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水驾车驶向东郊。

程灵素和老王坐在后排,依旧在讨论年纪问题。

“你说你有一百四十几岁了,曾经是刘永福将军的属下,能够拿出照片为证据吗?”

“我没跟刘将军合影过,因为我身份与将军相比过于卑下,但是我跟黑旗军里的其它人合影过,这就拿给你看。”老王说。

“这个——”程灵素愕然,想不出会看到什么样的照片。

老王把手伸进口袋,小心翼翼地掏出一个破旧兮兮的小笔记本,然后翻开,找到其中一页。

一张黄色的老照片出现在眼前,图像已经有些模糊,两名清朝普通男子打扮的年青人肩并肩挤在一起站立,身材瘦削,表情木讷,脑袋后面拖的辫子很像猪尾巴。

程灵素看了看老王,又仔细看看照片,摇了摇头:“里面的人跟你一点都不像。”

“这个是我,当时二十九岁,风华正茂,旺盛。”老王感慨成分地说,一点不在意程灵素的怀疑。

其实照片里的的两个人全都是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并且暴牙,无论怎么看,都觉得与如今的老王毫无共同之处。

“旁边是谁?”

“刘将军的厨子,四川人,烧菜的时候老喜欢放花椒。”

“还有其它照片吗?”

“当然有。”老王把小笔记本翻过几页。

另一张老照片露出来,年青时代的老王与一名身材矮小却丰满的异族女子站在一起。

“这个是你婆娘吗?”程灵素问。

老王仰天长叹:“唉,不是,真遗憾。”

“上过床吗?”

“没上过床,一般都在竹林或者树丛里亲热,一场结束过后,身上常常被蚊子叮起十几个疱。”老王说。

“始乱终弃?”她问。

“她叫小芳,是交趾高棉族人,旅店老板的女儿,我对她是真心的,可惜,时逢战乱,忠义和儿女私情不能两全,只能与她别离。”老王说得有些动情,眼眶竟然湿润了。

“有没生下孩子?”

“我临走前,小芳已经有四个月的身孕,不知是男还是女,如果活到现在的话,应该有将近一百二十岁了。”老王不胜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