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创新能力研究

一、引言

1.课题立题的背景

今年伊始,党中央、国务院就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摆在突出位置,大幅度提高国家竞争力的要求,上海市委、市政府从上海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精神,颁布了实施《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旨在为上海企业自主创新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全国科技大会和上海科技大会,都强调了要将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主体。

作为上海自主创新核心主体之一的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已成为上海企业自主创新的中坚力量。因此,提升上海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其自主创新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对提升上海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本课题旨在通过对上海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生存环境的分析,剖析影响其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内、外部要因,解释制约其自主创新能力形成和发展的瓶颈所在,并为政府制定鼓励、支持和服务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的相关政策,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提供参考。

2.关于本课题研究相关主题的定义

目前,对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我国尚未形成一个权威和统一的定义,本课题所研究的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是指有科技含量、产品附加值和劳动生产率相对比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具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包括个体企业、私营企业、各种非国有控股的混合型企业及留学生创业企业。此次研究不包括三资企业(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及合作企业)。本课题所指的自主创新是指企业能够独立控制和把握创新目标、创新方式与创新进程的技术创新。所指的创新能力是指企业重新组合生产要素,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开拓新市场的能力,它是一个从新思想的产生到产品设计、试制、生产、营销和市场化的一系列活动的能力,也是知识的创造、转换和应用的过程,其实质是新技术的产生和商业应用,它既包括技术创新,又包括非技术创新,如管理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领域的创新。

3.本课题的研究方法

为使案例的选取和数据的采集具有上海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创新能力现状的代表性,课题研究采用了分层抽样、样本评估、结构式访问及实地考察等调研方法,并设计了专门的调查问卷。课题研究报告采用了定性分析中的例举说明法和比较分析法。

4.关于课题调查问卷的说明

为使本课题的现状分析和对策研究能反映和切合上海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创新能力的实际状况,研究对象的选取能基本反映和代表此类企业的基本构成,使课题报告提出的政策建议和对策更有效、更有针对性和具可操作性,本课题组在存量资料检索基础上,组织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比较集中的杨浦、闵行、松江和浦东新区80多家企业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并专门设计了“上海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创新能力调查问卷”,发放问卷100份,回收率95%。问卷涉及的调查内容涵盖十个大类近40个相关问题,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管理团队持股情况”、“技术人才情况”、“研发投入与产业化情况”、“知识产权情况”、“企业对自主创新的看法”、“企业认为的自主创新成功的主要内外部因素”、“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最希望从政府获得的帮助”及“企业对政府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的具体建议”等。参加专题座谈会及接受问卷调查的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涉及汽车配件、新材料、电子器件、电气、化工、生物医药、通讯、仪器仪表、软件设计等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行业代表性和初创企业、成功企业的代表性。

二、上海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创新能力现状特点分析

(一)上海市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的总体情况

根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5年,上海市非公有制企业总数为47.4万户,总注册资本为7209.3亿元。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竞争力也不断增长,体现在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迅猛,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2005年,上海非公企业全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量达22918件,占全市全年受理专利申请量的70%;非公企业注册商标39200件,占总量的40%;上海拥有经认定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1538家,占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比重达66.8%;2005年,全市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602项,其中非公企业458项,占全市的76.9%;截止2005年底,本市非公企业技术中心数量已达到38个。本市第一批29个科教兴市重大工程项目中,非公企业承担的项目数量达到10个。以上情况表明,上海市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已成为上海自主创新的主要力量。

为使本课题的调研结果能基本反映上海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的基本现状,在选择调研对象企业时,充分考虑到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产业门类及不同创业者类型的企业比重,所选的绝大部分企业在自主创新方面有过积极尝试,取得创新成功的企业占有一定比例。这样为全面分析上海市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基本产业分布、企业类型、企业自主创新及其能力提升所涉及的内部治理结构、激励机制、知识产权及其产品和竞争力状况等内外部因素提供了条件和必要的基本信息。

