆子大,而是警方调查人需要时间。再没确定我们身份前,他们只会采取暗中调查、监视、防范等手段,不会轻易动手,打草惊蛇。可一旦确定我们身份,他们会立马撕破脸,露出**裸的丑陋嘴脸。我们若是现在敢回去,必定等着被抓。

骚牙仔点上一根烟道:“格老子的,吓死老子了,老子这辈子都没玩过这么刺激的事,差点把老子吓尿了。”

我不屑的哼了一声道:“瞧你那点出息,这么点小场面就吓成这样。你先跟着我们避避风头,过些天风头过了,你赶快离开,到美国找你父母去,只要你到了美国,没人敢过去抓你。”

骚牙仔摇了摇头道:“格老子的,你个棒槌看起不老子是吧,老子啥时候说要回美国的?老子要和你们在一块,一起发财。”

我瞪了他一眼道:“和你说了多少遍了,我不是为了钱,我是为了聚齐十二骷髅,救活死去的同伴。”

骚牙仔鄙视的回敬了我一眼道:“装啥子嘛,不为了钱冒这个险做啥子,瓜兮兮的。”

我狠狠地抽了一口烟,不想和骚牙仔继续争辩这种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意愿,没有必要听从别人的意见,但更没有权利随便去左右干涉别人的想法。每个人对事物的看法不同,可以看不惯任何人,但无权要求别人,骚牙仔愿意怎么想就怎么想吧。

不过,既然他非要和我一起发财,那我就满足他好了。我确实需要人手,而像骚牙仔这样既可靠又是地头蛇的伙伴,没有想象中那么好找。我不怕喜欢钱的人,钱只不过是一个数目,总能想办法解决。我最怕的是那些没有追求,满口正义道德的人,这样的人会让我感到无可奈何。

当然,虽然说地下古墓中有数不清的垃圾废品,但前提是不影响我寻找到十二骷髅,我可不想大包又小包的,走路都走不动,别说遇上危险逃跑了。骚牙仔要是敢这么做,我就切了他那个地方,让他以后再骚不起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