(二)受访企业的产业分布及其业务类型

在本课题调研的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中,产业和行业分布范围见下图1,其中电子信息业、生物医药产业、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技术、光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企业占到70%,传统行业高新技术及非高新技术产业占到30%,在这些企业中具研发功能的企业达到83%,与研发相关的服务类企业也占到64%(参见图2),说明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十分注重企业的研发功能。

图1 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产业分布图

图2 调研企业经营功能类型结构

注:以上企业经营功能类型一个企业可能多种类型这与上海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占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的66.8%,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占全市的76.9%及专利申请总量占全市的70%是相符合的。

(三)企业自主创新的体制和机制分析

课题调研发现,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特征的有限责任公司已基本成为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组织形式,产权清晰、科学管理、资源配置合理等现代企业的特点基本能在这些企业得到体现。98%以上的受访企业认为自己具有自主创新的理念、必要性和内在动力。52%受访企业认为自己的自主创新属于技术原创;39.5%受访企业认为自己的创新属于在别人的基础上进行的集成和再创新;而22%的受访企业则认为自己的创新属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消化后再创新及技术原创和集成的结合。这说明技术上的原创模式仍为上海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的主要表现形式,这与上海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整体上表现出规模小、起步资金小、技术研发人员绝对数量较小的特征直接相关联的。

在企业对自主创新的研发人才激励机制方面,75%的受访企业会采用薪酬激励的方式,占各种方式的第一位;66%的受访企业会采用提供培训机会的激励方式;其他激励方式的企业采用情况依次排列是项目经费资助方式38%、股权激励方式29%、其他方式12%。上述方式包括各种激励方式的组合采用(见图3)。

图3 受访企业研发人员激励方式

可以看出,薪酬激励是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吸引人才的最普遍采用的方式,股权激励方式的采用尚不普遍,这也是目前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股权高度集中及治理结构尚不合理的反映。

(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研发能力分析

1.研发人员比重和培训投入分析

问卷调查表明,72%的企业重视并设置有专门的技术研发部门,近29%的受访企业则由其他部门兼负技术研发的职能。技术研发人员在企业职工人数的比重,远高于传统产业企业和国有企业,研发人员占员工人数50%以上的企业占受访企业的41.9%,研发人员占20%以上比重占受访企业的71%。研发部门的普遍设立及研发人员的高比重,为企业造就了较强的研发能力。可见,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在体现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研发类人力资源配置上是极为注重的(见图4:受访企业技术研发人员比重情况)。

图4 受访企业技术研究人员比重情况

图5

2.知识产权的拥有情况分析

问卷调查和研究分析发现,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自主创新普遍较强的原因之一是企业在发起和初创期大都依托企业创业者(或团队)所拥有知识产权。经过这几年的激烈市场竞争和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的加大,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和自我保护意识大大提高,拥有发明专利的企业占受访企业的近70%,且大多同时拥有多个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非专利技术诀窍,这充分体现企业拥有较强核心竞争力(见图6:受访企业知识产权拥有情况)。但由于企业财力人员的限制,企业在维持知识产权的注册年费投入及保护知识产权遭受侵犯和维权方面的资金和人力投入上显得力不从心和较为无奈。

图6 受访企业知识产权拥有情况

注:上述数据中包括每个企业可以拥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

3.企业产品和技术的市场竞争力状况分析

调查发现,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技术创新普遍基于市场需求,受访企业中69%认为自主创新的动力来源是市场需求。67%的企业也同时认为产品和技术创新也是企业发展的需要;也有31%和11%的企业分别认为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是来源于同行业竞争需要和受政府产业政策的激励。这种对自主创新的动力来源的不同看法也正好反映在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产品和技术市场竞争力的体现上,有65%的企业认为自己企业工艺独特、质量可靠,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这也说明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市场竞争普遍采用的差异化战略;有45%的企业认为自己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优先;56%的企业已获得核心专利并且由此核心专利导致的年均销售收入增长超过1%以上;产品和技术属于国家或上海重点发展的环保、节能产品且具有行业优势的受访企业达31%;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能进入欧美市场的占受访企业的43%,这一现状说明,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也得到市场的认可和检验。其中一些受访企业已中标承担国家和上海市级的科技攻关研究项目,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更多的企业认识到只有紧紧地贴近市场进行自主创新,才能生存和立于市场不败之地。同时在企业的自主创新过程中,此类企业由于自身资金和财力的有限,技术研发投入风险意识颇强,技术选择和资金投入相当谨慎,十分注重市场对企业新产品技术的反应和接受程度。

4.产学研模式的运用分析

尽管相当多的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创始人或骨干团队均为科研院所的科研骨干,但企业在具体的技术和产品研发中,选择产学研合作模式的企业却为数甚少,只有14%的受访企业尝试过与科研院所的合作,60%的受访企业与社会其他研发机构进行过研发的合作,企业普遍反映科研院所的现有机制不符合市场化的需求,科研成果离市场需求和产业化目标相距甚远,双方利益取向大相径庭,且高校技术合作缺乏责任感和责任追究机制。

(五)企业自主创新的成功因素分析

分析研究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自主创新及其能力提升的成功关键因素是本课题研究的重点之一,它对政府制定相关鼓励和扶持政策的取向至关重要。调查显示,98%的问卷受访企业认为“具有自主创新精神的企业家”是创新成功的关键,这点也与科技型非公企业大多由创业精神的知识分子、科研骨干和海归放弃安稳的生活,下海和回国创业的群体构成有关。创新成功的企业本身具有企业家创新的基因。“本企业专利技术的开发”被列为企业创新成功的第二关键因素,也充分说明科技型非公企业将科研开发作为企业生存和立足市场的生命线和头等战略选择。“行业发展机遇”因素被列为第三,说明正是由于近十年来市政府将高新技术列为上海市区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重中之重,并赋予优惠的产业发展政策,使企业获得同等的起跑线,以及近两年相关市科技领域的投资和准入不断向非公企业开放紧密相关。其次,“人才激励机制、企业管理和营销模式”这些受企业创新文化影响的关键因素同样在列。充分说明,科技型非公企业自身也充分意识到,企业要自主创新成功,人才和管理的优势是直接关系到企业创新的成败。

表7 受访企业自主创新成功的主要因素

科技型非公企业运营资金一直是困扰企业技术研发和发展的瓶颈,从自主创新成功的企业资金来源构成和贡献度分析来看,创业人员或团队的自有资金仍高居首位,这从某种方面说明科技型非公有制企

业的创业者和经营团队所具有的执著的创业精神和把与企业同命运的责任感之外,也同时让我们看到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在自主创新进程中所面临的尴尬和无奈。

表8 企业创新成功资金类型贡献度排序

(六)企业自主创新的环境因素分析

企业自主创新的社会环境或自主创新的生态对科技型非公企业的自主创新进程的快慢和成败至关重要。此次问卷调查发现只有37%的受访企业表示对目前上海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的“生态”环境表示比较满意,感到十分满意的为零,觉得一般或不置可否的占37%。不满意占17%,很不满意的占9%,这说明上海全社会有助于科技型非公企业的自己创新及其能力提升的社会“生态”环境的改善还有相当大的空间。在企业认为阻碍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主要因素中,“创新成本高”、“缺乏高素质人才”、“政府支持不够”高居前位。相当数量的企业反映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普遍规模小,起步资金多为创业者自有资金,由于高技术人才引进代价高、高新技术研发生产设备及应付工商、税收、海关、高新项目认定申请等等成本高,与国有大企业和三资企业等实力企业相比,企业的知识产权投入和维护成本及转化为生产力的产业化成本均使企业的创新成本居高不下,加之企业的自主创新成果及其产品进入市场目前还要遇到相当一部分产业准入政策的限制及国有企业等技术和产品配套的歧视,遭遇次国民待遇。此外,科技型非公有制创新社会服务体系尚不齐全,更增加了企业创新的各种社会成本,阻碍了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提升和发展(图9:受访企业认为企业阻碍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因素排序)。

表9 阻碍企业自主创新的因素

调查同时发现,正是由于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在自主创新及其能力提升中面临高创新成本、市场准入的次国民待遇、人才流动性大等诸多困难、障碍和壁垒,所以绝大多数企业将“政府的扶持和税收减免”、“知识产权的保护”、“政府采购机会”、“人才引进的政策放宽”和“融资渠道疏通”看作为改善企业创新外部环境的最重要诉求,并呼吁完善技术市场、形成良好完善的非公企业创新社会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以及优化风险投入与创新企业结合的模式。这些均说明政府在营造全社会自主创新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制定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和引进社会各界共同尊重认可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自主创新精神及价值,建立全社会非公企业自主创新体制方面应具有紧迫感和需要进一步的务实努力。

从此次课题调查问卷、几次专题座谈会交流情况及相关研究分析来看,上海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在自主创新及其能力提升方面,总体上呈现以下若干特征:

1.有强烈的自主创新原动力

由于受市场机会和市场竞争、企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及企业创业者(或经营者)自身价值和理想实现等诸多因素的驱动,绝大多数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具有企业自主创新的原动力,自主创新已自觉成为增加企业自身综合竞争力的主要战略选择。但由于大部分企业存在股权结构过度集中,治理结构的缺陷和创新文化的普遍缺失,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主要来源于企业的创业者或经营者团队而非整个企业员工的整体,因此,创新的原动力缺乏应有的企业文化支撑。

2.新的产业领域与国家鼓励的最新科技领域联系紧密

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大多分布在电子与信息产业、生物医药技术、节能环保及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一部分企业已基本具有核心技术竞争能力,有的已成为国家产业技术攻关科技项目的承担主体。企业分布比较零散,技术研发创新集中在个别细分行业零部件和工艺技术,缺乏产业技术领域自主创新的企业集群,且企业的产品链的区位集聚效应缺乏。这显示企业在产业技术的核心、主流技术上的研发创新能力还较为薄弱。

3.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由于大多数上海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创业起步和发展主要依靠自有资金,所以,产品的设计和生产十分注重低成本的策略,产品价格具有相当的市场竞争力,同时这些企业十分注重市场反馈,研发的产品基本上都是满足市场需要的产品。但也存在因为企业资金来源的捉襟见肘,使企业在扩大生产、营销渠道建设和广告投放等方面资金缺乏,影响了发展的后劲。

4.重优秀人才的聚集

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创业者大多具有较高的学历和职称,因此深知优秀人才对企业的重要性,愿意出高薪聘请技术专家和职业经理人。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一般不存在国营企业“武大郎开店”、“论资排辈”等限制人才的弊病。在唯才是举的用人原则和股票期权激励的激励制度下,可吸引到一些技术型人才,在技术背景出身的企业创业者和经营者身边可以聚集起一个志同道合的技术团队,但由于社会诚信缺失等原因,企业在留住人才等方面缺乏长效机制,宝贵的技术人才流失严重,直接威胁到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的可持续保持和提升。

5.有开发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意识

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具有比一般国有企业和传统产业非公有制企业更强的先发优势和理念,研究表明,绝大多数企业在初创时就依托创业者自己或团队所拥有的专利技术或技术诀窍,使企业具有自己的核心专长和差异化的技术领先优势;企业对其专利技术和核心专长的保护意识很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很高。而不利之处在于大多企业专利等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的路径漫长且成本高。

6.企业自主创新的宏观环境有所改善

随着非公经济在解决就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地方政府税收等方面的贡献日益增大,各级政府也日益重视对非公企业的扶持、服务。政府相继出台扶持和鼓励企业作为自主创新主体的各类政策,竭力为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自主创新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建立了许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机构,许多企业获得了政府各类财政资助。说明科技型非公企业自主创新的宏观环境正在改善。但总体环境对科技型非公企业仍不宽松。

三、制约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因素分析

调研表明,上海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在自主创新及其能力提升的进程中也面临了诸多因素困扰,有企业内部的原因,更有企业自主创新所面临的社会“生态”环境的外部因素,根据本课题组所做问卷调查、专题座谈会及有关研究的积累表明,以下多种瓶颈因素制约着上海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的开展及其能力的提升。

(一)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内部制约因素分析

1.企业股权结构与治理结构仍不尽合理

企业治理结构的核心是企业经营控制权及其配置。企业的治理结构是受企业股权结构制约的。从现状调研情况看,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仍多为集权式治理结构,股权大多集中于企业创始人或创业团队的极少数人,甚至于企业所有者全资控股。企业大多采用了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但家族制或企业所有者说了算的实质并没有改变。这种集权治理结构在企业的初创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企业内部各主要成员间的信任成本也较低,有助较小规模企业实现更有效的组织与管理,但不利的方面是,这种股权过度集中所形成的治理结构容易导致相信“自己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从更广的范围选拔更有能力的管理者来更有效地配置企业资源,而这种限制对当今科技产业面对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市场瞬息变化的外部环境进行自主创新和发展来说是一个大忌。

2.人力资源短缺是制约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因素

大多数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经营者认为影响企业可持续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关键因素之一是高素质人才的缺乏。从上海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创新角度看,自主创新需要较大规模的前期投入,同时需要大量科技人才和营销人才,但由于大多处于创业和初期发展阶段的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资金和财力的有限,待遇普遍较低,企业招不到合格的人才,加之企业股权高度集中,普遍缺乏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关键技术和营销人才缺乏使命感,没有足够个人发挥的空间,人才流动过于频繁,流失严重,使企业的自主创新的可持续性缺乏保障。

3.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资金来源的缺乏阻碍企业自主创新的投入

由于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固有特点,企业的创业和起步大多依赖创业者或创业团队的知识产权、专业技术等无形资产和有限的自有资金,在银行贷款目前均需要有形资产抵押的高门槛面前,企业大多只能望而却步,企业又达不到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要求,也难以获得风险资本的支持,有限的自有资金和融资难,直接影响了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所需的产品技术的开发、人力资源建设及市场营销的可持续投入,从而影响企业的发展后劲。

4.研发人员的流失使企业面临知识产权保护风险

由于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规模比较小,企业自主创新研发人员少,研发活动的投入和流程过度集中在少数骨干研发人员身上,虽然研发的技术成果理论上企业可以通过申请专利的形式加以保护,但现实情况下,由于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治理结构的问题及科研人员工资待遇低等诸多方面的原因,使企业核心研发人员的流失给企业造成核心技术泄密,甚至人才和技术流向企业的竞争者,直接导致企业核心竞争力受到威胁,加之法律诉讼的高成本,尤其是专有技术的泄密,使企业难以得到企业知识产权的真正保护,给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积累投入的信心保持以及开放式用人机制的形式造成不利。

(二)制约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外部因素

阻碍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因素除了上述若干主要来自企业内部因素外,企业自主创新和发展的外部环境也存在着以下不同程度的制约和瓶颈因素:

1.公共政策和制度环境存在缺陷

研究发现,涉及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制度中,最突出的问题是系统性的“次国民待遇”问题。从总体上看,尽管近年来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政策和制度已经大大改善,但由于人们在认识上存在的各种偏见根深蒂固,因此,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还经常受到来自政策面和制度面的种种歧视。

2.企业资金来源单一,融资渠道不畅,社会尚缺乏面向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融资机构和适合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金融产品

调查发现,绝大多数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注册及初创期营运资金均为数量有限的自有资金的投入,产品科技开发经费、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生产扩大所需固定资产购置等所需资金的开支使企业资金面临短缺,银行贷款又缺少资产抵押和担保机构;属于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抵押困难重重;国内的各种风险投资基金,只是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科技部及市级高新技术项目成果转化创新基金或种子基金等扶持基金的资助条件偏于苛刻,申报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受惠企业面窄、单笔资金量小;有关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贷款贴息和融资担保的政策规定操作性不强,政策兑现难;企业直接融资的资本市场尚未有效形成。这种企业资金来源单一和融资受阻的局面直接阻碍了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和自主创新的后续投入。

3.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与国企外企相比还不能享受同等待遇,在政策、公平机会方面仍受歧视

(1)国有大型企业产品技术等配套存在着排斥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现象。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创新技术和产品难以进入国有企业成套系统、技术、产品及其服务的配套,在性价比占优势情况下,大多国有企业宁愿花高成本进口国外产品和技术,排斥和歧视本国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产品;通讯、电力、公共事业等相关行业的采购,同样存在对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苛刻限制,对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合作和配套设置诸如较高注册资本及用户数量大小的高门槛,以及采取占有知识产权或主导地位的歧视性待遇。

(2)对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有能力通过自主创新实现进口替代的技术和产品,国家缺乏应有的产业保护措施。国家在鼓励国民、企业及政府采用本国企业创新技术和产品,保护本国创新产品的市场方面缺乏应有的保护政策,致使民族企业创新技术和产品已经商品化或即将产业化时,就遭遇进口产品充斥市场造成的封杀。

(3)政府采购对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创新产品的倾斜缺乏可操作性。政府采购是鼓励和保护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并给予实质性市场机会的具体体现,但现在各级政府具体实施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时,缺乏有效的落实和监督机制。

4.企业自主创新和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尚不健全,致使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自主创新成本高,效率低

这是绝大多数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深切感到的创新和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主要表现为政府相关部门缺乏健全的政策信息服务体系,信息不对称,企业缺乏了解政府产业投资导向、财税优惠、资金支持等相关

政策的途径,未能及时享受企业本应可享受到的优惠政策;社会既有的中介服务机构具有浓重的政府所辖或官办色彩,缺乏为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服务的积极性和内在动力,服务内容和方式留于表面,缺乏实效;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宏观管理体制不顺,由于缺少直接服务于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局,主管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部门众多,政出多门,部分政府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专业素质欠缺,这些都影响了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工商、税务、国土、海关、质检、金融、物价等管理部门缺乏针对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和发展的倾斜和特殊服务政策;政府投入科研院所和公共服务的机构的信息资源管理和技术创新相关资源缺乏切实可行的让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共享的机制。凡此种种均直接增加了企业自主创新及其能力提升的社会成本。

5.政府制定的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相关政策系统性不够、政策落实存在“沙漏”现象,主要表现为:

(1)相关政策的制定偏于宏观,针对性不强,与企业的实际需求存在距离,尤其是资金、人才和产、学、研相关的法律地位等企业极为关注的问题和领域尚不能满足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及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

(2)政策扶持力度欠缺。尽管上海市政府对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自主创新制定了若干政策,但是企业享受政策的成本往往颇高。表现在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在创办、起步、发展、壮大过程中遇到的门槛众多,技术、资金、人才等方面困难重重,企业在生存和发展急需帮助的关键时刻,难以得到政府及金融、财税等部门的支持。使很多好的项目和企业错过最佳发展时期。

(3)政策在传播、接受和执行中存在明显的“漏斗效应”。执行和反馈机制尚不够完善,导致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流失,或缺乏一定可行性。这也就形成了“漏斗效应”,即政策面面俱到,但实际收效面小,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本应可以减少的自主创新的成本。

6.产、学、研难以成为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活动中科研活动和成果产业化的有效模式

产、学、研合作难制约了企业科技创新效率的提高和产业化有效路径选择,原因主要是利益的不一致和短期行为制约了产、学、研各方的动力;科研院所的成果供给与企业产品市场的结构性失衡影响科技成果的转化;企业不愿介入中试、工程化研究阶段。造成资金短缺,产业化合理利益分配机制的缺乏遏制了各方的有效合作。

四、促进上海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创新的政府对策建议

通过上述上海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成功经验分析及制约其发展的内外部瓶颈因素的解析,我们认为上海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是真正意义上的自主创新主体,它既是创新投入和研发的主体,又是受益主体和风险承担的主体。保持其自主创新能力可持续提升的发展后劲,全社会必须从国家政策和地方发展的角度制定激励上海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相关政策。如果说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人力资源建设、资金保障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内核”,那么,企业生存和创新所面临的政府政策环境激励是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外核”。在此,我们就政府如何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上海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可持续发展,制定和采取积极可行的政策和措施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各种激励机制,突出和注重对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服务和协调1.制定促进发展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政府规章,推动设立地方性法规

编辑《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政策指南》,做好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统计,营造有利于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环境和社会环境。

2.强化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与国家发展战略的对接

要充分利用科技部提出的国家重要科研基地向非公企业开放,扩大国家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创新创业基金规模,“863”等“八大科技计划”支持非公企业进行基础性研究的良好机遇,在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与国家发展层面,设计和构建更多的对接渠道,鼓励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参与国家重点项目的开发,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国家重要研发基地的建设,从而对国家发展战略有所作为。

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尽快制定操作性强、措施有力的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技术保护条例及其配套管理办法,建立系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框架,为自主创新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改变现有专利执法、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使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部门与公安、法院等执法部门进行有效整合,建立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中心,形成快速打击侵权、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的合作机制。加强对科技企业和科技人员的法律援助,遏制违法侵权的势头;完善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机制,加大技术标准专项资金资助力度;支持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创造和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创建自主品牌,使企业的创新价值得以落地和实现。

4.制定技术入股、无形资产评估等管理办法,使企业家能充分利用分配手段,较好地解决企业和技术持有者的利益冲突

成立企业家服务机构,及时解决企业家在组织创新活动中遇到的问题,降低创新成本。

(二)进一步制定和落实体现平等和公平待遇的行业准入和市场开放政策,保障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成果和产品(服务)的应用和市场机会,保证市场经济体制下自由竞争机制的运行1.加大市、区县政府采购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的力度,通过产品和技术的应用带动市场需求,在产品技术指标等相关标准达到政府采购目录要求的情况下,政府应以法律形式规定优先对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产品的采购比例,降低对科技型非公企业在政府采购竞标时对企业注册资本、生产规模、用户数量等诸多方面的苛刻要求。

2.尽快制定上海相关地方法规,防止国有大型企业在产品研发招标、产品整机或零部件配套及相关技术服务方面切实存在的对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歧视、限制和排除的现象,以使“国务院关于支持和引导个体经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允许非公有制资本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得到真正的体现。

3.政府应在出台上海技术产品国产化目录的基础上,建立一套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进口产品、技术和服务替代申报、公告和社会第三方认证机制和体系,限制国有企业产品、技术配套的盲目进口。

4.基于企业是社会科技创新的主体,而科技型非公企业又是其中的中坚力量,上海市政府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招标及科研经费的发放,应更多地面向包括科技型私营企业在内的企业,而不是集中在科研院所,由于科技型民营企业的研发具有注重市场应用价值的创新理念和研发模式,政府应给予其充分的参与机会,并在操作上制定一套有法可依的制度和规范。

(三)进一步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扶持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财政金融政策,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自主创新的瓶颈和融资难的问题1.加快建立和完善科技型非公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在市、区县政府及社会第三方有关资信机构推进科技型非公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及其信息共享建设的同时,应积极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科技型非公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并加强对科技型非公企业信用担保的指导。

2.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科技型非公企业的特点,在无形资产评估前提下,积极促成商业银行探索和实施企业专利抵押的融资模式,真正突破企业自有有形资产和资金规模小的抵押融资瓶颈。

3.市、区县政府应根据年度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加大扶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各种专项资金,资金审核应避免现行的撒胡椒面的方式,对企业涉及的共性技术(即产业发展中的共性技术瓶颈以及对产业发展关联性强、带动性强、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应给予更多的资金扶持,提高此类技术单个项目的资助力度。创新资金的申报条件应充分考量科技型非公企业的特点,使其更具人性化及实效性。

4.转变政府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方式,把对高新科技企业的投资转到开发性金融机构,由他们给科技型非公企业形成股本性和资本性的贷款,或者长期的技术成果转化贷款,由开发性的金融机构去选项目,并跟踪和管理,加强对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科研项目的前期科学评审、中期动态管理、后期绩效评介,便于投资后的进入三板和二板的操作。

5.加快开放证券市场的柜台交易,建立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募股融资渠道。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是解决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创新融资问题的重要途径。虽然让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全部上市不太可能,但应允许具有一定技术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企业通过场外市场交易等方式发行自己的债券或股票筹措资金。

6.推进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信用管理制度建设。逐步完善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信用档案,建立信用等级评估制度,使企业通过积累自身的信用资本争取更多的融资机会。扩大“企业信用管理岗位培训”在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中的试点,提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意识和实践操作能力,提升企业信用状况,促使其获得更多的政策便利和交易机会。

(四)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服务型中介机构,推动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走创新之路1.资助建立各类企业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服务中心,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促使其能够根据企业需求开展技术中介、技术孵化、技术集成、技术培训、企业技术诊断等服务工作;集中建立和完善与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相配套的社会服务协作体系,包括资产评估、产权交易、风险投资、政策法律服务及会计事务等机构;培育和健全技术市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壮大技术交易中介组织、技术经纪人队伍。大力发展咨询机构,为企业提供包括战略、管理、市场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提供孵化场地和服务设施,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实行开放式管理,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的创业服务体系。

2.制定扶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对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服务的产业技术信息收集、整理、咨询;为企业技术转让服务的技术经纪、技术中介;以及为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提供测试、鉴定、中试等技术性、生产型服务业,应享受与高新技术企业同等的待遇。

3.建立一批公益性的技术中介服务机构,这些机构应免费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融资帮助、技术中介等服务。加强培育社会化的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对愿意为企业提供创新服务的技术经纪人提供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制定对企业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服务项目的项目认定和项目资助办法。

(五)为产学研合作搭建平台、营造环境,加强政府在产学研合作中的协调力度

1.由于企业对资源整合能力的缺乏,各级政府的非公企业管理职能部门应积极为科技型非公企业引荐自主创新所需的产、学、研合作伙伴,牵线搭桥,并宣传培育合作各方的契约精神,弘扬诚信品德,促进合作各方的信任和融合。

2.政府通过共性技术研究招标和应用推广机制,更多提供科技型非公企业参与产、学、研合作的机会。

3.加强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为科技型非公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产学研合作提供法律保障,保护产、学、研合作各方的权益。

4.组建专门的机构为科技型非公企业产、学、研合作、发展提供服务。政府作为产、学、研合作、发展的支持力量,要为产、学、研合作方搭建信息沟通、技术支持的平台,促进和完善产、学、研合作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六)全力营造全社会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给予科技型非公企业及其创业者、企业家应有的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自主创新对企业家和创业者来说需要承担巨大的风险和压力,对科技型非公企业来说,更是一种生死存亡的选择。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如果只认不择手段的成功,就会扼杀宝贵的创新精神。各级政府首先要有鲜明的态度,尊重扶持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和企业家。媒体要大力宣传和弘扬这种精神而不是津津乐道于一夜暴富的神话。建议开辟介绍自主创新的企业家专栏以及表彰为自主创新做过贡献的非公企业家,不管他是成功还是失败。奖励的应该是一种精神。只有把社会的价值观引导到崇尚创新、探索和执着的追求,才能形成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给予科技型非公企业及其创业者、企业家应有的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

(上海市社会服务局新经济组织服务处)课题组成员组长:上海市社会工作党委书记、上海市社会服务局局长 许德明副组长:上海市社会工作党委副巡视员 刘庆组员: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调研宣传部 何继红上海市社会服务局新经济组织服务处 张大鸿 杨国浩 叶芸芸 徐静娴 沈俊上海市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沈静如 王瑞芳 李培俊

(本章完)